续资治通鉴长编 - 第 372 页/共 607 页

皇城副使曹评为东上合门副使。评,太皇太后侄也,磨勘当迁,因有是命。   甲戌,御集英殿赐进士徐铎以下并明经、诸科及第、出身、同出身、同学究出身总五百九十六人。铎,邵武人也。林希野史载放牓事甚备,且云馆职校书皆入殿侍立,此例久废,张刍请之。当考。   乙亥,赐特奏名进士、明经、诸科同学究出身,试监作主簿,守州军府长史、助教总五百九十三人。   丁丑,命权江、淮等路发运副使虑秉兼权管勾真、杨、通、泰等开运河。时,中书言:「判都水监侯叔献在淮南按督河役感疾,乞差医官往及令秉摄事。」上批:「远道医官至,必无及,可勿遣。」而秉有是命。   诏以广西进士徐伯祥为右侍禁、钦廉白州巡检。先是,交贼自邕州驱略老小数千人,将道广州归。伯祥募得数十人,辄追蹑其后,而所斩获亦数十级,于是所略去老小因得乘间脱免者至七百余人。经略司以闻,故有是命。熙宁中,朝廷遣沈起、刘彝相继知桂州以图交趾。起、彝作战船,团结峒丁以为保甲,给阵图,使依此教战,诸峒骚然。土人执交趾图言攻取之策者,不可胜数。岭南进士徐伯祥屡举不中第,阴遗交趾书曰:「大王先世本闽人,闻今交趾公卿贵人多闽人也。伯祥才略不在人后,而不用于中国,愿得佐大王下风。今中国欲大举以灭交趾,兵法先声有夺人之心【一二】,不若先举兵入寇,伯祥请为内应。」于是,交趾大发兵入寇,陷钦、廉、邕三州。伯祥未得间往归之。会石鉴与伯祥有亲,奏称伯祥有战功,除侍禁,充钦、廉、白州巡检【一三】。朝廷命宣徽使郭逵讨交趾,交趾请降曰:「我本不入寇,中国人呼我耳。」因以伯祥书与逵,逵檄广西转运司按鞫。伯祥逃去,自经死。此据司马记闻。元丰元年二月辛未,伯祥事败。   荆湖路安抚司奏:「徽诚等州【一四】镇闻官兵至本路,杀牛犒设,为备御计,今皆溃散。已晓谕各令着业安居,仍密为备御。」诏安抚司专委提点刑狱朱初平招抚,许优与官职请受,候出汉公参日以名闻。六月八日,蔡烨言诸杨必以死拒命,当与此相关,并十月二十一日皆合参照。   戊寅,命枢密副都承旨张诚一同修内诸司式。   赐新及第进士等钱五百千,诸科钱二百千造小录等。以修贡举敕式练亨甫言:「熙宁八年【一五】赐新及第进士期集钱三千缗,诸科七百缗,多假设名目,送遗游士,其余以资胥吏,乞止赐三百千,罢期集。」诏加赐二百千。   广南西路提点刑狱司言,钦、廉、邕等州被害土丁之家夏料、役钱乞蠲放。从之。   判将作监谢景温言:「窃见朝旨为赠侍中向经起献堂、碑楼等,令同判监向宗儒提举。宗儒,经族子小功亲,见领将作,使之就便提举,即非别置一司。今宗儒惟将带八作司监官王昭遘往彼,前后定图样及检计功料,并未关本监,而八作司使臣,乃一面兼管,显为侵越,望改正施行。」诏宗儒具析以闻。四月六日宗儒责。   己卯,诏:「宥州公牒内理索人口有已经两三次者,令诸路经略司密契勘,如实有投来者,即依理送还,不得张皇。」   右骐骥副使、合门通事舍人王光祖为西上合门副使。赏渝州讨夷贼之功也。光祖为梓夔路钤辖,贼犯南川,诏熊本体量安抚,以内藏库使杨万、成都府路钤辖贾昌言及梓夔路都监王宣与光祖讨荡,而皆听命于本。本疑光祖不为用,于是料兵赋铠仗独与三人谋之,且遣与万等三路进讨,分前中后军,并听中军鼓声而发。光祖为后军,比发,日已暮。本命光祖道出黄沙坎,且戒明日与万等会。觽以杖索涂,至相推挽以前,夜漏半彻绝顶,黎明贼大骇曰:「此地其可夜至耶!」贼势携,一击而溃,杀获甚觽,徐治道以会万等,而万等阨于松溪。本亟命光祖应之,取石门路以夺其崄,促黔州义军先登,贼争崄,因袭其助,贼遂弃去。光祖夜泊松岭上,旦始得万等,即与俱还,城安稳寨。本愧谢,上其功第一,故有是赏。光祖迁官,实录四月十七日又重出,盖误也。八年冬,渝州夷贼反,恐贾昌言此时未为成都钤辖。御集九年五月八日,差贾昌言充成都钤辖,替郭固。昌言前资当考。按熊本集,熙宁七年春,本在江安,已檄召成都钤辖贾昌言领兵入界矣。恐御集所云乃再差,非始差也。   诏自今礼部奏名第一、第十人以上,放牓日至第四甲未唱名者,取旨。   西蕃十朝纲要云宗哥首领。鬼章寇五牟谷、熙河钤辖韩存宝等败之。诏存宝子三班奉职资与转一官,候年及参班日补合门祗候;知河州鲜于师中兄阆州文学师民为试将作监主簿,免试注官;余迁官给赏;蕃官殿侍以上仍更与支赐。   上批:「京师马食粟豆,见在不及年支。其广济河元额岁漕京东斛斗,可速委官修完坝闸。」此据御集增入。   诏:「闻今岁畿内夏苗茂盛,京师军食比向时颇减耗,东南蝗旱,上供米又多已截留。可令司农寺于府界屯兵县分广籴,拨与三司,以东南诸路折纳钱帛渐偿之。」   庚辰,西京左藏库使、带御器械高居简,西作坊使、嘉州团练使、带御器械王中正并为内侍押班。   大理寺丞景思谊为内殿崇班、秦州都监。思谊,思立弟也。时丁母忧,以思立故,特有是命。   新知岷州种谔言:「并边招置弓箭手外,有荒闲地,欲不拘蕃汉兵民,权招耕种,依乡原例平分,无牛具者,令于回易息钱内支借,候收熟拨还。」从之。   诏:「南平军欲留义军防拓,虑人情远戍不便,令熊本相度以闻。」已而本奏,成都府路比蕃贼寇扰,人户兵力寡弱,乞权留防守。从之。   辛巳,屯田郎中周尹兼侍御史。当考是谁荐。   雄州言,北界于两属费家庄六村各差强壮六十人置弓箭手,每夜更宿,欲移文涿州诘问。从之。   诏:「雄州归信、容城知县尉近累与北人斗,射伤人口,令王道恭严约束,仍具析因依以闻。」   内殿崇班、德顺军静边寨主田璟言:「边事之作,未有不由熟户者,平时入西界盗孳畜人户等,及夏人来理索,却反称有西人入汉界为盗。边臣或未晓彼情,或希功赏,增饰事状,更致掩杀无辜。且蕃部盗孳畜人户,未有酋首、邻族不知者,但上下蒙蔽,积久以成边隙。欲乞指挥逐寨,如有入西界作贼,重立赏格,许人陈告,庶绝引惹。」于是,诏诸捕获入西界窃盗者,依常法倍赏之。   诏殿试进士初考官翰林学士陈绎、集贤校理孙洙王存、崇文院校书练亨甫范镗、审官东院主簿陆佃各罚铜二十斤;覆考官翰林学士杨绘、龙图阁直学士宋敏求、同修起居注钱藻、秘阁校理陈睦、崇政殿说书沈季长、检正中书刑房公事王震各罚铜十斤。并坐考校第一甲进士不当也。   壬午,诏均州团练副使、随州安置刘彝追毁出身以来告敕,送涪州编管。以御史中丞邓绾言,沈起、刘彝虽已降责,尚有未尽,乞治彝张皇之罪,重行诛戮故也。朱本改墨本云:尚有未尽,及沈起所言刘彝张皇之罪,乞重行诛戮。签贴云:「以中书时政记添修,新本云此朱史私意,今依旧文。」   枢密院言:「开封府界保甲,令提举司自今每岁十二月引呈一县,仍先于十一月内具逐县人数申枢密院取旨点定。」旧纪云:诏阅京畿保甲,岁一县。新纪不书。   癸未,西京左藏库副使杨从先为安南道行营战棹都监。先是,从先言从海道出兵为便,欲冒大洋深入西南隅,绕出贼后,捣其空虚,因以兵邀会占城、真腊之觽,同力攻讨。上是其言,遂授此职,令募兵以往。此据郭逵所受诏札增修。   都水监言故工部郎中侯叔献道死,乞优给赙。诏录其子择中太庙斋郎,赐绢三百匹。   注  释   【一】三司开拆司「拆」原作「折」,据阁本及太平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改。   【二】河北缘边安抚司「北」原作「南」,据阁本改。   【三】其天池一项「项」原作「顷」,据文义改。   【四】二月九日下「九」字下原衍「十」字,据阁本删。   【五】诏与招讨司队将「司」原作「同」,据阁本改。   【六】以日计口数「计」原作「记」,据阁本改。   【七】两属人户「人」字原脱,据阁本及上下文补。   【八】广西钤辖「钤」原作「全」。按宋武官有钤辖而无「全辖」,「全」显为「钤」之误,故改。   【九】三班奉职「奉」原作「供」,据阁本改。   【一○】其家例遭焚略「例」原作「倒」,据阁本改。   【一一】乞分司西京「西」原作「两」,据阁本改。   【一二】兵法先声有夺人之心「声」原作「人」,据涑水纪闻卷一三改。   【一三】充钦廉白州巡检同上书无「白」字。   【一四】徽诚等州「诚」原作「城」,据阁本改。   【一五】熙宁八年各本同。「八年」,宋会要选举二之一一作「六年」。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七十四 卷二百七十四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九年四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七十四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九年(丙辰,1076)   全  文   夏四月丙戌朔,上批付郭逵等:「近据广西转运使李平一奏:『将来大军进讨,合用般粮人夫四十余万【一】,乞自湖已南,一例差科前去。』显是张皇,惊动人情,传闻远近,上达朝廷,深为不便。卿等可多方计度,的确合运致兵食人力数目,疾速以闻。」逵言:「契勘平一所奏,约兵十万人,马一万匹,月日口食、马草料,计度般运脚夫四十余万。况入界讨荡交贼巢穴,难以指准一月为期,若更□剩计度,又恐费用转多。今计度将来入界随军粮草,除人马量力自负,及于出产处买水牛马□犬米,其牛便充军食,如军食不阙,即充屯田耕稼使用。可减省米及脚乘,并将九军轻重不急之物权留。量差禁军相兼充火头等,亦不妨战斗,可那厢兵或用小车、骡子往来马□犬载,及将不得力马更不带行。如此擘画,可于平一所奏合用般粮人夫内减一半外,只以二十万人节次般运,供军食用,及候本司到彼,更有可以裁减处,别具奏闻。」此据郭逵家所有征南一宗文字,四月初一日诏下,十一月奏报,今附见,要知行军极费经画也。   丁亥【二】,诏:「工部侍郎致仕王猎,乃先帝藩邸旧臣,可特以全俸实钱给之。」故事,致仕官俸给陈敝物,其直十得四。猎以笃老,自陈愿赐二分直,免给物,故有是诏。   诏:「大燕宗室,皇伯叔父兄,官卑不当坐者,免侍立。」   永兴军等路转运使皮公弼言:「比者改铸私钱,悉为省样,盗铸屏迹,人情少安。今又许通使私钱,恐盗铸复起,钱色经久难辨。」诏三司指挥汪辅之所简可用铁钱,未得通行,先具数以闻。二月二十七日,遣汪辅之如熙河。六月二十五日周尹云云,可考。   诏诸路弓箭手因战功补殿侍以上,其田皆听自随起租课,如灾伤,毋得一例减放。从泾原路经略司请也。   合门言:「尝押伴臣僚,如夏国使人到阙,遇起居燕,乞并令暂依曾借章服。」从之。   诏:「令定州、真定、大名府路安抚司,以河北西路守城兵,依东路例,具辖下州、军、县、寨合守御人数以闻。」   殿前都指挥使郝质等言,往军器监与权判监刘奉世等会议军器。上批:「殿前、马、步军三帅,朝廷待遇,礼继二府,事体至重,寺监小官,岂可呼召使赴期会?尊卑倒置,理势不顺,自今止令移文定议。」七年正月十二日,吕惠卿云云,可考。   戊子,命权御史中丞邓绾同流内铨官,注拟新赐及第进士第三甲以上官。   都提举市易司言,熙河市易钱本阙乏。诏:「在京市易司发物货计直十五万缗,熙河市易司货易见钱为本,其物货却于截到发运司钱内除破。」   相度措置熙河路财利、大理评事孙迥言:「熙州籴场自去年十一月至今年正月,欠入中斛斗商人刘义等四百二十户钱钞,共四万一千三百六十余缗;又本路总管王君万等三十二人拖欠熙、河两州结籴十四万三百六十余缗【三】、银三百余两。」诏遣权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蔡确,乘驿劾秦凤路转运司及熙河路官吏以闻。后二日,迥迁太子中舍、权秦凤路转运判官。二月乙巳已差官劾治结籴,十年正月戊子君万等责降。   中书户房言:「张颉前任江、淮等路发运使,在官二年,真、扬州运河干浅不治,及有旨令开浚,颉乃两奏河道虽浅,并力牵挽可行,若续得雨,更不须浚,至时未雨,即乞开修。又通、泰运盐河艰阻,中团涡巡检范彦臣乞放陈公塘水入运河,颉亦不听,致诸路阙盐。及御史中丞邓绾言,朝廷遣侯叔献开修运河,未六七日,已言兵夫流离死亡者觽,飞语上闻。岂有方兴功役,遽致死亡如此之多?乞推治造言之人,正其欺罔之罪。」诏罢张颉秦凤路转运副使,令开封府界提点司取勘以闻。初,颉既不修运河,恐叔献功成而己过益彰,乃为谤语,对枢使□充尝及之。至是,因绾有言,朝廷益命推勘,而颉乃更抵以为无有,勘司以事干大臣,且无他证佐,故奏禀于上。诏除此一节不推。后八月具案,上乃止坐开河事,除颉知岳州。此与二月二十七日上批相关。   赠邕州司理参军任扆虞部郎中,广州南海县尉、邕州管勾溪峒文字王觉职方员外郎,三班奉职、知七源州侬文富西京左藏库副使,三班借职容州指使王达、曹肱并供备库副使,三班差使程绬、黄光安、黄仲甫并内殿承制,殿侍张巽内殿崇班。扆等皆为交贼所害故也。   己丑,省礼宾院。先是,详定库务利害所言:「礼宾院事务全少,亦无支纳,每诸蕃进奉人至,自专差官置局主领;逐时贩马,自押赴髃牧司,本院司属纵有行遣,实亦文具。因缘取赂,以困远人。乞令本院量合用公人,立为定额,增其请给。因事受钱者,以近河仓法坐之,庶革其弊。」诏下三司施行,于是并废其官。请行仓法,乃六年八月三日事,此据会要并书之。   礼院言:「辽使告哀,故事,待制以上至宰臣吊于都亭驿,黑带去鱼系□,令辽使在馆闻哀。请如故事。」从之。时雄州言辽国母以三月六日卒故也。   诏河北西路转运判官李稷具析在任不法事迹以闻。本路察访司言稷赋性刻薄,所为轻率,挟持权势,恣为凌侮,措置乖违,多任己意,一道官吏鲜不苦之;又外都水监丞程昉亦言稷僭易侵越职事故也。   广南西路转运司言:「乞下京西南路借江州车一二千两,以备运粮。」诏京西路转运司【四】、开封府界提点司共括千两以往。   庚寅,上批:「零卖熟药宜罢,恐太伤鄙细,四方观望,有损国体。他事更有类此者,亦与指挥。」时太医局卖熟药,而市易司出钱买之,复使零卖,故降是诏。已而执政进呈不行。   是日,上与辅臣论营阵法,以谓为将者少知将兵之理,且如八军、六军皆大将居中,大将譬如心也,诸军则四体也,运其心智,以身使臂,以臂使指。攻其左则右救,攻其右则左救,前后亦然,则兵何由败也。   广南东路转运副使许彦先言:「已召募安南暛用土人,十人为一保,二十人为一大保,具乡贯来历,以防奸诈。」   都提举市易司言:「支金六千两应副安南,及支物货五十万缗与淤田水利司作籴本,皆无拨还指挥,今上界阙钱本,乞支末盐钞五十万缗贸易为本。」从之。   察访荆湖南、北路蒲宗孟言:「沅州官田并山畬、园宅等荒闲甚多,闻全、永、道、邵州人户往请射,其官吏以既籍充逐处保甲,遂令遣归。况保甲本欲藉其强力督奸盗,若舍贫就富,固当从所欲。乞下诸处,如人户往沅州请田土,毋得以保甲为名勾抽。」从之。   辛卯,辽主遣兴复军节度使耶律庶箴、案宋史庶箴作庶几。太常少卿史馆修撰韩君授,辽国母遣崇义军节度使耶律测、太常少卿干文阁待制馆修撰杜君谓来贺同天节,以闻辽国母之丧,罢置酒。是日,测等已对,诏以闻辽国母服药,罢垂拱殿燕。及归馆,命以涿州公牒示之,仍宣谕辍同天节上寿,罢大燕,令测等成服于开宝寺福圣院。诏宰相以下及从官往慰,令学士院别撰与辽主书,谢国母遣使及致感恻之意,更不报国母书。   中书覆奏剑南西川【五】节度掌书记、司农寺勾当公事王定国上殿,上批:「宜且更试以事,审观其才,未须令上殿。」翌日进呈,卒依中书覆奏。   前提点福建路刑狱李景亮言:「福建路自泉至漳州、汀州,皆涉瘴鞕,马递铺卒三年一易,死亡大半,亦有全家死者,深可伤悯。乞自今瘴烟地马递铺卒,一年一替。」从之。   诏省熙河经略司书写机密文字等官。   又诏:「故龙图阁直学士王广渊被遇先朝,令遗恩外更官其孙二人。」去年十月二十九日卒。   知岷州种谔言:「乞预借本钱五万缗回易,息钱充公使犒设。」从之。   夺刑部员外郎向宗儒一官,罢中书检正官,权同判将作监,依旧修内诸司式。宗儒坐私役将作监吏令主钱物,吏因而赊放减刻在监役人请受,故有是责。吏皆刺配五百里牢城。三月二十三日谢景温劾宗儒。   司农寺言:「河北东路提举司计置斛斗,若依朝旨尽运致往澶州、大名,不惟费龏乘不少,兼恐逐处岁支不多,反致陈损。乞令分于近河及屯兵州军桩管。」从之,仍令不得过元指定州府二百里。   癸巳,以及第进士徐铎为大理评事,签书越州判官王任为漖州判官,陈师锡为昭庆军节度掌书记。任,成都;师锡,建州人也。   诏安南道招讨司、荆湖广南宣抚使司,令随军转运司官多赍金帛随军,遇有降附州峒,即优价博籴粮草。   甲午,熙河走马承受长孙良臣乞给钱帛,及时博籴夏麦。   中书户房言:「近提举市易司已发物货十五万缗,为熙河市易本钱,今欲令市易司增五万缗,以十万输熙河,十万令在京市易司入中本路粮草。」从之。   乙未,同天节以辽国母之丧,辍上寿,髃臣及辽使诣合门拜表称贺。   丁酉,诏:「春铨试中,稍优二人与堂除差遣;中等二十一人,京官与先次差遣,选人不依名次注官;下等五十人与注官换官者,准此。」   诏:「右千牛卫将军叔谆贷死,免除名,夺一官勒停。」坐杖杀直兵也。   夔州路转运副使董钺【六】乞于施、黔二州募义军千人赴安南。从之,仍令人给路费钱十千,以盐折之。可并二月十六日。   诏:「丁忧人枢密直学士孙永,朕藩邸旧臣,家贫族觽,今又罢俸,可特给月俸添支。」   诏:「闻交贼多遣奸人侦事于二广,令宣抚司指挥将官,所至审察教阅,无听人纵观,免窥觇击敌进退之法。」   诏河东、河北、陕西等路奏举武举,并须土著人。   戊戌,勾当三班院、右谏议大夫程师孟为给事中、集贤院修撰。以知广州代还推恩也。   诏广济河依旧行运,复置京北排岸司官。天圣六年七月,熙宁七年十月,八年十二月,可考。   荆湖等路察访蒲宗孟言:「湖北路保甲,无一县稍遵条诏,应排保甲村趰,并以大保、都保,止于逐村编排,更不通入别村,全不依元降指挥,其监司违法官乞施行。」诏编排保甲不当职官并提举官并上簿。   成都府、利州路钤辖司言,已遣挠州都监王庆、蜀州都监孙青等率兵讨茂州蕃贼。诏钤辖司体量入寇因依以闻。茂州旧领羁縻九州岛,皆蕃部也,蕃自推一人为州将,常在茂州受处分。茂州旧无城,惟植鹿角,蕃以昏夜入州,剽掠民家六畜。及入茂州,辄取货于民家,遣州将往赎之,与之讲和而誓,习以为常,民甚苦之。及李琪知茂州,民投牒请筑城绕民居,凡八百余步,琪请于朝,上是琪议,下都钤辖司相度。会琪罢去,琪奏在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大理寺丞范百常代之,百常谓城可筑,蔡延庆以闻,诏令筑之。既而蕃部髃诉于百常,称城基侵我地,乞罢筑。百常不许,诉者不已,百常以梃驱出。三月己卯始兴工,而静州将杨文绪结连蕃部,以叛觽数百奄至。茂州兵才二百人,百常帅以捍击,蕃觽死者数人,遂散去。百常迁民入牙城。明日,蕃数千觽四面大至,悉焚鹿角及民庐舍,引梯冲攻牙城,矢石如雨,百常乘城拒守。后五日,其酋长二人为櫑木所毙,觽乃退。既而屡来攻城,皆不克,然游骑犹绕四山,城中人不敢出。茂州南有鸡宗关,路通永康军;北有陇东,路通挠州,皆为蕃所据。百常募人间道诣成都,及书木牌数百投江中,告急求援,于是延庆遣将分路以讨之。熊本云云,附此月二十六日王庆等败时。   庚子,大理评事、同提举秦凤等路常平事马瑊为太子中舍、权发遣江南西路转运判官。王韶言瑊捃拾熙河官吏,故徙之。八年十二月九日,王韶言瑊捃拾熙河官吏,瑊徙江西或由此,五月十四日王安石云云可证据也。   壬寅,上批:「宗室女前洞真宫道士赵道深,昨以罪降送瑶华宫,近经赦,已许依旧。其兄随州团练使克淑本缘道深致罪,尚挂吏议,当展年磨勘,宜特与除落。」先是,道深私祷宫官及赂吏,求与克淑相见,故皆得罪,至是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