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第 168 页/共 607 页
编敕既成,合农田敕为一书,视祥符敕损百有余条。其丽于法者,大辟之属十有七,流之属三十有四,徒之属百有六,杖之属二百五十有八,笞之属七十有六,又配隶之属六十有三,大辟而下奏听旨七十有一,凡此皆在律令外者也。于是,诏下诸路阅视,听言其未便者。寻又诏尽一年无改易【一九】,然后镂版颁行。
辛巳,诏翰林学士、知杂御史而上,举常参官历同判一任无赃滥而才任繁剧者各一人,己之所亲及执政近属毋得举。
又诏审官院,自今定差知州军,令中书审视,若懦庸老疾不任事者,罢之。
壬午,徙知青州李迪知河南府。迪朝京师,太后语迪曰:「卿昔者不欲吾预国事,殆过矣。今日吾保养天子至此,卿以为何如?」迪对曰:「臣受先帝厚恩,今日见天子圣明,诚不知太后圣德乃至此。」太后亦喜。
癸未,诏三司令商人在京师入中马草一千万束。
冬十月丁亥,故太子左谕德崔遵度妻舒城县君何氏特封乐安郡君。遵度尝事上东宫,其子左班殿直仲思愿以所迁官回授母一郡封,上既许之,仍诏迁仲思官。
辛卯,诏:「京东、河北水灾州军,己减秋税,听即本处输见钱,仍停科率一年。诉不及限者,亦体量减放。」
甲午,诏:「在京诸军班诸所支月粮,令提点仓场官、三粮料院依排定诸仓年月界分,以军资高下给之。违者许人告,公人迁一资,百姓给赏钱三十千。」先是,上封者言诸粮料院所勘旁,多远近不均,有军营在西而给东仓,或在东而给西仓,固欲以邀求军人。事下三司,三司言:「凡支军粮,皆自粮料院先进样,然后三司定仓牔界分,而以年月次之。今城东十二仓贮江、淮所漕米最多,城南惟有米一仓,城西三仓兼贮茶,城北四仓贮畿内赋税及马料,所贮既不同,难据军营远近就支。自今诸粮料院如敢用此有所邀求,请重致于法。」故降是诏。按沈括笔谈云:太祖朝常戒禁兵,衣之长不得过膝,买鱼肉及酒入营门者皆有罪。又置更戍之法,欲其习山川劳苦,远妻孥怀土之恋。兼外戍之日多,人人少子,而衣食易足。又京师卫兵请粮者,营在城东者即令赴西仓,在城西者即令赴东仓,仍不许佣僦车脚,皆须自负,尝亲登右掖门观之,盖使之习力,制其骄惰,故士卒衣食无外慕、安辛苦而易使。今上封事者指陈粮料院勘旁之弊,不知乃太祖法也,更当详考表而出之。
壬寅,御崇政殿阅虎翼武骑卒习战,迁补有差。
丙午,京师地震。
诏:「知州军、文武升朝官岁举见任判官、主簿、尉,有罪非赃私、有出身三考、无出身四考堪县令者各一人,转运使副不限以数。举者及二人,移注近县令。任满无赃罪,公私罪情轻,用刑无枉滥,捉贼无追扰,本部上治状,升幕职。再知县又无过谴【二○】,或有罪而公私情轻、职业愈修者,替还,引对,特迁京官。仍逐任与免选、纳粟及流外入令,皆增考举数。」先是,流内铨引选人朝辞,有老耄者授县令,上谓宰臣曰:「县令之职,有民有社,一邑刑政重轻,皆得自专,若非其人,为害不细,虽远方僻郡,尤当择人宣朝廷德意。此辈皆昏耄,使之临民,必有贪墨疲懦之弊。」会有上言乞奏举以充县令,乃降是诏。上云云,据张唐英政要,当考。
丁未,诏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奏计京师,毋以土物馈要近官。先是,锺离瑾因奏计多载奇花怪石纳禁中,且赂权贵。殿中侍御史鞠咏、右司谏刘随皆劾瑾,咏请付御史台治,帝面谕瑾亟还所部,于是又条约之。
枢密院言御马直于荣鬻自制紫衫,而开封府以军号法物定罪,请下法官议。而审刑院言紫衫荣所自制,非官给,难以从军号法物定罪。乃诏自今诸军班典买官所给军号法物者,以违制论,自余以不应为从重科之。
壬子,复给事中、知永兴军李谘为枢密直学士。永兴衣冠子弟,多恃荫无赖者,谘悉杖之,境内肃然。
内殿崇班、带御器械夏元正为合门宣事舍人。元正初以武技自陈,召见,诏骑射,擢为带御器械,既而以其父守赟方典禁兵,故改命之。
下溪州蛮彭仕端、仕羲等来贡方物。
癸丑,河北知州军多武臣,其幕职官又或经学出身,而书断案牍,颇不通。诏自今令吏部流内铨选尝为人荐举者注拟之【二一】。
流内铨言:「应初任官未得求试书判拔萃,须历四考以上,方得投状。其见任沿边川、广、福建及见系铨司起请移官人,并须回日投状,仍先以所纳到判词,编排作三等具奏。乞下两制别差官考定。」诏:「历官三考以上,乃听投状。看详判词,分三等,只委判铨官。余从之。」
十一月乙卯朔,黔州蛮、舒延蛮来贡方物。
庚申,诏:「京朝官自今依景德四年七月敕,到阙以前转官及三年者听磨勘,未及者须四年。其任广南、四川及三年,许上课于审官院。」
癸亥,冬至,上率百官上皇太后寿于会庆殿,乃御天安殿受朝。秘阁校理范仲淹奏疏言:「天子有事亲之道,无为臣之礼;有南面之位,无北面之仪。若奉亲于内,行家人礼可也;今顾与百官同列,亏君体,损主威,不可为后世法。」疏入,不报。晏殊初荐仲淹为馆职,闻之大惧,召仲淹,诘以狂率邀名且将累荐者。仲淹正色抗言曰:「仲淹缪辱公举,每惧不称,为知己羞。不意今日反以忠直获罪门下。」殊不能答。仲淹退,又作书遗殊,申理前奏,不少屈,殊卒媿谢焉。又奏疏请皇太后还政,亦不报,遂乞补外。寻出为河中府通判。欧阳修作仲淹神道碑,云太后将以至日大会前殿,上率百官为寿,仲淹言之,其事遂已。按仲淹疏入不报,上寿会庆殿,未尝已也,岂修谓止在便殿不在前殿,为听仲淹之言乎?然供张便殿,实自王曾执奏,非由仲淹矣,修盖误,今不取。富弼作仲淹墓碑,亦云疏奏,遂罢上寿仪。然后颇不怿,寻出为河中府通判。弼亦误。今但取其出倅河中府,附见于此。僧文莹以为仲淹时任右司谏,太后先遣中使谕令勿言,此妄也,今不取。
庚午,诏天下孤独疾病之民,所在为致医药存视之。
诏:「逃田十年见荒闲者,听百日复业,与免赋役。后五年,与减旧税十之八。限满不至,他人请佃者,亦如之。」
上封者言,今岁开封府举进士者至千九百余人,多妄冒户籍,请条约之。癸酉,诏:「举人有开封府户籍七年以上不居他处者,听取解。虽无户籍,亦不曾占名他州者,先经所属投牒察访行实,召京朝官二人保之,违犯则保官以违制论。其外州寄应者,悉令还本贯,与理旧举场第。若行赂而妄冒乡贯三代者,以违制失论,不以荫赎。」
丙子,诏广南、福建官丁忧未有替人而见任事者,续其俸。
绣州蛮向光绪遣使来贡方物。
庚辰,赐莫州、顺安军修城卒缗钱。
癸未,诏陕西弓箭手已刺而逃者,听本家权以少壮子弟代役,满三月不首,即使其子弟为之。
是月,诏自今每遇南郊大礼,录周世宗从孙一人班行。此据本志,当考。
十二月丁亥,赐永静军修城卒缗钱。
庚寅,以知制诰李仲容判礼部。故事,茂才异等、高蹈邱园、沈沦草泽三科所上策论,先委礼部考核以闻【二二】,乃得召试。时直史馆康孝基判礼部,定富弼等十人词理皆优,上意其品藻未精,故改命仲容,而以孝基为同判,仍取弼等策论覆校之。弼,河南人也。
丁酉,诏河北盗决屯田堰岸者,从盗决堤防律,再犯者送河南州军编管。
庚子,诏中书,自今朝官以上告词,别录本上禁中。
乙巳,赐深州、邢州修城卒缗钱。
己酉,契丹遣奉国军节度使耶律高、崇禄少卿韩知白来贺皇太后正旦。
庚戌,遣中兴军节度使耶律倚、宾州防御使韩昭一来贺正旦。
辛亥,以左司谏、龙图阁待制孔道辅知郓州,坐纠察刑狱事不当也。曹利用未败时,道辅尝言:「利用及上御药罗崇勋窃弄威权,宜早斥去,以清朝廷。」立对移刻,太后可其言,乃退。利用既被谴死,而崇勋固在云。本传云道辅除左正言,受命日,论奏枢密使曹利用、上御药罗崇勋窃弄威柄,宜早斥去,以清朝廷。立对移刻【二三】,太后可其言,乃退。按道辅为左正言,乃天圣元年八月,此时利用及崇勋骄恣之状犹未着,道辅必不以受命日首论此二人。及五年十二月,迁左司谏,或可论矣。然距利用贬黜尚一年余,遽云太后可其言,亦妄矣。且利用不应与崇勋同论,或道辅果曾同论二人,亦必不在始受命日。传盖误也。今略加删润,附道辅知郓州后。道辅出守,未必不由论崇勋故耳,当考。
先是,有越黄河者十数人系郓州狱,吏白罪当徒,道辅皆释之,因曰:「异时河决南燕,至于郓,故有禁。今河水复故道,为干河,何禁也。」此据附传,正传削去。
河朔罹水患,朝廷以民疲不任繇率,故王楚埽尚未塞,都大巡护澶、滑河堤高继密,请自澶州嵬固埽下接大堤东北,即高阜筑遥堤,为备御计。侍御史高弁,又请于澶州之西,分导二河以杀水势。壬子,命龙图阁待制韩亿、左藏库使阎文应等,往河北同转运使相视之。
诏:「自今中书转补录事以上职名,更不依名次,并择廉谨有行止、明晓公事者充填。仍召近上职名二人委保,如犯正枉法赃罪,并当连坐。
先是,开封府界提点诸县公事张应物言:「诸县酒务,多为豪民买扑,坐取厚利。自今请差官监榷,仍委三司保举。」从之,时天禧四年也。干兴中罢举官,天圣四年应物复以为请,乃诏依前举官。是岁,上封者又言:「诸县课额多亏,盖监临之官皆是保举,多相庇匿不言。自今请止委审官、三班院差人监当。」自是遂罢府界举官之制。
天下上户部主户六百万九千八百九十六,口二千三万一千九百二十六;客户四百五十五万二千七百九十三,口六百二万二千三百一十二。
注 释
【一】竞为浮夸靡曼之文「曼」原作「蔓」,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上、治迹统类卷二八祖宗科举取人改。
【二】命官删定编敕议者以唐令有与本朝事异者亦命官修定「删定编敕,议者以唐令有与本朝事异者,亦命官」十九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二删定编敕补。按本编并见宋会要刑法一之四。
【三】六经郊祀未录用子孙及见无食禄者「者」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四】西川原作「四川」,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会要职官四七之七改。
【五】但路居冲要处充知州「充」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职官四七之八补。
【六】祥符七年诏书在三月七日戊寅按本书卷八二,诏书系于大中祥符七年二月戊寅日下。原注疑有误。
【七】位诸州同判上「同判」原作「司判」,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八】有容之必行之「有容之,必」四字原阙,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二玉清昭应宫灾补。
【九】赏丝失中之所召也「所」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补。
【一○】皆供张别殿「皆」,宋史卷三一○王曾传及续通鉴卷三七均作「止」。
【一一】乃罢相出守「相」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九、编年录卷四补。
【一二】庳下者徙高阜处「徙」原作「陟」,据阁本改。
【一三】知光州左领军卫大将军石普责授左监门卫率府副率「府副率」三字原阙,据宋会要职官六四之三○、宋史卷三二四本传补。
【一四】知宫李知损仍编管陈州「仍」原作「乃」,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二玉清昭应宫灾改。
【一五】董仲舒以为高庙不当居辽东「为」字原脱,据同上书及宋史全文卷七上补。
【一六】右司谏范讽「右司谏」原作「左司谏」,据同上书及编年纲目卷九、宋史卷三○四本传改。
【一七】如昭宣使以上「昭宣使」原作「昭皇使」,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会要仪制三之一四改。
【一八】别作一行「作」原作「在」,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会要改。
【一九】寻又诏尽一年无改易「尽」原作「书」,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二删定编敕改。
【二○】再知县又无过谴「又」原作「有」,据各本改。
【二一】诏自今令吏部流内铨选尝为人荐举者注拟之「诏」字原脱,据文补。按宋会要职官四八之八作:「诏吏部铨选注。」
【二二】先委礼部考核以闻「礼部」原作「吏部」,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选举一○之一八、治迹统类卷二七祖宗制科取人改。
【二三】立对移刻「刻」原作「时」,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百九
卷一百九
起讫时间 起仁宗天圣八年正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九
帝 号 宋仁宗
年 号 天圣八年(庚午,1030)
全 文
春正月己未,契丹遣左监门卫上将军耶律忠、礼部郎中知制诰陈邈来贺长宁节。
癸亥,诏河北转运使视澶州埽岸,如梢芟有备,即议修塞,或民力犹困,则须冬月乃议之。
丙寅,命资政殿学士晏殊权知礼部贡举。
赐定州修城役卒缗钱。
壬申,诏尝举人为京官而止改幕职及循资后或犯罪,举主并减同罪一等。
太常少卿、知广州狄棐加直昭文馆。棐代还,不以南海物自随,人称其廉。
甲戌,真定府定州路都部署,彰武节度使、赠侍中、谥武穆曹玮卒。玮用士得死力,平居意气舒暇,及行师,多奇计,出入神速。一日,张乐饮僚吏,中坐失玮所之,明旦,徐出视事,数馘庭下。尝称疾,加砭艾,卧阁,会贼大至,玮奋起裹创,被甲跨马,贼见骇奔。将兵几四十年,未尝少失利,自三都之捷,威震西域。唃畼啰每闻玮名,即望玮所在【一】,东向合手加颡。契丹使过天雄,部勒其下曰:「曹公在此,毋纵骑驰驱也。」真宗重兵事,凡边奏必手诏诘难至十数反,而玮守初议,卒无以夺。后虽他将有论边事者,往往密付玮处之。
渭州有告戍卒叛入夏国者,玮方对客弈澙,遽曰:「吾使之行也。」夏人闻之,即斩叛者,投其首境上。羌杀边民,入羊马赎其死,玮下令曰【二】:「羌自相犯,从其俗。犯边民者,论如律。」自是无敢犯。
环庆属羌田多为边人所市【三】,致单弱不能自存,因没虏中。玮尽令还其故田,后有犯者,迁其家内地。所募弓箭手,使驰射较强弱,胜者予田二顷,再更秋获,课市一马,马必胜甲,然后官籍之,则加田五十亩。至三百人以上,团为一指挥。要害处为筑堡,使自堑其地为方田环之。立马社,一马死,觽为出钱市马【四】。羌虏降者既多,因署其首领为军主,或指挥使,或副指挥使,使统其族帐,止于本军□进,以其习知虏情与地利,不可徙他军也。开边壕,率令深广丈五尺,山险不可堑者,因其峭绝治之,使足以限虏,后皆以为法。
山东知名士贾同尝造玮,客外舍。玮欲按边,即同舍邀与俱,同问:「从兵安在?」曰:「已具。」既出就骑,见甲士三千列立,人音不彻舍。同归语人曰:「玮殆名将也。」玮为将不如其父宽,然自成一家。
贾同,临淄人,初名罔【五】,字公缙,着山东野录七篇,年四十余,同进士出身。时大中祥符四年也。真宗命改今名。王钦若方贵盛,闻同名,欲致之,固谢不往。居八九年,始调历城主簿。张知白荐为大理评事,通判□州、绵州。天圣初,上书言:「自祥符已来,谏诤路塞,丁谓乘间造符瑞以欺先帝。今谓奸既白,宜明告天下,正符瑞之谬,罢宫观崇奉,归不急之卫兵,收无名之实费,使先帝免后世之议【六】,国家无因循之失。」又言:「寇准忠规亮节,疾恶摈邪,自其贬黜,天下之人弗见其罪,宜还之内地,以明忠邪善恶之分。」时太后临朝,而同言如此,人以为难,再迁殿中丞,知棣州,卒。措置藩校,已见祥符七年四月甲戌,此当削去,或两存之亦可。
内殿崇班张继恩遭父丧,请给假,下太常礼院,言:「斩齐三年并解官。后唐应顺元年敕内诸司使副带东西班正官及供奉官、殿直、承旨,卒哭举追。今武臣例不解官,又无给假日限。」乙亥,诏武臣父母丧,卒哭,听朝参。
丙子,前良山县令陈曜请于郓、滑州界疏黄河入糜邱河、赤河,以分水势,诏京东、河北转运使与韩亿等同规度之。
戊寅,遣礼宾副使江德源往澶州视古遥堤。
庚辰,诏河北水灾州军募人入粟,以赈贫民。
辛巳,作会圣宫【七】于永安县訾王山,仍更山名曰凤台。
殿中侍御史张存言:「比部员外郎知开封县刘汀、知祥符县李宗简各缘门地,遂煺郎曹,曾乏誉于中才,猥庇身于大邑。欲乞自今开封两赤知县,依旧差馆殿兼职及立朝知名者充。自余常流,不在除授。」诏刘汀、李宗简候成资替。刘汀、李宗简,未见。
集贤校理彭乘以亲在蜀,恳求便官。诏乘知普州。蜀人得乡郡,自乘始。普鲜知学者,乘为兴学,召其子弟为生员,教育之,俗遂变。此因乘迁校理,附见。知普州事,不必在此月也。
诏诸道守任臣僚,无得非时聚会饮燕,以妨公务,及假借民户什器,转运司谨察;其转运使副巡历所至,除遇公筵,方得赴坐。会要八年正月诏。
二月戊子,诏五代时官三品以上告身存者,子孙听用荫,仍须得保官三人。
复置韶州乐昌县银铅场。
庚寅,置彭州九陇县采金场。明道元年正月己丑,高觌责官,可参考。
丙申,上封者言,自今选补僧官,须经四十腊、二十夏以上,仍设六科考试。诏开封府下左右街,具奏以闻。而卒无应格者,乃命次补如旧。
乙巳,诏:「文武官当磨勘而隐落公罪者,以违制失论,赃私罪以违制论。公罪徒以上情重者,仍听奏裁。」先是,右班殿直张从恩当磨勘而隐落公罪,杖,坐徒二年,追两官勒停。上以所坐太重,特免追官,而更着此条。
三月庚申,诏选人因避亲成资放罢者,许令参选。
甲子,御崇政殿试礼部奏名进士。丙寅,试诸科【八】。丁卯,赐进士王拱寿等二百人及第,四十九人同出身。己巳,赐诸科及第、同出身者又五百七十三人。拱寿,咸平人也,诏更其名曰拱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