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 第 327 页/共 372 页

赐晋王伊苏特穆尔及世祖诸皇子等民户有差,使食其岁赋。   己卯,八百媳妇献驯象二。   庚寅,敕岭北省赈阙食流民;两淮民种荒田者,如例纳税。   赈通、漷州饥。   诏勉励学校。以国子监虞集言,升监丞吴澄为司业,与齐履谦同日并命,时号得人。   澄用程颢《学校奏疏》,胡安国《六学教法》,硃熹《学校贡举私议》,约之为教法四条:一曰经学,二曰行实,三曰文艺,四曰治事。未及行而履谦以迁去。澄亦移病归,诸生有不谒告而从之南者,俄拜集贤直学士,授奉议大夫,俾乘驿至京师,及真州,疾作而还,学制稍为之废。   三月,丁酉朔,罢诸王、大臣私第营缮。   己亥,以生日为天寿节。   戊申,以前河南行省平章政事达实哈雅为御史大夫。   庚申,简汰大明宫、兴圣宫宿卫。   甲子,遣户部尚书玛尔经理河南屯田。   乙丑,命河南省建故丞相阿珠祠堂。   初,帝元日临朝,谓中书省臣曰:“汴省王右丞可即召之。”至是约至,召见,慰劳,特拜集贤大学士。约首言:“河南行省丞相布琳吉岱,勋阀旧臣,不宜久外。”召至,封河南王。约又疏荐国子博士姚登孙、应奉翰林文字揭傒斯、成都儒士杨静,请起复中山知府致仕辅惟良、前尚书参议李源、右司员外郎曹元用,皆除擢有差。   夏,四月,丁卯,简汰控鹤还本籍。   以都水监隶大司农寺。   庚午,命浙东都元帅郑祐同浙江军官教练水军。   辛未,给钞万锭修香山永安寺。   癸酉,帝如上都。   庚寅,太白经天。   五月,丙申朔,以中书平章哈克繖为中书左丞相,江浙行省平章章律为中书平章政事。   壬寅,改和林路为和宁路。   诸王托克斯哈密实以农时出猎扰民,敕禁止之,自今十月方许出猎。   六月,乙丑朔,日有食之。   丁卯,天雨毛。   己巳,敕李孟博选中外才学之士任翰林。   丁亥,敕罢封赠,诫左右守法度,勤职业,勿妄侥幸加官。时封拜繁多,群臣无功而受公王之爵者,前后相继,故有是敕。   秋,七月,丙午,升大司农秩从一品。帝谕司农曰:“农桑衣食之本,汝等举谙知农事者用之。”   中书参知政事贾钧以病请告,赐钞,给安车还乡。   八月,己卯,以吏部尚书许师敬为中书参知政事。   庚辰,帝至自上都。   辛卯,敕云南省右丞阿固岱等,率蒙古兵从云南王讨八百媳妇。   以张珪为枢密副使。   旧制,中州军士镇江南省,逾岭以戍,率二年而代,遭犯瘴疠,十无一还。珪曰:“是徒置之死地耳,请屯置近边。其岭表要害,因其土人以戍,前死者,官给槥传还家。”从之。   徽政院使实勒们,请以洪城军隶兴圣宫而己领之,以上旨移文枢密院,众恐惧承命,张珪曰:“徽政有左右都卫两军,足备工役,又欲此将何为?因不署,事得寝。实勒们由是怨珪。   是月,滨州旱,泾县水,赈之。   九月,丁酉,增江浙海漕粮二十万石。   戊戌,罢征八百媳妇、大小彻里蛮,以玺书招谕之;寻献驯象及方物。   甲辰,以参议中书省事阿布哈雅为参知政事。   壬戌,琼州黎贼啸聚,遣官招谕。   冬,十月,甲子,有事于太庙。   云南行省右丞索勒济尔威有罪,国师请释之,帝斥之曰:“僧人宜诵佛书,吏事岂当与耶!”   癸未,以中书参知政事察罕为平章政事,商议中书省事。   戊子,翰林学士承旨伊辇齐布哈等进顺宗、成宗、武宗《实录》。   辛卯,赦天下。   赐李孟潞州田二十顷。   十一月,甲辰,捕沧州群盗阿实达等,擒之,支解以徇。   丙午,谕六部官毋隔越中书奏事。   庚申,占城献犀象;缅国遣使来朝。   中书平章政事李孟请归葬其父母,帝劳饯之,曰:“事讫宜速还,勿久留,孤朕所望。”十二月,孟入朝,帝大悦。孟因请谢事,优诏不允;请益坚,癸亥,乃命孟以平章政事议中书省事、承旨翰林。   癸酉,遣使分道决囚。   庚辰,知枢密院事达实曼罢。   鹰坊请往河南、湖广括取孔雀、珍禽,帝以扰民,不允。   丁亥,中书省言:“中书职在总挈纲维,比者行省六部诸司应决不决者,往往作疑咨呈,以致文繁事弊。”诏体世祖立中书初意,定拟成式以闻。   是岁,以左司郎中张思明为两江盐运使,岁课充赢,僚属请上增数,思明叹曰:“赢缩不常,万一以增为额,是我希一己之荣,遗百世之害也。”   以梁曾为先朝旧臣,特起昭文馆大学士。曾累章乞致仕,不允。复起为集贤侍讲学士,国有大政,必命与诸老议之。   前翰林学士承旨姚燧卒,谥曰文。   燧少学于许衡,其为文宗韩愈。衡赏其辞,且戒之曰:“弓矢为物,以待盗也,使盗得之,亦将待之。文章固发闻士子之利器,然先有能一世之名,将何以应人之见役者哉!非其人而与之与非其人而拒之,钧罪也,非周身入世之道也。”燧自是反躬实践,为世名儒。当世争求其文,词无溢美,高丽沈王欲求燧诗文,燧不与,奉诏乃与之。王赠谢币帛、金玉、名画五十篚,燧即时分散于人,一无所取。或问之。燧曰:“彼籓邦小国,唯以货利为重,吾能轻之,使知大朝不以是为意。”其器识过人类如此。   ◎皇庆二年   春,正月,丁未,以太府卿图呼鲁为中书右丞相;时特们德尔以病去职,故以图呼鲁代之。枢密副使张珪为中书平章政事,以代李孟也。   己未,置辽阳行省儒学提举司。   召河南行省右丞郝天挺为御史中丞。   天挺入见,首陈纪纲之要,以猎为喻,曰:“御史职在击奸,犹鹰扬焉。禽之弱者易获也,其力大者必借人力;不然,不惟失其前禽,仍或有伤鹰之患矣。”帝嘉其言。   二月,壬戌,改典内院为中政院。秩正二品。   己卯,免征益都饥民所贷官粮二十万石。   各寺修佛事,日用羊九千四百四十,敕遵旧制,易以蔬食。   命张珪纲领国子学。   辛巳,诏以钱粮、造作、诉讼等事悉归有司,以清中书之务;从张珪之请也。   丁亥,敕:“外任官应有公田而无者,皆以至元钞给之。”   功德使策琳沁等以佛事奏释重囚,不允。   帝谕左右曰:“回回以宝玉鬻于官。朕思此物何足为宝,惟善人乃可为宝。善人用则百姓安,兹国家所宜宝也。”   三月,丙午,册立皇后鸿吉哩氏。   壬子,图呼鲁言:“臣等职专燮理,去秋至春亢旱,民间乏食,而又陨霜雨毛,天文示变,皆由臣等不能宣上恩泽,致兹灾异,乞黜臣等以答天谴。”帝曰:“事岂关汝,其勿复言。”   教坊使曹耀珠得幸,命为礼部尚书。张珪谏曰:“伶人为大宗伯,何以示后世?”帝曰:“姑听其至部而去之。”珪力言不可,乃止。   皇太后命以特们德尔为太师,以万户博实参知行省政事。张珪言于帝曰:“太师辅上道德,特们德尔非其人。万户无功,不得为外执政。”帝然之。太后闻而怒甚,于是实勒们之谮得行。   御史中丞郝关挺上疏论时政,其略曰:“先帝即位之初,大事方定,故于左右三五有功之人,爵之太高,遂使近幸之臣,因而相袭,王公师保,接迹于朝。比者虽令裁罢,曾未经岁,又复纷然。昔人有言:‘服之不衷,身之灾也’。是则朝廷名器重,则升斗之禄足以鼓舞豪杰,滥则日拜卿相而人不劝矣。”   又言:“国初设官,在内须三十月,在外须三周岁,考其殿最以为黜陟。比者省院台部之臣,久者一二岁,少者三五月,甚有旬日之间而屡迁数易者,奔走往来之不暇,何暇宣风布化,参理机务哉!请自今,惟大臣可急遴选授,其馀内外大小官属,必候任满方许超迁,以免朝除夕改,启幸长奸之弊。”   寻出为海南行省平章。时河南王布琳济达为丞相,待以师礼,由是政化大行。未几卒,谥文定。   丙辰,帝以亢旱既久,于宫中焚香默祷,遣官分祷诸祠。   诏敦谕劝课农桑。   夏,四月,乙亥,帝如上都。   丙子,高丽国王王璋辞位,以其世子王焘为征东行省左丞相,封高丽国王。时朝廷欲璋归国,璋无以为词,请传位于其子。   甲申,诏遴选贤士,纂修国史。   乙酉,御史台言:“富人夤缘特旨,滥受官爵;徽政、宣徽用人,率多罪废之流;内侍托为贫乏,互奏恩赏。而西僧以作佛事之故,累释重囚。外任之官,身犯刑宪,辄营求内旨以免罪。诸王、驸马、寺观土田每岁征租,扰民尤甚。请悉革其弊。”制可。   真定、保定、大宁路饥,并免今年田租之三。   安南国贡方物。   五月,中书平章政事张珪罢。   时太后多宠幸,恶张珪持正,幸臣实勒们等尤嫉之,以帝遇之厚,未敢遽发。至是帝由居庸巡上都,乃以中旨召珪,至宫门下,数以违懿旨之罪,杖之。珪创甚,舆归京师,明日出国门。珪子景元掌符玺,不得一日去宿卫,至是以父病笃告,遽归。帝惊曰:“朕来时,卿父无病。”景元顿首涕泣不敢言。帝不怿,遣人赐珪酒,遂拜大司徒。珪谢病家居。   辛丑,以中书右丞哲伯都拉为平章政事,左丞巴喇托音为右丞,参知政事阿布哈雅为左丞,参议中书省事图鲁哈特穆尔为参知政事。   顺德、冀宁饥,原州水,赈之。   六月,己未,京师地震。癸亥,图呼鲁等以灾异乞赐放黜,不允。   丙寅,京师地又震。   己卯,河东廉访使赵简,请选方正博洽之士任翰林侍读学士,讲明治道以广圣听,从之。   御史台言:“比年廉访司多不悉心奉职,宜令监察御史检核名实而黜陟之。广海及甘肃、云南地远,迁调者惮勿肯往,请今后加一等官之。”制可。   壬午,命监察御史检察监学官,考其殿最。   甲申,建崇文阁于国子监。   以宋儒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司马光、硃熹、张栻、吕祖谦及故中书左丞许衡从祀孔子庙廷。   河决陈、亳、睢州及开封之陈留县,沿民田庐。先是命官没河相视,上治河之议而竟未施行,故有此患。   秋,七月,癸巳,以作佛事,释囚徒二十九人。   甲午,置榷茶批验所并茶田局官。   庚子,立长秋寺,掌武宗皇后宫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