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 - 第 52 页/共 62 页
六月辛未,光禄大夫种弗为司空〔一〕。
〔一〕 范书作“六月辛丑,光禄大夫种拂为司空”。按是月己巳朔,无辛丑,范书误。又 “弗”乃“拂”之省文。
卓发洛阳诸陵及大臣冢墓。坏洛阳城中钟虡,铸以为钱,皆不成文;更铸五铢钱,文章轮郭〔一〕,不可把持。于是货轻而物贵,谷一斛至数百万。
〔一〕 “轮郭”,黄本、南监本均作“城郭”。蒋校以为当作“轮郭”,而“轮”字从阙文。按三国志董卓传、范书董卓传均作“轮郭”,蒋说是,据以迳补。
辽东太守公孙度自号为平州牧。立汉世祖庙〔一〕。
〔一〕 三国志公孙度传作“立汉二祖庙”,通鉴从之,袁纪恐误。
单于羌渠既为国人所杀,其子(孙)于扶罗应立,国人立须卜为单于,于扶罗诣阙讼〔一〕。会灵帝崩,王室乱,于扶罗将数千骑与白波贼寇冀州界,百姓皆高壁清野,抄掠少有所得。欲归国,国人不受,遂止河东。
〔一〕 据范书南匈奴传删“孙”字。又南匈奴传曰:“单于于扶罗,中平五年立。国人杀其父者遂畔,共立须卜骨都侯为单于,而于扶罗诣阙自讼。”与袁纪异。又此事发生于灵帝末年,通鉴系于中平六年。
二年(辛未、一九一)
春正月辛丑,大赦天下。
韩馥、袁绍自称大将军,遣使推大司马刘虞为帝,不听;复劝虞承制封拜,又不听,然犹与绍连结。
二月丁丑,相国董卓为太师。
夏四月,卓西入关。卓使东中郎将董越屯渑池,宁辑将军段煨屯华阴〔一〕,中郎将牛辅屯安邑,其余中郎〔将〕〔二〕、校尉布在诸县,不可胜纪,以御山东。
〔一〕 范书董卓传“宁辑将军”作 “中郎将”。又“煨”原误作“猥”,迳改之。
〔二〕 据范书董卓传补。
卓将至,公卿以下迎之,皆谒拜〔车〕下〔一〕,卓不为礼。卓谓御史中丞皇甫嵩曰:“可以服未?” 嵩曰:“安知明公乃至于是。”卓曰:“鸿鹄固有远志,但燕雀自不知尔。”嵩曰:“昔与公俱为鸿鹄,但今日复变为凤皇尔。”卓乃大笑曰:“卿早服,可得不拜。”〔二〕
〔一〕 据三国志董卓传补。
〔二〕 按此段三国志董卓传注引山阳公载记、范书皇甫嵩传注引献帝春秋同,而裴注引张璠汉纪曰:“卓抵其手谓皇甫嵩曰:‘义真怖未乎?’ 嵩对曰:‘明公以德辅朝廷,大庆方至,何怖之有?若淫刑以逞,将天下皆惧,岂独嵩乎?’卓默然,遂与嵩和解。”与袁纪大异。通鉴取张璠纪。然何焯曰:“山 阳公载记之语尤近实。观义真后此,其气已衰,未必能为是言,仅足以避凶人之锋耳。”何说是。
卓既为太师,复欲称尚父,以问左中郎将蔡邕,邕曰:“昔武王受命,太公为太师,辅佐周室,以伐无道,是以天下尊之,称为尚父。今之功德,诚为巍巍,宜须关东悉定,车驾〔东〕(西)还〔一〕,然后议之。”卓乃止。
〔一〕 据三国志董卓传注引献帝纪改。又范书蔡邕传作“车驾还反旧京”。
于是卓乘金华青盖车,时人号“竿摩车”,言逼上也。
卓弟旻为左将军,兄子璜为中军校尉,宗族内外,并列朝廷,呼召三台、尚书以下,皆诣卓府启事,然后得行。
筑郿坞,城与长安城等,积谷为三十年储,云: “事成,雄据天下;不成,守此足以毕老。”尝行郿坞,公卿已下祖道于横门外,诱北〔地〕降者三百余人〔一〕,于坐中先披其舌,或斩其手,或凿其眼,未死,偃转杯案之间,会者战栗失匕箸,卓饮食自若。
〔一〕 据三国志、范书之卓传补。
初,卓饮卫尉张温〔一〕,乃使人诬温与袁术通谋,笞杀之。刑罚残酷,爱憎相害,冤死者数千人,百姓嗷嗷,道路叹息。
〔一〕 疑“饮”下脱“恨”字。
孙坚自阳人入洛阳,脩复诸陵,引军还鲁阳。卓谓长史刘艾曰:“关东诸将数败矣,无能为也,唯孙坚小敢,诸将军慎之。坚昔西征,其计策略与人同, 无故从诸袁儿,终亦死尔。”艾曰:“坚用兵不如李傕、郭泛。坚前与羌战于美阳〔一〕,殆死,无能为!”卓曰:“坚时将乌合兵,且战有利钝。卿今论关东大势 尔,亦终无所至,但杀二袁儿,则天下自服矣。”
〔一〕 三国志孙坚传注引山阳公载记作“美阳亭北”。
建武初,立宗庙于洛阳。元帝之于光武,父之属也,故光武上继元帝。又立亲庙于洛阳,祭祀而已,不加名号。光武崩,以中兴之主,更为起庙,上尊号 曰世祖庙。以元帝于光武为祢,故虽非宗,不毁也。后遂为常。明帝遗诏无起寝庙,藏主于世祖庙更衣。更衣者,帝王入庙之便殿也。孝章不敢违命,以更衣宜小别 〔一〕,上尊号曰显宗。章帝崩,遗诏如先帝故事,和帝上尊号曰肃宗。后帝遵承,皆藏主于世祖庙,积多无别,是后显宗但为陵寝之号。和帝崩,上尊号曰穆宗。 殇帝崩,邓太后以尚婴孩,不列于庙,就陵寝祭之而已。安帝杀大臣,废太子,及崩,无上祖宗之奏。以建武以来无毁者,遂因陵号恭宗。顺帝崩,上尊号曰孝宗 〔二〕。冲、质帝皆年少早崩,依殇帝故事。桓帝崩,上尊号曰威宗。灵帝崩,而天下乱,故未议祖宗之事。于是有司奏议宗庙迭毁。左中郎将蔡邕议曰:
汉承秦灭学之后,宗庙之制,不用周礼。每帝即位,辄立一庙,不止于七,〔不列〕昭穆,不定宗庙迭毁〔三〕。孝元皇帝时,丞相匡衡、御史大夫 贡禹始建斯议,罢绌典礼〔四〕。孝文帝、孝武帝、孝宣帝皆功德茂盛,为宗不毁。初孝昭尊崇孝武庙〔五〕,称世宗,中正大臣夏侯胜犹执异议,不应为宗。至孝 宣皇帝,议犹不定,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据经传义,定不可毁〔六〕,上从其议。古人据正重慎,不敢私其君父,如此其至者也。后遭王莽之乱,光武皇帝受命 中兴,庙称世祖。孝明皇帝政参文宣,庙称显宗。孝章皇帝至孝烝烝,仁恩博大,庙称肃宗,比方前世,得礼之宜。自此已下,政事多衅,权称臣下,嗣帝殷勤,各 欲尊崇至亲,而臣下懦弱,莫敢执正夏侯之议,故遂愆滥,无有防限。今圣朝遵复古礼,以求厥中,诚合事。宜孝元皇帝世在第八,光武皇帝世在第九,故元帝为考 庙,尊而奉之。孝明因循,亦不敢毁。元帝今于庙九世,非宗,亲尽宜毁。比惠、昭、成、哀、平帝,五年而再殷祭。孝安、孝桓〔在〕(孝)昭,孝和、孝灵在穆 〔七〕,四时常陈。
孝和以下,穆宗、恭宗、威宗之号〔八〕,皆宜省去,以遵先典,殊异祖宗不可参并之义。从之。
〔一〕 “宜”字,续汉祭祀志及黄本均作“有”字。
〔二〕 续汉祭祀志及注引东观记“ 孝宗”均作“敬宗”,范书冲帝纪亦然,袁纪误。
〔三〕 续汉祭祀志注引袁山松书作 “不列昭穆,不定迭毁”,全后汉文从之。故据以补“ 不列”二字。
〔四〕 袁山松书“罢绌”作“请依 ”。
〔五〕 袁山松书“孝昭”作“孝宣 ”。汉书宣帝纪载,本始二年夏五月宣帝下诏,次月尊孝武庙为世宗庙。袁纪误。
〔六〕 “定”,黄本作“处”,严可均以为是“谓”字之讹。
〔七〕 据蔡中郎集改“孝”作“在 ”。又蔡中郎集“孝安”上有“
孝章”,“孝和”下有“孝顺”,袁纪恐脱。
〔八〕 蔡中郎集“恭宗”下有“敬宗”二字,袁纪亦恐脱。
袁宏曰:光武之系元帝,可谓正矣。夫君臣父子,名教之本也。然则名教之作,何为者也?盖准天地之性,求之自然之理,拟议以制其名,因循以弘 其教,辩物成器,以通天下之务者也。是以高下莫尚于天地,故贵贱拟斯以辩物;尊卑莫大于父子,故君臣象兹以成器。天地,无穷之道;父子,不易之体。夫以无 穷之天地,不易之父子,故尊卑永固而不逾,名教大定而不乱,置之六合,充塞宇宙,自今及古,其名不去者也。未有违夫天地之性,而可以序定人伦;失乎自然之 理,而可以彰明治体者也。末学庸浅,不达名教之本,牵于事用,以惑自然之性,见君臣同于父子,谓兄弟可以相传为体,谓友于齐于昭穆,违天地之本,灭自然之 性,岂不哀哉!夫天地灵长,不能无否泰之变;父子自然,不能无夭绝之异。故父子相承,正顺之至也;兄弟相及,变异之极也。变则求之于正,异则本之于顺,故 虽经百世而高卑之位常崇,涉变通而昭穆之序不乱。由斯而观,则君臣父子之道焉可忘哉!
董卓问司徒王允曰:“欲得快司隶校尉,谁可者?”允曰:“唯有盖京兆耳。”卓曰:“此人明智有余,然则不可假以雄职也。”乃以勋为越骑校尉。卓 又畏其司戎,复出为颍川太守。顷之,征还京师〔一〕。公卿见卓皆拜谒,勋独长揖,与卓争论,旁人皆失色,而勋意气自若。初,河南尹朱隽数为卓陈军事,卓 曰:“ 我为将百战百胜,卿勿妄说,且污我刀锯。”勋曰:“ 昔武丁之明,犹求箴谏〔二〕,明公犹未及武丁也。” 卓谢曰:“戏之尔。”勋强直而内惧于卓,不得意,疽发背卒,时年五十一。遗令惭无以报先帝,勿受赙赠。卓心虽憾勋,然外示宽厚,表赐东园秘器,送之如礼。
〔一〕 按范书盖勋传作“未及至郡,征还京师”。然北堂书钞卷七十六引谢承书曰:“勋迁颍川太守,民吏叹咏,不容于口。”则勋非未及至郡也,实居职未久,即复征还矣。袁纪近是。
〔二〕 胡三省曰:“贤曰:‘武丁,殷王高宗也,谓傅说曰:“启乃心,沃朕心。”说复于王曰:“惟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余谓盖勋忠直之士, 时卓方谋僭逆,不应以武丁之事为言。据国语,楚左史倚相曰:‘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毋谓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 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道我。”及其没也,谓之睿圣武公。’勋盖以卫武公之事责卓也。史书传写,误以‘公’为‘丁’耳。”胡说甚是。
勋字元固,敦煌广至人。举孝廉,为汉阳长史。素与武都苏正和有隙,及正和为州从事,劾武威太守倚权贵,恣行贪横。叙州刺史梁鹄惧其贵戚,欲杀正 和以自解,以访勋。或劝勋曰:“因此报仇。”勋曰:“不可!谋事杀良,非忠也;乘危,非仁也。忠仁弃之,人将不食我余。”乃谏鹄曰:“夫□食鹰鹯,欲其鸷 也,鸷而烹之何用哉?”鹄从其言。正和喜而求见勋,勋曰:“吾为梁使君谋,不为苏正和也。”怨之如初。
黄巾之起,故武威太守黄隽被征失期,鹄欲奏诛隽,勋为言得免。隽以黄金二〔十〕(千)斤与勋〔一〕,勋谓隽曰:“吾以子罪在八议〔二〕,故为子言,岂卖评哉!”终辞不受。
〔一〕 据范书盖勋传注引续汉书改。
〔二〕 周礼秋官小司寇:“以八辟丽邦浓附刑罚:一曰议亲之辟,二曰议故之辟,三曰议贤之辟,四曰议能之辟,五曰议功之辟,六曰议贵之辟,七曰议勤 之辟,八曰议宾之辟。”郑注曰:“此八议轻重,不在刑书。”孙诒让曰:“盖凡入八议限者,轻罪则宥,重罪则改附轻比,仍有刑也。”
叙州刺史左昌因军法断盗数千万,勋谏不听,乃怒勋,使屯〔阿〕(河)阳〔一〕,欲因军法罪之。而勋数有战功,诏书劳勉焉。边章之反,围昌逼急, 昌以檄召勋。勋初与从事辛曾、孔常俱屯阿阳,曾、常疑,不肯应檄。勋怒曰:“昔庄贾后期,穣苴奋钺〔二〕。今之从事,岂重于监军哉!”常惧,乃从勋至冀。 亲责数章等,责以背叛之罪。皆曰:“左使君若早从君言,以兵临我,得自分明。今我罪已重,不可复降也。”皆泣涕而去。
〔一〕 据范书改。按两汉志均作“ 阿阳”,西汉时属天水郡,东汉属汉阳郡。迳正之。下同。
〔二〕 事见史记司马穣苴传。齐景公宠臣庄贾为监军,后期,穣苴斩庄贾以徇三军。晋燕之师闻之,皆不战而退。
会叛羌围护羌校尉夏育于畜官〔一〕。勋与州郡并兵救育,至孤磐〔二〕,为羌所破,勋被三创,前阵多死。勋使人书木表曰:“使国家尸我于此!”羌 滇吾素为勋所厚,乃以兵扞众曰:“盖长史清贤,汝曹杀之者为负天。”勋仰骂曰:“死反虏,汝何知?促杀我! ”众相视而惊。滇吾以马与勋,勋曰:“吾欲死,不去也。”众曰:“
金城购君羊万头,马千匹,欲与君为一。”勋咄咄曰:“我死不知也。”羌遂囚勋,勋辞气不挠,羌不敢害,送还郡。
〔一〕 李贤曰:“前书尹翁归传曰:‘有论罪输掌畜官。’音义曰:‘右扶风,畜牧所在,有苑师之属,故曰畜官。’”
〔二〕 范书作“狐槃”。惠栋曰: “晋书载记曰狐槃在天水冀县。”
于是以勋为汉阳太守。民饥相食,勋调谷廪之,诸富室或匿不肯出。勋曰:“吾知罪矣。”乃自出家谷以率之。郡中闻之,不督而送冀仓者二千余斛,赖勋以得存者千余人。
六月丙戌,京师地震。卓问蔡邕,邕对曰:“地震阴盛,大臣逾制之所致也。公乘青盖车,远近以为非宜。”卓从之,乘金华皂盖车。
秋七月,司空种弗以地震策免。癸卯,光禄勋淳于嘉为司空〔一〕。
〔一〕 范书献帝纪作“光禄大夫济南淳于嘉”。
董卓既入关,袁绍还军延津,使颍川荀谌说冀州刺史韩馥曰:“公孙瓒乘胜来南,而诸郡应之。袁车骑引军东向,此其意不可知,窃为将军危 之。”馥曰:“为之柰何?” 谌曰:“公孙瓒提燕代之卒,其锋不可当。袁氏一时之杰,必不为将军下。夫冀州天下之重资也,若两雄并力,兵交于城下,危亡可立而待也。夫袁氏,将军之旧 也,且已同盟。当今为将军计者,莫若举州以让袁氏。袁氏得冀州,则瓒不〔能〕与之争〔一〕,必厚德将军。冀州入于亲友〔二〕,是将军有让贤之名,而身安于 泰山也。愿将军勿疑。”馥素恇怯,因然其计。馥长史耿武、别驾闵纯〔三〕、治中李历、骑都尉沮授谏曰〔四〕:“冀州虽鄙,带甲百万,谷支十年。袁绍孤客穷 军,仰我鼻息,譬如婴儿在股掌之上,绝其哺乳,立可饿杀。奈何欲以冀州与之?”馥曰:“吾袁氏故吏,且才不如本初,度德而让,古人所贵,诸君独何病焉?” 乃遣子送印绶以让绍。
〔一〕 据三国志、范书补。
〔二〕 范书、三国志袁绍传“友” 作“交”。
〔三〕 李贤引英雄记曰:“耿武字文威,闵纯字伯典。后袁绍至,馥从事十人,弃馥去唯恐在后,独武、纯杖刀执兵,不能禁。绍后令田丰杀此二人。”
〔四〕 按范书有沮授而无李历,三国志有李历而无沮授。王先谦引王补说曰:“观授之附绍,意当日必未谏也。当以魏志为是。”通鉴从魏志。余谓先后事二主,竭诚谋画,俱得信用,史不乏其例。袁纪李历、沮授并存之,必有所据。
绍既有冀州,辟授为别驾从事。绍谓授曰:“今贼臣作变,朝廷迁移,孤历世受宠,欲竭命致死,以复汉室。然桓公非夷吾不能成霸,越王非范蠡无以存 国。今欲与君戮力同心,共安社稷。”授进曰:“将军弱冠登朝,播名海内,值废立之际,则忠义愤发,卓虽凶暴,弗能加兵。昔相如叱秦,晏婴哭庄〔一〕,方之 将军,曷足以喻。单骑出奔,则卓怀怖惧;济河而北,则渤海稽首。拥一郡之卒,撮冀州之众,威震河朔,名重天下。虽黄巾散乱,黑山跋扈〔二〕,举兵东向,则 青州可定;还讨黑山,则张燕可灭〔三〕,回师北首,则刘虞必丧〔四〕,震胁戎狄,则匈奴顺从。横大河之北,合四川之地,收英雄之用,拥百万之众,迎大驾于 长安,复宗庙于洛邑,号令天下,以讨未服,以此争锋,谁敢御之?比及数年,此功不难。”绍喜曰:“此孤之本心也。”即表授为奋武将军〔五〕,使监护诸将。
〔一〕 “相如叱秦”,指相如完璧归赵之事,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又襄公二十五年左传曰:“崔杼弑庄公,晏子枕尸股而哭。兴,三踊而出。人谓崔子:‘必杀之!’崔子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
〔二〕 李贤曰:“常山、赵郡、中山、上党、河内诸山谷相通,号曰黑山。”
〔三〕 燕本姓褚。黄巾军起,燕与博陵张牛角亦起事。牛角死,众奉燕为帅,更姓张,性剽悍,捷敏过人,号曰飞燕。
〔四〕 三国志袁绍传作“公孙必丧 ”,范书亦然。柳从辰曰:“今按授欲使绍合四川之地,而绍夺冀州,在初平二年,其时幽州南属刘虞,不属公孙瓒。袁纪作刘虞,似亦可通。然虞不喜争战,非绍所忌。魏志原作公孙必丧。陈书出袁纪前,自可信。”
〔五〕 三国志袁绍传作“奋威将军 ”。范书与袁纪同。赵一清曰:“范书袁绍传作奋武将军是也。时以韩馥为奋威将军,不得回授沮生也。”周寿昌曰:“范书绍传明云以馥为奋威将军,而无所将 御,是仅畀以虚衔,而不与军事。至授则表为此官,即以监护诸将,安知非绍特以相形激馥使去邪?据此作奋威为是。”又卢弼曰:“按吕布为奋威将军。宋书百官 志云:奋武将军吕布为之。盖此类杂号将军,本无定员,故记载亦互有岐异也。”
袁绍以曹操为东郡太守。
初,颍川人荀彧,字文若,举孝廉,为亢父令。见天下将乱,弃官归家,谓父老曰:“颍川四战之地,天下令有变,常为兵冲,密虽有固,适可避小寇, 不足以扞大难,宜亟去。”乡里人多怀土,不能从也。韩馥遣骑迎焉,会袁绍袭冀州,待彧以上宾之礼。彧弟谌及同郡辛评、郭图皆为绍仕。彧知绍不能有成也,遂 去绍归曹操。操见彧悦曰:“吾子房也。”以为司马〔一〕。时董卓兵强,山东震恐,彧说操曰:“董卓暴虐已甚,必以乱终,无能为也。”操善之。
〔一〕 范书荀彧传作“奋武司马,三国志与袁纪同。按时操为奋武将军,故彧称奋武司马。后操任镇东将军,彧又称镇东司马。彧实任军司马也。
丙寅〔一〕,太尉赵谦久病策罢。辛酉,太常马日磾为太尉。
〔一〕 按七月癸已朔,无丙寅。辛酉乃第二十九日。三公替代,时必不久,丙寅或系丙辰,或系甲寅之误,亦未可知。
公孙瓒以刘备为平原相。
十二月,录从入关者功,封侯赐爵各有差。
司徒王允为温侯,食邑五千户,固让不受。尚书仆射士孙瑞说允曰:“天子裂土班爵,所以庸勋也。与董太师并位俱封,而独励高节,愚窃不安也。”允纳其言,乃受二千户。
是岁,长沙、武陵人有死者,经月复活〔一〕。占曰:“至阴为阳,下民为上。”将有自微贱而起者也。
〔一〕 续汉五行志载武陵女子李娥死而复活,系于建安四年,与袁纪异。
后汉孝献皇帝纪二卷第二十七
三年(壬申、一九二)
春正月丁丑〔一〕,大赦天下。
〔一〕 徐绍桢曰:“正月庚寅朔,纪有丁丑疑误。”
牛辅遣李傕、郭汜、张〔济〕(倕)〔一〕、贾诩出兵击关东,先向孙坚〔二〕。坚移屯梁东,大为傕等所破。坚率千骑溃围而去。复相合战于阳人,大破傕军〔三〕。傕遂掠至陈留、颍川,荀彧乡人多被杀掠。
〔一〕 据袁纪下文及三国志、范书改。
〔二〕 范书董卓传作“击破河南尹朱隽于中牟”。
〔三〕 按三国志及范书,坚屯梁东及合战阳人,均系初平二年事。袁纪上卷已述孙坚自阳人进据洛阳,此又重出,恐有误夺。且坚于梁东一役,乃败于徐荣之手;而胜于阳人,系破胡轸、吕布之师,袁纪误也。
帝思东归,使侍中刘和出关诣其父太傅刘虞,令将兵来迎。道经南阳,袁术利虞为援,质刘和不遣,许以兵至俱西,命刘和为书与虞。虞得书,遣数千骑 诣术。公孙瓒知术有异志,不欲遣,乃止虞,虞不从。瓒惧术闻而怨之,亦遣其从弟越将千骑诣术以自结,阴教术执和,夺其兵。由是虞、瓒有隙。
初,五原人吕布便弓马,膂力过人。既杀丁原,董卓信爱之,誓为父子。卓自以遇人无礼,恐人谋己,行止常以布自卫。卓性刚褊,忿不思难,尝以小失 意,拔手戟掷布。布捷避之,为卓致谢,卓意亦解。由是阴怨卓。卓尝使布守中合,布与卓侍婢私通,恐事发觉,心自不安。司徒王允以布州里壮健,厚接纳之。布诣允,陈卓几见杀状。允与仆射士孙瑞密谋诛卓,是以告布,使为内应。布曰:“奈如父子何?”允曰:“君自姓吕,本非骨肉。今忧死不暇,何谓父子?”遂许之。
夏四月辛巳,帝有疾,既瘳,大会群臣于未央殿。卓置卫,自其营至于掖门。士孙瑞使骑都尉李顺将吕布亲兵十人〔一〕,伪着卫士服于掖门。卓将出, 马败不进,卓怪之,欲还。布劝之,遂行。入门,卫士以戟刺之。卓衣内有铠,不入,伤臂坠车,大呼曰:“吕布何在!”对曰:“在此。”布曰:“有诏。”趣兵 斩之。卓骂曰:“庸狗,敢如是邪!”遂斩之。卓母子皆诛之,尸于市。司徒王允使人然火卓腹上,臭乃埋之〔二〕。
〔一〕 按三国志、范书“李顺”均作“李肃”。李贤曰:“肃,吕布同郡人。”
〔二〕 三国志、范书均作“守尸吏自然火置卓脐中”,非王允所使。袁纪所述,与情理不合。
卓字仲颍,陇西临洮人。少好任侠,尝游羌中,尽与诸帅相结。后归耕于野,而豪帅有来从之者,卓与俱还,杀耕牛相与宴乐。诸豪帅感其意,归相敛,得杂畜千余头以赠之。卓桓帝末以六郡良家子为羽林郎,有才武膂力,双带两□,左右驰射。稍以军功,遂至大将军。
卓之死,蔡邕在允坐,闻卓死,有叹惜之音。允责邕曰:“国之大贼,弑主残臣,天地所不覆,人神所同疾。君为王臣,世受国恩,国主危难,曾不倒 戈,卓受大诛,而更嗟叹。礼之所去,邢之所取。”使吏收付廷尉治罪。邕谢允曰:“虽不忠,犹识大义。古今安危,耳所厌闻,口所常说,岂当以背国而向卓也。 狂瞽之言,谬出患入,正谓邕也。愿黔首为刑,以继汉史。” 公卿惜邕才,咸共谏允,允曰:“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中微,戎马在郊,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后令吾徒受谤议。”遂杀邕 〔一〕。
〔一〕 裴松之曰:“蔡邕虽为卓所亲任,情必不党。宁不知卓之奸凶,为天下所毒,闻其死亡,理无叹惜,纵复令然,不应反言于王允之坐。斯殆谢承之妄 记也。史迁纪传,博有奇功于世,而云王允谓孝武应早杀迁,此非识者之言。但迁为不隐孝武之失,直书其事耳,何谤之有乎?王允之忠正,可谓内省不疚者矣,既 无惧于谤,且欲杀邕,当论邕应死与不,岂可虑其谤己而枉戮善人哉?此皆诬罔不通之甚者。”按司马迁直书汉事,不避忌讳,故汉代秘其书,流布不及汉书之广。 类聚卷十引班固典引叙云:“永平十七年,诏因曰:‘司马迁着书成一家之言,扬名后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讥刺,贬损当世,非谊士也。’”此言代表汉代 官方对史迁的正式评价,故王允因之,言史记为“谤书”,非其个人独特之见也。
邕字伯喈,陈留围人也。博学有隽才,善属文,解音声伎艺,并术数之事,无不精综。初辟司徒府吏〔一〕,迁郎中,着作东观,以直言被刑〔二〕。 初,太尉董卓见邕,甚重之,举高第,补〔侍〕御史,又转治书御史、尚书,三月之间,周历三台〔三〕,左中郎将,封高阳侯〔四〕。
〔一〕 司徒,桥玄也,见范书本传。洪颐烜以为“司徒”乃“司空”之误。
〔二〕 以光和元年六月应诏对策,因直斥宦官权贵而被刑,详见卷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