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 - 第 30 页/共 62 页
〔一〕 李贤注引尚书大传曰:“古者诸侯之于天子,三年一贡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有功者,天子赐以车服弓矢,号曰命。诸 侯不贡士,谓之不率正,一不适谓之过,再不适谓之傲,三不适谓之诬。诬者,天子绌之。一绌以爵,再绌以地,三绌而爵地毕也。”按史记范雎传曰: “范雎任郑安平,使击赵。郑安平为赵所围,急,以兵二万人降赵。应侯席稿请罪。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于是应侯罪当收三族。秦昭王恐伤 应侯之意,乃令国中:‘有敢言郑安平事者,以其罪罪之。’”则可知秦人行古贡士“不得其人有让”之道。昭王赦应侯乃法外超恩,仅为特例。汉初,诏举贤良方 正,州郡察孝廉秀才,亦贡士之方也。武帝元朔元年冬,有司奏议:“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武帝可之。而选举不实亦受坐。 有削户者,若汉书陈汤传,张勃举汤,司隶奏汤无循行,勃遂以选举不实,坐削户二百。有贬秩者,如严延年传:延年坐选举不实贬秩。又有免官者,如百官公卿表 曰:执金吾韩立、御史大夫张谭并坐选举不实免。甚至有因此而被刑者,如功臣表曰:山阳侯张当居坐为太常择博士弟子故不以实,完为城旦。光武中兴,亦行其 道,其诏曰:“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尽实覆,选择英俊、贤行、廉洁、平端于县邑,务授试以职。有非其人,不习官事, 书疏不端正,不如诏书,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袁纪言左雄任尚书时,郡国守相坐举者百余人。然所举得人,则亦有劳来之制。范书胡广传注引续汉书曰:“故 事:孝廉高第,三公及尚书辄优之,特劳来其举将。”时胡广由法雄举为孝廉,至京师试章奏,广为天下第一,故公府特下诏书劳来雄。但武帝以降,选举多非其 人,言官多议之,至东汉时尤甚,所谓古贡士之道,名存而实失之远矣。然鼓励举才,并制定法律予以保证,得其人者有庆,失其人者有罚,不失为秦汉人事制度中 之有益经验,至今尚足借鉴。
〔二〕 见书皋陶谟。注曰:“人代天理官,不可以天官私非其才。”
民多贫困者急,急则致寒,寒则万物多不成,去本就末,奢所致也。制度明则民用足,刑罚不中则于名不正。正名之道,所以明上下之称,班爵号之制〔一〕,定卿大夫之位也。
〔一〕 困学纪闻卷十三翁元圻注引袁纪,“爵号”作“爵禄”,不知所据何本。
狱讼不息,在争夺之心不绝。法者,民之仪表也,法正则民悫。吏民凋弊,所从久矣。不求其本,浸以益甚。吏政多欲速,又州官秩卑而任重,竞为小功,以求进取,生凋弊之俗。
救弊莫若忠,故孔子曰:‘孝慈则忠。’〔一〕治奸诡之道,必明慎刑罚。孔子曰:‘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二〕〔说〕以犯难,民忘其死〔三〕。死且忘之,况使为礼义乎?”
〔一〕 见论语为政。
〔二〕 见孝经三才章。
〔三〕 据严可均校补。
丕后为青州刺史,迁拜赵相,门徒数百人,吏民爱之。赵王尝欲避疾便时,止于学宫〔一〕,丕不听。王上书自言,诏下丕。丕上言曰:“礼,诸侯薨于路寝,大夫卒于适室〔二〕,死生有命,本无偏旁可避者。学宫传先王之礼乐,教化之处,不宜妨塞之。”诏书从之。
〔一〕 便时,杨树达曰:“前书外戚传云‘便时上林延寿门’。颜注:‘取时日之便也。 ’潜夫论浮侈篇云:‘巫祝鼓舞事神,以欺诬细民,荧惑百姓。疾病之家皆易恐惧,至使奔走便时,去离正宅。’‘便时’或称‘避时’,史记吕不韦传:‘太后诈 卜,当避时徙居宫雍。’汉书天文志:‘太皇太后避时昆明东观’是也。或称‘避疾’,汉书游侠原涉传:‘ 有道涉所知母病避疾在里宅者,涉即往候’是也。或称 ‘避衰’,论衡辨崇篇:‘宅盛即留,衰则避之。’晋书庾翼传:‘自武昌移镇襄阳,议者谓其避衰也。’范书来历传:‘皇太子惊病不安,避幸安帝乳母野王君王 圣舍。’皆‘避疾便时’之事。故‘避疾’下不连‘便时’为读,非也。”又“学宫”,王先谦言官本范书作 “学官”是,黄本亦作“学官”,而汲古阁本范书与蒋本同。恐当以王说为是,今存其异文。李贤曰:“学官者,学舍也。”下同。
〔二〕 礼记丧大记曰:“君、夫人卒于路寝,大夫、世妇卒于适寝。”注曰:“言死者必皆于正处也。寝、室通耳,其尊者所不燕焉。君谓之路寝,大夫谓之适寝,士或谓之适室。”
丕每论难,称曰:“〔说〕经者〔一〕,传先师之言,非从己出,不可相让;相让则道不明,若规矩权衡之不可枉也。难者必明其据,说者务力其义,浮华无用之言不陈于前,故精〔思〕不劳而道术愈彰也〔二〕。”
〔一〕 据范书补。
〔二〕 据范书补。
夏四月丙寅,大鸿胪夏勤为司徒。
以用度不足,令吏人入钱谷为关内侯。以上林、广成苑可垦辟者与贫民。
五月丙申,立乐安侯子延平为清河王〔一〕。
〔一〕 乐安侯,范书安帝纪作“乐安王”章帝八王传曰:“千乘王伉薨,子宠嗣。永元七年,改国名乐安,是为夷王。”袁纪作“侯”,误。
六月,乌桓寇代郡。
秋七月,太后有疾,左右请祷,以人为代。太后闻之怒,即敕掖庭令:“何故有此不祥之言?自今已后,但谢过而已,不得复有此言。”
冬十月,南单于擅叛。行车骑将军大司〔农〕(马)何熙将兵征擅〔一〕,擅降。
〔一〕 据范书梁慬传及华峤书改。又范书“擅”作“檀”。
十二月辛酉,郡国九地震,有星孛于天苑。
四年(庚戌、一一〇)
春二月,匈奴寇常山。
于时西北有事,民饥,国用不足。大将军邓骘欲弃叙州,专务北边,曰:“譬家人 衣坏,取一以相补,犹有所完,若不如此,将两无所保。”公卿皆以为然。郎中虞诩说太尉张禹曰〔一〕:“若大将军之策不可者三。”禹曰:“奈何?”诩曰: “先帝开土辟境,而今弃之,此不可一也;弃叙州即以三辅为塞,园陵单外,此不可二也;谚曰:‘关西出将,关东出相。’〔二〕烈士武臣出叙州,土风壮猛,便 习兵事。今羌胡所以不过三辅为腹心之害者,以叙州在其后也。叙州士民所以推锋执锐,蒙矢石于行阵,不避危亡,父死于前,子战于后,无反顾之心者,为臣属于 汉也。今推而捐之,割而弃之,庶人安土,不肯迁徙,必引领而怨曰:‘中国弃我于夷狄!’虽赴义从善之人,不能无怨恨。卒然起谋,以图不轨,因天下之饥弊, 乘海内之虚弱,豪杰相聚,量才立帅,驱氐羌以为前锋,席卷而东,虽贲、育为卒,太公为将,犹不能当。如此,则函谷以西,园陵旧京,非复汉有,此不可三也。 议者喻以补衣,犹有所完,诩恐疽食侵淫而无限极也〔三〕。”禹曰:“意不及此,微君大计几败。然则计将安出?”诩曰:“所忧与明公异,恐叙州一旦有嚣、述 之变,宜且罗其雄杰,收其冠带,引其牧守子弟于朝,令诸府各辟数人,外以劝其勤,内以散其谋,计之长者。”从之。
〔一〕 范书虞诩传作“说李脩”。按安帝纪及张禹传,禹永初元年秋更拜太尉,永初五年以阴阳不和策免,与虞诩传亦相抵牾。通鉴从袁纪。陈璞曰:“范 书作‘说李脩’是也。”钮永建曰:“疑虞诩之说在永初五年,纪文类叙于永初四年,后人遂妄改张禹也。”按邓骘于四年冬罢,则非五年事明矣。陈、钮二说均 非。当以袁纪为是。
〔二〕 李贤曰:“说文曰:‘谚,传言也。’前书曰:‘秦汉以来,山东出相,山西出将。’秦时郿白起,频阳王翦。汉兴,义渠公孙贺、傅介子,成纪李 广、李蔡,上邽赵充国,狄道辛武贤,皆名将也。丞相则萧、曹、魏、邴、韦、平、孔、翟之类也。”按关西近羌胡,可武备,善骑射,诗秦风子戎曰: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皆行。”尚武之风,自古已然。而关东乃诗书礼乐之乡,诸子百家之说,多兴于此,故出文人谋士。贤所举者即萧何、曹参、魏相、邴 吉、韦贤、平当、孔光、翟方进也。
〔三〕 惠栋曰:“言如疽之食肉,浸淫腐溃而无止极也。”
俄而,诩迁朝歌长。时朝歌多盗贼,连年不解。亲旧皆劳吊之曰:“得朝歌可哀也!”〔一〕诩笑曰: “难者不避,易者必从〔二〕,君之节也。不遇盘根错节,无以别坚利,此乃吾立功之秋,怪吾子以此相劳也。”诩谒河内太守马棱〔三〕,棱曰:“君儒者,当谋 谟庙堂,乃在朝歌,甚为君忧之!”诩曰:“此贼犬羊相聚,以求温饱耳,明府无以为忧。”棱曰:“何以言之?”对曰:“贼去敖仓不过千里,不知取以为粮; 青、冀流人前后连属,不知略以为众;出入河山守阨塞,此为断天下之右臂〔四〕。今则不然,此无大计之效也。”于是诩悉罢戎兵,而设方略,即时皆平。
〔一〕 范书“可哀”作“何衰”,可、何古通用。黄本作“何”。
〔二〕 范书作“事不避难,志不求易”。疑袁纪“必从”亦当作“不从”为是。
〔三〕 棱乃棱之俗字。李贤曰:“ 棱字伯威,援族孙也。”
〔四〕 李贤曰:“右臂,喻要便也。”胡三省曰:“余谓右臂之说祖张仪。”按战国策赵策张仪说赵王曰:“今楚与秦为昆弟之国,而韩、魏称为东蕃之臣,齐献鱼盐之地,此断赵之右臂也。夫断右臂而求与人斗,失其党而孤居,求欲无危,岂可得哉! ”胡说近是。
乙亥,诏曰:“自建初元年徙边者各归本郡,没入为官奴婢者免为庶人〔一〕。
〔一〕 官原作“宫”,据黄本迳改之。
三月,西羌寇汉中。
戊子,杜陵园火。
夏四月丁丑,大赦天下。
新野君有疾,太后与上亲幸其第,宿止连日。太尉张禹、司徒夏勤、司空张敏固谏,乃还。甲戌,新野君薨。太后制齐衰,上缌麻,赠送礼一依东海恭王,司空持节护丧事,骘等皆弃官行服。服除,有司奏骘等复辅政,固请乃止,非朝廷大议不闻。
元初中,悝、弘、阊并卒,未大敛,天子并封爵,太后辄不许。太后、上制服,新野君赠赗甚厚,使九卿护丧事〔一〕。悝子广宗袭爵为叶侯,弘子广德为西平侯,封京子宝为安阳侯〔二〕,骘子凤为侍中。
〔一〕 范书邓骘传曰:弘卒于元初二年,但白盖双骑,门生挽送。悝、阊皆卒于元初五年,均薄葬。时新野君已死多年,岂能赠赗!亦无九卿护丧之事。袁纪误。
〔二〕 范书作“封京子黄门侍郎珍为阳安侯”。安阳、阳安均属汝南郡,未知孰是。沈钦韩曰:“京子于夷安侯珍为从祖,不应同名。”则当以作“宝”为是。
初,都护任尚致凤马,及尚坐事,槛车征,凤惧其及己。私属中郎马融宜在台阁〔一〕。事发觉,凤先自首,骘乃髡妻及凤,上疏谢罪。
〔一〕 按范书邓骘传,任尚致凤马为一事,尝与尚书郎张龛书,属郎中马融宜在台阁别为一事,袁纪“私”上恐脱“尝”字,又“中郎”当是“ 郎中”之误倒。
新野君薨后,太后〔谅闇〕(崩上)〔一〕,见白首者,未尝不流涕,宗族耆老皆加亲礼,读书至孝子事亲、丧亲之礼,尝废书嘘欷。
〔一〕 据陈澧校改。
太后久执朝政,从〔兄〕(子)乐安侯康内惧盛满〔一〕,数上书谏宜崇公室,抑损私权,言甚切至。太后怒,康迺讬病不朝,太后使家旧〔婢〕往问之 〔二〕初,外给使以宫中婢年长者为“中夫人”〔三〕,因自以通,康曰:“汝非我家婢也?何自谓中夫人!”婢闻之怒,因言托病不逊,遂免康官,遣归国,绝康 属籍。
〔一〕 黄本无“子”字。按康乃邓珍之子,与太后为从兄妹。禹传注亦曰:“康,太后从兄。”蒋本误补“子”,今正。又胡三省曰:“案范书邓禹传,明帝分禹国为三,封其三子,季子珍为夷安侯。康以珍之子绍封,‘乐安’当作‘夷安’。”胡说是。
〔二〕 据袁纪下文文意补。
〔三〕 范书作“中大人”,通鉴从范书。
五年(辛亥、一一一)
春正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本志以为正旦,王者听朝之日也。是时太后摄政,天子守虚位,不得行其号令,盖阳不克之象也。
乙巳,太尉张禹以灾异策罢〔一〕。
〔一〕 范书安帝纪作“己丑”。
闰月戊戌,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及至孝与众卓异者。
冬,谒者刘珍上言曰:“窃见永平初虎贲中郎将梁松言‘皇太后宜入庙与陛下交献,以彰至孝之心’。孝明皇帝务遵经典,使公卿、博士议,时太傅邓禹 奏宜如松言,光烈皇后于是入庙。惟皇太后圣德通灵,与神合契,宜入宗庙如光烈皇后故事,率礼复古,垂示万代。”事下公卿,佥曰:“宜如珍言。”
六年(壬子、一一二)
春正月甲寅,皇太后初亲祭于宗庙,与皇帝交献,大臣命妇相礼仪〔一〕。
〔一〕 范书安帝纪、皇后纪均系此事于七年春正月庚戌。李贤案:东观、续汉、袁山松、谢沈书、古今注并云六年正月甲寅谒宗庙,此云七年庚戌,疑纪误也。今按袁纪亦复为一证,足明范书之误。
夏四月乙亥〔一〕,司空张敏以久病策罢。太常刘恺为司空。
〔一〕 范书作“乙丑”。徐绍桢曰:“四月癸酉朔。纪有己卯,为七日,又有乙丑,在己卯前,疑乙亥之误。”徐说是。
五月丙寅,群吏复秩,赐爵有差。
丁卯,封邓禹、冯异等后九人为列侯。
六月辛巳,大赦天下。
丙申,河东水变色,皆赤如血。本志以为邓太后摄政之应也。
七年(癸丑、一一三)
春,郡国十八地震。
夏四月丙申晦,日有蚀之。
元初元年(甲寅、一一四)
春正月甲子,赐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鳏寡笃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贞妇帛,人一匹〔一〕。
〔一〕 原“帛人”倒置,据范书迳正。
三月己卯,日南地坼,长一百余里〔一〕。
〔一〕 范书安帝纪作“二月”,通鉴同之,而“己卯”作“乙卯”。续汉五行志同袁纪。沈家本曰:“按上文书正月甲子,下文书三月癸酉,甲子与己卯相 距十六日,似此文二三月乃月之讹。然续志所书,日月相同,恐三月癸酉日食为衍文,而此文己卯为第二个己卯,与甲子相距七十六日,故得书三月也。 ”可知袁纪是。
夏四月丁酉,大赦天下。诏三公、卿士举敦厚质直各一人。
九月辛未,大司农司马苞为太尉。
冬十月戊子朔,日有蚀之。
是岁郡国十五地震。
(高句丽王宫数寇幽部……句丽由是服焉)〔一〕
〔一〕 本段九十二字移至下卷建光元年十二月末,详见其注。
二年(乙卯、一一五)
春,以郡国被灾,赈粟贫民。自上即位至于是年,颇有水旱之灾,百姓饥馑,每岁遣使者开仓赈饥民。
三月癸亥,京都大风拔树。
夏四月丙午,立皇后阎氏,河南荥阳人畅之女也。畅有五男二女,长男显及术、景、曜、昆,长女迎,次姬即后也。以选入掖庭,为贵人,有宠,立为皇后。畅为长水校尉。
太尉司马苞薨。
秋七月,西羌犯境,右扶风太守种皓,南安太守杜佐击之,皆被害〔一〕。
〔一〕 范书西羌传曰:诏遣左冯翊司马钩行征西将军,督右扶风仲光、安定太守杜恢、北地太守盛包、京兆虎牙都尉耿溥、右扶风都尉皇甫旗等,合八千余人,遂并北击之。光等违钩节度,中伏并没。又按种皓传,皓顺帝时始任凉州刺史治羌事,不当及此难。东观记作“种光”,恐与范书之“仲光”为一人。又两汉无南安郡,恐系安定之误,“杜佐”即范书之“杜恢”,东观记亦作“杜恢”。袁纪皆误。
九月壬午晦,日有蚀之。
冬十月,中郎将任尚将兵屯三辅。怀令虞诩说尚曰:“使君奉国威灵,讨捕叛羌,兵出巳久,而未有伏诛者。三州屯兵二十万,民弃农桑,户无聊生。于 此上闻,诚窃危之。”尚曰:“忧惶久矣,不知所出。”诩曰:“兵法,弱不攻强:走不逐飞,自然之势也。今虏皆骑,马尤良,一日之间行数百里,来如风雨,去如绝弦,以步追之,势不相及,故所以旷日而无功也。为君计者,莫如罢郡兵,令二十人共市一马,民出数千钱得免甲胄,去行伍,以万骑之众,逐数千之虏,追尾 掩截〔一〕,其道自穷。便民利事,大功必立。”尚从之,大破羌戎,余种悉降。上问:“何从发此计?”尚表之受于怀令虞诩,由是知名。
〔一〕 胡三省曰:“尾者,随其后而击之也。掩,袭也;截,邀也。”
诩有将帅之任,乃迁武都太守。羌数千人于陈仓、崤谷欲遮道击诩。诩乃宣言上书请兵,兵至乃发。虏闻之,将谓实然。乃晨夜进道,时冬月多雪,使骡 驴居首,人随其后,日行百五、六十里,敕吏士作两灶,日增之。或问曰:“孙膑减灶,而君增之。兵法:日行三十里而戒不虞。今日且二百里,何也?”诩曰: “虏多吾少,势不相敌,缓行即为虏所及,故兼道取疾,若舌之避齿耳。虏见吾灶多,谓郡兵来迎,追吾必迟。孙膑见弱,吾欲见强,势固不同也。”
诩既到,郡兵不满三千人。虏众万余人,攻赤亭,诩便出战,敕曰:“吾言强弩发,于是小弩先发。” 虏以为弩力极不能至,即皆解弛。乃使强弩射之,发无不中,虏前行溃,乘胜追之,杀百余人。诩谓掾吏曰: “何如?”皆谢曰:“所不及。”明日令从东郭门出,北郭门入,贸易衣服,四转无已,虏不知其数,谋将退。诩乃分数百兵险要处设伏,虏果引去,迎击大破之。 于是羌畏伏,武都遂安。诩乃占相地势,筑营壁百八十所,招还流民三千余户,郡以富实。
冬十一月庚申,郡国十一地震。
十二月庚戌,司空刘恺为司徒,光禄勋袁敞为司空。
三年(丙辰、一一六)
春二月,郡国十地震。
夏四月壬寅,封皇后父阎畅为北宜春侯。
冬十一月丙戌,初听大臣行三年丧。
郡国九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