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经世文续编 - 第 105 页/共 192 页

第八  议者曰。国赋一皆收钞。则无火耗之加派。其大利八也。 论曰。钞可当钱。则岂但无火耗之加派而已。造百万即百万。造千万即千万。虽尽蠲天下之赋可矣。如不能何。    第九  议者曰。钞文书明定数。虽欲上下其手而不能。则绝胥吏之侵渔。其大利九也。 论曰。使胥吏而无所欲。虽暮夜投以金。亦将挥而去之。苟有所欲。虽钞文判曰侵渔者斩。犹有所不顾也。夫舞文之吏。上下无方。彼固有明目张胆以取之者矣。岂一点一画之所能缚其手乎。    第十  议者曰。钞直有一定。商贾不得低昂之。则去民心之诈伪。其大利十也。 论曰。前代之钞。直未尝不一定也。商贾犹今之商贾也。然物重钞轻。史不绝书。非低昂而何。借曰彼之钞法未善。则如议者所开条目一贯之钞。其买诸官也虚其百。其输诸官也浮其百。不待商贾之低昂。而官已自低昂之矣。  兄槤曰。今商贾用银一两祗是一两。用钱一千祗是一千。银钱互易。乃见低昂。钞文一贯。亦祇是一贯。然能令商贾之必当千钱乎。    第十一  议者曰。奸民倡邪教。蓄逆谋。类皆以财利要结人心。国家财用不绌。缓急有备。则戢奸回之逆志。其大利十一也。 论曰。倡教之奸民。类皆游手无钱。其始固未有逆谋也。藉图财利耳。既有财利。然后有逆谋。既有逆谋。彼乌知国家之财用不绌与否而戢其志耶。况更以钞为财用。则宋金之季。所绌固非此物矣。    第十二  议者曰。边疆起衅。每因抢夺银币而然。今易以钞。彼此无所觊觎。则弭边界之生衅。其大利十二也。 论曰。驱略畜产。系累妇女。汉后边衅多矣。何尝以银币。近时野番屡有抢夺牧马及蒙古牲畜之事。何尝以银币。古公之告邠人曰。狄人之所欲者吾土地也。何尝以银币。彼封豕长蛇。贪而思逞。其视畜牧银币也。妇女银币也。土地银币也。凡可觊觎抢夺者举银币也。何必银币。  兄槤曰。古公之皮币犬马珠玉。即银币也。尽举以予之。犹不能弭边衅矣。    第十三  议者曰。天下有银若干。悉来易钞。则供器皿之鼓铸。其大利十三也。 论曰。明洪武禁用金银。欲以重钞。民犹重金银而轻钞。今行钞之始。既未禁银。则官自用钞。民自用银。何为而易钞。且恭俭之世。所不足非器皿也。安用以银为器皿。安用取百姓家百千万亿之银以为器皿哉。    第十四  议者曰。用银有白纹元丝洋钱之不同。钞则归于画一。则同天下之风俗。其大利十四也。 论曰。天下之风俗。有大于白纹元丝洋钱者矣。白纹元丝洋钱不同。而同归于银。何害。    第十五  议者曰。富家间以土窖藏银。历久不用。一闻变法。悉出易钞。则去壅滞之恶习。其大利十五也。 论曰。天下之银。半已出洋。西北窖银吾不知。东南则无矣。设果有之。则历久不用之银。彼方以不用为用。又何为而易钞。  兄槤曰。非特不易而已。又将其不窖者窖之。盖以之取息于钱庄。则虑其没银而还钞。以之居货。则虑官吏之强以钞市也。    第十六  议者曰。钞式宜变从前。分为几等大小钞。皆书印格言。俾民识字。则寓教民之微意。其大利十六也。 论曰。吾游京师。见钱票多有取陋室铭朱柏庐家训。作细楷刻印其上者。尝试举以问车夫。则皆瞠不知何语。至有并钱铺之名不识者。乌在其识字也。    第十七  议者曰。货物壅滞之处。以钞收之。物价必平。则致百物之流通。其大利十七也。 论曰。历观行钞之世。物重钞轻。但闻钞滞。不闻物滞也。    第十八  议者曰。造钞有局。办钞有人。且因财足而兴水利务开垦。则广谋生之涂径。其大利十八也。每遇赈恤兴筑。不假富户捐输。则杜官吏之勒捐。其大利十九也。国计大裕。捐例永停。则清仕途之拥挤。其大利二十也。凡漕务河务盐务。皆有积獘之当厘。而不敢议者。恐经费不足耳。行钞可无虑此。则除万事之积獘。其大利二十一也。一切取民者从薄。予民者从厚。则行千载之仁政。其大利二十二也。 论曰。此皆钞法盛行后事也。吾方论钞法之必不可行。则此皆不足论。故存其目而以不论论之。  兄槤曰。明时省臣条陈十便。亦正如此。皆不足论。盖以纸为必可代银。则事事见为利。以纸为必不可代银。则事事见为獘也。   造钞条论   许楣    第一  议者曰。交子流而为钞。交子用以取钱。不必精工。钞以代钱之用。则必极其精工。 论曰。钞以代钱之用。此著书者之症结。宜其视金银铜举无足以敌纸者。而锐欲行钞。夫天生五金。各有定品。银且不可以代金。而谓纸可以代钱乎。弗思耳矣。    第二  议者曰。钞分六等。曰千贯。曰五百贯。为大钞。曰百贯。曰五十贯。为中钞。曰十贯。曰一贯。为小钞。 论曰。造钞而至千贯。不知何以出之。夫一贯之钞。其出之也。犹曰使民买以完纳粮税。然一转手间。仍入而不出。千贯之钞而欲出之。是必天下富商贸易之银。尽为完粮纳税之银而后可。    第三  议者曰。今之会票。有至累千金者。故大钞径可造至千贯。 论曰。千金之票。欲金而得金。千贯之钞。能欲钱而得钱乎。析而为小钞。则依然纸也。变而为大钱。则五十步之钞也。    第四  议者曰。大钞则用善书者。笔迹可验。其余则监造大臣皆自书名。作伪者。必不能以一人而摹众字。 论曰。赵董文祝之书。自非细心巨眼。真以为伪伪以为真。善书者尚不逮赵董文祝。而天下之细心巨眼亦寡。焉得人人而辨之。监造大臣。或岁一易焉。或月一易焉。或朝任而暮罢焉。其为人多矣。以多人之字。而散诸天下。其果若人书耶。未可知也。其非若人书耶。未可知也。又焉得人人而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