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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率,一百一十五万八千七百六十分。   周日,一百一十五日八十七分六十秒。   历率,三百六十五万二千五百七十五分。   度率,一万。   合应,七十万四百三十七分。   历应,二百五万五千一百六十一分。   盈缩立差,一百四十一加。   平差,二千一百六十五减。   定差,三百八十七万七千。   晨伏夕见,一十六度半。   夕伏晨见,一十九度。   (表略)   推天正冬至后五星平合及诸段中积中星   置中积,加合应,以其星周率去之,不尽,为前合;复减周率,余为后合;以日周约之,得其星天正冬至后平合中积中星。)命为日,日中积;命为度,日中星。以段日累加中积,即诸段中积;以平度累加中星,经退则减之,即为诸段中星。)上考者,中积内减合应,满周率去之,不尽,便为所求后合分。   推五星平合及诸段入历   各置中积,加历应及所求后合分,满历率,去之;不尽,如度率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其星平合入历度及分秒;以诸段限度累加之,即诸段入历。上考者,中积内减历应,满历率去之,不尽,反减历率,余加其年后合,余同上。   求盈缩差   置入历度及分秒,在历中已下,为盈;已上,减去历中,余为缩。视盈缩历,在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三秒太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历中,余为末限。   其火星,盈历在六十度八十七分六十二秒半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历中,余为末限。   置各星立差,以初末限乘之,去加减平差,得,又以初末限乘之,去加减定差,再以初末限乘之,满亿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所求盈缩差。   又术:置盈缩历,以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策余;以其下损益率乘之,历策除之,所得,益加损减其下盈缩积,亦为所求盈缩差。   求平合诸段定积   各置其星其段中积,以其盈缩差盈加缩减之,即其段定积日及分秒;以天正冬至日分加之,满纪法去之,不满,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平合及诸段所在月日   各置其段定积,以天正闰日及分加之,满朔策,除之为月数,不尽,为入月已来日数及分秒。其月数,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其段入月经朔日数及分秒;以日辰相距,为所在定朔月日。   求平合及诸段加时定星   各置其段中星,以盈缩差盈加缩减之,(金星倍之,水星三之。)即诸段定星;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星其段加时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   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加时分,百约之,乃顺减退加其日加时定星,即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加命如前,即得所求。   求诸段日率度率   各以其段日辰距后段日辰为日率,以其段夜半宿次与后段夜半宿次相减,余为度率。   求诸段平行分   各置其段度率,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诸段增减差及日差   以本段前后平行分相减,为其段泛差;倍而退位,为增减差;以加减其段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   求前后伏迟退段增减差   前伏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末日行分。   后伏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初日行分;以减伏段平行分,余为增减差。   前迟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   后迟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以迟段平行分减之,余为增减差。)前后近留之迟段。   木火土三星,退行者,六因平行分,退一位,为增减差。   金星,前后退伏者,三因平行分,半而退位,为增减差。   前退者,置后段初日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   后退者,置前段末日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乃以本段平行分减之,余为增减差。   水星,退行者,半平行分,为增减差;皆以增减差加减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又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各置其段初日行分,以日差累损益之,后少则损之,后多则益之,为每日行度及分秒;乃顺加退减,满宿次去之,即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求五星平合见伏入盈缩历   置其星其段定积日及分秒,(若满岁周日及分秒,去之,余在次年天正冬至后。)如在半岁周已下,为入盈历;满半岁周,去之,为入缩历;各在初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反减半岁周,余为末限;即得五星平合见伏入盈缩历日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见伏行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