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辑要 - 第 65 页/共 66 页
芜湖县驿至当涂县县驿六十里,南陵县县驿一百里。
庐州府
合肥金斗驿至店埠驿四十里,派河驿四十五里,吴山庙驿六十里。
护城驿至金斗驿四十里〈护城驿四十五里〉。
派河驿至金斗驿四十五里,舒城县三沟驿六十里。
吴山庙驿至金斗驿六十里,寿州瓦埠驿六十里。
舒城三沟驿至梅心驿六十里,合肥县派河驿六十里。
梅心驿至三沟驿六十里,登云驿三十里,桐城县吕亭驿六十里。
登云驿至梅心驿三十里,六安州椿树冈驿七十里。
凤阳府
凤阳濠梁驿至王庄驿六十里,红心驿六十里,盱眙县县驿一百六十里,五河县县驿八十里。
王庄驿至濠梁驿六十里,灵璧县固镇驿六十里,泗州旧虹县驿一百二十里。
红心驿至濠梁驿六十里,定远县池河驿四十五里,定远驿四十五里,盱眙县县驿一百八十里。
定远县定远驿至池河驿六十里,张桥驿四十五里,永康镇驿六十里,凤阳县红心驿四十五里。
池河驿至定远驿六十里,凤阳县红心驿四十五里,滁州大柳驿三十五里。
张桥驿至定远驿四十五里,合肥县护城驿六十里。
永康镇驿至定远驿六十里,寿州姚皋店驿七十五里。
寿州州驿至正阳关驿六十里,姚皋店驿四十五里,瓦埠驿六十里,凤台县丁家集驿六十里。
正阳关驿至州驿六十里,颍上县县驿六十里。
姚家店驿至州驿四十五里,定远县永康镇驿七十五里。
瓦埠驿至州驿六十里,合肥县吴山庙驿六十里。
凤台丁家集驿至寿州州驿六十里,蒙城县陈仙桥驿六十里。
宿州睢阳驿至大店驿五十里,百善驿七十里,夹沟驿七十里。
大店驿至睢阳驿五十里,灵璧县固镇驿七十里。
百善驿至睢阳驿七十里,河南永城县[驿]六十里。
夹沟驿至睢阳驿七十里,江苏铜山县桃山驿四十里。
灵璧固镇驿至凤阳县王庄驿六十里,宿州大店驿七十里。
颍州府
阜阳县驿至六十里铺驿六十里。
六十里铺驿至县驿六十里,颍上县县驿六十里。
颍上县驿至阜阳县六十里铺驿六十里,寿州正阳关驿六十里。
亳州州驿至龙王庙驿七十里。
龙王庙驿至州驿七十里,蒙城县中新集驿七十里。
蒙城县驿至陈仙桥驿五十里,中新集驿七十里。
陈仙桥驿至县驿五十里,凤台县丁家集驿六十里。
滁州
滁州滁阳驿至大柳驿六十里,江苏东葛驿七十里,六合县[驿]一百二十里。
大柳驿至滁阳驿六十里,定远县池河驿三十五里。
六安州
六安州驿至椿树冈驿五十里。
椿树冈驿至州驿五十里,舒城县登云驿七十里。
泗州
泗州州驿至旧虹县驿一百四十里,盱眙县县驿一百八十里,五河县县驿七十里。
旧虹县驿至州驿一百四十里。
盱眙县驿至泗州州驿一百八十里,凤阳县濠梁驿一百六十里,红心驿一百八十里,江苏清江浦一百八十里。
五河县驿至泗州州驿七十里,凤阳县濠梁驿八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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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六驿传三
驿务勘合火牌各项
康熙十五年,兵部议准:奉差官役由部于所给勘合火牌尾后,将骚扰驿递,多索夫马、车船及不钤印信处分之例,兼录清汉字一纸粘贴,交接处所用印钤盖。奉差官役照数支取,并无骚扰多索,经过司驿官即于粘贴纸内填注应付数目,用印钤盖。有骚扰多索者,申报督抚指名题参。若奉差官役无经过司驿官印信钤盖,及司驿官不及钤盖印信者,皆照例议处。
三十九年,兵部复准:奉差官役有例应拨兵护送者,兵部给以兵牌,亦照勘合火牌之例,并给尾单兼录清汉文粘贴兵牌后,于交接处用印钤盖。(今延)[经沿]途营汛官验明,照数拨兵,即于尾单内填明亦无多索、亦无迟误字样,用印钤盖。若有借称紧急,将兵牌不与验看、额外多索扰累者,该营汛官无得钤盖印信,据实揭报本部参奏,分别议处。倘并无兵牌诈索护送兵者,营汛官一面申报督抚,一面报部,有职者革职,无职者审究治罪。至奉差官役并无扰累多索,营汛借端迟延不即钤盖印信者,许官役据实申报,将营汛官议处。
雍正十一年,兵部议准:在京各部院衙门有紧要之事咨行外省,由部给发火牌递送者,及督、抚、提、镇来往紧要公文,关系钱谷、刑名、提拿人犯者,所用封套均以棉纸厚褙钉封钤印发行。
十二年兵部议准:督、抚、提、镇以下各衙门有咨呈在案各部院公文,于公文之外别具印单,将角数及何年月日封发之处一一注明,令提塘随公文投递。各部院查封明白,于原来印单内注明收到日期,发递原行衙门,以凭稽核有无抽压遗漏。
乾隆十一年,兵部议准:嗣后内廷寄信,如寻常封寄事件,由军机处固封钤盖印信,再令兵部加封飞递。若系奉旨密交各督抚事件,请用匣颁发,令于复奏时恭缴。请照吏部凭匣之制,各督抚皆先颁发匙钥一副,存留交代。至将军、提、镇、藩、臬并钦差各员等,如有密寄事件,临时将匙钥一并封固发往,存留交代。并令各督抚遇有封寄事件,皆按站登号严查,倘有擦损穿露以及私行拆阅等弊,上站递到下站,即行举报,官吏查参,兵役究处。
十四年,兵部议准:军营文报粘发排单,逐站登填收受时刻,以凭稽考。其各督抚邻近省分,果有军国重务紧要公文,一体登填排单,刻期飞递。
嘉庆二十二年,兵部议准:各直省每年所用勘合火牌,俱由兵部给发。安徽巡抚给火牌十八张,总兵给火牌三张,学政给火牌四张。管理驿务之司道,所用勘合火牌难定额数,于将次用完时,约计一年应用之数,均交便员赴部请领。其领贮及用过数目,巡抚于岁底造册送部。总兵送巡抚咨报,学政于岁底咨报。如未曾动用,将现存数目咨部。以上系辑旧例,学政现已裁改。
给驿及杂支
总督自京赴任者,给勘合马十匹,巡抚、提督自京赴任者马八匹,总兵自京赴任者马七匹。水路各给船一只。廪给口粮均不支。如督、抚、提、镇奉调来京,奉有特旨驰驿者,照此应付。又,司、道、副、参、游等官,有奉特旨驰驿给勘合。布政使、按察使马七匹,副将马五匹,道府马六匹,参游马四匹。不用马者按马折夫。水路各给船一只。廪给口粮均不支。
乾隆二十九年,兵部奏准:各关起解税银,向来相沿办理。凤阳只给火牌、兵牌,芜湖只给火牌,章程并未划一。嗣后俱准其一体,填给勘合火牌、兵牌。
三十年,兵部复准:嗣后,奉差人员不能骑马者,请领勘合时即于文内声明,将应得马匹照一马三夫之例,改折人役,填入勘合,令该驿照数应付。如有额外多索者,照例议处。《会典》载:勘合廪给一品官给银二钱,二品官给银一钱八分,三品官一钱六分,四品、五品官给银一钱四分,六品、七品官一钱二分,八品、九品官一钱,从役口粮五分,火牌内兵役口粮每分给银五分。计马二匹给口粮一分,马三匹给口粮二分。又载:车价以百里为一站,每站给银一两,按里数为增减。又载:鞍屉每副价银一两五钱,笼缰每付价银一钱一分五厘,槽每口价银一两八钱,铡刀每把价银一两三钱,煮料锅每口价银八钱。
附:应付火牌各州县
桐城潜山太湖宿松合肥舒城定远凤阳灵璧宿州滁州
又例准添雇民夫各州县应付饷鞘差使、额夫不敷,添雇民夫准支工价银两。
桐城潜山太湖宿松合肥舒城定远凤阳灵璧宿州
以上添雇民夫向无定数,雇夫工价每里支银一厘,按里计算。
程限
本章到京日期,安徽巡抚限十五日,寿春镇限十四日。
康熙三十八年,兵部复准:直省赴京引见官有奉旨驰驿者,限以日行二站为率,先将起程日期并限何日到京于文内声明,即交本人亲身报部。倘有枉道及无故逗留者,查出照例议处。
雍正三年,兵部议准:各督抚、将军、都统、副都统、提镇等将本章拜发日期于批回内注明,投到通政使司时按限察核。途中或猝遇大雨,或阴雨连绵,或河水暴涨并沿途阻滞,即将此等情由,系专差赍送者取具经过地方官印结,系驿递驰送者由地方官出具印结,均呈报通政使司,免其迟延处分。倘有无故迟延及提塘沉压情弊,查出交兵部照例议处。
乾隆十九年,兵部议准:各省赍送本章俱拨差二人,填马二匹。倘一人有病留滞中途,地方官查明出结,于火牌内注明,扣骑马一匹,令一人依限驰送。如该差捏称患病稽留,地方官不行查出、遽行出结者,照不行查明给结例议处。其庆贺表笺预期封固严密,给发传牌,定立限期,交与塘站递送。令各该提塘收接投递,即将传牌呈缴查核。以上系辑旧例。通政使司现已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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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七水利
皖省为禹贡扬州及徐、豫之域,四渎道皖者三,盖古泽国也。泽国之所积实为利薮,而害亦因之。阴阳旱涝之偏灾,岁以上陈,朝廷轸念民生,今岁蠲租,明年告赈,自春徂冬,灾患繦属不绝,而民益惫甚,则皇皇焉。临时补苴固不如平日修浚河渠,广兴大利,隐弭四时天降之厉,此固天下农田之公利,而皖省尤宜急者也。全省疆域辽阔,因地度势,沿革虽万不同,而总览形势,则皖南水利宜筑圩堤以堵御之,皖北水利宜相沟渠以疏浚之,中路水利宜利用大江而潴泄兼施之。盖皖南在江之南岸,下接维扬。徽、宁、池、太、广各属,地面低洼,众流奔赴。春夏霖雨久积,水患已棘,洪波上下冲激为巨患。三吴不淹没而得有秋焉者,太平东坝之力。五府州地既卑而潦不能消,使不因地多筑圩堤,则大泽可田之地甚少,赋额亦必日绌。惟岁修堤堰,俾水势极盛之时亦不泛滥。圩内淤泥种稻,岁再熟,而又无高田、庸田、间田之灾。此皖南水利宜圩堤堵御之大略情形也。皖北自黄河北徙,汴泗亦绝流。凤、颍、六、泗各属州流壅滞大异曩岁。况淮挟七十二派之水汇归洪泽,今湖又中心高仰,水不能容。而睢河自浍塘沟以下亦节节淤塞,时或淫潦,千里湮郁;岁若旸旱,弥望焦原。自萧、永以下,宿、灵以上,冬干水涸之时,宜谕民乘时开挑塘渠,又在在潴水,可以止盛涨之旁溢,而溉田种稻,厚利以兴,或不如今日之仅能艺麦,而旷土滋多。此皖北水利宜沟渠疏浚之大略情形也。至于安、庐、滁、和,向为皖省中路四府州,经营沟洫势又不同。盖大江中贯,顺轨东注,海足以容受。苟因江势而善用之,支流壅塞亟开浚以达江,大堤高堰亟建闸以灌田。《考工记》云:沟必因水势,堤必因地势。陈氏鹏年云:郏亶善治田,单锷善治水,必互用之而后水利兴。秋官、雍氏之政不宜偏废,宜并举。此皖中路水利宜利用大江潴泄兼施之大略情形也。综览全皖,东西七百里,南北六百里,纵横沟渎利害相因。虽山川我亲履,水旱民自经者,或犹难语其详焉,况泥图籍言而言欲其尽悉,乌可得哉?兹择要略依次编录,凡有省志核据者,或不赘。积年久形势,或大异又陈案夥,限简幅不烦纂,纂自光绪纪元始也。
光绪元年会勘皖北颍州水利成案
元年十月二十日,准河南巡抚咨,据布政司呈:窃照豫、江两省通连沟渠,彼此疏浚各不相闻,虽目前尚无淤垫阻塞,但恐年深日久,难免无沙淤壅滞。奏请每年农隙,各派道府大员会同亲勘筹办。钦奉朱批:"如所议行。钦此。"查自乾隆二十九年起,至同治十三年止,历经详委归德府勘办。兹届光绪元年会勘之期,应仍委归德府知府会同江省委员,将豫、江两省通连河道沟渠秉公商酌会勘,咨请查照委员。查此案,皖省每年例系饬委颍州府前往会办,或豫省水涨太甚,应在皖下游挑浚者,或上下壅窒,应两省并力开浚者,每年订期会勘后,核实举办。
光绪五年阜阳县修筑傅堤成案
阜阳县举贡邢倬云等禀称:豫省大宪委员发款,业将上游之包、泥、茅三河开宽浚深,即上蔡所属之常营添修月堤,亦经一体完固。行见上蔡县山水以及七十二湖水汇聚,直冲傅堤。且傅堤上年屡经蔡民扒抉数处,今又为群水之冲,是该堤较前加倍吃紧。民间一闻此情,无不昼夜惶恐,各欲携粮负版立往兴筑。举人等深恐隔境兴役,人多口众,又有蔡民往日扒抉之隙,恐生意外之虞。再四图维,万不敢任令纠众前往。当经禀明各宪就地筹款,刻集有成数,乘此冬令水涸,亟欲亲诣监修。倘令稍缓时日,来春山水泛涨,则下游数百里必成泽国。此系颍民为急于防患,各保身家起见。旋据阜阳县陈晋详称:傅堤之筑为障包、泥之水。包河居上游,泥河居下游。因地异而名不同,其实则一河也。再从下游,即沈邑之泉河,阜邑之汝河,由汝入沙,由沙入淮矣。盖包、泥、泉、汝一带,系消纳上蔡诸湖之水。泉河以下则河身宽深,无虞壅塞。而包、泥一段,则河身浅窄,而又当上蔡湖水之冲,以致春水涨发,由傅堤泛滥,而沈、项、阜三邑尽成泽国。上蔡诸湖则水流迅速,易于干涸。附近湖民借以占种菜蔬,是以蔡民常有扒毁傅堤之事。若傅堤不亟修复如旧,上蔡之湖民可占无粮之官地,是与蔡民之田固无关损益,而沈、项、阜三邑民田实受其害矣。三邑之民与蔡民常构讼端者,职此之由。然水性流下,以地势高下揆之,上蔡为最高。由蔡而项、而沈、而阜,则阜邑之患为最大,是以阜民屡请帮工修筑傅堤,非阜民之乐于趋事,实迫于地势卑下,勉为保卫身家之计。又治河固以疏凿为正举,乃泥河系石底,能宽而不能深,是以万不得已而有傅堤之筑。盖筑堤之高厚,犹疏河之宽深,不能下挖,由上高筑,此固计无所出,而为此束水保民之要举。惟堤在豫境,若听阜民自携畚插前往兴工,恐滋衅端,应遴派明白晓事绅董,越境督夫开工。并应请转咨分饬汝宁、陈州二府,转饬上蔡、项城、沈邱三县,将阜邑加修傅堤缘由传知绅民,毋得阻挠为要。其居蔡地之湖民,贪湖地无税,自不愿傅堤规复旧制,又与阜民前有讼嫌,今阜民裹粮负版而往,难保无恃众喧争情事,应仍请委干员前往弹压。光绪六年正月批准照办。
光绪六年合浚江宁、溧水县胭脂河成案
查徽州、歙县、建平、当涂、宣城、芜湖、溧水七属之水悉注丹阳、石臼、固城三湖,而出水之处,仅由花津口达江。三湖纵横广阔各五十里。盛夏狂风鼓荡,万派争流。当冲诸圩固岌岌可危,即小河圩堤亦辄因急溜崩塌,圩内农民春夏轮流登圩守护,危险至极,不得已始议开溧邑胭脂河。光绪六年设局洪蓝埠,集资开工。江宁、高淳县禀请转饬当涂、宣城二县,合高淳各派绅董开办。
光绪十一年潜山、桐城两县议办工赈修筑圩堤成案
潜山县知县陶楫禀称:县境内兴里一、六甲华姓大圩长堤一道,与桐邑青草塥等处毗连。堤外大河一道,古名沙河,上由县治北乡发源,下达怀、桐等邑。现在,该圩堤被水冲溃八十余丈,河流不归故道,概由缺口纵横灌注,弥望汪洋,秧麦均被淹没,其兴里六甲之王家圩老埂亦有续坍之处。旋会同桐城县陈令查勘筹商,以目前堵筑该堤,必先在堤外先筑支水坝一道,使水势不向圩内灌注,乃可逐渐施工。正在督率圩董办理险工之时,而孙泊湖、程家湾、老石坝、会嘉里、厚里、夏家堰、戴家湖、正贞里、钟洲等处,又先后被山洪冲溃,急需工赈。桐城县知县陈亦同时禀称:该县东南乡之俞家楼起,至龙潭湾止,西乡之甘家茶园,及怀、桐、潜三县交界之华家埂等处堤埂冲决,亦请分派津贴,以工代赈,一律挑修,各等因。当经巡抚卢奏准,支拨库款一千五百余两,为修筑圩堤之费。由两县逐段督工,通力合作,而堤工以成。
光绪十三年当涂县请款修筑官圩成案
当涂县知县金耀奎禀称:该县境官圩分为四岸,共计二十九圩,课赋甲于县境。堤埂周围二百余里。自同治八年圩破后,曾借帑银二万一千余两,摊征还原在案。溯当初补筑工程坚固,得以保固十六年。至光绪十一年圩堤冲溃,元气虽丧,尚可支持。上年给发帑银每岸各一千两,不敷修筑溃口。复按圩分筹亩捐,民力困惫,收数无几,圩董赔累。工初告竣,堤复溃于下游之护驾墩。通圩居民不下四万户,十数万丁口流离失所。应请续办工赈,以全众命,等因。查该县官圩广阔,内计荒熟田有二十四万余亩,咸赖堤埂为保障,民命赋额关系綦大。此次修筑溃口,动拨公帑至二万七千五百余两之多,役夫五千余人,各圩私派为费亦巨。保护垂久,官斯土者之责甚重。
光绪十三年芜湖县开浚河道成案
芜湖县知县钱文骥禀称:该县上、下凤林圩滨临河湖,堤长数千丈。圩内有天成、欧阳二湖,受徽、宁、广、建之水。每遇夏涨,自梁山以下,地势低洼,东风浪至,澎湃扫刷,全圩皆震。一出险工,乡民聚集千余赴署哄闹,故不得不为曲突徙薪之计。查圩内大、小荆山中有一港,其水北流入河,奈淤塞甚高,仅容一船经过,水积湖中,圩患实由于此。应就曲折处开宽约三丈、深一丈五六尺。但工程浩大,非数千金不能蒇事。又上凤林圩内之桥子埂,俗名粪箕湾,外系深潭内水高于田者丈许,本年溃决,均出险工。又东乡杨青河、吴公渡二处河道为湖,湖至宁建东坝等处要津,共计十一里,节节淤浅,商船每遭浅陷。若开挖深宽,于圩堤、商民均有裨益。惟地方无力兴修,应请援同治八年及光绪八、十一等年借帑修理成例,酌拨库储,乘时修葺。经巡道暨皖南牙厘局绅首各筹一千六百两开办。明年,该县又报保丰等圩坍溃口坍卸,请发银三千三百余两,两年接续兴工,四月一律工竣。详请验勘在案。
光绪十四年盱眙县挑浚涧溪河成案
泗州盱眙县西有涧溪河,为滁来诸山水汇聚之区。自咸丰年间淤塞后,每遇山洪涨发,沿河田地大受水患。光绪十四年,知县黄传焘禀请开浚称,《盱眙县志》内载涧河有可通舟楫字样,现在淤塞已成平陆。如能挑浚,宽深足资容纳,实于地方有益。并查涧溪及毗连之仇家集两堡,上年五月大雨之后,山洪骤发,庐舍既多冲刷,人畜尤有伤毙,皆由涧河淤滞,宣泄不及所致。而赵家湖北码头、墩西河大王庙等,尤宜乘冬月水涸农闲急切兴役。事方殷而传焘病殁,旋由署盱眙县事黄国城接办,至光绪十五年五月工竣,费帑一千四百零八两。
光绪十六年皖北赈抚局动拨赈款岁修沙河成案
皖北赈抚局总办道员钱禄曾禀称:沙河捞浅,疏浚难以速竣,请于赈款项下拨款生息为岁修经费,由地方官按年挑修,以垂久远。盖沙河地段绵长,皖境自太和之界首集起,至颍上县之八里垛止,共长四百余里。上年派员查探,淤浅各滩共八十余段,每段长三五十丈至一二百丈,宽一二丈至五六丈不等。若一律疏挑,不特需费浩大,亦且工难克期。亟应设法预筹经久之款,作为岁修之费。查皖北此次赈务已竣,应否即于赈抚余存项下动拨银三千两,交颍州府发典生息,所收息银作为岁修经费。每(月)[年]水落以后,即由该府遴派委员,会同印官确切查勘,就地招集民夫,携带混江龙、铁等器具,按段疏浚,以期渐挑渐深。倘有新淤,亦可随时施工,不致日积淤垫。每年应支工费,即尽息银撙节动用。如有别项工程,不准擅动,致稽要工。仍将每年用款造册具报院司衙门备查,等因。光绪十六年十月初六日奏准,旋奉部议,饬将此项息银每年生息若干,并饬取承领银款甘结,先行报部存案,并饬年终将动用银数照例造册咨部核销。自十七年起,每年遵办无异。
光绪十八年宿松县迁建同仁新堤成案
宿松县知县赵廷瀚禀称:该县与江西德化县、湖北黄梅县共管之同仁堤,前于光绪十六年间,因堤身倒塌,且又逼近大江,必须择地另建,方资抵御。据前署宿松县知县尹起鸾会同德化县、黄梅县勘,估计迁建长堤一道,共需经费银二万五千九百七十余两。三省匀筹,每省应发银八千六百五十余两。禀经护抚阿奏明,在于皖省赈捐余款项下如数动拨给领兴修。查宿松承修同仁新堤,自亲字号接江西德化县新堤起,至安字号丁家口止,共长五百丈。于光绪十七年二月十七日开工,至四月十七日工竣。在宿松一县工程所费,除奏拨赈款不敷外,另筹完工,已逾万金。该堤为三省田庐保障,计长一千一百三十八丈五尺,编立康、乐、和、亲、安、平六字号,议定每年三县分段承修,毋令坍塌。
光绪十九年灵璧县开挑乡城河道成案
灵璧县知县郭继泰禀称:该县自黄河夺泗合淮而下流之,睢、沱、浍诸河水无所容放,灵璧之地不为沼者,鲜矣!治灵者不能使水不溢,但求水易消,而开浚沟渠实为急务。查与泗州毗连之王家桥、清水桥、连山洼各口,均分泄上游之水以达泗境蒋家河。十八年九月间连遭大雨,河水泛溢。泗民大恐,私将水口堵塞。灵民因积水不下注,群起向争,几酿大事,官莫能禁。因会同泗州文牧前往查勘,泗境内向有袁家古埝一道,以御北水,每遇坍塌,两邑补修。谕令仍照旧章,灵、泗民人各半修筑。而王家桥等处水口,亦谕令泗民循旧开通,不准再堵。计全堰一千六百六十丈,两邑公修,工已告成。又称,灵璧西关外有支河一道,开自乾隆年间,系分泄上游凤河之水,以达下游之大路沟、小路沟等处。现已淤塞,每年水涨,城南居民欲开,城北居民抗阻,无岁不竞。因亲履勘,见该处有石基一块,询诸耆民,称开河时建有石闸,以防城南之水。盖支河系为分泄凤河之水,以杀上游罗家沟水势。惟遇北水涨时来源甚旺,恐支河宣泄不及,殃及城南,故建此闸,因水势大小以为启闭。年久闸废,水遂为患。因谕民挑河后仍建此闸,以杜争端。又南北两乡之洪沟、新河、马家沟等处,岁久淤塞,为害田畴,亦谕令按田派夫挑挖深通,一律工竣。
光绪二十年议挑洪、睢、减水河成案
查皖北洪河、睢河地势卑下,居豫省减水河之下游。若不随时挑浚,则上游水难宣泄,淹没田庐,毗连居民往往因此酿成大讼。光绪二十年四月,皖抚沈秉成准江督刘坤一咨,据江藩司详称:窃照豫、江两省通连水道沟渠,前会饬萧、砀二县设法疏浚。兹据萧县申称,卑县毗连豫省之减水河道并该河尾段之洪河,年久淤垫,应俟安徽洪、睢两河议挑,始可兴办上游工程。又据砀山县申称,卑县与豫省毗连之减水河道,逐段勘明,河身节节淤垫,亟应一律挑浚。因下游之洪河、睢河未能兴挑,是以中止。现淤垫各处,一遇大雨时,行水无去路,每致纷争涉讼,大为民累。然皖省下游不挑,则上游萧、砀等处仍无由切实兴办。详祈鉴核,转详请咨明皖抚速饬凤、泗二属,赶紧勘估兴挑,以便上游会勘禀办,等因。查此案,徐州道禀称,灾祲后筹办未有的款。旋奉江督批示,从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