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文献通考 - 第 571 页/共 807 页
诏赦天下本年内外秋审情实人犯俱停处决其缓决五次以上者量予减等妇人犯罪除十恶外余俱赦免
又
上巡幸河南
命寛减该省军流以下罪犯
十六年酌减缓决三次以上人犯
又停止秋决
十七年
命展热审减等限期向例热审减等以立秋日为止立秋在六月内者以七月朔日为止至是
上以天气炎热着展至处暑日为止越旬日雨泽尚未
霑足复
谕刑部仍行减等俟雨足后照旧办理
十八年以天旱减释徒罪以下人犯
又
命酌减缓决三以上人犯并
谕各犯有情罪本重歴年查办未经寛减而定案在康熙雍正年间缓决十余次至数十次内有一线可原者亦着查明分别请防【互见详谳门】
十九年矜恤寻常鬬殴未经声请留养之犯奉
谕从前各省鬭殴情罪稍重之案经部定议不准留养后因此等人犯秋审时原不至入情实乾隆十五年特颁谕防令各该督抚秋审时另册办理但十五年以前此等亲老丁单之犯间有原题内未经声叙者遂不得一例邀恩情亦可悯着各该督抚将从前未附声明确有成招原案可凭者准其一体入册量予末减以示钦恤
又
上恭谒
三陵礼成赦奉天等处人犯
又停止秋决
二十年以平定伊犂
诏赦天下除谋杀故杀外如原无仇隙偶因一时忿激相殴伤重致死者将凶犯免死决杖一百照例追银给死者家属军流以下槩予减等
二十一年
上东巡命寛减山东现在军流以下罪犯
二十二年
上南巡命寛减江苏安徽浙江等处军流以下罪犯二十三年以天旱减释徒罪以下人犯
又以天旱酌缓寻常处决案犯
二十四年以天旱减释徒罪以下人犯
又以平定回部
诏赦天下流徒人犯在配身故妻子准回原籍现在军
流以下人犯槩行减等发落
二十五年酌停秋审解勘女犯凡斩绞监妇女业经解勘一次情罪显然无可改拟者下次即停其解审其外省定拟可矜具题经九卿防核缓决者次年秋审核其无异亦即停其解审以昭矜恤二十六年恭逢
皇太后万夀圣节
诏赦天下先是七月以今嵗恭逢
皇太后七旬万夀举行庆典
特谕刑部将朝审秋审各犯缓决至三次以上者核其
情罪分别减等至是
恩准部议减免死罪以下五千一百八十余人又停止秋决
二十七年
上南巡命寛减江苏安徽浙江三省军流以下人犯
八月分别寛减可矜人犯
命刑部会同九卿于可矜人犯内有情切天伦一时义忿所激与寻常鬭狠不同者量为区别照免死减等例再减一等发落【互见详谳门】
二十九年
命缌麻服属人犯照期功以上例于停勾二次后着大学士会同该部一体省核改入缓决【互见详谳门】
又
勅部详定论功免死例绿营官兵一体矜恤【详见刑制门】
三十年
上南巡
命寛减江苏安徽浙江三省军流以下人犯
又
命刑部将朝审秋审各犯缓决至三次以上者分别情罪减等发落
恩准部议减免死罪以下六千二十五人并
寛减缓决十次以上者三百三十三人
三十二年
上巡幸天津
命寛减直隶军流以下人犯
三十四年
命刑部将朝审秋审曾经三次缓决者核其案情分别请防减等【详见详谳门】
三十五年
上巡幸天津
命寛减直隶省军流以下人犯
又以京师雨泽愆期
命刑部寛减军流以下人犯及因事牵涉拘系者速予
省释
三十六年
上巡幸山东
命寛减山东省军流以下人犯悉予减等发落
又以雨泽愆期
命清厘庶狱
又恭逢
皇太后八旬万夀圣节
诏赦天下先是五月以雨泽愆期奉
命寛减军流罪犯并
谕秋审册犯内有经三次缓决者其情罪俱尚可原今嵗恭逢
万夀庆典此等人犯亦当在
恩诏寛减之例又何必令其久系囹圄着刑部查明分别减等具奏以清庶狱而召和甘
三十七年
勅查逓年未勾情实人犯改入缓决
谕朝审情实人犯内有屡次未经予勾者所积渐多着刑部将已阅五年之官犯常犯查明具奏下次即改入缓决册内
三十八年
上巡幸天津
命寛减直隶省军流以下罪犯
三十九年以近畿微旱
命刑部寛减军流以下等罪
勅直隶总督周元理一体遵行
又
命酌减缓决人犯时以雨泽愆期
谕刑部将自乾隆三十六年以来至本年秋谳时应入缓决三次以上罪犯并缓决一二次者查明奏闻分别减等以昭钦恤【互见详谳门】
又
命查秋审朝审未勾人犯改入缓决
谕嗣后秋审朝审情实人犯有经十次未勾者着刑部查明于下次改入缓决但不得擅改可矜着为令又以朝审情实官犯旧案余存者太多复
命查明有经五次未勾者即改入缓决
四十一年以两金川全境荡平
上巡幸山东告功
阙里
命寛减直隶山东军流以下人犯
又恭上
皇太后徽号册宝
诏赦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