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999 页/共 1125 页
闰二月十八日,都督府言:「本府行移文字,并依三省体式。今来签厅文字,比之其它官司事体不轻,欲乞行移取会文字,并依尚书左右司、枢密院检详房体式施行。」从之。
二十二日,都督行府言:「都督府总诸路军马,所用钱粮合差官随军应办,欲就差淮南东路宣抚使司参谋官陈桷兼都督府随军转运判官,许辟差干办公事官两员,并依发运司属官条例施行。」从之。
八月四日,诏:「都督府一行官吏、军兵、诸色人等,昨自行在随从张浚前去江上措置军事,并招捕杨(公)[么]等了当。方盛暑,水陆万里,备见勤劳,可特先次各转一官资。内用心得力、差委干事有功之人,令张浚别行保明,当与更加超转。」
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张浚言:「诸路州县出卖户帖钱,元降指挥令都督府拘收,非奉圣旨指挥不得支使。窃缘方今军事之际,合用钱数浩瀚,兼措置屯田、般发岳飞粮米等,所费益广,若一一奏请处分,窃虑待报不及,却成留滞。除已逐急取拨应副使用外,欲望许臣候支使了毕具实数奏请除破。」从之。
四月十八日,张浚又言:「都督府并行府恭被圣训,劝诱怀忠体国富豪之人纳金入粟以助军费。询访得浙西平江府湖、秀、常州、江阴军,浙东绍兴府衢、温州,江东建康府广德军,最系豪
右大姓数多去处,行府量度支降官告,委守贰随时劝诱上户请买,即不得将下户例行均敷。如或委实劝诱不能敷足数目,即具状申取行府指挥。兼行府详度,自来民户物力升降不常,窃虑一 劝诱,却成搔扰。又已行下守令,更切契勘,若元系出等上户,即今物力减退,亦不抑勒科配。」从之。
二十九日,张浚又言:「襄阳府系屯兵控扼重地,将来行府巡按,前去措置军事,所有应办边防及间探斥堠,应干军须并行府置司事务,皆合前期经画。缘本府收复未久,财赋不充,理宜措置,以助支使。臣已令江东转运司于本路已送户帖钱内支一十万贯,并通、泰州见应副都督府盐内各支一千五百袋,并听刘洪道取拨,措置回易。所收息钱专一应副上件支使外,循环充本,即不得侵用本钱。今来系行府(郡)[那]融赡军财赋应副,自合极力措置,以济国事。」从之。
同日,张浚又言:「荆襄控扼上流,最系重地。臣见被旨视师,其襄阳府将来权留驻司事务,理合差官先次经画。伏见近已除刘洪道知襄阳府,本官识度宏远,谙练边事,可以任责,欲望差刘洪道兼都督府参谋军事,依旧知襄阳府。」从之。
六月八日,张浚又言:「行府见今调发大军移屯淮甸,边事至重,欲乞于侍从官内选官一员充行府参议军(马)[事]。」诏吕祉除刑部侍郎,差都督行府参议军事。
七月十七日,诏曰:「敕张浚:卿肃将天威,铺敦淮浦,久离
环卫,想见英姿。盖心之精微不可以书谕,而道之曲折必待于指陈。当亟命于仆夫,其入趋于帷幄。勿惮驱驰之远,副予梦寐之劳。诏书到日,卿可暂赴行在所奏事。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十一月二十日,诏:「都督行府江上措置边事,一行官吏、军兵、诸色人等备见勤劳,可令张浚等第保明以闻。」
七年二月十一日,都督府言:「本府昨裁减使臣发归枢密院,如愿减罢,即与省罢恩例。所有行府近减罢使臣事体一同,缘内有到府月日不多之人,即难以一 并给恩例。」诏行府并属官下应减罢使臣,如到府寔及一年,并与依省罢法。今后依此。
三月三日,都督府言:「逐路宣抚使司各有本府随军转运使,有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司未曾差置,今欲差本司参谋官薛弼兼督府随军转运副使,专一应办钱粮。」从之。
六月八日,都督行府言:「权主管马军司公事刘锜见统率军马屯驻庐州,欲望依例差刘锜兼本府咨议军事。」从之。
九月十一日,张浚言:「已具奏陈解罢机政,所有都督府职事别无以次官交割。」诏令枢密院交割。
十四日,三省言:「都督府职事并印,已降指挥令枢密院交割。」诏三省合行事并拨隶三省,其钱物令三省、枢密院同共桩管。
二十五年八月十四日,诏:「都督府所置官庄并牛租,可日下放免,今后不得起理,元降指挥更不施行。」
三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诏知枢密院事叶义问差充督视江
淮荆襄军马,中书舍人虞允文充参谋军事。义问言:「参酌前后执政官出使,损减条具画一。数内一,合用印乞以『枢密行府之印』为文,其行移并依枢密院体式施行,入诸军摆铺传发。所有奏报文字,直发入内内侍省投进。」从之。
三十二年五月十三日,诏叶义问督视结局,特与转三官。鹤林吴泳:绍兴五年二月丙戌,张浚守右仆射、兼知枢密院事、都督诸路军马。壬辰,诏浚往江上措置边防,枢密都承旨折彦质试工部侍郎,兼都督府参谋军事;右朝议大夫、知常州詹至,秘书省著作佐郎熊彦诗,并兼都督府主管机宜文字;司农寺丞盖谅干办公事。丁未,张浚辞行,诏百官出城饯送。四月,浚视师湖南。五月甲申,浚至潭州,遣岳飞分兵击杨么。六月,湖寇尽平。八月,诏张浚赴行在。九月,浚入见。十一月丙戌,诏:「荆襄见宿大兵,措置事宜,委任至重,可令张浚往视师。」六年正月,浚以虏势未衰而刘豫为谋叵测,奏请亲行边塞,部分诸将,以观机会,上许焉。浚至江上,会诸将议事。(承)[命]韩世忠据承、楚以图维扬;刘光世屯合淝以招北军;命张(浚)[俊]练兵建康,进屯盱眙;命杨沂中领精兵以为后翼佐浚;命岳飞屯襄阳以图中原。国威大震。谍报贼豫及其子侄猊、麟挟虏来寇。九月壬寅,猊以众数万过定远县,欲会麟于合淝。甲辰,杨沂中至藕塘遇贼,纵大军乘之,贼众大败,猊、麟拔塞遁去。辛亥,捷奏至,上嘉张浚之功,赐诏褒奖,仍令浚具上都督府随行官吏、军兵推赏。三十一年十月戊午,知枢密院事叶义问督视江淮军马,中书舍人兼直学士(并)虞允文参谋军事,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洪迈、秘书省校书郎冯方并参议军事。己未,铸枢密行府之即。义问言:「今来军期之际,全藉逐路州县竭力应办,如内有避事不职及生事骚扰百姓,或老病怯懦、不堪职任之人,欲许臣先次选官填替对移。其罪状显著者,具奏取旨,重赐窜责施行。」从之。
绍兴三十二年七月九日,诏参知政事汪澈湖北京西路督视军马。孝宗已即位,未改元。
十二日,参知政事汪澈言:「蒙恩差湖北京西路督视军马,先具条画奏请。」并从之。一、乞以「参知政事行府」为名。一、合用印以「参知政事行府之印」八字为文,令所属铸
造。其行移并依三省体式。一、遇有军期急切事务,难以申请待报,欲乞许臣随宜措置,续具奏知。一、乞差属官二员,主管机宜文字一员,提举一行事一员,提辖一行军兵二员。一、候到置司州军,遇合行香日分趁赴外,沿路并免赴。一、今来出使,每(遇)[过]所至州军具奏平安;候入湖北界,三日(次)[一]奏。一、立功将士合要空名告札、宣帖等书填,欲乞依昨枢密行府例,将带已造到一料随行。一、逐路军兵将官等,如缓急临敌能用命,率先破敌、立功奇特之人,乞许臣于所降空名付身内斟量功力,一面书填讫,续具奏知。其有怠惰不职或临阵退缩,亦许臣量度随宜施行,庶几有以惩劝。一、应干军期事务,全藉监司、州县,宜协力应办。如有避事不职及贪污苛扰之人,乞许臣量度事体轻重勘劾,或一面对移讫,续具情犯奏闻。其廉勤办职之人,亦许臣保明取旨旌赏。除军期外,其余更有似此之人,亦乞依此施行。
孝宗隆兴元年正月庚子,张浚以枢密使都督江淮。
二月二十九日,诏户部郎官冯方充都督府参议官,从都督江淮军马张浚请也。
四月二十二日,诏差江东漕臣(句)[向]子忞兼都督府随军运副,从张浚请也。
二十四日,张浚言,乞支降一年岁(獘)[币]应副使用。诏令左藏库将见桩管岁(獘)[币]银二十五万两先次降付都督府,绢续次支降。
五月二十七日,诏御前忠勇左、右、中军并发赴都督府使唤,仍令节
次起发。
六月五日,诏参知政事、督视湖北京西路军马汪澈已除资政殿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所有行府一行官吏等,限五日结局。
十四日,诏少傅、枢密使、都督江淮军马张浚特降授特进,依前枢密使、江淮东西路宣抚使。
七月四日,诏江淮都督府官属并改充江淮东西路宣抚使司。
八月八日,诏可复都督江淮军马。是日,宰执进呈,降授特进、枢密使张浚先措置江淮军马,理宜增重事权。初,浚以符离之役降特进,上曰:「罢枢密使。」宰臣陈康伯奏曰:「如此却是罢政。」上曰:「可改都督府为宣抚使。」至是,参赞(官)军事陈俊卿奏:「降官示罚,古法制,亦其自请。改都督府为宣抚使,恐人情观对,号令不行。」上曰:「此未可也。」及殿中侍御史周操论:「官爵者人臣一己之私,有罪随即贬削,乃分之宜。若都督之名,实国家用人之权柄,岂(卿)[可]亦行递减!」上曰:「此论甚善,可与复都督府。」康伯等奏:「已有指挥召浚之子栻,候到日降指挥。」上曰:「善」。翌日,又曰:「不必(拭候)[候栻]来。」故有是诏。
九月一日,江淮都督府奏:「契勘本府昨来初置(淮江)[江淮]宣抚使司,辟置官属。后来改为江淮都督府,近又改为江淮宣抚使司,近降指挥依旧江淮都督府。虽建司开府,前后名称不同,所有一行官属只是就辟改差,又就改差,就改称呼,即非有更替承代之人。欲从朝廷下吏
部,将一行官属自初及今应历过月日,并与通理为考任。」从之。
十月十六日,又进呈都督府奏:「节制江淮军马,其调发进退,当从督府取旨施行,日近主兵官及帅司、监司、郡守(辙)[辄]以军期事务径申朝廷。已札下遵依本府指挥,如敢违戾,当取旨重作施行。仍取责当行人军令状。」上曰:「岂有不申朝廷之理 可别降指挥〔施〕行。」
二十三日,诏王时升权吏部侍郎,王之望罢江淮都督府参赞军事,依旧权户部侍郎。
二十四日,宰执进呈:江淮军马调发应援,从都督府取旨施行,其余事务并令依旧申奏。上曰:「如此甚善。」以前张浚尝札令(王)主兵官、监司、郡守不得以军期事务申朝廷故也。
十一月十二日,宰执进呈孙昭申到都督府降下文牓,已于徐州、淮阳军两界首俵散见差人过淮,赍牓前去南青州等处。宰臣陈康伯等奏:「恐是日前所遣。今既通和,合行禁止。」上曰:「不济事,徒坏生灵。」
二年正月二十四日,诏:「已降指挥,令礼部给降度牒一万道,分下两浙等路出卖,充都督府会子本钱。可先次给降三千道,令都督府差官措置。」
二月十三日,诏朝请郎任(盖)[尽]言除直秘阁,差充都督府参议官,从张浚之请也。
三月三日,张浚奏:「本府见措置两淮修筑城壁、开掘壕堑、禁坝柜水、打造舟车、修治军器、督运钱粮、教阅军马,边防之备,正要官属分委责办。昨申请许置准备差使三十员,缘系使臣窠(关)[阙],难得人才。今欲
于内分拨六员改充准备差遣,许于见任、寄居、待阙京官、选人内踏逐指差,其请给等止依准备差使例支破。(有所)[所有]今来应办军事,乞不以有无拘碍踏逐指差,不许辞避。」从之。
四月十四日,诏:「淮上诸军暂行休息,已差钱端礼、王之望宣谕淮东西路,其江淮都督府可罢,应干钱物令钱端礼、王之望同淮东西总领所拘收,具数闻奏。应官属、使臣并罢,有差遣人令归元任。」
九月二十一日,特进、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汤思退特授都督江淮东西建康镇江府江阴军江池州屯驻军马,余如故。
二十三日,太傅、宁远军节度使杨存中可除同都督江淮东西路建康镇江府江阴军江池州屯驻军马。
同日,诏右通议大夫、守尚书吏部侍郎、充淮东宣谕使钱端礼除兵部尚书,充江淮都督府参赞军事。
二十五日,汤思退言:「契勘昨来知枢密院事叶义问督视军马行府,有空名官告,见在三省、枢密院激赏库收,欲乞降付臣将带前去,以备使用。兼之有空名官告内即无遥郡横行告命,亦乞下所属给降武功大夫带遥郡刺史、团练使、防御使告各一十道,左右武拱卫、亲卫大夫告各一十道。」又言:「昨枢密知院行府支降金一万两、银二十万两,计价钱约及一百万贯,都督府节次支降已多。今来先乞支降五十万贯,乞支金二千两、银一十万两,余数续具奏请及在外措置科拨。所有金
带、金 、金盏,乞依昨枢密行府数目支降。」诏令(在)[左]藏南库支降。
二十七日,汤思退、杨存中札子言:「臣等蒙恩除都督,已降指挥以『江淮都督府』为名。臣等同议,如同在置司去处,只合用都督府印,其奏状、榜示同行佥书。或分在两处,亦合以『江淮都督府』为名,合用印,通行系衔,仍于阶下声说,行在或出使。庶得事权归一。」从之。
二十八日,汤思退、杨存中札子又奏:「臣等契勘昨孟庾、韩世忠充宣抚使、副日,两员共差置官属三十员。张浚独员都督,差过官属二十二员,使臣、监当官在外。今来臣等系两员,今参酌裁减差置下项:参赞军事元差一员,系从官,朝廷已行除授参谋官,乞不差置。今乞差参议官、主管机宜文字、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各一员,干办公事四员,准备差使六员,点检、主管、书写文字共差三十人。分拨一半,先次随逐存中前去。」从之。
十月一日,诏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文字、兼权户部侍郎王佐充都督府参谋官,从汤思退之请也。
十日,左朝请郎、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文字、兼权户部、充江淮都督府参谋官王佐状:「奉圣旨差充都督府参谋官,所有应干事件,欲乞并依宣谕司参议官魏杞等昨来申请体例并前后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同日,诏拱卫大夫、知州防御使知州:疑当作「和州」。、主管台州崇道观董庠充都督府一行事务,从杨存中之请也。
二十三日,汤思退言:「臣备位宰相,被命督师,惟敌人虽已议
和,而奉使尚未过界。屯边之兵数十百万,当(北)[此]霜寒,不无暴露之孍。臣欲择日同属官起发,至淮上宣布德意,抚劳师徒。」从之。
二十七日,汤思退札子奏:「臣契勘先请降到犒赏金银五十万贯,已附杨存中先次将带前去,乞更支降五十万贯。乞于左藏南库支降,见桩籴本银内支一十二万两,并见在金内支三千两。」从之。
十一月六日,诏:「朕屈己遣使,欲安军民,而虏情变诈,遽尔称兵。所有魏杞等将带礼物、金银匹帛,可令都督府拘收。及于左藏南库支拨见钱三十万贯,令都督江淮军马汤(汤)思退将带前去,并充犒军支用。」
七日,诏王之望可除同都督江淮军马,汤思退依旧带都督,可只在朝,差王之望充督视,限两日起发。既而王之望辞免,从之。是日,参知政
事兼权知枢密院事周葵奏:「臣窃见虏兵渡淮,犯濠州及清河口,皆是前月二十七八之间,今已十日。虽诸处未有紧急探报,缘杨存中已将王琪全军发往扬州,今王之望除督视,必已受命。伏望圣慈速令往江上,号召两淮诸将并力捍御,此诚不可一日缓也。临阵易将,古人所忌,何况都督诸处军马而移易于陛辞之日,臣窃忧之。愿陛下勿更疑虑,推诚以待之望,使之尽力,庶几不 国事。所有之望除督视与杨存中称谓不同,恐外望有所轻重,欲令之望亦作同都督。更在圣裁。」有旨:「周葵所奏甚当,卿宜体国,勿复多辞。」
八日,参知政事王之望言:「蒙恩除臣同都督江淮军马,臣待罪政府,疆埸有警,出董师徒,职所当任。陛下倚注之重,权参将相,所以用臣亦云至矣,臣岂敢有辞!但于今日事宜,有所未允,不得不为陛下言之。朝廷于两淮,前以大将二人为招抚使,后以从臣二人为宣谕使,非不可以集事,惟忧其缓急之际不相统摄,故以宰相为都督,则都督之置,正欲事权之归一也。宰相未出之间,又置同都督。使先往视师,犹有说也。及宰相翌日朝辞,忽改差臣为督视,则于都督之外又添一司。今以其称谓不同,改督视为同都督,名虽同矣而于实无异。且所以用宰相为都督者,本欲事权归一,今不用宰相而分同都督为二,则与向宣谕何异哉 汤思退开府两月,忽一旦改命,则思退固自难处。杨存中既已一面措置,号令诸将,调发军马,而又添一同都督,则存中又不敢专。是臣之此行,外则疑督师之心,内则损宰相之体,臣但见其害,未见其利也。存中官为三师,臣备员二府,而同为都督,权势既敌,不能相统,议论之际,谁敢先发!人之所见岂能一一皆同,相异则或至纷争,相推则有失机会,使诸将帅何所禀承 甚非元初置都督之意也。臣谓杨存中在殿岩三十年,为两朝宿将,陛下擢于闲散,使副宰相,必有以处之。都督置副,固以备其长之空乏,今长既不行而专任其副,乃陛下之素画,何必别置一人以贰其任哉
臣之愚意,为今日计,就其所置而处之,则莫若选材能侍从官二人为存中之佐,则名体俱顺,权任归一,同异可否,事无嫌疑,庶几协济。臣非为身谋,辞难避事,(危)[安]危所系,不敢不尽其愚。陛下必欲臣行,臣敢不奉命而去 但恐他日必 陛下大事,臣虽诛戮不足以谢天下,然陛下亦岂得高枕而卧也!臣之所陈,不为无理,惟陛下为宗社熟虑,勿以人废其言,天下幸甚。」(安)[又]贴黄称:「臣前在建康府,辞免除参知政事、召赴行在恩命,乞且以故官终了使事,则臣今日之请非欲安坐朝廷以推避边事。」诏其理甚长,宜从所请。
同日,汤思退言:「恭奉圣旨,令臣依旧带都督在朝。窃缘臣备数宰相,既预军国之任,今来不去淮上,不应复领都督职事。欲望圣慈特令解罢,其一行官吏、军兵等日下放散,各归元来去处。除臣即不曾支破券食、供给及借请外,其余官吏、军兵缘起发日近,并皆借请。乞下有司,其未经请者并行住支,已经请者依条二分回 。」从之。
九日,诏同都督江淮东西路军马杨存中可特授都督江淮东西路军马。
十四日,诏:「昨汤思退请降到激赏金银、官告等,并拨赴杨存中,充激赏支用,(今)[令]枢密院差使臣二员管押前去。」
皇帝陛下以大军出戍两淮,暴露寒苦,临朝太息,宵旰轸怀。出内帑之储,并加激犒;举赏功之 十九日,诏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王之望往江上劳师。以之望奏:「臣伏
典,优答勋劳答:原作「合」,据王之望《汉滨集》卷七《乞劳师奏札》改。。宜遣大臣,宣布圣泽。今杨存中已真拜都督,专总兵权,臣叨预政机,将明是职。若陛下不以为不肖,乞差臣往江上劳师,庶几挟纩之恩,足以振起士气。」故有是命。
闰十一月一日,诏李若川除刑部侍郎,依旧兼都督府参赞军事。
干道元年二月六日,都督江淮军马杨存中言:「边境绥靖,臣依奉圣旨赴(关)[阙]奏事,所有江淮都督府,伏望特降睿旨,立限结局。应诸军功赏,疾速保明闻奏。」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九 司户
司户
【宋会要】
《元佑令》:中州从八品,下州从九品。
干道六年,(任)[汪]大猷乞令司户专主仓库。《职制令》:粮料院无专监,录事、司户参军同知,仍分掌给纳。绍兴申明,司户同书狱事。
庆元四年十一月十一日,臣僚言:「和州见今所管户籍,较之三十年前已不啻五倍之多,自守倅而下,除知录、司理各管狱事外,祗有防御判官一员。凡直司签厅公事与省司仓谷库、常平财谷,尽责于判官一人之〔手〕,委是(官)阙事。臣窃惟和之与楚,事体一同,今楚州已蒙朝廷与辟置司户一员,亦乞照楚州体例,从朝廷添置司户一员。」诏令本路诸司公共奏辟一次。
嘉泰元年八月二十三日,广东诸司言:「封州蕞尔山郡,不若中州之壮县,绍兴七年废为德庆之属邑,绍兴十年复置而为州。方其复置之初,郡县之官才止十员。自复置之后,增益曹职、丞簿、兵官、监当、岳庙、指使,共增一十二员。郡计不加于曩昔,廪稍视昔而倍差。乞以录参兼司户(益)[并]司法。」从之。
四年二月二日,诏无为军置司户一员,兼司法。以前知无为军商飞卿奏,本军惟判官一员、狱官二员,乞增复司户。故有是诏。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 制置使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
制置使
【宋会要】
高宗建炎元年八月二十六日,遂安军承宣使、充殿前都指挥使、京城副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