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51 页/共 163 页
卖契土官蛤肉
大甲
(八)
立给佃批人感恩社土官蒲氏悦,缘本社承祖田二甲,在路边五分,在北势山边。其田二甲五分,付与黄宅耕作,每年每甲约纳租粟八石满,永为定例,不得增多减少。其租粟务要运到水里港交纳,亦不得拖欠升合。为田并无交加来历不明;如有不明等情,系业主抵挡,不干佃人之事。此系二比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给佃批一纸,付执为照。
前给佃批被火烧,不在,再照。
即日收过犁头银七两三钱完足,再照。
乾隆二年八月日。
立给佃批感恩社
(九)
再立给批阿束社土官大加老、大霞,甲头投皆、小茅格、乌世、孩湾、大耳,社主天赐、眉斗,白番台湾、洪加腊等,有承祖管业一所,坐落土名月眉潭尾白沙墩西湖埔地一小片,东至白沙墩山为界,西至陈锦容草地为界,南至月眉潭田蛤仔路为界,北至阿务丹潭为界;四至明白为界。缘孔成宗于雍正十三年,用银三十两,向加老技首等阖社贌给抵六埔田地一十五甲。因抵六埔变卖汉人为业,无地给耕,兹加老技首等是以再会阖社众番明议,再收孔成宗银二十两,分给众番,情愿将巡此白沙墩西湖埔地给换与孔成宗前往开耕,永为己业,按年不论丰凶,约贴纳本社租粟二十石满,永为定例。倘开水成田,系成宗之力,加老等日后不得增多租税,亦不敢言找言赎。保此地并无来历交加不明,及重张典挂他人财物等情;如有等情,加老等众番一力抵挡,不干成宗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恐口无凭,再立给批。
即日再收过银二十两,连前收过银计共银五十两实足,再照。
乾隆三年十一月日。
甲头投皆
乌西加巳果难眉沙猫
小茅格孽仔蒲仔大鳄
九格老仁阿难猫伦
蛤肉眉耳眉览
巴氏大二斗六
九冒布氏补该沙于
东明大本步苏六束
洪加摆塘现仔
蒲氏小大肉
台湾和仔
社主眉牛河
社主天赐
大加老白番技首加力现
小加老加力欺
立给批阿米社土大霞福
小本步宇腊
大箸蒲礼
大茅格吼珍
九首聋阿咯
阿咯
大加日
小蒲仔
见甲头大耳
孩湾
(一○)
同立合约人奇仑社番土目友茅旧、虎茅摆跃,甲头虎茅,白番也力、皆夭加六域等,因社口水滥一所,社番无力开滥出水,垦筑成田。今幸有林维妹、杨志成等向贌开垦,议每年冬成,愿纳番粟二十石。其开筑埤圳,以及年间修补,并开滥出水,系维妹、志成等自理;后来成田,听任顶耕收取,本社番不敢阻挡生端异言。今欲有凭,同立合约一样三纸,各执存照,行。
乾隆四年正月日。
代书人本社长杨达章
甲头虎茅摆跃之力
虎茅
同立合约人奇仑社土目友茅舅
白番也力
皆夭加六域
(一一)
立招批奇仑社目有眉大脚郎,白番伊籍等,因前年有荒埔一所,坐落土名奇仑口饭店前东势,东至林家田头,西至番田,南至番田,北至大路;四至明白。其前年民居稀希,系汉人添奇自备工力,前去垦耕,未有给批。兹已成田,前来垦给为凭,以为己业。年间所收粟石,照庄例一九五抽的,朗得一五,汉人得八五,车运到仓前,经风煽净交纳,不敢少欠升合。立批之后,其屋内不得窝匪设赌等弊;如有等弊,听朗等逐出庄社,另招别佃耕种,不得异言。倘自己欲别处创业,当道明本社,相议妥当之人,任听顶退银两以充工本,不得阻挡。今欲有凭,给批一纸,付执为照,行。
乾隆十七年十月日。
知见人南崁社通事林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