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55 页/共 163 页
在场见通事
何昌珍
代笔人徐燕梁
番差加■〈口六〉溪
奕交
立给招批字土目佛抵希同合众番武葛
踏头
(二九)
立开垦永耕字人东螺社番通事巴难宇士,有承祖父遗下荒埔一段,址在七张犁庄南势,土名旱沟头,东至施家二分大圳,西至王、黄、张家旱园,北至雪施九荒埔,南至曾头家草地,并横车路;四至界址明白为界。今因离社窵远,不能自垦,爰是招得东螺街益美号布店内黄泉官出首承垦,时值压地佛银一十六大员正。其银即日收讫;其荒埔随即踏明界址,付黄泉官掌管经营,垦辟成田成园,栽种果子、竹木,任从其便。同中议约三年后成业,每年抽的番租银六大员,不得托词。保此荒埔巴难系承租遗下物业,与别社番亲通事、土目无干,亦无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合立开垦永耕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垦契字内压地佛银十六大员完足,再照,行。
乾隆三十八年六月日。
代笔人大通未说
为中并知见人唱汝宇士
立开垦永耕字东螺社通事巴难宇士
(三○)
同立给垦批北港等社通事远生圭土目林安邦、利加腊等,缘还等社居海滨,并无佃耕田园可以赡口,惟有承祖遗下林埔一所,前被邻社番勾引奸民占垦,禀明驱逐处还,立约照界归管在案。兹奉上宪檄行,无论界内界外招垦,以资穷番口粮,因社番无力自垦,爰是公议招垦。今将远等界内坐址石碇口北势湖,东至坑,西至小横抗,南至大□,北至山顶;四至踏明为界,招得佃人游巧、张集、张平前来承佃给垦。即日言议收过犁头银足讫,随将林埔四至,踏付巧官等自备掌管,伐木垦耕,永佃为业;但所种五谷杂籽大租,付业主一九五抽的完纳,以充番社口粮,不得少欠。保此林埔系远等遗业,与别社无干,远等日后亦不敢勒取等类滋事;如有不明,远等自抵挡,不干佃人之事。今欲有凭,立给垦批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三十八年正月日给。
(三一)
立再给垦批锡口社土目甘武陵,有承祖遗下山埔一所,坐落兴雅芜内园庄三张犁柴头埤内。因乾隆三十六年,被郭元芬侵界,混给与苏华灿卖与林宗沛、林天德等掌管。迨至本年九月间,被陵控禀在案,蒙分宪宋亲勘讯断归还在案。其山埔前系林天德掌管,兹林天德托中前来到社向给,时收过山底银八大员,其山埔照前界址,东至蔡家为界,西至番圳为界,南至山头为界,北至田为界;四至界址踏明。付林天德前去掌管,永远为业,其口粮租配落田甲完纳。保此业系陵承祖父遗业,与别社番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给他人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陵一力抵挡,不干承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再给垦批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收过山底银八大员正完足,再照,行。
乾隆三十八年十月日。
代笔社记张然
立再给垦批土目甘武陵
甘武荖
(三二)
立给佃批新港社土目猫老尉,今有承祖遗下埔地一所,坐落土名西山庄尾,东至水圳为界,西至山车路为界,南至筠份田头为界,北至筠厝地为界;四至分明。因乏银用,托中引就于徐华筠出首承买,当日三面议定时值埔地价银二十员正,递年供纳大租粟一石。即日银、契两交足讫。给批之后,任银主前去开垦管业耕种,中间并无债货准折,亦无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土目一力抵挡。二比甘愿,两无迫勒,今欲有凭,立给佃批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三十八年(癸巳)十月日立给佃批。
中见人刘光葵
代书人刘永英
(三三)
立分垦耕字人黄怀春,今因岸社通事阿打歪希,同土目由巴仕、由民容、茅歪、瓦旦等,复招春复贌土牛侧埔地一块,东至埔尾,西至土牛侧旱沟为界,南至山崁;北至溪墘为界。当日议定四址内大租,癸巳年起,乙未年止,每年共纳租粟六十石满正,三年后每年另加租粟四十石,凑成一百石,作二十股均分,四址草地亦作二十股均分。今黄旋之子黄阎拈得西十八一份,横十丈中第九一份,横十五丈东尾第三份,东□半份,横六丈,俱系鲁班尺式,以此分定,不得侵越连界者;寸地如有浸越,将田牵还被侵之人。期开此埔租粟,癸巳年起,各字内纳社租粟三石满正;乙未年止,各字内纳社租粟五石满正,俱要年年完纳。其田园永付耕作,春不敢转贌他人;如租不完而累贌主者,任贌主同通事招别耕作,不敢霸耕踞住。亦不得深入内山抽藤吊鹿,交换生熟番众,窝匪聚赌,演花鼓皮猴,采茶斗殴,列械霸止圳路,侵占居地,以强欺弱,假是生非;如有等情,任庄众贌主逐出外庄,将田追入众。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口恐无凭,立公分垦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如退下手,当通闻庄众,不得私退,再照。
乾隆三十八年三月日。
黄烈
在见人
黄赛玉
立分垦耕字人黄怀春
(三四)
立佃批字阿里史社通事阿斗,有承祖遗下埔一处,坐落土名军功寮庄后,东至食水坑,西至大宇大茅园,南至军功宁庄,北至阿斗歪四老园;四址明白为界。今因乏力垦种,愿将此园托中就与佃人林时兄出首认佃,当日三面议定出得垦底银十三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埔随即同中踏付与银主前去垦耕掌管,栽种竹围、果子,递年照例贴纳大租粟五斗满,永为己业,不敢阻挡。保此埔园委系斗承祖遗下物业,与社番人等无涉,并无上手交加不明及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为碍不明等情。一经批给,千载为业,日后子孙番亲人等俱不得言取言赎反悔情弊;如有此情,系斗一力抵挡,不干佃人之事,系佃人亦不得越占外界,窝藏外匪,紊乱庄规各情弊。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立招佃批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完足,批明,再照。
乾隆三十九年六月日。
代笔人陈次吟
为中人王待观
在场见土目茅格
立招佃招字业主□□□
(三五)
立给出仍归垦批字霄里社业主凤生、甲头加巳、白番武屡等,承祖遗埔地一所,坐落土名员墘毗连北片。今原佃邱友春自己向业主生头家相议,给至四至员墩毗连北片山排溪州埧,其界东至大溪为界,西至崁为界,南至员墩毗连为界,北至合徐毗连为界;四至界址,业主面踏分明。当日合议乞令邱友春自备工本,开辟栽种五谷、麻荳、杂物等项,照庄例听业主一九五抽的。今因业佃相议,即将所收杂物,递年不能抽的,即配纳业主大租银一两四钱四分正,递年免得业佃争多减少,历纳无异;业主给出完单,付佃执照,至日后开成水田,亦照依庄例按甲纳租。今自给与后,不许窝匪逞凶等情;如有此情,业主禀官究治。此系二比甘愿,今欲有凭,立给仍归垦批字一纸,付为批照。
乾隆四十四年八月,业主批明:抽出猴洞北片山排溪州一块,其界东至大溪为界,西至崁为界,南至猴洞大仑光顶分水石壁,逶落东小溪毗连为界,北至…………为界;四至界址业佃面踏分明,批照。
再批明:邱友春北界北至猴洞大仑顶光分水石壁透东,透落东小溪毗连界,批,再照。
乾隆四十年十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