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16 页/共 163 页
(八二)
立给垦荒埔地基字人业主张把禄,有承祖父垦升遗下荒埔旷地基一所,址在三十张犁庄后牛埔边,东至赖家田为界,西至牛埔为界,南至赖家田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至明白。张把禄自己不能开筑托中招得林龟生出首备资承垦,同中议定,给垦荒埔旷地基价银十二大员。即日其银把禄亲收足讫;其此旷地任从林龟生自备资本,开垦成田,永为己业,把禄等不敢异言生端。面议他日倘或成田,要贴大租榖四斗,永配福德祠香费。口恐无凭,合立垦荒埔旷地基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字内给垦荒埔旷地基银十二大员足重,再照。
道光三十年九月日。
业主张查某
代笔人赖长盛
为中人陈聪明
立给垦荒埔旷地基字人业主张把禄
(八三)
立出开垦字人陈平庄公馆业户陈五云,自置七张犁庄牛埔尾茅埔一段,东至郑天定官田为界,西自大沟为界,南至郑天定官田沟为界,北至牛埔塍为界;四至界址明白。招出陈随观、陈和观同备齐牛、犁、工、种子耕作,开垦成业,限至三年,开垦无租,咸丰六年至八年止。限年既满,若开不成,愿将该埔并带开垦字清楚交还业户陈五云收返,起耕掌管,定租出贌成业,以为永远。三人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出开垦字一纸,付陈随观、陈和观同收存为照。
批明:三人言约,开不得成业,日后不得异言之事,批照。
咸丰六年二月日。
业主□□□
代笔人廖干
立出开垦字人业户□□□
(八四)
同立开垦尽绝根海埔旷地契字人三块厝庄新盛馆王毅记,有承祖父应得海埔旷地一处,坐落土名址在大肚中堡仑仔顶庄,东至水堀为界,西至荒埔为界,南至戴家厝为界,北至高家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海埔地付佃开垦。兹据陈妈愿前来承垦,以及建造茅屋,当日同中面议收过垦礼八大员正。银即日亲收足讫;即将此海埔旷地,交付陈妈愿前去开垦,日后倘如成业,每年配纳大租榖二斗。自此发给开垦付佃,永远掌管,不得异言。口恐无凭,立给开垦尽根海埔地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契字内垦礼八大员正,再照。
同治元年十月日。
代笔人杨德原
为中人王春
场见人王玉堂
立开垦尽根海埔地旷地契字人王毅记
(八五)
立给垦契人陈平庄业主陈政和,有承先祖垦升遗下水田一段,经丈一分五厘,配大甲溪坡水份一分五厘,址在公馆后东北角,东至旷埔墘小沟为界,西至功弟阿六田南北基为界,南至水沟为界,北至横竹围外何家田为界;四至界址面踏明白。今因乏银应用,愿将此田给垦。即日同中林协丰备出给垦银五十大员正,交和收入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付协丰前去掌管,永为己业,递年免征课租。此系二比仁义交情,恐口无凭,立给垦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和亲收过给垦银五十大员正足讫,照。
同治八年十二月日。
为中人宗弟建利
立给垦契人业主陈政和
(八六)
同立开垦字人业户张振万、户丁张金奠,有承祖父遗下埔地一处,址在顶圆林庄内,东至路为界,西至李家竹脚为界,南至大路为界,北至竹外水圳为界;四至界址明白。惟奠不能自耕,愿将此地出垦,时托中引就向与刘万恶官给出垦价银二十六大元正。即日同中银、字两交足讫;其埔地随即踏明界址,交付刘万恶官承去开耕成田,永远掌管。经配坡水通流灌溉,逐年应纳业主大租榖一石七斗正,务作早季清完,不得湿冇短纳,日后子孙永不敢异言滋事。保此埔地系奠应得之额,与别房人等无干;如有来历交加不明为碍,乃奠出首一力抵挡,不干承垦人之事。此系仁义交关,二比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开垦字一纸,付执存照。
大清同治十二年十一月日。
姚清荼
为中人
李庆间
场见人张有亮
立出垦字人张金奠
(八七)
立给永耕开垦字人吴扬华,情因上年自置有水田山场荒埔一处,坐落土名芎蕉坑社仔背北片状元窝口,四至界址原载在买契内详明。今因山场荒埔自己无力开辟,乏银应用,将此契内抽出一段山场荒埔,东至插崀刘家毗连为界,西至小坑为界,南至小坑为界,北至龙背小坜透下山圳出口为界;四至界址分明。原带坑坡泉源圳水灌荫充足,历年应纳大租粟一石正,兹托中引就于张阿文出首承接,永耕开垦。当日同中三面言定,即日立契,文备出永耕垦底银十大元正,经中交于华亲收足讫;即同踏明界址,交于文自备工本开筑成田,架造房屋,栽种风围、竹木,子孙永为己业,日后价值千金,华子孙人等永不敢找赎等情。保此业系华自置之物业,并无包卖他人为碍;倘有上手来历不明等弊,系垦主出首一力抵挡,不干接垦永耕人之事。此系仁义交关,二比欢愿。恐口无凭,立出永耕开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华实收到字内永耕垦底佛银十大元正足批,照。
同治九年(庚午岁)十月日。
说合中人汤双喜
锺壬贵
在场知见人叶吉福
叶吉传
吴阿文
在场男
吴林卷
代笔人田树堂
立招永耕开垦字人吴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