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官六种 - 第 18 页/共 21 页

豹尾过后,执金吾罢屯解围,天子卤簿中,后属车施豹尾于道路,豹尾之内为省中。水经注江水〔六四〕 骑执菰。初学记乐部〔六五〕 太常驾四马,主簿前车八乘,有铃下、侍阁、辟车、骑吏、五百等员。唐六典十四 案:以下三条,唐六典引俱作「卤簿篇」。又后汉书周纡传注引「铃下、侍阁、辟车,此皆以名自定者也」。 卫尉驾四马,主簿前车八乘,有铃下、侍阁、辟车、骑吏等员。唐六典十六 鸿胪驾四马,主簿。〔六六〕唐六典十八 班剑者,以虎皮饰之。文选王文宪文集序注 案:俭薨,追赠太尉,增班剑为六十人。续汉志:「佩刀,虎贲黄室虎文,其将白虎文。」然则班剑者亦卤簿中所有也。 衣裳公侯华虫,卿大夫藻火。太平御览职官部 案:与续汉志舆服不合,此当有误。 周冕与古冕略等,周加垂旒,天子前后垂真白珠各十二。太平御览服章部 冕广七寸,长八寸。左氏正义桓公 天子冠通天,诸侯王冠远游,三公、诸侯冠进贤,三梁;卿、大夫、尚书、二千石、博士冠两梁;二千石以下至小吏冠一梁。案:志引作「平帝元始五年,令公、卿、列侯冠三梁,二千石两梁,千石以下一梁」。三礼图引亦作「千石」。此作「二千石」,误。〔六七〕天子、公、卿、特进、诸侯祀天地明堂,皆冠平冕,天子十二旒,三公、九卿、案:三礼图引作「九旒」。诸侯七旒,其缨各如其绶色,玄衣纁裳。后汉书明帝纪注、张宗传注、〔六八〕隋书礼仪志、聂崇义三礼图 帻者,古之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所服也。后汉书光武纪注、初学记服食部、〔六九〕艺文类聚服饰部、〔七0〕太平御览服章部 孝武时,天子以下未有帻。元帝额上有壮发,不欲使人见,乃使进帻,〔七一〕群寮随焉。太平御览皇王部 帻本无巾,如今半帻而已。王莽无发,因为施巾,故里语曰:「王莽头秃施帻屋。」太平御览皇王部 孔子称:「封太山,禅梁父,可得而数七十有二。」传曰:「封者以金泥银绳,印之以玺。玺,施也,信也。古者尊卑共之。」月令曰「 固封玺」。春秋传「襄公在楚,季武子使公冶问,〔七二〕玺书追而与之」是也。秦汉以来,尊者以为名,乃使避。太平御览仪式部 子婴上始皇玺,因服御之,代代传受,号曰「汉传国玺」。史记高祖本纪索隐 天子有传国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不以封也。北堂书钞仪饰部、太平御览仪式部 玺皆白玉螭虎纽,文曰「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凡六玺。「皇帝行玺」,凡封案:句绝。之玺赐王侯书。案:句绝。「信玺」,发兵案:句绝。征大臣。「天子行玺」,案:句绝。策拜外国及案:当有讹脱。事天地鬼神。玺案:「玺」上当有脱,皆见汉旧仪。〔七三〕皆以武都紫泥封,青囊白素里,两端无缝,尺一板案:后汉书李云传注:「尺一之板,谓诏策也。见汉官仪。」中约署。皇帝带绶,黄地六采,不佩玺。玺以金银縢组,侍中组负以从。秦以前民皆佩绶,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从所好。〔七四〕奉玺书使者乘驰传,其驿骑也,三骑行,昼夜千里为程。通典礼 案:此段亦见汉旧仪。 金铜〔虎〕符五,〔七五〕竹使符十。文选册魏〔公〕九锡文注〔七六〕 铜虎符发兵,长六寸。竹使符出入征发。史记孝文本纪索隐〔七七〕 印者,因也。所以虎纽,案:北堂书钞引作「虎剑」,〔七八〕太平御览引作「虎细」,皆字之讹。阳类。虎〔者〕,〔七九〕兽之长,取其威猛,以执伏案:北堂书钞引作「系服」。群下也。龟者,阴物。抱甲负文,随时蛰藏,以示臣道功成而退也。北堂书钞仪饰部、太平御览仪式部 尚书仆射,铜印青绶。续汉志补注、通典礼〔八0〕 孝武皇帝元狩四年,案:初学记引作「二年」。又上有「卿秩中二千石」六字。令通官印方寸大小,官印五分。王、公、侯金、,二千石银,千石以下铜印。初学记职官部、太平御览仪式部 案:初学记引无末句,「银」下有「印?纽」三字。 千石至三百石铜印。北堂书钞仪饰部〔八一〕 〔秩〕六百石,〔八二〕铜章墨绶。后汉书蔡邕传注 绶者,有所承受也,所以别尊卑,彰有德也。北堂书钞仪饰部、初学记器物部 案:此下绶诸条,与续汉志舆服皆不合,亦见丁孚汉仪。 绶者,有所承受也。长一丈二尺,法十二月;阔三丈,案:广韵四十四有注引作「广三尺」。〔八三〕法天地人。旧用赤苇,示不忘古也。秦汉易之以丝,今绶如此。北堂书钞仪饰部 乘舆绶,黄地案:初学记引下有「骨」字。白羽,青绛绿,〔八四〕五采,四百首,长二丈三尺。北堂书钞仪饰部、初学记器物部 诸王绶,四采,绛地案:初学记引有「骨」字。白羽,案:北堂书钞引作「黄地黄羽」,误。〔八五〕青黄绿案:「绿」上当有「去」字。赤圭,〔八六〕二百六十首,长二丈一尺。侯绶,绛地,缥绀,百二十首,长二丈案:「二」当作「一」。八尺。〔八七〕北堂书钞仪饰部、初学记器物部 公、侯、将军,三采,案:「三」当作「二」,下当有「紫白纯」三字,见通典礼。〔八八〕紫圭,长有一丈七尺,百八十首。公主、封君同。〔八九〕北堂书钞仪饰部 案:初学记器物部引「丞相、御史大夫、匈奴亦同」。 九卿、中二千石,青绶,三采,青白红,纯青圭,一丈七尺,一百廿首。北堂书钞仪式部 二千石,绶羽青地,桃花缥,三采,百二十首,长丈七尺。〔九0〕黄绶,〔九一〕黄丝,一采,八十首,长丈七尺。民织绶皆如式,不如式,没入官也。北堂书钞仪饰部、初学记器物部 墨绶,白案:「白」字当衍。羽青地,绛二采,长丈七尺。初学记器物部 四百石丞、尉,皆黄绶大冠。北堂书钞设官部 凡先合单纺为一丝,四丝为一扶,五扶为一首,五首成〔一〕文,文采纯为〔一〕圭。〔九二〕首多者精,少者麤,皆广尺六寸。北堂书钞仪饰部 萧何为相国,佩绿绶,公侯紫,卿二千石青,令长千石黑。隋书礼仪志〔九三〕 高祖在沛,隐芒砀山。每游,上辄不欲令吕后知,常在深僻处,后亦常知其处。高祖问曰:「何以知之?」后曰:「君所居处,上有紫气。」太平御览天部 孝灵熹平〔二〕年八月辛未,〔九四〕白气如匹练,冲北斗第四星,为大兽状。明年,扬州刺史臧旻攻盗贼,斩首数千级。太平御览天部 永和中,户至千七十八万,口五千三百八十六万九千五百八十八。续汉志补注 景帝以来,于国学内立道馆,以教学徒,不许人闲别立馆舍。广弘明集十四 高祖既登帝位,鲖阳、固始、细阳岁遣鸡鸣歌士,常讴于阙下。艺文类聚居处部 王莽篡位,以刘字金刀,案:「字」下当有「有」字。罢五铢,更作小钱,文曰「货泉」。其文反白水真人,此则世祖中兴之瑞也。太平御览资产部 不制之臣,相与比周,宫邻金虎。案:东京赋注引「比周」下有「比周者」三字。〔九五〕宫邻金虎者,言小人在位,比周相进,与君为邻坚若金,〔九六〕谗言之人恶若虎。〔九七〕文选东京赋注、王元长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注 帝室,犹古言王室。文选魏都赋注、西征赋注 凡章表皆启封,其言密事得皁囊。后汉书蔡邕传注、公孙瓒传注 里语云「任智不正车生咀」。〔九八〕太平御览人事部 肃宗赐诸尚书剑,陈宠济南椎成。汉官仪「椎成」作「锻成」。后汉书韩棱传注 应劭字仲远。汉官仪作仲瑗。后汉书应劭传注 校勘记 〔一〕 「下号曰皇帝」五字乃涉御览卷七六引下条汉杂事之文而衍,故删。 〔二〕 「第」原作「帝」,诸本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均作「第」,故改。 〔三〕 初学记卷一0引作「国人美其繁以为兴」。 〔四〕 此出处当作广韵卷二下平声宵第四椒注。 〔五〕 后汉书宦者传论注无此引,实出文选范蔚宗宦者传论注。 〔六〕 续汉祭祀志补注诸本「千人」上均无「一」字,故删。 〔七〕 类聚卷六「刻号」下有「石」字。 〔八〕 诸本续汉祭祀志补注「尚」下均有「言」字,故据补。 〔九〕 诸本续汉祭祀志补注均作「扶挟」,孙辑误作「扶掖」,据正。 〔一0〕事类赋注卷二六有此引,并与御览果部引同。 〔一一〕续汉志补注诸本皆有「先」字,孙案非。 〔一二〕类聚卷一引无「有峰」二字。又事类赋注卷一引作「泰山东南名曰日观,鸡鸣时见日」。 〔一三〕文选频延年车驾幸京口侍游蒜山诗注引「泰观者」作「言日观者」。又引书作「汉书仪」。 〔一四〕卢文弨续汉书志注补曰:「周观者,望见嵩山。齐西讹。」 〔一五〕初学记卷五、御览卷三九「如从」上均引有「仰视天门」四字。 〔一六〕「十五六围」原误作「五六十围」,据初学记卷五、御览卷三九引而改。 〔一七〕御览卷九五三、事类赋注卷二四「赖得」下均有「抱」字。 〔一八〕类聚卷八八引作「封为大夫松也」,御览卷九五三作「封其树为五大夫松」,事类赋注卷二四作「因封其树为五大夫」,均与孙辑异。 〔一九〕此引又见书钞卷九一,孙辑脱注。 〔二0〕据书钞卷九一引补「天」字。 〔二一〕孔本书钞卷九一「燔燎」下有「烟」字。 〔二二〕孔本书钞九一「升车」两引俱作「升山」。 〔二三〕「辇者」二字乃刘昭之语,孙辑误引,故删。 〔二四〕书钞卷九一「大行礼毕」引在「退复位」之下。续汉志亦曰:「尚书令以五寸印封石检。事毕,皇帝再拜,群臣称万岁。」孙辑引有误。 〔二五〕「三引」当作「四引」。 〔二六〕孔本书钞卷九一作「南北二检」。 〔二七〕孔本书钞卷九一即作「东方、西方各三检」,孙辑所据本误。 〔二八〕孔本书钞卷九一「色」下引有「青」字。 〔二九〕书钞卷九一、又卷一五一、御览卷一五「属天」均引作「上与天属」。 〔三0〕孔本书钞卷九一「人在」上无「山巅」二字,末句作「不知山下人之见也」。 〔三一〕影宋本御览卷一五天部「久」正作「夕」,孙辑脱注。 〔三二〕据御览卷八七二补「极望」二字。 〔三三〕「巅」原误作「此」,据御览卷八七二引改。 〔三四〕类聚汪绍楹校本无「下」字,又「阙」作「关」,甚是。 〔三五〕「见」殿本作「无」,点校本作「旡」,此从汲本。 〔三六〕点校本续汉志补注「行」上无「能」字,「卧」上有「正」字。 〔三七〕点校本续汉祭祀志补注「明日」下无「早」字,「迫前」下有「人」字。 〔三八〕据孔本书钞卷九一改「上」作「天」。 〔三九〕孔本书钞卷九一引有「日」字。 〔四0〕孔本书钞九一此句引作「禅乎泰山,祭地于梁阴」。 〔四一〕汉书艺文志如淳注引作汉官。 〔四二〕「墓」原误作「其」,诸本后汉书明帝纪注均作「墓」,故据改。 〔四三〕书钞卷九一、类聚卷三九均作「驾苍马」。惟御览卷五三七引作「驾苍龙」。按张衡东京赋叙及藉田曰:「乘銮辂而驾苍龙。」则「青」当作「苍」为是。马而称其为龙,以其八尺以上神骏如龙也。 〔四四〕据类聚卷三九、文选藉田赋注引补「推」字。又此引略见于初学记卷一四,孙辑脱注。 〔四五〕辟雍诗乃班固所作,文选附其于东都赋之末。 〔四六〕后汉书何敞传注「腊赐」二字在「大将军」之上,「各三十万」作「各二十万」。 〔四七〕点校本续汉志补注作「各万五千」。 〔四八〕此句唯见续汉志补注,汲本作「二」,殿本、点校本作「三」。 〔四九〕类聚卷三九「单衣」上引有「皂」字。又「杂会」当作「亲会」。 〔五0〕类聚卷三九「既定」下引有「上寿」二字。 〔五一〕类聚卷三九引作「天子为起,住入,太常住车曰:『皇帝为群公起。』天子坐,方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