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经校注 - 第 31 页/共 41 页
4 郭璞云:“言长生也。”珂案:不死树已见海外南经郭注:“员邱山上有不死树,食之乃寿。”文选思玄赋李善注引此经云:“昆仑开明北有不死树,食之长寿。”又引郭注:“言常生也。”今经无此语,注常生作长生。吕氏春秋本味篇云:“菜之美者,寿木之华。”高诱注云:“寿木,昆仑山上木也;华,实也;食其实者不死,故曰寿木。”是寿木即不死树也。淮南子墬形篇亦云:“不死树在其(昆仑)西。”
5 郭璞云:“音伐,盾也。”郝懿行云:“太平御览三百五十七卷引此经瞂作盾。”王念孙、毕沅校并同郝注。珂案:今影宋本御览作●,则是瞂之讹也,郝氏等三家所见本均同误。
6 珂案:离朱即踆乌,已见海外南经“狄山”节注。
7 郭璞云:“即醴泉也。”珂案:史记大宛传云:“禹本纪言昆仑上有醴泉。”
8 郭璞云:“食之令人智圣也。”
9 郭璞云:“未详。”珂案:圣木曼兑,当是一物,曼兑即圣木之名也。
10郭璞云:“淮南作璇树;璇,玉类也。”郝懿行云:“淮南子(墬形篇)云:昆仑之上有璇树。盖璇树一名挺木牙交,故郭氏引之。疑经文上下当有脱误,或挺木牙交四字即璇树二字之形讹亦未可知。璇当为琁。高诱注淮南墬形训云:琁音穷,是也。明藏本牙作互。臧庸(清人——珂)曰:『挺木牙交为曼兑之异文,兑读为锐,挺当为梴,字之讹也。』”
开明东有巫彭、巫抵、巫阳、巫履、巫凡、巫相1,夹窫窳之尸,皆操不死之药以距之2。窫窳者,蛇身人面,贰负臣所杀也。
1 郭璞云:“皆神医也。世本曰:『巫彭作医。』楚词(招魂)曰:『帝告巫阳。』”珂案:大荒西经云:“大荒之中,有灵山,巫咸、巫即、巫?、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十巫中有巫彭,即此巫彭也。余巫礼郝懿行以为即巫履(礼之义履也),巫?即巫凡(?与凡音近),巫谢即巫相(谢与相声转),十巫与此六巫名皆相近,而彼有“百药爰在”、此有“夹窫窳之尸、皆操不死药以距之”语,巫咸、巫彭又为传说中医道创始者,此经诸巫神话要无非灵山诸巫神话之异闻也。故郭璞注以为“皆神医也”;然细按之,毋宁曰,皆神巫也。此诸巫无非神之臂佐,其职任为上下于天、宣达神旨人情,至于采药疗死,特其余技耳。操不死神药以活窫窳,当亦奉神之命,非敢专擅也。郭氏图赞云:“窫窳无罪,见害贰负;帝命群巫,操药夹守;遂沦弱渊,变为龙首。”是能得其情状者。参见海内经“九丘建木”节注。
2 郭璞云:“为距却死气,求更生。”
服常树1,其上有三头人2,伺琅玕树3。
1 郭璞云:“服常木,未详。”吴任臣云:“淮南子(墬形篇)沙棠琅玕在昆仑东,服常疑是沙棠。”
2 郝懿行云:“海外南经云:『三首国一身三首。』亦此类也。”
3 郭璞云:“琅玕子似珠,尔雅(释地)曰:『西北之美者,有昆仑之琅玕焉。』庄周曰:有人三头,递卧递起,以伺琅玕与玗琪子,谓此人也。”郝懿行云:“说文(一)云:『琅玕,似珠者。』郭注尔雅释地引此经云:『昆仑有琅玕树也。』又玉篇引庄子云:『积石为树,名曰琼枝,其高一百二十仞,大三十围,以琅玕为之实。』是琅玕即琼枝之子似珠者也。琼枝亦见离骚(『折琼枝以继佩』——珂)。又王逸注九歌云:『琼芳,琼玉枝也。』骚客但标琼枝之文,玉篇空衍琅玕之实,而庄子逸文,缺然未睹厥略。惟艺文类聚九十卷及太平御览九百一十五卷引庄子曰:『老子见孔子从弟子五人,问曰:“前为谁?”曰:“子路为勇。”其次子贡为智,曾子为孝,颜回为仁,子张为武。老子叹曰:“吾闻南方有鸟,其名为凤,所居积石千里。天为生食,其树名琼枝,高百仞,以璆琳琅玕为实。天又为生离珠,一人三头,递卧递起,以伺琅玕。凤鸟之文,戴圣婴仁,右智左贤。”』以此参校郭注所引,『与玗琪子』四字,盖误衍也。”珂案:离珠,即离朱,黄帝时明目者,此一人三头之离珠又为日中三足神禽离朱演变而成者,参见海外南经“三株树”节及“狄山”节注。
开明南有树鸟,六首1;蛟2、蝮3、蛇、蜼、豹、鸟秩树4,于表池树木5,诵鸟6、(隼鸟)7、视肉。
1 珂案:大荒西经云:“有青鸟,身黄,赤足,六首,名曰(鸟蜀)鸟。”郭璞云:“音触。”疑即此六首之树鸟。
2 郭璞云:“蛟似蛇,四脚,龙类也。”
3 珂案:楚辞招魂:“蝮、蛇蓁蓁。”王逸注:“蝮,大蛇也。”
4 郭璞云:“木名,未详。”
5 郭璞云:“言列树以表池,即华池也。”
6 郭璞云:“鸟名,形未详。”
7 郭璞云:“鵰也。穆天子传(卷二)曰:『爰有白(隼鸟)、青鵰。』音竹笋之笋。”郝懿行云:“今穆天子传作白鸟、青鵰,已见西次三经『钟山』注。”珂案:西次三经“钟山”郭注引穆天子传亦作“白鸟、青鵰”,可证今本穆天子传不误,郭此处所引自误。关于昆仑山之神话,其较完整而又较古者,除此经所记而外,尚见于淮南子墬形篇。墬形篇云:“禹乃以息土填洪水,以为名山,掘昆仑虚以(水经注河水引此以下有为字——珂)下地。中有增城九重,其高万一千里百一十四步二尺六寸。上有木禾,其修五寻。珠树、玉树、旋树、不死树在其西;沙棠、琅玕在其东;绛树在其南;碧树、瑶树在其北。旁有四百四十门,门闲四里,里闲九纯,纯丈五尺。旁有九井,玉横维其西北之隅。北门开以内不周之风。倾宫、旋室、县圃、凉风在昆仑阊阖之中,是其疏圃。疏圃之池,浸之黄水。黄水三周复其原,是谓白水(白原作丹,从王念孙读书杂志校改——珂),饮之不死。河水出昆仑东北陬,贯渤海入禹所导积石山。赤水出其东南陬,西南注南海,丹泽之东,赤水之东。弱水出自穷石,至于合黎,余波入于流沙,绝流沙南至南海。洋水出其西北陬,入于南海,羽民之南。凡四水者,帝之神泉,以和百药,以润万物。昆仑之邱,或上倍之,是谓凉风之山,登之而不死;或上倍之,是谓悬圃之山(原无之山二字,从王念孙读书杂志校增——珂),登之乃灵,能使风雨;或上倍之,乃维上天,登之乃神,是谓太帝之居。”高诱注:“太帝,天帝。”此天帝盖即黄帝也。余十洲记拾遗记等亦均记之,然卑琐不足道矣。下卷卷首“蛇巫之山”及“西王母”二节,均当移于此节之后,说已见海内南经“匈奴”节注。
山海经海经新释卷七 山海经第十二 海内北经
海内西北陬以东者1。
1 珂案:此经方位与海外北经方位似相反实相同,见海外北经卷首注。
蛇巫之山,上有人操柸1而东向立2。一曰龟山。
1 郭璞云:“柸或作棓,字同。”郝懿行云:“柸即棓字之异文。说文(六)云:『棓,梲也。』玉篇云:『棓与棒同,步项切。』太平御览三百五十七卷引服虔风俗通文曰:『大杖曰棓。』”珂案:柸,宋本、毛扆本、藏经本、项絪本均作杯,字之讹也。
2 珂案:此节及下节当移在海内西经“开明南有树鸟”节之次,海内南经“匈奴”节与海内西经“贰负之臣曰危”节当移于此,说已见前。昆仑山为羿向西王母请不死药之地,而有关羿之神话中,又有逢蒙杀羿,及羿死于桃棓等神话。孟子离娄下篇云:“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愈已,于是杀羿。”淮南子诠言篇云:“羿死于桃棓。”许慎注:“棓,大杖,以桃木为之,以击杀羿,由是以来鬼畏桃也。”则此“操柸(棓)而东向立”于昆仑附近蛇巫山上之人,其伺羿而欲杀之之逢蒙乎?不可知矣。
西王母1梯几而戴胜杖2,其南有三青鸟3,为西王母取食4。在昆仑虚北。
1 珂案:有关西王母神话之记叙,见于此经者凡三,最先为西次三经:“玉山,是西王母所居也。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稍后为此经。再后为大荒西经:“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大山,名曰昆仑之丘。有神——人面,虎身,文尾,皆白——处之。其下有弱水之渊环之,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辄然。有人戴胜,虎齿,豹尾,穴处,名曰西王母。此山万物尽有。”三处所记,以此经为最简,然既着“戴胜”(下“杖”字衍,说见后),则其形貌固未易也。
2 郭璞云:“梯谓冯也。”郝懿行云:“如淳注汉书司马相如大人赋引此经无杖字。”珂案:无杖字是也,御览卷七一0引此经亦无杖字,西次三经与大荒西经亦俱止作“戴胜”,杖字实衍。
3 珂案:西次三经云:“三危之山,三青鸟居之。是山也,广员百里。”大荒西经云:“有西王母之山(原作西有王母之山,从王念孙、郝懿行校改),有三青鸟,赤首黑目,一名曰大鵹,一名少鵹,一名曰青鸟。”从其居地及其形貌可以想见:此三青鸟者,非宛转依人之小鸟,乃多力善飞之猛禽也。
4 郭璞云:“又有三足鸟主给使。”珂案:郭注三足鸟,宋本、藏经本作三足乌。史记司马相如大人赋云:“亦幸有三足乌为之(西王母)使。”玉函山房辑佚书辑河图括地象亦云:“有三足神乌,为西王母取食。”则作三足乌是也。
有人曰大行伯,把戈1。其东有犬封国2。贰负之尸3在大行伯东。
1 珂案:今本风俗通义卷八引礼传云:“共工之子曰修,好远游,舟车所至,足迹所达,靡不穷览,故祀以为祖神。”此把戈而位居西北之大行伯,其共工好远游之子修乎?
2 郭璞云:“昔盘瓠杀戎王,高辛以美女妻之,不可以训,乃浮之会稽东海(宋本、毛扆本作东南海——珂)中,得三百里地封之,生男为狗,女为美人,是为狗封之国(宋本、藏经本国作民——珂)也。”珂案:传亦为郭璞所作之玄中记(已佚,古小说钩沉有辑录)亦述此故事,文字大体相同,惟“戎王”作“犬戎”,三百里作三千里。此一神话之详细记录,乃见于稍后于郭璞之干宝搜神记。其后后汉书南蛮传亦载之,文字与搜神记无大差异。有注云:“已上并见风俗通。”风俗通汉末应劭撰,知此一神话汉代已有流传矣。三国鱼豢魏略(已佚,从后汉书李贤注引)云:“高辛氏有老妇,居王室,得耳疾,挑之,得物大如茧。妇人盛瓠中,覆之以盘,俄顷化为犬,其文五色,因名盘瓠。”此盘(盘)瓠一名之来源也。搜神记所叙盘瓠故事首段即本此。又有汉魏丛书八卷本搜神记,文体与近年敦煌所发现句道兴搜神记颇相近,其中多条竟至文字与故事大体相同,可见二书原出民间。清王谟跋此,云“有唐时州名”,则为唐人撰造更无可疑。其叙盘瓠神话,则云:“昔高辛氏时,有房王作乱,忧国危亡,帝乃召募天下有得房氏首者,赐金千斤,分赏美女。群臣见房氏兵强马壮,难以获之。辛帝有犬字曰盘瓠,其毛五色,常随帝出入。其日忽失此犬,经三日以上,不知所在,帝甚怪之。其犬走投房王。房王见之大悦,谓左右曰:『辛氏其丧乎!犬犹弃主投吾,吾必兴也。』房氏乃大张宴会,为犬作乐。其夜房氏饮酒而卧,盘瓠咬王首而还。辛见犬衔房首,大悦,厚与肉糜饲之,竟不食。经一日,帝呼,犬亦不起。帝曰:『如何不食,呼又不来,莫是恨朕不赏乎?今当依召募赏汝物,得否?』盘瓠闻帝此言,即起跳跃,帝乃封盘瓠为会稽侯(原注:一作桂林侯),美女五人,会稽郡(原注:一作桂林郡)一千户。后生三男六女。其男当生之时,虽似人形,犹有犬尾。其后子孙昌盛,号为犬戎之国。”此虽较后之记叙,然因传自民间,实更接近此一神话本貌。文中所叙封盘瓠为会稽侯、生男而有“犬尾”、“其后子孙昌盛,号为犬戎之国”等,与郭注均甚相合。以较二十卷本搜神记及后汉书南蛮传所叙,朴质与涂饰殆一目暸然矣。盘瓠神话至今犹传于我国西南苗、瑶、侗、畬等少数民族中,本为某一民族起源之推原神话,迨神话演进,乃成为天地开辟之推原神话。三国吴徐整三五历纪(已佚,从艺文类聚卷一引)云:“天地浑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万八千岁,天地开辟,阳清为天,阴浊为地。盘古在其中,一日九变。神于天,圣于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如此万八千岁,天数极高,地数极深,盘古极长。后乃有三皇。数起于一,立于三,成于五,盛于七,处于九,故天去地九万里。”绎史(清马骕撰)卷一引同一作者之五运历年记云:“首生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里,肌肤为田土,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甿。”盘古,即盘瓠之音转。盘瓠为某一民族之始祖神,盘古则宇宙之开创者矣。而此盘古,不久以前犹为苗瑶等族所崇奉,谓之“盘王”。刘锡蕃岭表纪蛮谓“盘古为一般瑶族所虔祀,称之为盘王。瑶人以为人之生死寿夭贫贱,皆盘王主之,天旱祷盘王,舁王游田间。”苗族亦有“盘王书”,类乎旧约创世纪,传唱于民间,云:“记起盘王先记起,盘王记起造犁耙,造得犁耙也未使,屋背大塘谷晒芽。记起盘王先记起,盘王记起种苎 ,种得苎 儿孙绩,儿孙世代绩罗花。记起盘王先记起,盘王记起造高机,造得高机织细布,布面有条杨柳丝。……”(见说文月刊第一卷第十、十一期合刊常任侠沙坪坝出土之石棺画象研究)可见彼在苗瑶人民中之信仰。犬封国之始祖盘瓠,竟逐渐演变而为开天辟地及种种文物创造发明者之人类共同始祖盘古,则殆非神话传述者之始料所及矣。
3 珂案:海内西经云:“贰负之臣曰危,危与贰负杀窫窳,帝乃梏之疏属之山,桎其右足,反缚两手,系之山上木。”帝之处罚似仅及危,未及贰负。此言“贰负之尸”,山海经所谓“尸”者,大都遭杀戮以后之景象,则并贰负亦受刑矣。
犬封国曰犬戎国1,状如犬2。有一女子,方跪进柸食3。有文马4,缟身5朱鬣,目若黄金,名曰吉量6,乘之寿千岁7。
1 珂案:封、戎音近,故犬封国得称犬戎国。又“犬封国”者,盖以犬立功受封而得国,即郭注所谓“狗封国”也。伊尹四方令云:“正西昆仑狗国。”淮南子墬形篇云:“狗国在其(建木)东。”则狗国之传说实起源于西北然后始渐于东南也。
2 郭璞云:“黄帝之后卞明生白犬二头,自相牝牡,遂为此国,言狗国也。”珂案:郭注本大荒北经。大荒北经云:“有人名曰犬戎。黄帝生苗龙,苗龙生融吾,融吾生弄(郭璞注。一作卞)明,弄明生白犬,白犬有牝牡,是为犬戎。”白犬自相牝牡而传国,是又此一神话之异闻也,故郭注乃附及之。大荒北经又云:“有犬戎国。有神(史记周本纪集解引此作人),人面兽身,名曰犬戎。”此“人面兽身、名曰犬戎”之“神(人)”,其最初传说之盘瓠乎?
3 郭璞云:“与酒食也。”郝懿行云:“艺文类聚七十三卷引此经柸上有玉字,明藏本柸作杯,注酒字作狗。”珂案:宋本柸亦作杯,作杯是也。古杯字作桮,柸或桮之讹也。
4 珂案:说文十云:“马赤鬣缟身,目若黄金,名曰(文鸟),吉皇之乘,周文王时犬戎献之。”
5 郭璞云:“色白如缟。”
6 郭璞云:“一作良。”珂案:文选东京赋李善注引此经正作吉良。
7 郭璞云:“周书曰:『犬戎文马,赤鬣白身,目若黄金,名曰吉黄之乘。』(案今周书王会篇作古黄之乘,字之讹也——珂)六韬曰:『文身朱鬣,眼若黄金,项若鸡尾,名曰鸡斯之乘。』大传(尚书大传)曰:『驳身朱鬣鸡目。』山海经亦有吉黄之乘,寿千岁者(按今山海经无此名,疑本在经中,今逸——珂)。惟名有不同,说有小错,其实一物耳,今博举之以广异闻也。”珂案:犬戎文马,奇肱国亦有之,已见海外西经。绎史卷十九引六韬云:“商王拘周伯昌于羑里,太公与散宜生以金千镒求天下珍物以免君之罪。于是得犬戎氏文马,驳身朱鬣,目若黄金,名鸡斯之乘,以献商王。”即有关文马神话之最早而又最完整之记录也。前乎此者,淮南子道应篇与史记周本纪亦记有之。道应篇云:“散宜生以千金求鸡斯之乘以献纣。”周本纪云:“闳夭之徒求骊戎之文马献之纣。”均此一神话之概略也。犬戎文马,能解文王羑里之囚,其在秦汉之际,为众所艳称可知矣。吉量、吉良、吉黄、吉皇、鸡斯之乘、腾黄、吉光(文选东京赋李善注引瑞应图云:“腾黄神马,一名吉光”),均此文马之异名,其实一也。
鬼国1在贰负之尸北,为物人面而一目。一曰贰负神在其东,为物人面蛇身2。
1 珂案:即一目国,已见海外北经。大荒北经亦云:“有人一目,当面中生。一曰是威姓,少昊之子,食黍。”即此国也。伊尹四方令云:“正西鬼亲。”魏志东夷传云:“女王国北有鬼国。”则传说中此国之所在非一也。
2 珂案:为贰负神所杀之窫窳,亦人面蛇身,盖均古天神之状也。
蜪犬1如犬,青2,食人从首始。
1 郭璞云:“音陶。或作蚼,音钩。”珂案:说文十三云:“北方有蚼犬,食人。”即此。
2 王念孙云:“御览兽部十六(卷九0四)作如犬而青,类聚兽部四(卷九十四)作如犬青色。”
穷奇状如虎,有翼1,食人从首始,所食被发,在蜪犬北。一曰从足2。
1 郭璞云:“毛如猬。”孙星衍云:“毛如猬三字亦疑是经文。”珂案:西次四经云:“邽山,其上有兽焉,其状如牛,猬毛,名曰穷奇,音如(犬皋)狗,是食人。”即郭注所本,不必如孙所说也。左传文公十八年云:“少皞氏有不才子,天下之民谓之穷奇。”古神话实当谓少皞生穷奇也。神异经西北荒经云:“西北有兽焉,状似虎,有翼能飞,便剿食人。知人言语。闻人斗,辄食直者;闻人忠信,辄食其鼻;闻人恶逆不善,辄杀兽往馈之:名曰穷奇。亦食诸禽兽也。”似即本此经为说。注引别本云:“穷奇似牛而狸尾,尾长曳地,其声似狗,狗头人形,钩爪锯牙。逢忠信之人,啮而食之;逢奸邪则擒禽兽而伺之。”似又本西次四经为说。而后汉书礼仪志所记大傩逐疫“追恶凶”之十二神中,有“穷奇腾根共食蛊”,则穷奇者,亦或于人有益,不尽为恶也。故郭氏图赞亦云:“穷奇之兽,厥形甚丑;驰逐妖邪,莫不奔走;是以一名,号曰神狗。”高诱注淮南子墬形篇“穷奇,广莫风之所生也”,则径以穷奇为“天神”,当是古有成说也。
2 珂案:“从首”或“从足”者,均图象不同而异其说也。
帝尧台、帝喾台、帝丹朱台、帝舜台,各二台,台四方,在昆仑东北1。
1 郭璞云:“此盖天子巡狩所经过,夷狄慕圣人恩德,辄共为筑立台观,以标显其遗迹也。一本云:所杀相柳,地腥臊,不可种五谷,以为众帝之台。”珂案:郭注“夷狄慕圣人恩德”云云,乃其以正统历史眼光释神话之臆说,实无足取。此“昆仑东北”帝尧、帝喾、帝丹朱、帝舜之台,实海外北经(亦见大荒北经)所记“昆仑之北”“众帝之台”,乃禹杀相柳(大荒北经作相繇)所筑台以厌妖邪者也,尧、喾、丹朱、舜等即所谓“众帝”,注中引“一本云”是也。
大蜂其状如螽1。朱蛾其状如蛾2。
1 郝懿行云:“蜂有极桀大者,仅曰如螽,似不足方之。疑螽即为蜂字之讹,与下句词义相比。古文蜂作?,与螽字形近,故讹耳。”珂案:王念孙亦校螽作?。
2 郭璞云:“蛾,蚍蜉也。楚词云:『玄蜂如壶,赤蛾如象。』谓此也。”珂案:郭引楚辞见招魂篇,云:“赤蚁若象,玄蜂若壶些。”蚁,蚁本字,即蛾。
蟜1,其为人虎文,胫有綮2。在穷奇东。一曰,状如人。昆仑虚北所有3。
1 郭璞云:“蟜音桥。”郝懿行云:“说文(十三)云:『蟜,虫也。』非此。广韵『蟜』字注引此经云:『野人身有兽文。』与今本小异。”
2 郭璞云:“言脚有膊肠也。”郝懿行云:“膊当为(月端)。说文(四)云:『(月端),腓肠也;腓,胫(月端)也。』已见海外北经无綮国。”
3 郭璞云:“此同上物事也。”郝懿行云:“郭意此已上物事皆昆仑虚北所有也。明藏本同作目。”珂案:宋本、毛扆校本同亦作目。目疑原作?,古以字,始誤為目,再誤為同。
阘非1,人面而兽身,青色。
1 郭璞云:“阘音榻。”郝懿行云:“伊尹四方令云:『正西阘耳。』疑即此。非、耳形相近。”
据比1之尸,其为人折颈被发,无一手2。
1 郭璞云:“一云掾比。”郝懿行云:“掾比,一本作掾北。”珂案:淮南子墬形篇云:“诸比,凉风之所生也。”高诱注:“诸比,天神也。”疑即据比、掾比(北)。诸、据、掾一声之转。
2 珂案:盖亦神国起讧,战斗不胜,惨遭杀戮之象。
环狗,其为人兽首人身。一曰猬状如狗,黄色1。
1 珂案:观其形状,盖亦犬戎,狗封之类。
?1,其为物人身黑首从目2。
1 郭璞云:“?即魅也。”郝懿行云:“魑魅汉碑作(衣离)?,(后汉书)礼仪志云:『雄伯食魅。』玉篇云:『?即鬼魅也。』本此。”
2 郝懿行云:“楚词大招云:『豕首从目,被发鬤只。』疑即此。”
戎1,其为人人首三角2。
1 郝懿行云:“周书史记篇云:『昔有林氏召离戎之君而朝之。』或单呼为戎,又与林氏国相比,疑是也。”珂案:史记篇云:“昔有林氏召离戎之君而朝之;至而不礼,留而弗视,离戎逃而去之,林氏诛之,天下叛林氏。”孔晁注:“林氏,诸侯。天下见其遇戎不以礼,遂叛林氏,林氏孤危也。”
2 郝懿行云:“戎,广韵作(人戎),云:『(人戎),人身三角也。』首作身,与今本异。”
林氏国1有珍兽,大若虎,五采毕具2,尾长于身,名曰驺吾,乘之日行千里3。
1 郝懿行云:“周书史记篇云:『昔有林氏召离戎之君而朝之。』又云:『林氏与上衡氏争权,俱身死国亡。』即此国也。”珂案:史记篇“争权”下尚有“林氏再战而胜,上衡氏伪义弗克”二语。
2 郝懿行云:“毛诗传云:『驺虞白虎黑文,不食生物。』与此异。”
3 郭璞云:“六韬云:『纣囚文王,闳夭之徒诣林氏国求得此兽献之,纣大悦(宋本、藏经本、毛扆本作说——珂),乃释之。』周书曰:『夹林(今周书王会篇作央林,盖字形之讹也——珂)酋耳,酋耳若虎,尾参于身,食虎豹。』大传谓之侄兽(今尚书大传作怪兽——珂)。吾宜作虞也。”珂案:驺吾(虞)神话,亦文王脱羑里神话之一细节也。尚书大传云:“散宜生之于陵氏取怪兽,大不辟虎狼闲,尾倍其身,名曰虞。”是此驺虞也。淮南子道应篇云:“散宜生乃以千金求天下之珍怪,得驺虞、鸡斯之乘、玄玉百工、大贝百朋、玄豹黄罴、青犴白虎、文皮千合,以献于纣。”首列驺虞,其贵可知矣。
昆仑虚南所,有泛林方三百里1。
1 毕沅云:“淮南子墬形训有樊桐,云在昆仑阊阖之中。广雅云:『昆仑虚有板桐。』水经注(河水)云:『昆仑之山,下曰樊桐,一名板桐。』案泛、樊、板声相近,林、桐字相似,当即一也。”珂案:毕说近是。则所谓樊桐或板桐之山,盖亦以“林木泛滥布衍”(海外南经郭璞注)而得名,其义则泛林也。
从极之渊1深三百仞,维冰夷恒都焉2。冰夷人面3,乘两龙4。一曰忠极之渊5。
1 珂案:文选江赋李善注引此经作“从极之川”。
2 郭璞云:“冰夷,冯夷也。淮南云:『冯夷得道,以潜大川。』即河伯也。穆天子传所谓『河伯无夷』者,竹书作冯夷,字或作冰也。”珂案:经文“恒都”,藏经本作“潜都”。郭注引淮南子齐俗篇文,实出庄子大宗师。大宗师云:“冯夷得之,以游大川。”释文引司马彪云:“清泠传曰:『冯夷华阴潼乡堤首人也,服八石,得水仙,是为河伯。』”后汉书张衡传注引龙鱼河图则云:“河伯姓吕,名公子,夫人姓冯,名夷。”楚辞九歌洪兴祖补注引抱朴子释鬼篇(今本无)复云:“冯夷以八月上庚日渡河溺死,天帝署为河伯。”等等,是皆后起之说,未免芜杂不伦。河伯盖古黄河水神,穆天子传卷一所谓“阳纡之山,河伯无夷之所都居”者是也。水经注洛水引竹书纪年云:“洛伯用与河伯冯夷斗。”冯夷与用盖即河洛之神也。殷墟卜辞屡有“●于河”(殷墟书契前编:一三二?五)、“祊于河”(铁云藏龟:九六?四)等记叙,知河伯神话之渊源亦已古矣。庄子人间世云:“牛之白额者,与豚之亢鼻者,与人有痔病者,不可以适河。”适河,释文引司马彪云:“谓沉人于河祭也。”则在战国之世奉祀河伯之风仍有增未已。至楚辞九歌,乃有河伯专章之叙写,其中“与女游”、“送美人”等语,要无非表现人神恋爱之情况(见闻一多九歌古剧悬解)。则河伯者,固亦浪荡风流之神:此史记滑稽列传西门豹传“河伯娶妇”传说之所由起也。楚辞天问云:“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羿“妻雒嫔”事,古说隐沦,茫昧不可知矣。而“射河伯”,则有王逸注云:“河伯化为白龙,游于水旁,羿见射之,眇其左目。河伯上诉天帝,曰:『为我杀羿。』天帝曰:『尔何故得见射?』河伯曰:『我时化为白龙出游。』天帝曰:『使汝深守神灵,羿何从得犯汝?今为虫兽,当为人所射,固其宜也,羿何罪欤?』”高诱注淮南子(泛论篇)乃径云:“河伯溺杀人,羿射其左目。”河伯盖为民害,羿射其不道也。而博物志异闻云:“澹台子羽渡河,赍千金之璧于河。河伯欲之,至阳侯波起,两鲛夹船。子羽左掺璧,右操剑,击鲛皆死。既渡,三投璧于河,河伯跃而归之,子羽毁而去。”河伯性行之卑劣,于此尤可见一斑。其在古代神话中为反面形象人物,盖无疑问矣。
3 珂案:关于河伯形状,尸子辑本卷下云:“禹理水,观于河,见白面长人鱼身出,曰:『吾河精也。』授禹河图而还于渊中。”绎史卷十一引博物志于述此故事后更为之释云:“盖河伯也。”韩非子内储说上略云:“齐人有谓齐王曰:『河伯,大神也,臣请使王遇之。』乃为坛场大水之上。有闲,大鱼动,因曰:『此河伯。』”可见河伯之形,实当是人面鱼身。酉阳杂俎诺皋记上云:“河伯人面,乘两龙。又曰人面鱼身。”“人面,乘两龙”,今所见山海经是也,“又曰人面鱼身”,盖更参古说而为之补充使成全貌也。
4 郭璞云:“画四面各乘灵车,驾二龙。”郝懿行云:“郭注灵盖云,字之讹也。水经注(河水)引括地图云:『冯夷恒乘云车,驾二龙。』是灵当为云。太平御览六十一卷引此注正作云,可证。”珂案:郝说是也,王念孙校同。
5 郝懿行云:“水经注(河水)引此经作中极,中、忠古字通。”
阳污之山,河出其中;凌门之山,河出其中1。
1 郭璞云:“皆河之枝源所出之处也。”郝懿行云:“阳污即阳纡,声相近。穆天子传(卷一)云:『至于阳纡之山,河伯无夷之所都居。』水经注(河水)云:『河水又出于阳纡、陵门之山,而注于冯逸之山。』盖即引此经之文。陵门即凌门也。或云即龙门,凌、龙亦声相转也。艺文类聚八卷引此经正作阳纡、陵门,与水经注合。阳纡、陵门其地皆当在秦,故淮南子云:『昔禹治洪水,具祷阳纡。』高诱注云:『阳纡,秦薮。』是也。水经注反以高诱为非,谬矣。”珂案:郝引水经注“冯逸之山”,当即“冯夷之山”,是以河伯之名而名山矣。
王子夜1之尸,两手、两股、2、首、齿3,皆断异处4。
1 珂案:日本小川琢治穆天子传地名考谓“夜”即“亥”之形讹,疑是。若果如此,则此节亦王亥故事之片段,即大荒东经郭璞注引古本竹书纪年所谓“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王亥惨遭杀戮以后之景象也。详该经“王亥”节。
2 郝懿行云:“当为匈。”珂案:匈,古、胸字,海外南经结匈国正作“匈”。
3 珂案:江绍原殷王亥惨死及后君王恒上甲微复仇之传说(见一九三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北平华北日报副刊“中国古占卜术研究”)谓齿字与首字形近而衍,亦足供参考。如此,则王亥惨遭杀戮,系尸分为八,合于“亥有二首六身”(首二、胸二、两手、两股)(左传襄公三十年)之古代民间传说。郭璞图赞云:“子夜之尸,体分成七。”则所见本已衍齿字也。
4 郭璞云:“此盖形解而神连,貌乖而气合;合不为密,离不为疏。”珂案:郭释已近玄说,殊乖神话之旨。
舜妻登比氏1生宵明、烛光2,处河大泽3,二女之灵能照此所方百里4。一曰登北氏。
1 珂案:尸子(孙星衍辑本)卷下云:“(尧)妻之(舜)以媓,媵之以娥。”此二妃皆尧女,所谓娥皇、女英(见列女传有虞二妃)者是也。礼记檀弓上云:“舜葬苍梧,盖三妃未之从也。”郑玄注:“舜有三妃。”则除上所说二妃而外,另一盖即此登比氏也。罗泌路史(后纪十一)亦以三妃为娥肓(娥皇)、女莹(女英)、癸比(登比),是也。
2 郭璞云:“即二女字也,以能光照,因名云。”
3 郭璞云:“泽,河边溢漫处。”
4 郭璞云:“言二女神光所烛及者方百里。”珂案:海内西经:“大泽方百里,群鸟所生及所解。”即此大泽。该节及已下二节亦应移于此节之前,始与方位大致相符,说已见前。淮南子墬形篇云:“宵明烛光在河洲,所照方千里。”说本此。而百字作千,或所见本异也。中次十二经云:“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是常游于江渊。澧沅之风,交潇湘之渊,是在九江之间,出入必以飘风暴雨。”此“帝之二女”,乃尧之二女即娥皇、女英也。楚辞九歌湘夫人云:“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即咏其事也。然其情景乃与“处河大泽”之舜二女宵明、烛光相类,或均同一传说之分化与?罗泌路史(后纪十一)因云:“宵明烛光,处河大泽,灵照百里,是为湘之神。”以之混同于湘水尧二女神话中,正无足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