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氏秘史 - 第 15 页/共 20 页
戊子,革琼州府陵水县牛岭巡检司,改感恩县延德巡检司为感恩巡检司。
二月丁未,革武昌府江夏县寨湖湖泊所。
辛未,省平乐府富川县学训导二人。
癸丑,革广西太平府左江驿。
甲寅,革赣州府信丰县税课司。
乙卯,革庐州府道纪司及无为等州道正司、巢县、舒城县道会司。
丙辰,革平凉府崇信县税课司。
三月辛酉,革兖州府鱼台县僧会司。
壬戌,革韶州府曲江县绵普巡检司。
癸亥,革平乐府榕津巡检司。
改钦州为钦县,更置官属。
革广州府阳山县,以其并三巡检司。
革琼州府乐安县丞簿二人。
革会州卫税课司。
丙寅,革成都府灌县道会司。
庚午,革肇庆府四会县金溪巡检司。
吴杰、平安帅师于藁城及靖难兵大战,不利,还真定。靖难兵遂渡滹河而南。
丙午,革建昌府广昌县巡检司。
甲寅,革永州府江华县税课司。
遣大理寺少卿薛岩奉书诣靖难军。
嵓,陕西闵乡人。慷慨负志操,有治才,口辩。洪武间,累官大理少卿,大见信任。辛巳春,兵屡败,方孝孺建议草诏命嵓赍至燕军,又作宣谕数千言,刊印千余纸,付嵓,令密散诸将士,使归心。嵓曰:“上言殿下旦释甲谒孝陵,暮即下令旋师。”太宗叱其绐己,左右欲杀之,太宗曰:“此天子命使也。”释之,其谋不行,及平内难,免岩死,谪广西。永乐初,安南国王为黎季犛所杀,其孙陈天平自老挝来归。季犛子苍请还君之上命,广西总兵官、都督黄中以兵五千送归其国,中举嵓为辅行,至芹站,伏发,劫天平嵓,被虏死。
四月己未,靖难兵攻顺德府,不克。
甲子,革济南府东昌县税课司。
乙丑,置扬州府江都县瓜州仓、仪真县仪真仓。
丙寅,革辽东堰盐仓。
辛未,置播州宣慰司及僧纲道纪司。
壬申,革邵武府建宁县税课司。
甲戌,复置庆阳府灵益课司大使一员。
乙亥,改永宁宣抚司税课司为司。
庚辰,革辰州府卢溪县丞簿一员。
壬午,改金华府兰溪县氵毂水驿为氵毂江水驿,衢州府停步驿为停步水驿。
都指挥吴三帅师至新城县,败绩。
五月二日庚寅,革夔州府并巫山县二河泊所。
丁未,置平阳府翼城县东岭巡检司、岳阳县沁村巡检司、灵石县高壁巡检司。
壬子,省常州府税课司副使一员。
革大同府马邑县税课司。
甲寅,改思明府利州直隶广西布政司。
诏选武官弟侄为沿海巡检。
锦衣卫所镇抚陈直言广东海南滨巡检多系人才,不谙操战御贼,请于军官弟侄中不应袭替者保选,上从之。诏在京各卫所选取相应年三十以上者,送吏部查缺选补。
黜刑部左侍郎王良为浙江按察使。
良,字天性,河南开封府人。居常以忠孝自许,后任刑部左侍郎。辛巳五月,减燕人罪轻,左迁浙江按察使,谒岳飞墓,誓曰:“苟愧武穆,非人也。”内难平,良闻变恸哭,会令使来召,良即集本司与各道印于私第,嗟叹踌躇之久。妻问其故,但曰:“我分应死,所以处汝未决耳。”妻笑曰:“我则不难处,君为男子,乃为妇人谋乎?”遂命妾馈食,即抱其子,欷歔如厕,自投于池而死。良久往觅之,子匍匐池亭,其鞋犹在。
顷之浮起,良殡殓毕,即列薪于户,写遗嘱付家人,妻抱幼子往某佥事家〔此处似有误〕,以图存宗祀,遂举火阖家自焚死。
壬午九月也。事闻于朝,上曰:“死是其分,印乃我父皇所制,不宜毁而毁之,特可罪耳!”诏徙其家于边,其后台人陈璲私记其事,每谈及必流涕沾襟云。正德戊寅九月,按察使梁材、提学副使刘瑞于公署之东曰“冰鉴亭”者,改为祠以祀之。
六月戊午朔。革常德府沅江县税课局。
乙未,增广州府南海县主簿一员。
戊辰,改邳州递运所为宿迁递运所。
己巳,革太原府五台县税课局。
壬申,靖难兵次济宁,潜兵掠沙河、沛县,徐焚粮舡,京师大震。
癸酉,革河间府任邱县河泊所。
甲戌,革衢州府开化县税课局、瑞州府新昌县税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