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氏秘史 - 第 16 页/共 20 页

戊寅,置复临江府新喻县铁治所。 庚辰,省荆州、归州兴山县学训导二人。 辛巳,革汝宁府上蔡县崇礼驿,凤阳府凤阳县太平驿、西家驿,怀远县柳滩驿,颖州兔岗驿、义塘驿、沈邱驿,颖上县黄冈驿、淮润驿,寿州南关驿,东正阳驿,开封府鄢陵县美化驿,西华县关口驿,商水县德政驿,项城县金鸡驿,尉氏县蓬池驿,潮州府程乡县铁冶所,高州府石城县,广州府建宁铁冶所。 乙酉,省松江府税课司副使一人。 革严州府淳安县、寿昌县,绍兴府新昌县,徐州丰县,及金华府兰溪县香溪镇各税课司。 观海卫指挥张寿伏诛。 寿同会饮,议国事安危,为人所告,刑部鞫之,处斩,诏磔于市。 遣太仆少卿祝孟献使朝鲜易马。 孟献赍贮丝五千疋、绢四万疋、布二万疋、药材一万六千斤易马,未及还,上出奔。 七月戊子朔。庚寅,革泉州府惠安县河泊所。 甲午,靖难兵袭破彰德府,军遂破瓦尖寨。 戊戌,置兖州府济宁州任城驿。 省徽州府、绍兴府税课司副使各一员。 革绩溪县、会稽县、蒿陵及严州府分水县、和州含山县四税课司。 壬寅,大同守将房昭引兵入紫荆关,遂趋保定府。靖难兵还救之,昭退保西山寨。 甲辰,革池州府东流县道会司。 丙午,革南宁府武缘县那马博合寨二巡检司。 己酉,增设宁夏卫永宁仓副使一人。 甲寅,诏限僧人田五亩,余以赋民。 户科给事中陈继之言江南僧道多占肥腴田,请人给五亩以赋民。上从之,遂敕礼部曰:“朕闻释道之教,其来久矣,本以清净空幻为宗,遭事离俗为事。近代以来,俗僧鄙士食著自养,货殖富豪甚,至田连阡陌。本欲以财自奉,然利害相承,遂不之觉。既有饶足之利,必受官府之扰,况因此不能自守。 每罹刑宪,虽身遭戮辱而教亦隳焉。夫佛道本心,阴翊王化,其助弘多。至于末流所习华奢,蠹蚀教门,致使讪毁肆行,贻累厥初,朕甚悯之。原其教驱实自田始,今天下寺庵宫观,除无田产外,其有田者,每僧道一人各存田五亩,免其租税,以供香火之费,余田尽入官。有佃户者,佃者自承其业;无佃户者,均给平民如旧。田不及今定数者,不增。若有祖业及历代拨赐为辞告言者,勿理;如原系本朝拨赐者,不在此例。凡僧道一应丁役并免。其有自相告讦、争讼,非干军民词讼者,仍听有司受理;其入有司公厅堂理讼者,不许仍服僧道官。洪武年间,已有清理及开设教民榜文,当申明各遵守本教之规。化缘者不在禁限。非奉朝命,不许私窃簪剃。年未五十者,不许为尼及女冠。呜呼!多藏厚亡,老氏攸戒;除欲去累,大觉所珍。欲利减则善心生,善人多则风俗美。钦兹定制,永底太平尔。礼部及僧录道司如敕奉行。” 继之,字,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仁寿里十五图人,庚辰进士。北京不息,间有建白,因肆指斥。尝言于朝曰:“徐承福,燕之至亲,必有阴谋,请诛之。”不听,已而承福果开门降于敌。靖难兵入城,与黄子澄、齐泰、卓敬、韩永等不服,夷三族。锦衣卫监簿载继之父四秀,年六十九,发甘肃充军,十月二十四日次开封府,卒。母黄一姐,年六十五,发甘肃随住,十月二十九日次郑州,卒。男徵子四岁,随母给配,后永乐六年,抄送镇抚司,十月十六日在屯田所亡。妻饶氏,即姚氏,年四十二,配象奴阿宗。女进奴,年十三,给指挥袁江为奴;次京奴,一岁,永乐初亡。弟俞朔等悉戍边。 革卫辉府辉县税课司。 丙辰,革开封府陈留县税课司。 革播州长官司黄平安抚司儒学。 定急选法。 洪武中,吏部凡选官,文选司抄选,具本复奏,附选送吏科,科目类附选簿用宝钤记,选榜亦送科收。至是定制,升除等项官员,吏部选官之日,将引选过官员就于当日从本部官自行附写;及不系选官之日,有因急文除授,并逐日实授升调等项,内外官员通类各官实授除授等项,月、日、处所、职名、乡土,于选官日复奏,附选就用宝钤,选傍送司礼监收。 八月丁巳朔,置高州府石城县河泊所。 己未,云南、老挝及八百刀板面各遣入贡。 丙寅,革汝宁府光州、南阳府舞阳县、衢州开化县仙霞关三税课司。 革播州宣慰司、僧纲司、道纪司。 丁卯,诏人才不识字及未三十者,岁准放。 洪武中,人才不识字即充校尉,年未三十者,仍免充人才不放。诸人屡以为言,从之。 己巳,改庆远府泗城州直隶广西布政司。 辛未,革临安府宁远州吏目一人。 省各布政司参议各一人。 甲戌,置夔州府巫山县瀼驿。 己巳,增设各布政司理问副。 乙亥,置永州府道州填光巡检司。 戊寅,增设高州府石城县丞一人。 己卯,置庆阳府阜城马驿。 庚辰,省兖州府税课司副使一人。 革邹县及青州府博兴、临朐、临淄、蒙阴四县凡六税课司。 辛巳,省云南府嵩明县训导一人。 增宁番卫仙泉、盐井、新罗等三井,黄市等二井盐课司各副使一人。 癸未,改黄州复湖河泊所,隶黄冈县。 复置瑞州府上高县麻塘巡检司。 甲申,置河间中卫镇番卫。 靖难兵围西山寨,又围定州。 时房昭结寨西山,以窥北平,至真定守将运粮赴寨。寨险甚,水薪不足,以粮少为忧。北平兵闻真定粮至,邀之,不克,遂围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