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志 - 第 14 页/共 22 页
六年秋九月,大风雨,晚禾损。
十有二年夏,大有年。秋八月,大风雨、大水,田园损。人口淹没。
二十有六年春二月,大水。大有年。
三十年夏六月,大水。十二日午刻,大雨。山颓水溢,海涨暴潮,淹坏民居;多溺死者。
咸丰二年夏,大有年。秋八月,星孛于西。
三年夏四月,有星自东北入东南。大如掌,光如月。
五年冬十二月,雨雹。
六年夏,竹实。
七年春正月,大雪。
十年冬十月,地震。日凡三次。
同治元年春,地大震。二月,大甲堡雄鸡生卵。夏五月,地大震。六月,大风,饥。冬十月,地震。
五年春,地震。夏四月,大疫。五月,大旱,饥。
六年冬十一月,地大震。
十三年夏五月,彗星见。秋,疫。冬十月,大有年。
光绪六年春正月,地大震。二月,地震匝月。蚩尤旗星见于东南。地震自正月二十日迄于二月,日十数次。民居多倒塌者;人心惶恐,不敢夜宿于室。
九年夏六月,疫。大有年。
十年秋七月,大风。禾损木折,多坏民居。
十一年秋七月,星陨。斗大,有火光;其声如雷。
十三年冬,地震。
十四年夏四月,大水。二十四日,大雨。二十九日,大雨。山颓田损,淹坏民居;多溺死者。
十五年夏五月,大旱。冬十月,大疫。
十六年夏四月,大水,田园损。六月,疫。
十七年夏四月,大水。六月,大有年。
十八年秋七月,大风雨。冬十一月,大雪。十二月朔,复大雪。
十九年夏四月,饥。六月,大有年。
人瑞
李朝勳,铜锣湾涧窝庄人,庠生钟萼祖。年八十七岁。五代同堂:子五、孙二十有一、曾孙四十有四、元孙二(本光绪十三年举报事实册)。光绪十五年,御准旌表。
卢松龄,鸡笼庄人。年一百三岁。
刘科元,尖山庄人。年一百二岁。
徐东贵,大田庄人。年一百一岁。
谢凤华,猫里人。年一百岁。
邱缵成,例贡生;高埔庄人。年一百岁。
黄福,南势湖人。现年一百岁。
张氏,石围墙邱有年妻。年一百岁(同治九年报)。
李氏,大田庄监生罗善元妻。现年一百岁。
兵燹
大清康熙三十有八年二月,吞霄社土官卓个、卓雾、亚生乱。五月,内北投社土官冰冷杀主帐金贤,与卓个等通;秋七月,水师把总袭执之。八月,署北路参将常泰率岸里社番击吞霄,擒卓个、卓雾、亚生归,斩于市。
初,通事黄申贌社于吞霄,征派无虚日;社番苦之。土官卓个、卓雾、亚生鸷而骁,阴谋作乱。会番常捕鹿,申约令先纳钱米而后出。卓个、卓雾、亚生等鼓众大噪,杀申及其伙数十人。镇、道遣使招谕,不得入;乃发两标官兵委署北路参将常泰进剿,令新港、萧垄、麻豆、目加溜湾四社番为前部;个、雾等阻拒,四番死伤颇众。既而有献计者曰:『岸里社番穿林越涧如飞,擒亚生非比不可』。时岸里社番尚未内附,乃遣译者入说其魁,多致糖、烟、银、布。番大喜,自以收捕为功;绕出吞霄山后,日有擒获;官军攻其前。个、雾等大窘,将逃入山内;岸里社番设伏擒之至郡,尸诸市,傅首以示诸番。是役也,劳师七阅月,官军瘴死者数百人。
冰冷者,麻里郎吼之姻党也。麻里郎吼有女,字主帐金贤。贤将娶之,父以女幼弗与;告贤曰:『俟长归汝』!贤怒,缚丈人于树挞之。麻里郎吼泣愬于冰冷。冰冷故凶悍,率众射杀贤;诸与贤善者皆杀之。时吞霄土官个、雾等方乱,冷遣使与通。适有水师把总巡哨至,闻变潜泊海口;冷未之觉。把总遣他社番诱以货物交易,伏壮士水次缚之,亟发舟;比诸番出,已挂帆矣。吞霄平。诸番以首恶既诛,乃因通事求抚。
雍正九年十二月,大甲西社番林武力等乱;台湾镇总兵吕瑞麟讨之,弗克。淡水同知张宏章道经阿束社,逆番围之;庄佃救免。
。庄佃负耒出,闻官长至,急呼众与战;逆番退,乃免。阵亡者,黄仕远、黄展期、陈世英、陈世亮、汤邦连、汤仕麟、李伯寿、李任淑、赖得旺、刘志瑞、吴伴云、谢仕德、江运德、廖时尚、卢俊德、张启宁、周潮德、林东伯等。大宪以其事闻;上赐祭、予恤,饬建祠,春秋致祭。乡人题其塚曰「十八义民之墓」;在彰邑城西。
十年八月,陆路提督王郡等率兵讨大甲社番贼;平之。
先是,五月间,番贼复结沙辘、吞霄等十余社同反,围彰化县;百姓奔逃,络绎于道。六月,总督郝玉麟赴厦门,调吕瑞麟回台湾府弹压;檄新授陆路提督王郡讨之。七月四日,郡同巡察觉罗柏修至鹿仔港,遣参将李应越、游击黄贵、林荣茂、守备蔡彬等围阿束社,番贼潜逸;参将靳光瀚、游击林黄彩、守备林世正等扼隘口,绝其去路。八月,渡大甲溪,遣金门镇李之栋、游击高得志、李科、守备吕九如、林如锦等分路追杀,历大安溪,登大坪山,直抵悠吾生番界。贼大窘,走南日内山;峭壁峻绝仅一线,鱼贯攀缘而上。番据高岭,下矢石如雨;我师奋勇争进,枪炮交攻,声震山谷。番负创四窜,官军捣其巢,纵火焚所积。番计穷,于是各社相继献渠凶林武力、学生等来降。凡四阅月,北路平。
道光三十有四年,漳、泉分类械斗。
绅士有捐恤难民者,分别奏奖。
咸丰三年八月,漳、泉四县分类械斗。
四年春正月,闽、粤分类械斗。
初,田寮庄匪徒罗庆二、赖得六等在中港抢牛肇衅,酿及中坜闽、粤互斗。
会匪黄得美率党黄位陷同安、海澄、厦门;得美诛,位窜大鸡笼口,逸竹堑港。同知丁曰健平之。
九年九月七日癸酉,漳、同分类械斗。
同治元年三月十八日庚子,彰化会匪戴万生乱。十九日辛丑,勇首林戆晟叛;淡水同知秋日觐死之。彰化县城、斗六门、大甲城堡均陷,淡南戒严。
先是,内山三义河、芎蕉坑一带向为盗薮。有刘阿妹招致戴万生、林戆晟等逆既破彰化县、斗六门,遂攻陷淡属之大甲堡。
五月,中港逆党王江龙伏诛,大甲堡复。艋舺县丞郭志炜捕土匪杨贡,诛之。
复大甲者,通判张世英、知县王桢等;奉谕旨:以北路张世英一军防剿尚为得力也。
二年春正月,林戆晟等复犯大甲。十八日乙丑,获戆晟斩之。十一月三日丙午,彰化城复;十八日辛酉,克斗六门。
复彰化者,都司陈捷元、郑荣等。绅士林占梅前同官军攻克大甲,此次亦自备资斧募勇千名,越境助剿。克斗六门者,参将关镇国等军。
十二月十八日庚寅,生擒戴万生等斩之(以上节旧「厅志」)。
光绪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庚辰,淡水厅同知陈星聚、游击乐文祥生擒鸡笼山土寇吴阿来,斩之。
初,吴阿来及其弟富素聚匪徒邱阿郎等肆毒居民,几无暇日。因掳萧羗梏死,台湾道夏献纶饬地方官剿办在案,未经举行。于光绪二年闰五月间,吴阿富率匪徒掳掠居民,被芎、中、七庄乡勇铳毙;而吴阿来遂起匪徒攻芎、中、七三庄不克,还而断绝水源。三庄人赴淡水厅告急,同知陈星聚委大甲司许其棻勘验。甫至鸡笼山,吴阿来率匪围之;大甲司走脱,奔告游击乐文祥,因会营到地剿办。六月间,进兵鸡笼山,相拒十余日,擒获匪党邱阿郎,斩之;吴阿来仍复坚其营垒。会天霖雨,匪徒多受病;至七日,擒获吴阿来;械至竹堑,斩于市曹。由是,鸡笼山平。
自康熙迄于光绪,台地之兵燹颇多;而有关苗邑者则最少。同治以上,略节「厅志」存之;光绪以来,惟有二年鸡笼山之役而已。
●苗栗县志卷九
学校志
学额规训章程租息义塾
学始于五帝,名曰成均;有虞氏曰庠,夏曰序,商曰学、又曰瞽宗。周则并建四学;令侯国皆立当代之学,环如半璧,曰泮宫:此立学之制也。迨汉建大学,唐设七学,宋幸监学,元设国子总教及提学官,明建国子监,诏天下府、州、县皆立学;可见历朝郅治,皆以学校为要图。所以我国家大启文明,所在郡邑亦无不建学以明伦,修文以偃武。苗邑旧隶淡厅,辟土近二百年,设学亦数十;或文物声明蒸然日上,人才风俗蔚然可观。今甫分治,学宫、书院虽未遽观厥成,训课、兴章尚仍相沿其例。莅兹土者,诚能实心创建、加意栽培,由此学校兴而风化美、师道立则善人多,将来英奇蔚起、俗尚雍熙,是所厚望者尔!志学校。
学额
规训
章程
租息
义垫
学额
苗栗原隶新竹,新竹旧隶淡水。淡水小考,向附彰化。嘉庆十九年,台澎道縻奇瑜详请总督汪志伊、巡抚张师诚题准:二十三年开考厅学,定额文童进六名、武童进二名;拨府文童二名、三名无定额,廪、增各四名,四年一贡。后噶玛兰分去一名,续准酌加二名:淡五名、兰三名;廪、增亦加二名,由淡、兰附生考充。咸丰八年捐输案内,台澎道奏准淡厅永远加广文、武学额各二名后,文童进厅学七名、武童进厅学四名,每一十二年拔贡一名。光绪五年,新竹分治开考,定额县学文童进六名、武童进四名,廪、增、贡仍旧;其拔贡,则因台北全郡府、县学额数不满百,例不能拔,全府皆无。粤籍因前人渡台散处,各厅、县向拨入府学;厅试自为一榜,府、县试则与全郡粤籍合为一榜。前隶台湾府,全台粤籍定额:文童进府学十一名、武童进府学六名,廪、增各八名,二年一贡。生员岁试,则与闽籍府学共榜;其廪、增、贡额,粤籍仍归粤额考充。后台北分治,全郡粤籍文童进府学六名、武童进府学三名,廪、增各四名,四年一贡,余依旧例。十五年,苗栗分治;十六年,前爵抚刘铭传奏准:台湾府闽籍府学文学额十名,加广额四名,廪、增各二十名,三年两贡;武学额七名,加广额三名,归府属闽籍通考拨取。县学文学额二名、武学额二名,廪、增各二名,六年一贡。其粤籍府学文学额三名、武学额二名,廪、增各四名,四年一贡,归府属粤籍通考拨取。番籍学,县、府考俱附闽籍榜末;文、武童学额,系由闽籍府学拨充。
附录瀛东科名纪事(咸丰八年勒石学院口)
今天子崇励急公,广开登进。各直省捐赀保圉,例以三十万两加文、武乡试定额一名。时学道徐公宗干以海外一郡,另宜核得减半,邀恩如例。接篆裕公铎,举见数十五万两先上之。乙卯,贤书遂增其一,而文、武学额仍如例广:一次者每名以二千两为率,永远者每名以一万两为率。公之主岁、科闱也,既举行暂加之例;嗣辑续捐银数得四十八万余两,复奏增解额二名,永远学额二十一名。自丙辰岁试,已增府学九名。又自来年岁试始,淡、台、凤、嘉各增二名,兰一、彰三;府学原进二十二名,淡、兰八名,台、凤、嘉、彰各一十五名:士交忭以颂。于其归也,取博罗县「骊光兆隽」事,榜诸试堂曰「光增骊瑞」;若谓希世之祥,由公快睹其有大造于台也。台自建学以来,黉鼓泮旗,比隆内郡。惟乡举初仅一名,提帅张公云翼所奏也;时维康熙二十六年。至雍正十三年,抚军卢公焯始奏增其一;嘉庆十一年,制府阿公林保以台绅扞海功,复奏增其一。前后百六十余年,经文武大宪节次陈请,秋试方及三人。而自乙卯至今,四年两增,遂臻数倍。在国家奖义从优,兼寓育才之意;而草茅进身有藉,益厪效忠之忱。躬际隆恩盛典,志乘未修,久将遂晦,故述之以俟考者。
规训
顺治九年,题准刊立卧碑置于明伦堂之左,晓示生员: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于后:
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蹟,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常宜思省。
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结交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官司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
一、为学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辨难。为师者,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惰。
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顺治九年,复颁行上谕六条,令地方官责成乡约人等每月朔望宣诵:
一、孝顺父母。
一、尊敬长上。
一、和睦乡里。
一、教训子孙。
一、各安生理。
一、莫作非为。
康熙九年,颁上谕十六条,每月朔望,有司、绅衿齐集明伦堂及军民人等俱听宣讲:
一、敦孝弟以重人伦。
一、笃宗族以昭雍睦。
一、和乡党以息争讼。
一、重农桑以足衣食。
一、尚节俭以惜财用。
一、隆学校以端士习。
一、黜异端以崇正学。
一、讲法律以儆愚顽。
一、明礼让以厚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