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府志乾隆本 - 第 351 页/共 388 页

余氏,包某妻。   甘氏,包增爵妻。   王氏,包增进妻。   胡氏,包增文妻。   杨氏,包增武妻。   陈氏,包增标妻。   林氏,沈某妻。   徐鹤姑,张正模妻。   陆必赛,张德聪妻。   谢氏,韦元佐妻。   郑容使,孙维正妻。   周月使,黄赛观妻。   国 朝以下贞烈   张熟姑,甘珍明妻。珍明殁,熟姑年二十四,自缢以殉。     闽清县   明以下贞节   余贞贵,吴守忠妻,时盗起,守忠为贼所劫,氏惧不免,乃锥目剜耳,贼见状,相引而去。   余氏,孙珙妻,古田余钥女。珙年十八病死,子师尧甫在抱,氏泣誓孀守抚孤,历四十六载。嘉靖间,诏旌其闾。   未经旌表贞节   陈氏,县学生罗步洲妻。   詹氏,县学生孙汝濂妻。   朱氏,谢邦燫妻。   许氏,何玉孝妻。   何氏,黄元宗妻。   池氏,贡生林一举妻。   林氏,许文沧妻。   国 朝以下贞节   郑氏,詹允哲妻。归五载而寡,家无担石,躬勤纺绩以供衣食,事老姑抚幼子,年九十三卒。顺治初旌。   刘艾姐,钱学甫妻。年二十四寡,无子,俄夫弟有子而死,其妻改适,氏遂抚为己子,奉姑孝,卒年七十有二。   王氏蒙姑,曾士胤妻。年二十四,夫殁,家贫抚孤,葬翁姑及夫柩,年八十六卒。   周叔耀,诸生刘梦熊妻。幼通书史,早寡,事姑孝,抚三孤成立。康熙六十一年旌。   周静一,年十九适姚荣。二十七夫殁,奉舅姑,抚两孤,寿八十三。乾隆四年旌。   陈氏,适许世伟。不数年,伟殁,育遗腹孤,底于成立。   林氏,诸生曾兴踞妻。年二十一归曾,二十六,夫卒,氏坚守抚孤。姑病疯,卧床褥不起,氏朝夕侍奉者十三年。乾隆二年旌。   吴氏,詹子恺妻。年二十一,夫殁,事祖姑,抚幼子,历节四十余年。乾隆三年旌。   陈谷使,适林璧万。甫两载,璧万夭,遗孤未逾月,氏守志不二,力营舅丧,十年侍姑病。乾隆四年旌。   姚淑品,年十九归诸生陈志锐,夫卒,守节。乾隆四年旌。   傅兰青,黄君士妻。年十八,守节,逾八旬而卒。乾隆二年旌。   叶坤使,郑宗生妻。归郑甫半载而寡,苦守三十余年。   刘氏,年二十二岁,夫毛右公殁,孀居苦节,子渭水为诸生。年七十卒。   未经旌表贞节   陈氏,詹宜之妻,守节五十年。   洪庚姐,诸生毛焯妻。   卢瑞冰,林梦阳妻,守节四十余年。   温娇娘,林惟端妻,守节三十余年。   吴罕姐,程孟达妻。   林挺使,谢家申妻,守节五十余年。   王氏,郑宣旗妻,守节五十年。   林氏,杜子统妻。   刘氏,卢可坦妻,守节四十八年。   刘氏,张尔起妻。   罗氏,毛霖裘妻,守节四十余年。   黄氏,吴元生妻,守节四十余年。   孙氏,诸生余乘京妻,守节四十六年。   高氏,林思友妻,守节四十九年。   江氏,余道芳妻,守节四十年。   吴氏,诸生卢可任妻,守节三十九年。   某氏,黄仲岳妻。   朱氏,詹廷琏妻。   明以下贞烈   孙理姑,兄毅庵卒,与嫂抚孤不嫁,五十余年卒。毅庵妻名氏无传。   国 朝以下贞烈   刘氏,许字许文炳。未婚,炳亡,氏闻讣归许,守节终身。   吴焕姐,林臣火军妻。年十九,夫卒,遗腹数月,见柚树花盛开,指而言曰:“吾未知得尝此柚否?”及秋末,遗腹不育,氏遂从容奠拜,缢夫柩旁。   吴善使,年十八,适诸生叶有苾。甫五日,有苾卒,氏自经死,颜色如生。   林惠挺,年十八,适武生员罗大纲。三载,大纲死,氏衔哀绝食,视棺殓毕,即自缢。   刘氏,许字许而甫。未婚,夫死,氏赴许守节,择嗣以承夫后,足不逾闺。   刘氏,许子陈龙魁。年十九,闻龙魁死,即亲往守节,孝事老姑,抚育嗣子,年七十有五,邑令某旌其门。   陈氏,名珰姑,黄允文妻。允文卒,女方二岁,有强夺其志者,氏惧不免,将女投之火,遂自刎,死柩傍。教谕林弼给匾旌之。   孙徽音,毛于岐妻。夫殁,姑病笃,继亡,勉强终丧,服阕为夫营葬毕,自缢死。   孙锦玉,石首县丞孙柱女,通书史,年十七,许字丁又仁。未嫁而又仁殁,氏闻讣,为书与姊诀,从容就缢,颜色如生。   陈金宋,翁应朝妻,夫死殉烈。     长乐县   宋以下贞节   陈氏,林子埜妻,年十八归林,甫十七日而寡,守节不移,至九十余岁卒。事闻,诏旌其闾。   明以下贞节   王氏,林以德妻。年二十六而寡,抚其子孔居。子殁,又抚其孙,享年九十有九。洪武间诏旌之。   潘氏,名元小,年及笄,父卒母以许林祐。祐父坐罪流徙,挈祐偕行,度不得归,请绝婚,元小不可。既母卒,依伯父以居。里有许姓者慕其色,出其妻,强委禽焉。元小不从,许诉之官,元小具白其故,令嘉之,坐许罪,适祐亦还家,元小归焉。   戴四娘,陈伯惠妻。伯惠卒,遗腹生子全,抚教之。后,全举永乐进士第二人,历翰林侍读。年八十有八,邑人高廷礼榜其堂曰:“贞寿。”   周容娘,诸生董琪妻。年二十一,琪死,氏奉舅姑十六年,无怠容。舅姑殁,家人罕见其面。卒年七十二。   石氏,陈洪妻。方娠,洪卒。三阅月,生子植。誓终奉陈祀。植长,娶林氏,家有百花壶古画,权贵欲攘之,因捃摭其罪,竟死非命。石诣京雪冤归。与林氏俱以节终。石年八十终。林年六十五终。   潘三娘,陈山妻。年二十九,山卒,抚孤口授遗经。后孤懋观成嘉靖癸丑进士,官兵科。翰林学士瞿景淳为之传。   郑氏,陈道元妻。道元病笃,讲婚礼,迎氏入室即逝。父母欲夺而嫁之,屡绐其归。氏自誓立志,终身不至母家。坐卧一小楼,择嗣抚如己出,年至八十,无病而卒。   林氏,何梦卜妻。梦卜举嘉靖乡荐,逾年卒,家贫,遗一子起渤。氏年二十四,茹荼抚育,长补弟子员,娶郑氏。起渤又卒,未有子。妇姑纺绩治生,相依以终。   邱氏,夫陈煃早卒,苦节自守。邻家火发,及氏室,忽返风而灭,人以为贞节之报。   陈氏,许字卓选场。选场目瞽,父欲毁议,更许人,氏坚持不从,遂自缢,救之得苏。年至三十有二,邑令夏允彝闻而贤之,捐俸成其婚。   叶氏,陈四端妻。归甫月余,夫病刲股。夫卒,自经者三,家人救免,因孑处一楼,邻火灾,坚不肯下,四旁皆焚,楼独晏然。   陈氏,诸生谢廷最侧室。氏幼知内则,谨颦笑。归廷最,生子克,四岁而廷最卒,誓不易志,始终一节。   吴氏,陈天与妻,怀安教谕吴琮女。年二十七而寡,子洵仅三岁。姑以痛子卧疴,氏侍汤药弥谨。姑亡,辛勤营葬,抚督遗孤成立。   林氏,王公任妻。年二十七而寡,长子文谦甫三岁,次子文诚以遗腹举。林养祖姑黄、姑赵,昕夕弗懈,抚二孤从师业儒,取给组织而已。谦、诚先后以贡任学官。林寿九十四卒。   陈更姐,长乐行太仆寺卿文沛之女,适闽县林镜。镜早夭,氏年十九,哀恸不欲生,姑以其有娠,苦劝之。弥月举一男,甫晬而殇,氏恸哭几绝,姑又泣解之。氏遂屏荤茹素,奉姑终身。   李炳姐,陈鲁生妻。母病,割股愈之。夫早夭,炳姐杜门孀守,鬻奁具葬姑及夫与其母。   郑友姐,陈志元妻。生一女而志元夭,氏年十八,家贫,力女红以养姑,苦志四十年。女,岁哥,年二十,适吴日鼎,五日而夫亦死,守志不移。时称母女双节。   已经旌表贞节   陈氏,高伯明妻。   陈氏,谢磔妻。   陈氏,谢文爵妻。   未经旌表贞节   郑氏,郑子悦女,陈淑谟妻。   陈氏,刘宗善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