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府志乾隆本 - 第 356 页/共 388 页

林氏,杨承宣妻。寇拷其夫,林出救,欲犯之,不从,被刃死。子兆熊,抱母尸恸哭,触阶而死。   陈凝淑,生有姿容,适集政上里林挺梅子。夫牧竖耳,未一岁死,贫无以殡,哭尸旁三日夜,殓毕,投缳死。   孙引小,孙可任女,年十七归林增庆。才两月,庆以业渔溺死,孙矢志自裁。丧终,尽哀致祭,入夜严妆,以大带系椽死。事闻,邑令徐甲第造其家祭焉。   何长妹,何怀正女,归李大姝。顺治庚戌,大姝为寇所杀,何闻,遂自经死。   王颖姐,邱卞玉妻。年二十九丧夫,未有子,因决计死。家素饶,奁具甚盛,悉以付小叔宸玉,以他日嗣续之事托焉,遂绝粒不食,其母力止之,不得已,谬为食饮如常,母因不疑,乃乘间缢死。   吴梅姐,嫁东湖郑亨泌。甫一岁,亨泌病卒,执丧历旬日,阖户投缳以死。时人有诗吊之云:“尺绳名义留千古,两柩幽魂对六时。门外一泓湖水碧,春来曾照旧蛾眉。”   吴玉小,生而性严肃,诸姑姊妹群集喁喁谐笑,独毅然自持。长适余玘,家贫,吴安焉曰:“吾生而贫者,贫非所病也。”未几,玘病,及剧,吴涕泣誓殉,玘慰之曰:“若自为我家妇,食贫良苦,或者天其怜之,俾终有甘乎?”吴泣曰:“君死,妾安能得甘?吾死决矣。”玘逝,吴遂以镰锯喉,血喷涌溅地,众抱夺之,不得死。遂乃剪发绝粒,示不可生,独冀其父来一诀。父知之,故不往,将少平其气,庶几其不死。逾三月始往视,吴闻父至,欣然易服出,曰:“儿不孝,不得终侍老父,将从余郎地下矣。”是夜,即所剪发绞为绳,闭户自经而绝,时年二十有四云。   王敬姐,迁居郡之南台,归诸生傅岩。逾半载,岩以笃学成疾卒,王悉举箧笥中藏,授翁为治丧计,曰:“必如礼。”既殓,明日薄暮,弟至,相对泣,因问父母起居讫,命弟外宿。及晨,家人皆起,遽呼妇,良久不应,抉户入,已自经气绝,面向卧内,俨然正立也,年二十有一。   张秀姐,年十八嫁何良鹏。未逾年夫病笃,微探之,张指天以死殉誓,夫殁,即欲自尽,家人共止之。数月,嗣子以疹殇,张泣曰:“吾命也,胡以生为?”遂于是夕自缢死。   吴碧莲,归林步苑,生一女。步苑得疾,度不起,语吴其自为计。曰:“君死,妾死,奚计乎?”曰:“如幼女何?”曰:“俟断乳可耳。”步苑殁,既逾期,女已断乳,乃曰:“此吾践言时也。”欲投缳,其姑与同寝处,不得间,遂市砒,咽之,家人皆急为解,噤不受,越三日乃绝。   郑氏,陈莪妻。莪家贫,苦耕以养亲,郑勤女红佐之,相得甚欢。康熙辛卯,莪遘疾死于学舍,郑痛哭,语舅姑,必相从泉下,舅姑曲解之。服丧越四十余日,卒投缳死,时年二十三。   林氏,许嫁新安里郑若五子。林归郑,未逾月,夫病,就妇家延医治之,弗效,明年正月,卒于邑。林数欲死之,父母力劝,终不听。逾月,扶榇归,促翁速营葬地,及毕,遂自缢。   董合珠,吴云达家婢也,嫁章学闵。学闵贫不自聊,一日,自缢于深山中,董号泣求之,无所得。逾二年,有樵者闻鬼哭声,尾之,见一尸已化,阑珊遗骨,旁有双履,归辄语人以为异。久之闻于董,董曰:“得非吾夫乎?”亟往视其履,果手制也,遂拾骸招魂掩之,是夜亦缢死。   杨愿官,嫁林鸣瑜。家贫,相敬如宾。无何,鸣瑜病,谓之曰:“我贷于人者多,死且负之矣,奈何?”及死,杨尽鬻其田庐什器遍偿之,自杀以殉。   陈梅姐,谢守嶷妻。年二十五归于谢,逾年育一子。又逾年,夫病,刳臂肉糜以进,终不起,既殓,遂投缳于寝。   侯月小,陈满仲妻。年十八而嫁,逾岁,夫估于浙,溺水死,其舅姑欲嫁之,侯执义不可,自经死。   林玉姐,年十九嫁郑鸿。甫六阅月,鸿得疾死,越六日,自缢于柩旁。   杨氏,吴秦士妻也。秦士殁,自杀以殉。一女方五岁,将死时,语女曰:“吾行从汝父地下。汝生非男,何恃以长,须明旦来携汝。”翼日,女竟无病死。   孙氏,秦士弟光士之妻。秦士死两年,光士继殁,孙氏亟欲殉之。姑及诸姒防之甚周,孙阴取刀自刭,流血数升,喉不断,阅两日至夜半,以剪刀断喉而殒。   陈氏,张孝美妻。夫死,陈年三十有三,家贫未有子,既盖棺,闭门取所藏砒,服之,有顷,毒作,家人惶遽求药以解,麾不受,曰:“吾志已遂,无相困也。”遂卒。   吴氏,杨永相妻。永相以划船为生,溺死于北茭洋。吴闻,觅夫尸,逾月,尸不可得,痛哭自经死,年方二十有五。   郑氏,吴国言妻。国言殁,郑未及视殓,经于尸侧。   陈蕊姐,嫁林宗琰。四年,夫死,陈绝食,执丧七日,遂缢以死。   王日姐,年二十适林尚灿。六年,夫病殁,王投缳而卒。   孙氏,翁士达妻。年二十归翁,夫殁,设奠如礼。明日客吊于堂,妇闭卧内,经死矣。   陈住小,农家子也,年十八适孙辉南。辉南殁,陈闭户自经,众觉救苏,婉谕之,因稍进饮食。越五日,竟缢死,年三十五。   黄懿姐,许字陈汝敬。汝敬,长乐人,家于连江,未婚而夭。女年十五,闻之怏怏,及后渐有知,乃数涕泣。媒氏谋为改聘,而女不知。丙寅五月,陈母廉其事,径造女家。女疑焉,执妇礼出见,相对悲不自胜。少顷,延姑于房,询所来,姑曰:“闻尔改聘,吾来取聘钱矣。”女大恸曰:“有是哉?亡人不幸,乃以妻为市。”因语姑曰:“幸少待之,儿得为计。”女先失意久,竟岁不吐一言,至是留姑宿,尽吐所欲言,随取所受簪珥奉姑,曰:“留此如见儿也。”日暮,姑辞归,女泣送于门,返即沐浴理发,改著新衣,竟引刀自截其喉,未断,复割之,乃死。洎晓家人验其尸,盖有截痕三云。   孙新姐,年十九,许配陈英健。健奇丑,人争谑之,女曰:“命也。”癸未夏,英健溺水死,讣至,将奔丧,父母阻之,不得行。却水浆七日不死,遂缟素持丧,绝语笑。至七月十四日,托言沐浴,闭户经于暗室,乡邻为吁有司旌之。先是,孙之姑归大墺林增庆,庆死于溺,姑亦自缢以殉。龙江刘宠为作《孙氏二烈传赞》。   郑伦姐,少孤,善事其母。年十五,许字诸生陈锡标。陈孤且贫,莫能备礼,持二钗定约而已。未几,病死,女闻讣即求往殉,母兄止之百方,终不听,兄泣曰:“妹之志决矣,盍从所之乎?”女至陈,行告庙礼,拜柩前,嗣子出拜,彻所饰二钗畀之,即前以为聘者也。于是起振衣,出袖中绳就缢,绳断,趣易绳,复缢而气绝。   吴淑姐,许字诸生赵让贤。未婚,让贤渡江溺死,讣至,女以殉请,父母诸母泣劝,不答亦不食,阅五昼夜,奄奄欲尽,乃许其行。至赵门,引绳自尽。   陈容姐,许配郑子章。雍正癸丑春,子章死,女年十六,造郑氏,从容缢死。   孙氏,许字叶起雝。雝病夭,孙年二十一,至叶门大恸,引刀自截而绝。   林兰姐,祖母游氏,以节立,女习内训,许字诸生黄凤彩。归有日矣,适凤彩母丧,未克婚,终丧,凤彩亦卒,女行吊至黄门,诣尸所。时方未殓,女入房中拜,拜已。顾侍婢取衣来,婢出,亟阖户,出袖中绳系床就缢死。乾隆五年旌。   陈招姐,许配张光烺。烺溺海死,女闻,昼夜悲泣。逾月,闭户自经死。   李引姐,许字陈日秀。未婚,溺水死,引姐至夫家自缢以殉。   孙氏,王燮妻。归于王,未期,夫卒,时适有兵祸,乃赴井以死。   陈氏,诸生吴光祚妻,教授陈祖念女也。夫躭饮不修家政,陈以织纟任供食,极憔悴,无怼容。夫卒,人疑贫当改节,陈励志弥坚。难作,投井死。   林氏,兰申妻,即梦麟侄妇也,与梦麟妻同日刎死。   郑郡姐,侯官贡生郑班熊女。夜坐井旁,兵入,遂赴井而死。   林氏,游偀妻,素安贫约。时夫为兵获,悬拷金帛,氏挺身出救,兵欲携以去,奔入池死。同时有黄氏,林琛子志第之妻,黄氏归林,未数月,从姑死于井。吴道成妻孙氏,兵入,赴井死。   陈氏,林可金妻。海寇掠诸乡,遽投潭以死。同时有薛恭姐,张杨辉妻,戊子,海舶攻堡,陷,薛登草楼,以大带雉经椽上死。张氏,王承禧妻,戊子,大兵入城,奔投儒学后河,溺死。   吴菊姐,及笄许配黄廷栋。黄苦贫不能娶,同幼弟贾于外,病殁,女誓不改志。既而,有议婚者,辄涕泣求死。自是为父母治家,以节孝终其身。   兰氏,孙肯获妻。避难密室,夫被寇拷急,氏出以身翼之,寇怒。氏自刃死,夫得释。   何氏,陈承礼妻。承礼痛父为寇拷,计无所出,哭投于井。何悲夫死,绝食七日,亦卒。   张氏,杨八妻,孀居。寇入,携子避楼上被获,跃入江,死。尸逐江水去,三日涌出,子犹在抱。   凌氏,林明夏妻。寇入被掳,投死无路,适至督学某祠前,绐之曰:“吾从汝,宜宽吾缚。”寇信之,释系,猝取石斧碎寇颅,继至者怒,立刺杀之。是夜,魂归诉姑,告死所,夫求尸瘗之,颜色如生。   某氏女,避难文庙,寇入被拘,坚拒不从,以头触地,诟骂不绝,寇怒刃之,仰喉触刃而殁。   陈圭姐,诸生陈九霄女。寇劫之至城上,乘间跃城下,折足,寇投以巨石,匍匐赴河死。   孙酉姐,林翥妻。寇入,以幼子付姑,将赴水,为所获,绐之曰:“我有藏金某处,愿赎。”兵信之,至途中,投井死。   某氏,张九妻。寇入,投河死。时有陈士偕婢露锦,林榘婢妹妹,年俱幼,与农家陈氏女皆投井死。   章氏,林如锦妻。寇将至,挟毒自随,及被获,服毒死。   刘氏,名小珠,林仲蔚妻。为寇获,不从,被扃于邻家楼,自缢死。   杨联姐,许字游日临。日临卒,讣至,联姐绝食七日,自往拜奠,立夫侄邦直为嗣,遂出所藏采绳自经死。邦直稍长亦卒,聘林氏未婚,氏年二十,缟素归游,为夫立后。祖姑病,割股愈之,历节五十余死。杨于康熙十八年旌,林于康熙六十一年旌。   王敬姐,归诸生傅岩。甫四月,岩卒,氏誓不欲生,投缳以殉。   陈氏,黄金榜妻。金榜夭,未有子,翁姑谕以祭奠需人,不即殉。既终制,求死。其母,亦节母也,以身尝守节不即死谕之,氏曰:“母寡不死,兄在抱也。儿奚俟哉?”遂口占二十八字诀母,自缢死。   林菊姐,许字陈溁,溁死,女痛欲殉,父母谕以归陈守节,给田亩资养终身,女曰:“夫死矣,焉用生为?”遂绝粒三日,竟归于陈,谒灵毕,抚嗣子嘱之,从容投缳。   郑衷懿,许字高擢。擢卒,女欲归夫家,诸亲阻之,私入室自缢。   林氏木允姐,许字刘文骏。年十七,夫亡,奔丧,乘间雉经于柩侧,距夫死十二日。   黄氏,许字郑光谦。谦殁,讣至,拜父母兄弟,登舆就道,行八十余里,神色自若,到郑门,哭奠毕,袖出苧绳自缢于夫柩前。   林赓姐,许字陈兆钅典。夫殁,誓以身殉。母防之密,乘间闭户自经,颜色如生。乾隆十二年旌。   黄氏,归郑志广。家贫,夫卒,拮据殡毕,即投缳死。   章泮姐,许字邱嵋宗。夫卒,闻讣,自经死。     罗源县。   明以下贞节   林氏,郑良柱妻。年二十四,夫殁,孤应召,长,娶陈氏,生女国是,甫五岁,应召复亡。后国是适林允隆,亦早寡,归母家以抚遗孤。崇祯十一年,知县卢万年旌之。   欧洁娘,年二十,许字诸生王德元。夫殁,抚妾遗腹孤荣如己出。后荣补弟子员,娶妇陈氏。荣又早世,遗孤文蔚。陈氏与姑同翼稚孙,底于成立。知县萧蔚旌曰“双节”。   林氏,游秉恕妻。夫夭亡,姑屠氏年八十余,疯疾,不能起三年,氏盥沐梳栉,色养倍至,夜则就寝姑旁,人称其孝。   林寿娘,陈敬妻,年二十四而寡,以节闻。   已经旌表贞节   吴氏,陈新兰妻。   沈氏,丁景达妻。   未经旌表贞节   叶淑贵,胡有褒妻,守节四十九年。   黄引小,吴则著妻,教谕光祖母。   沈氏,诸生全大伦妻。   阮氏,诸生陈镜妻,训导文溉母。   叶氏,林一理妻。   陈氏,林上琪妻,守节五十八年。   彭氏,尤琦妻。   许氏,王某妻。   郑琅姊,郎中尤光被侧室。   欧氏,郑玮妻。   赵氏,惠州人,象山县丞陆引妻。   丁以贤,黄阁选妻,守节六十五年。   林氏,黄文谟妻。   林氏,全学曾妻。   国 朝以下贞节   黄氏,陈臣章妻。年二十,夫卒,家贫,奉姑,抚二子成立。顺治十五年旌。   张氏,郑国僎妻。年二十五,夫亡,抚孤,娶妇生孙,妇殁,抚孙成立,年九十三卒。   林氏,黄复阳妻。年十九,夫殁,抚遗腹孤,长,娶妇,一年,又殁,氏抚孤孙有成,寿八十七。   王氏,诸生胡靖妻。年二十六,靖殁,氏苦节抚三孤。适耿逆索饷,锢其舅拷掠之,氏竭簪珥得赎。盗掠其家,刃及姑,氏以身蔽,哀号得免。年八十三卒。   林氏,游德之妻。夫遭耿变,死于途,苦守二孤,娶妇育孙。未几,二子继殁,氏辛勤抚孙,营坟墓葬舅姑。卒年七十一。   陈氏,叶申妻。年十九,嫁甫半载,夫死于寇,氏养舅姑,抚孤儿,年七十三卒。   郑氏,适诸生黄咸声。举一男缵光,甫三岁,夫殁,氏年二十一,坚志抚孤,事姑孝谨。缵光为诸生。氏年八十五卒。   郑氏,林天于妻。年二十七,孀守抚孤,年七十五卒。   黄氏,胡敉妻。年十九而寡,抚一女,相依为命,归兄家苦守而终。   黄氏,陈大桂妻。年二十五,夫殁,立嗣守节,年八十五卒。   游氏,黄廷灿妻。十九归黄,甫三载,夫殁,氏奉姑,抚子有成。   陈氏,诸生黄文经妻。早丧夫,矢志孀守,孝养耄姑,抚二子成立。   黄氏,诸生游安国妻。年二十五,夫丧,孤甫三岁,氏竭力养姑,训子有成,寿六十余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