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府志乾隆本 - 第 355 页/共 388 页

欧氏,梅大年妻,年二十七寡,五十八卒,历节三十余年。   陈氏,孙承禧妻,年二十四寡,七十九卒,历节五十五年。   何氏,缪用霖妻,年二十六寡,历节三十六年。   邱氏,陈有翼妻,年二十六寡,历节四十五年卒。   黄安小,陈纲妻,年二十七寡,历节垂五十年。   陈瑞小,郑才生妻,年二十六寡,历节垂三十年卒。   林氏,郑翯妻,年二十五寡,历节四十年。   秦满姐,陈志奇妻,年二十六寡,历节四十余年。   郑氏,卞成允妻,年二十六寡,历节四十余年。   罗氏,林钟捷继室,年十八寡,历节四十五年。   陈氏,余成俊妻,年二十寡,历节四十年。   彭氏,陈文兰妻,年二十寡,历节五十余年。   陈氏,林昊子妻,年二十七寡,历节垂五十年。   黄静姐,张嘉祥妻,年二十二寡,历节五十年。   陈氏,林能挺妻,年二十六寡,卒年五十二。   林氏,谢子方妻,年二十九寡,历节四十余年。   林氏,陈如通妻,年二十二寡,历节四十余年。   林懿德,陈而辉妻,年二十一寡,历节三十六年。   谢氏,林惟月妻,年二十二寡,历节三十五年。   林氏,郑赋玉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余年。   王颐姐,林鲁士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余年。   郑氏,林成栋妻,年二十七寡,历节四十余年。   谢氏,翁士义妻,年二十寡,历节四十年。   杨氏,陈馨若妻,年二十五寡,历节四十年。   叶氏,郑家望妻,年二十三寡,卒年七十有五。   胡氏,陈异木妻,年二十五寡,历节五十年。   孙氏,陈子安妻,年二十四寡,历节六十年。   陈氏,林子富妻,年二十四寡,历节三十年。   游玉小,吴应聘妻,年二十六寡,卒年五十九。   孙超姐,陈祥英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五年。   刘氏,林大仪妻,年二十六寡,历节三十余年。   黄氏,陈钦若妻,年二十五寡,历节垂六十年。   田氏黄大昌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五十六年。   魏氏,赵功寅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年。   陈氏,林义灿妻,年二十七寡,历节三十五年。   夏氏,郑翥妻,年二十三寡,历节三十五年。   邓氏,郑邦烃妻,年十九寡,历节三十五年。   滕氏,翁达行妻,年二十七寡,历节四十五年。   陈氏,吴益占妻,年二十二寡,历节三十余年。   傅氏,吴希攀妻,年二十七寡,历节三十年。   林氏,郑植妻,年二十二寡,历节四十余年。   周氏,陈时照妻,年二十六寡,历节三十余年。   张氏,刘尚永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余年。   郑氏,赵时文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余年。   陈保小,薛士礼妻,年二十四寡,历节三十年。   孙氏,林光福妻,年二十三寡,历节三十余年。   林珠姐,陈宇元妻,年二十一寡,历节垂五十年。   李氏,郑时凯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余年。   张氏,诸生陈廷枝妻,年二十七寡,历节三十五年。   冯氏,陈理玉妻,年二十九寡,历节三十七年。   陈氏,李士开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五年。   邱进小,林文焕妻,年二十六寡,历节五十年。   陈玉姐,王周中妻,年二十五寡,历节三十余年。   滕氏,陈祖望妻,年二十九而寡,历节三十年。   连氏,林经训妻,年二十五寡,历节垂三十年。   孙氏,杨元五妻,年二十六寡,历节三十余年。   林氏,陈有叙妻,年二十九寡,历节三十余年。   张启小,陈鸣褆妻,年二十九寡,历节三十年。   黄和小,叶森然妻,年二十九寡,历节三十余年。   萧真姐,诸生王大元妻,年三十寡,历节二十余年。   叶梅吉,陈公论妻,年三十寡,历节二十余年。   张氏,林朝宜妻,年十九寡,历节四十余年。   郑氏,吴翰占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余年。   许字林礼如,贞女吴氏。   许字陈光顺,贞女蓝惊小。   许字陈兆镇,贞女章德梅。   明以下贞烈   谢贞小,谢玉璇女,许字黄羽。未婚,羽卒,贞小闻讣,号恸几绝,奔羽殡所,誓不归。姑病,割肝以疗,随广积薪草,置庭前,莫知其故。迨姑卒,丧事毕,端坐薪上,纵火自焚。孝宗降诏旌之。   许松姐,许元宴女,年十七归陈博善。夫罹重疾,嘱氏曰:“汝未有子,当择他适。”遂殁。氏抚膺恸哭。盖棺后,即缢以殉。巡按白贲悯其节烈,为之殡殓焉,仍书匾表其门曰:“孝义”。   郑定姐,黄正旭妻。夫病笃,氏亦绝食。夫殁,自缢死。   谢清小,归朱英。阅月,英死。不食三日,乘间登楼缢死。   陈英颖,陈启震女,归刘以水。夫死,不食,卒。   林顺德,知州林金女,许字孙梦弼。梦弼死,女随父任,闻讣,乃素笄缟衣,泣告父母,乞归。父母为治装具,附大母归。至夫家谒舅姑礼成,拜奠夫殡所,养姑以终。当事为之表云:“奔未面之夫丧,苦冰霜而誓死不二;执无子之妇道,甘藜藿而孝养匪亏。”万历间旌。   傅夏姐,郑邦槐妻。夫质于寇,妇沤麻自给。久之,人言夫死,妇方绩,遂入室自缢。   吴钦顺,孙晟妻。夫死,周岁忌日,一恸而绝。   魏六姑,处女也。年十六,父大椿病死,母遗其孤绮而嫁。时绮方周岁,六姑朝夕持以泣,知不可他托,遂不字,竟抚弟终其身。绮后衍至千余指,皆六姑之贻也。魏氏至今岁时祭之,称:“在室六姑”云。   陈聪小,陈邦权女,许配黄应龙。年十六闻夫讣,泣曰:“夫死,姑谁养?”姑刘淑真,盖黄缙之妻,早寡,抚其子以立者也。陈因遂欲奔丧,母止之,引刀欲自刎,母不得已,与偕行。至黄家,哭尽哀,易服拜姑,遂不归母家,与姑同寝处。凡日用器物,终身不与人共,一日,小叔动其頮巾,立碎而弃之。姑亡筑墓,以夫附焉,陈亦随殁。万历十六年,诏与其姑并旌。家贫不能葬,闽县董应举助成之,且请于兵备使者吕纯如,表其墓。   张仲玉,许配陈舜位。早夭,仲玉年十八,闻讣,谋归陈,亲难之,泣而曰:“父母为玉受聘,我即陈家妇矣。”遂奔夫丧,拜姑,括发去饰,避人独栖。辛巳正月,邻家火,身凭夫榇,愿与俱焚,忽风返火灭,其屋独存。戊子六月六日,大师压境,县民奔窜,仲玉守柩怀刃以待。明日兵入,姑指前令于可举旌匾示之,兵义焉,为白将领,悬令表识于门,他兵遂不敢入。一日病笃,语姑曰:“死后衾殓,毋经男子手。箧中所积纺绩金,愿为营圹,与夫合葬。”遂卒。   苏六娘,年十六许配黄舜举。举夭,苏闻讣,泣奔其丧,父母逼之归,遂自缢。有司旌其闾曰“处女永贞”。   林金小,壶江林熹女,年十二,归连江郑辉,生一子。嘉靖四十二年,倭入壶江,金小适归宁,与妹玉小扶母登舟避之,贼突上其舟,金小恐污,亟以子予母,偕玉小投江死。   国 朝以下贞烈   孙淑英,林翼昭妻。夫卒,与姑周氏同孀守。戊子兵变,孙惧为贼污,赴水死。   林氏,陈用建妻。顺治戊子寇乱,同姒卓氏赴井,寻救出。见夫伤刃,挺身翼之,寇怒击其首。丙申,又被寇获,欲犯之,不从,子有琠出救,同遇害。   林云姐,许聘吴氏。顺治丙申,被寇获,行数武得一井,绐寇曰:“盖缓予行?”憩于井侧,遂跃入,年十四。   赵琚姐,孙次琇妻。顺治丙申,寇入,抱周岁儿避农舍。寇搜及,恐不免,以儿嘱其婢,奔死于井。   黄连姐,晋江蔡锡蕃妻。从夫寓连江,被寇获,同夫姊引姐投厕死。   吴玉姐,诸生黄元吉妻。山寇猝至,被掠,夺刃力斗,仆地受刃死。   陈慈姐,诸生陈益翰女。丙申,寇陷城,被掳,忿詈不从,寇力挽之,挺身见杀,年十五。   陈宜姐,陈元晖女。年十七被寇获,欲污之不从,露刃加之,终不屈,被害。   游端容,诸生吴捷妻。山寇将至,趣夫出避,自死后亭池中。   赵锦姐,陈达如妻。寇至,勉女寿姐善事父,女曰:“母死,儿岂可受辱?”泣拜其父,同赴江死。   陈敬姐,诸生吴际翔继母。寇至,与妇游端宜、孙妇邱贞姐、孙女顺姐同时自缢。   董 氏,诸生刘鼎烈妻。寇入,引刃自刎,鼎烈亦刎。同里孙贤妻陈氏,吴孔钅宏妻李氏,林昂女四姐,俱一时投井而死。   兰居姐,章时葆妻。寇警,同女训官死泮池中,女年十三岁。   陈氏,章日孟妻。山寇入城,与夫妹启姐约同死,遂杀其幼女,自刎。启姐年未笄,亦自刎。   林进姐,诸生蓝梦麟继室,遇寇与媳林氏同刎死。   陈玉姐,周国学妻。与侄女静姐同纺织,寇入,玉姐赴水死,静姐从之。   张宁姐,吴一恺妻。山寇至,先赴井死。同里有一时俱投井死者:吴兆鲲妻林氏,林琛妻张氏,刘璧妻陈氏,郑讯妻孙氏,陈九重妻蔡氏,陈子祯妻游氏,游子骐妻陈氏,陈聘妻孙氏,梅火奎春、烘春妻徐氏、林氏,陈士策妻卓氏,王英聚妻郑氏,黄守礼妾梅氏。   吴粹茂,诸生陈云金妻。顺治丁亥,避兵荒室中,闻四邻淫掠声,谓诸姒曰:“不决,辱将及。”遂赴井死。同时赴井者六人:陈琚姐,云金妹,许字诸生林肇乾子,死时年十四。诸生吴骏声妻,节妇陈氏,国子监生陈宏谟妻孙氏、妾许氏。   林氏,陈承高妻。寇至,闻夫被获死,从楼上跃入邻家池而亡。同里杨承铎妻林氏死于河,孙毅妻张氏死于池。某氏,夫为竹工,寇至,以大箕自覆刎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