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府志乾隆本 - 第 347 页/共 388 页

翁氏,陈时晃妻。   郑氏,陈经邦妻。   王氏,林益炽妻。   林氏,陈允遴妻。   林氏,陈大惠妻。   周氏,刘开裕妻。   郑氏,倪举侯妻。   郑氏,陈德闻妻。   杨氏,翁希尹妻。   邓氏,林一栋妻。   何氏,陈自瑢妻。   赵氏,金季腾妻。   陈氏,林修妻。   孙氏,林芳芝妻。   杨氏,陈元熊妻。   刘氏,陈文美妻。   严氏,潘作标妻。   连氏,林翊妻。   王氏,刘起龙妻。   黄氏,陈兆骥妻。   陈氏,何肇龙妻。   金氏,沙起霆妻。   郑氏,叶履余妻。   未经旌表贞节   陈氏,葛玉友妻,守节三十余年。   谢氏,举人琛女,王子冕妻,守节三十五年。   陈氏,广昌守备学忠女弟,戴靖侯妻,守节三十五年。   陈氏,何廷柽妻,守节三十余年。   张氏,建宁训导鼎女,诸生严凤仪妻,守节三十五年。   郑氏,诸生谢锡章妻,守节三十七年。   吴氏,林逄恭妻,守节三十四年。   林氏,汤文辅继妻,守节三十二年。   高氏,卢日辉妻,守节五十四年。   刘氏,林宰妻,守节四十九年。   卓氏,陈伯俊妻,年二十八寡,守节三十九年。   葛氏,林方夔妻,守节三十八年。   张氏,邓昆生妻,守节三十年。   林氏,黄文提妻,守节三十五年。   葛氏,薛大翰妻,守节三十二年。   元以下贞烈   马速忽妻。速忽,色目人,历官福建行中书省员外郎,奉使广东,妻留福州,时悍卒为变,逼胁之。绐卒俱酒,卒大喜,剧饮沾醉,速忽妻持斧击杀之,遂为同营卒所杀。时称西河女丈夫,速忽感其义,终身不娶。   明以下贞烈   蔡氏,怀安人,陈文祎妻。以避乱抱幼子,遇贼于南台,跃入江死之。   王能庄,许嫁陈士迪。未婚,士迪卒,能庄七日不食,以刀自割,母高氏奔救复苏。时高亦孀居,因与同守。后高病死,能庄一恸而绝,年四十有五。   林氏,名宾,许嫁黄材。未婚,材卒,氏年十八,闻讣号恸,奔材殡所。材家贫,氏脱簪珥易棺葬之。终身独居,纺绩以自养。事闻,诏特旌之。   马氏,大司徒森女,适参政王应钟子德渼。婚逾月,德渼亡,无子,氏欲死,念无为持三年丧者。丧毕,私治棺衾,请于父曰:“女今可以死矣。”遂绝食而卒。   张氏,许嫁林圭使。骤染恶疾,张欲退婚,林亦听之。女闻泣曰:“此儿命也,避之安往?”遂适林。岁余夫疾发,闾党惧传染,劝从火化,或生瘗之,夫与妇皆诺,遂营窀穸,择某日就瘗。氏哀号设奠于茔前,竟奔同穴而死。   孙引小,可任女,年十七。归连江林增庆,才两月,增庆溺水死,孙哀恸,以带系竹椽死。   何璘宋,福清何氏女,许字侯官林际会。际会卒于浙,父秘其讣,不以闻,璘宋梦际会至,曰:“汝当归吾家守节。”晨起惊异,诘,知其死,即奔丧,从容自尽。   卢氏,年二十归于林。夫死欲殉,以妯娌守护故,逾月乃自经。   施乞宋,夫郑肇恭客死,闻变,闭户自经。   曾万姐,余崇茂妻。崇茂病,将卒,氏誓以身代,服毒,死而复苏,茂气绝,遂殉焉。   林茂卿,杨其森妻。其森死,茂卿哀恸,欲即殉,恐家贫以重丧为舅姑累。至小祥,乃引绳经死,其衣带壁间,皆有绝命诗句,见者伤之。   林淑宋,福清林氏女,侯官方胜武妻。胜武卒,家人劝令抚孤。后子复殇,氏即闭户经死。   林萧琼,适黄氏。避乱遇贼,林抱子恐不免,以子托同行者,自赴水死。   廖氏,林肇恒妻,姑刘氏早寡。值寇变,氏与姑及夫避浦东洋,寇执欲污之,氏不从。寇刃其颈,氏延项就戮。姑为求免,寇杀之。夫抱母尸大哭,寇又杀之。氏痛詈不绝口,亦被杀。三尸横野,氏面色如生。   林氏,张道膺妻,年十八归于张。时寇掠四郊,氏速夫避之,欲自经不得,将赴井,适遇寇。促入内室,不从,击数十刃,骂不绝口,断其右臂,骂益甚,斫三刃于颈,气尚未绝,对行者曰:“寄语道膺,我以死报之矣。”   陈氏,孙魁兆妻,被兵掠城楼上,欲污之,自投城下死。兵恨,以石掷其尸。   林氏,游英妻。其夫为兵所获,,氏出救,并胁之。夫曰:“彼有孕,二命可怜也。”贼不听,氏竟赴池死。   郑氏,王映妻。夫妇因变惧辱,共刎死。   何玉姐,铨女,许字福清邓秉权子焜。未婚而焜卒,闻讣欲奔丧不得,屡自经,以兄苦劝乃止。持长斋,坐小楼者六年。母卒,告兄曰:“曩不死,为母也。妹今得以死矣。”趣驾之邓,谒庙拜翁,遂入寝室,不食,逾七日气绝。   国 朝以下贞烈   李玉使,许字曾裔云,裔云卒,氏年十七,归曾。家贫,辛勤养舅姑,教嗣子,凡十四载,卒。   翁氏,明状元正春从孙女,归少司空林如楚曾孙俨。俨卒,时海寇乱,氏被获不屈,贼断其手,抉其面,骂不绝口,死。   蔡氏,知景州王国玺妻。顺治丙申,寇入洪塘,蔡氏被掠,大骂贼,遂遇害。   纪球姐,陈岐妻。事舅姑至孝,又念父老孑立,劝夫迎养于室。舅姑与父相继亡,岐又卒,氏饮毒不死,乃以女红致羡金五年,悉构冢瘗四柩,誓以墓成而死。俄居屋为兵分驻,氏遂沐浴自缢。   郑苏使,兵部司务燠女。燠署仙游教谕,女随之官。寇陷城,胁女去。女自未攵历面毁容骂贼。贼剌之,身受四创死。   陈玉姐,林时杰妻。康熙丙辰,山贼倡乱,玉姐闻贼至,与妹秀姐并林元器妻潘氏投水中。贼见而擒之,玉姐义不辱,与秀姐、潘氏别投深处,俱溺死。秀姐年十五,玉姐年十九。   陈氏,教谕国琦女,适王孔玺。幼读书,知大义,事父母孝。及归王,执妇道惟谨。舅死,氏撤妆奁,佐夫治丧具。居五载,孔玺病瘵,势不起,氏念不死无以暝夫目,乃先绝粒。二旬,孔玺亡,吞金珥不即死,复自缢者三,又以姑与母救,不得死。母多方谕之,终不食,仍吞金以亡,距夫死十日,年二十五。   王秀官,许配曹世长。夫死,讣至,即日辞诀父母,归于曹,自缢死。康熙三十五年旌。   郑信官,许聘赵蓁。少颖异,四岁能诵唐人律诗。母病革,医药不治,刲股以进,得延半月,待伯兄归,人以为孝感。及夫殁,信官闻讣恸绝,矢必殉。吞金不死,绝食不死,竟乘间投缳死。殓时喷血被面,终不改容,年十八。   马氏,名继芳,举人尚襄女,许聘蓝履升。未婚,夫卒,闻讣绝粒,旬余不死,复投缳以殉。康熙四十八年旌。   林氏,唐道时妻。夫死,拜耄姑,引绳而绝。   倪氏,林镇妻。镇殁,氏越三日投井死。   孙氏,明礼科给事中昌祖之女孙,父诸生谷贻,与同里蔡其聪相好也。氏姊嫁其聪次子,而氏归少子以位,其聪成进士,未仕而殁,家酷贫。以位弃其业,与鹾商同事,至顺昌遇贩私鹾者,格斗死。氏闻悲恸,勺水不入口者数日,潜自缢,以救解。迎丧江干,奋身投水,有持之者,不克死。其姊以义责之曰:“若幸有子,即死,如立孤何?”乃不复求死。官捕得私贩者,法当抵死,而律令须检伤乃定罪,氏曰:“是重僇吾夫也。”痛不欲检理,官悲其意,为杖毙首恶二人。氏在丧未尝露齿,足不逾户阃,有疾不肯服药,语次尝以孤属其姊。丧且再期,谓其姊曰:“吾儿幸稍长,袜履可取诸市,不烦手缝矣。儿向苦疮,今愈矣,不累吾姊矣。”有言既祥而姑在,当具浅色綦履者,氏曰:“无庸,姑缓之。”大祥之日,从容如平时,哭奠毕,就寝稍休,久之不出,姊趋视之,则阖户引绖自经矣。时康熙乙亥七月十三日也,年二十有九。吴江潘耒有传。   姚氏,许字刘兆锜。年十七,兆锜死,讣至,剪发毁形,誓不再适。后归刘,守节,抚育嗣子成人,历节三十三载。康熙四十八年旌。   陈氏,张允恭妻。嫁一年,夫殁,以翁卧病,侍汤药,不忍即殉。翁亡,遂从容自缢绝。   陈佳官,侯官人,迁居沙县,许字叶日炳。未婚,夫卒,讣至,女闭户自缢,以救免。乃毁妆茹素,依父母贞守十一载。日炳父母俱逝,其兄弟知女矢志不移,以礼迎归,择兄子春城为嗣,时方襁褓。女哭奠殡所,即闭户密室,朝夕对木主哭泣,虽妯娌罕得见面。又六年,嗣子已六岁,料能成立,即于所居投缳尽节,年三十六。   林氏,许字蓝永灿。未婚,永灿殁,氏即自缢以殉。   曾氏,诸生刘锡侯继室。未娶,而锡侯卒,氏闻讣奔丧,抚前室之子淙诒力学,补诸生,历节三十五载。康熙五十年旌。   施氏,适林骏功。骏功卒,施丧服阕,投缳死。   王珠使,陈恒妻。恒病,氏刲股代药,不愈,氏遂泣别父母,自缢殉之。   张淑燕,林圣极妻。嫁未几,圣极卒,殓毕,送柩至墓所,遂饮鸩死。   郑祈使,许凤潜妻。夫病,割股,及殁,忍死持丧。服阕,辞诀翁姑父母,投缳以从。   罗氏,诸生潘清源妻。夫卒愿殉,以翁姑父母命,延至大祥,自缢死。   吴长使,余京侯妻。夫卒,子又殇,乃于卒哭日登小楼自经,年二十七。   郑氏,翁卿材妻。卿材卒,郑绝水浆,毙而复苏,乃为夫谋嗣毕,恸哭投缳于夫柩之旁,有自悼诗。   张烈妇,李某妻,殉节死,乡人钦之。   张氏,名引,张大光婢。大光卒,众谋鬻婢,以娠对,众疑其诈,议且成。婢缟素伏大光柩,哭极哀,遂自刎,喉未断,以指抉之,立断,死。   蔡氏,名璧,诸生李琔妻。琔病,医误投药,氏仓卒剖肝不得刀,急提筐中剪剌胸,不见肝,乃益剌四旁心穴,探得之,为糜以进。琔竟卒,氏遽欲殉,舅姑泣劝之,自是强起,日进一粥。服阕,以母病归宁,屡为诀别之辞,母防之密。又两阅月,夜漏二下,乘间缢死。   林氏,宁德人,适侯官诸生凌希拯。家贫不能举火,希拯又得羸疾,氏告希拯曰:“今贫病交加,势难两全,君不可死,妾请代之。”希拯以为吁天减寿也,漫许之,其夕缢死,后希拯病果痊。   蓝氏,名懿淑,经历际兴女,国子监生罗湘中妻。湘中卒,蓝恸哭自经,姑觉而解之。越六日,为湘中成服,投缳以殉,年二十五。   胡氏,许字陈蔚起。夫死次日,缟衣奔丧,立夫侄为嗣。卒年六十。雍正三年旌,入节孝祠。   庄氏,名琼珂,王荷天妻。荷天殁于外,讣至,舅姑以氏有孕,秘不以闻,使归宁于母家。洎次年之三月,将归分娩,舅姑又止之,氏心颇疑。既产不育,梦寐间如见其夫告以死状,心益疑。急归视,则荷天之灵设焉。氏抚胸号恸,恨死之晚,舅姑劝谕不从,投缳死,年二十七。雍正四年,祀节孝祠。   连氏,名德馨,知县圻女。年十五,割股救母病,后归陈士镌。陈父司训沙县,携之学署。夫卒,视含殓毕,即投缳柩侧,家人救之苏。姑乃与同寝处,防护备至,氏水浆不入口,越六日。既成服,拜辞舅姑,欲就死,舅谓之曰:“节难而烈易,所旌者节也,妇为其难者。”氏泣拜曰:“妇知死而已,名非所望也。”遂乘间入室,投缳而逝。   林氏,唐生钲妻。钲贸易于外,病革舁归,旋殁,氏哭治棺衾,以发与尸绾结,示共死意。次日盖棺,即卜穴而葬,氏忽白姑曰:“妇梦夫墓列双松,试往观之。”偕姑行,俨如所梦。归而遂誓死期,浣濯旧衣,为附身具。至期从容投缳死,年二十三。   梁氏,名毓琚,许字黄烃。年二十二,闻讣归黄,事舅姑,抚嗣子,孀守三十余载。雍正八年旌,入节孝祠。   黄氏,名文琦,许字陈釪。釪卒,女奔视棺,殓毕,归告父母,竟归陈,躬操井爨,孝养不衰。卒,年四十一,与釪合葬焉。雍正九年旌,入节孝祠。   郭祝官,幼聪慧知书,许字郑澍。未婚而澍夭,氏年二十,归郑门,执妇道,为夫立嗣。舅姑继殁,依母氏以居。年七十八病革,乃谓家人曰:“吾郑家妇,当归死于郑。”遂舁至其夫侄家,翌日卒。   陈概宋,孝廉须纯女孙,适严仕乔。仕乔病革,曰:“予家贫,尔何以守?”陈正色曰:“生男则苟活矣。”旋,生男不育,仕乔卒,陈怀利刃,示必死。乃为夫殡葬毕,自刃而死,年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