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船志 - 第 14 页/共 23 页
府军右卫用工一名,办料四名;
府军左卫用工一名,办料六名;
府军后卫办料八名;
金吾前卫办料七名;
金吾后卫用工一名,办料三名;
虎贲左卫用工一名,办料六名;
羽林右卫用工一名,办料九名;
神策卫用工一名,办料四名;
留守中卫用工一名,办料五名;
应天卫用工二名,办料一十三名;
广洋卫用工五名,办料五十一名;
沈阳右卫用工四名,办料一十二名;
留守左卫用工二名,办料三名;
骁骑右卫用工九名,办料一十三名;
镇南卫用工三名,办料一十八名;
龙虎卫用工五名,办料四十二名;
龙虎左卫用工四名,办料二十一名;
龙江左卫用工九名,办料三十四名;
龙江右卫用工九名,办料九十一名;
水军左卫用工一十六名,办料七十五名;
武德卫用工二名,办料一十八名;
留守右卫用工一名,办料九名;
虎贲右卫用工二名,办料一十二名;
水军右卫用工八名,办料三十名;
豹韬卫用工二名,办料一十一名;
豹韬左卫用工四名,办料二十六名;
兴武卫用工三名,办料一十三名;
鹰扬卫用工二名,办料一十四名;
江阴卫用工一十一名,办料四十一名;
横海卫用工四名,办料三十一名。
按:南京各卫旧额,军办银内每年例该料银二千六百二十两,草银一百二十八两。比因各军掣取运粮,免其出办,节经漕运衙门会议,户部题准,将南京刑部、都察院赃罚银内,每年动支二千七百四十八两,以补军办料草银之数。后因赃罚称匮,又议动支南京户部盐引纸价银一千七百四十八两,兵部缺官柴薪银一千两,每年差官领取,解赴漕运衙门,发淮安府贮库,以为改造本总厂船“军三”小料之需。详见“法例”。
直隶卫所用工办料军余一千八百二十九名用工一百八十五名,办料一千六百四十四名,各办不等。每年共办料银四千六百五十九两。
淮安卫用工一十一名,办料二百四十一名;
大河卫用工一十八名,办料三百五十九名;
庐州卫用工八名,办料四十二名;
仪真卫用工七名,办料一百六十四名;
归德卫用工一十二名,办料一百二十二名;
高邮卫用工一十名,办料九名;
兴化所用工五名,办料九名;
滁州卫用工一十一名,办料三十一名;
六安卫用工九名,办料一百一十六名;
泗州卫用工三十一名,办料七十六名;
徐州左卫用工一十二名,办料二十三名;
扬州卫用工九名,办料二百三十五名;
寿州卫用工一十三名,办料七十六名;
徐州卫用工一十三名,办料八名;
邳州卫用工一十六名,办料六十一名。
中都卫所用工办料军余六百五十五名用工一百二十一名,办料五百三十四名,各办不等。每年共办料银一千九百六十八两。
凤阳中卫用工一十一名,办料四十四名;
洪塘所用工一十名,办料二十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