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国图志 - 第 40 页/共 91 页
德国之西奈山 文留石碑 又以大声音宣其命令 惟召圣人摩西
上山 受上帝之命 藏在金匮千年 至耶稣兴 始以其法示人
凡戴天履地 皆宜祗遵 其一 神天曰 除我外 不可有别神也
凡人手所作之木偶 土石 及山川 祖宗等神 皆不可奉 盖拜祭之礼
止可施于神天 不可施于他人 以分此心 宜全心一意 以敬神天也 其
二 神天曰 不可为我而造雕画之像 不可立庙设位 陈牲酒
施鼓乐 赞诵而事神也 礼拜之日 虽耶稣及圣母之像 十字之架
皆不可设 盖无形之圣神 有形则非神矣 其三 神天曰 尔不可轻
用神名 古时以色耳国民受神遣诏 述神名曰耶何瓦 汉译言自然而然
之神也 凡发愿 发誓 祈祷 闲语时 不可泛称神名 必至诚用之 其
四 神天曰 撒巴日宜守礼 其前六日可兼营尔业 惟第七日不
可务别业 并尔子女婢仆牲口 门内之客皆然 盖六日内 神主
天主教考造天地海 第七日乃神主安息日 故宜守之 撒巴即礼拜日也 第
七日不惟罢外事 乃亦息内念 已往 未来 一切闲事勿念 一心专念神
天 或拜神 或读圣书 或省察已心 或劝化他人 皆所以保灵魂 体造
化 以上四诫 皆属敬天 以下六条 乃及五常 其五 神天
曰 敬尔父母 六曰 不可杀人 不但害人灵魂不可 即自戕者 其
灵魂陷入地狱 故临难可死 不可自戕 最为大罪 七曰 不可奸人
妻 不推禁外淫 并不许养妾 凡富贵之人 可用婢仆无数 惟不可置
妾 无子亦听于命 不可违戒 八曰 不可盗人物 九曰 不可妄
证及尔邻者 十曰 不可贪人之所有 上数戒皆外事 此则并心内
贪念戒之
耶稣曰 尔以全心 全灵魂 全明悟 而爱尔主尔神 此乃
第一大诫 其第二 则必爱尔邻如已焉 此耶稣述十诫大意 归
此敬天爱人二者 然敬天则无不爱人 故二者中 又以敬天为要
圣徒保罗曰 恶报有三 一者今世诸难 二者死亡大痛 三者死
后永苦 凡有罪者 不能脱免 惟信耶稣可得救之 何者 耶稣
在世 成全律法 有大功劳 信之则其功归我 又耶稣曾受艰苦
代我当罪 信之则我罪归他 大哉 盛哉 施舍生命 以免我苦
以其痛苦 我得平安 以其死亡 我得生活 以其祸害 我得永
福 天上神仙 其力有限 其位非高 不如耶稣 力大尊极 贵
为神子 位为参天 自弃天光 降此红尘 代人受苦 以救万世
不信之者 虽善人亦堕落 能信之者 即恶人立升天堂 至万万
年 还有余祥焉
天学初涵 诸书 四库全书 列诸存目 今略录其提要曰
三十五言 一卷 明利玛窦撰 西洋人之入中国 自利玛窦始
西洋教法传中国 亦自此三十五条始 大旨多剽窃释氏 而文词
海 国 图 志 下尤拙 盖西方之教 惟有佛书 欧罗巴人取其意而变幻之 犹未
能甚离其本 厥后既入中国 习见儒书 则因缘假借以文其说
乃渐至蔓衍支离 不可究诘 自以为超出三教上矣 附存其目
庶可知彼教之初所见不适如是也
又 天主实义 二卷 明利玛窦撰 是书成于万历癸卯 凡
八篇 首篇论天主始制天地万物 而主宰安养之 二篇解释世人
错认天主 三篇论人魂不灭 大异禽兽 四篇辨释鬼神及人魂异
论 天下万物 不可谓之一体 五篇排辩轮回六道 戒杀生之谬
而明斋素之意 在于正志 六篇解释意不可灭 并论死后必有天
堂地狱之赏罚 七篇论人性本善 并述天主门士之学 八篇总举
泰西俗尚 而论其传道之士所以不娶之意 并释天主降生西土来
由 大旨主于使人尊信天主 以行其教 知儒教之不可攻 则附
会六经中上帝之说以合于天主 而特攻释氏以求胜 然天堂地狱
之说 与轮回之说 相去无几 特小变释氏之说 而本原则一耳
又 畸人十篇 二卷 附 西琴曲意 一卷 明利玛窦撰
是书成于万历戊申 凡十篇 皆设为问答 以申彼教之说 一谓
人寿既过 误犹为有 二谓人于今世 惟侨寓耳 三谓常念死候
利行为祥 四谓常念死后 备死后审 五谓君子希言 而欲无言
六谓斋素正旨 非由戒杀 七谓自省自责 无为为尤 八谓善恶
之报 在身之后 九谓妄询未来 自速身凶 十谓富而贪吝 苦
于贫窭 其言宏肆博辩 颇足动听 大抵摄释氏生死无常 罪福
不爽之说 而不取其轮回 戒杀 不娶之说 以附会于儒理 使
人猝不可攻 较所作 天主实义 纯涉支离荒诞者立说较巧 以
佛书比之 天主实义 犹其礼忏 此则犹其谈禅也 末附 西
琴曲意 八章 乃万历庚子利玛窦觐京师所献 皆译以华言 非
天主教考基本旨 惟曲意仅存 以其旨与 十论 相发 故附录书末焉
又 七克 七卷 明西洋人庞迪我撰 书成于万历甲辰 其
说以天主所禁罪宗凡七 一谓骄傲 二谓嫉妒 三谓悭吝 四谓
忿怒 五谓迷饮食 六谓迷色 七谓懈惰于善 迪我因作此书
发明其义 一曰伏傲 二曰平妒 三曰解贪 四曰熄忿 五曰塞
饕 六曰防淫 七曰策怠 其言出于儒墨之间 就所论之一事言
之 不为无理 而皆归本敬事天主以求福 则其谬在宗旨 不在
词说也 其论保守童身一条 载 或人难 以人俱守贞不婚 人
类将灭 乃答以 傥世人俱守贞 人类将灭 天主必有以处之
何烦过虑 其词已遁 又谓 生人之类 有生必有灭 亦始终
成毁之常 若得以此终 以此毁 幸甚大愿 则又词穷理屈 不
觉遁于释氏矣 尚何辟佛之云乎
又 辩学遗牍 一卷 明利玛窦撰 是编乃其与虞淳熙论释
氏书 及辩莲池和尚 竹窗三笔 攻击天主之说 齐固失矣 楚
亦未为得也
又 交友论 一卷 明利玛窦撰 万历己亥 利玛窦游南昌
与建安王论友道 因著是编以献 其言不甚荒悖 然多为利害而
言 醇驳参半 如云 友者过誉之害大于仇者过訾之言 此中
理者也 又云 多有密友 便无密友 此洞悉物情者也 至云
视其人之友如林 则知其德之盛 视其人之友落落如晨星 则
知其德之薄 是导天下以滥交矣 又云 二人为友 不应一富
一贫 是止知有通财之义 而不知古礼 惟小功同财不概 请
朋友一相友 而即同财 是使富者爱无差等 而贫者且以利合
又岂中庸之道乎 王肯堂 懋冈斋笔尘 曰 利君遗余 交友
论 一编 有味哉 其言之也 使其素熟于中土语言文字 当不
海 国 图 志 下止是 乃稍删润著于编 则此书为肯堂所黠窜矣
又 西学凡 一卷 明西洋人艾儒略撰 儒略有 职方外
纪 已著录 是书成于天启癸亥 天学初函 之第一种也 所
述皆其国建学育才之法 凡分六科 所谓勒铎理加者 文科也
斐录所费亚者 理科也 默第济纳者 医科也 勒义斯者 法科
也 加诺搦斯者 教科也 陡禄日亚者 道科者 其教授各有次
第 大抵从文入理 而理为之纲 文科如中国之小学 理科则如
中国之大学 医科 法科 教科者 皆其事业 道科则在彼法中
所谓尽性致命之极也 其致力亦以格物穷理为本 以明体达用为
功 与儒学次序略似 特所格之物 皆器数之未 而所穷之理
又支离神怪 而不可诘 是所以为异学耳
又 灵言蠡勺 二卷 明西洋人毕方济撰 而徐光启编录之
书成于天启甲子 皆论亚尼玛之学 亚尼玛者 华言灵性也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