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闽通志 - 第 56 页/共 184 页
龙溪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与福州府闽县同。县有司吏八人、典吏十八人。 柳营江、濠门、海门社三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江东、甘棠二驿驿丞各一员。
漳浦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建宁府建安县同。 洪淡、后葛、青山、井尾、乌尾、金石、东沉、古雷、盘陀九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陆鳌、云霄、玄钟三仓副使各一员。 临漳、云霄、南诏三驿驿丞各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福州府长乐县同。
龙岩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建安同。 雁石、东西洋二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长泰县 本县职员与福州府永福县同。有司吏二人、典吏七人。 儒学职员与闽县同。 朝天岭巡检司巡检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南靖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建宁府政和县同。小溪、九龙岭、和溪、永丰四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长平驿驿丞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漳平县 知县、主簿、典史各一员。有司吏二人,典吏八人。 儒学职员与闽县学同。 桃源店、溪南、归化三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武职
漳州卫指挥使司 本卫及经历司、镇抚、左、右、中、前、后、龙岩中六千户所职员俱与福州左卫同。
镇海卫指挥使司 本卫及经历司、镇抚、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职员俱与福州左卫同。
汀州府
〔唐〕
汀州临汀郡下。 职员俱与漳州同。州有典狱等,各曹有佐史等,及经学生、医学生亦同。
长汀县 宁化县 沙县(俱中下。) 上三县职员俱与福州长溪县同。
〔宋〕
汀州下。按《宋史》:“临汀郡军事。” 本州及州学职员俱与漳州同。 本州武官:兵马都监、按本志,有添差兵马都监厅二所。 兵马监押。员数俱未详。
长汀县望。 职员与福州闽县同。 古城寨巡检。按本志同巡检一员。
宁化县望。 职员与闽县同。 安远、中定、南平、北安四寨巡检。员数未许。
上杭县上。 知县、丞、尉各一员。 梅溪寨巡检一员。
武平县上。 职员与福州罗源县同。 三折溪、象洞二寨巡检名一员。
清流县 职员与罗源县同。 明溪寨巡检一员。
连城县 职员与罗源县同。北困寨巡检。员数未详。
寄治附
殿前司左翼军按本志:“绍兴间,屯左翼军数百,置正副将,寻命郡守领节制焉。” 正将、副将各一员。
〔元〕
汀州路总管府下。 本路及幕属职员俱与建宁路同。
录事司 职员与福州路录事司同。
长汀县 宁化县(俱中。) 清流县 连城县 上杭县 武平县(俱下。) 上六县并儒学职员,俱与福州路闽县同。
〔国朝〕
文职
本府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儒学、税课司职员俱与建宁府同。府有司吏八人、典吏二十人。 预备仓大使、副使各一员。阴阳、医学、僧纲、道纪司职员俱与建宁府同。
长汀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福州府闽县同。吏员亦同。 古城县巡检司巡检一员。 临汀、馆前二驿驿丞各一员。
宁化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建宁府政和县同。 安远寨巡检司巡检一员。 石牛驿驿丞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上杭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政和县同。 平西、蓝屋二驿驿丞各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同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武平县 职员与福州府永福县同。旧有县丞、主簿各一员,景泰间省。有司吏二人、典吏九人。 儒学职员与闽县同。 永平、象洞二寨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清流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政和县同。 铁石巡检司巡检一员。 九龙驿驿丞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连城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政和县同。 北团寨巡检司巡检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公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归化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政和县同。 夏阳巡检司巡检一员。 明溪驿驿丞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永定县 职员与永福县同。吏员与武平县同。 儒学教谕一员。 兴化乡、太平、三层岭三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阴阳、医学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武职
汀州卫指挥使司 本卫及经历司、镇抚、左、右、中、前、后、上杭六千户所职员俱与福州左卫同。
武平守御千户所直隶行都司。将乐守御千户所仿此。 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二员,百户一十员,吏目一员。吏目以文职充,所之幕官也。
延平府
〔宋〕
南剑州上。按《宋史》:“剑浦郡军事。”本志不载宋、元职员,考究多未详。
本州及州学职员俱与漳州同。 本州武官职员未详。
剑浦县紧。 职员与福州闽县同。 大历寨巡检一员。
将乐县上。 职员与闽县同。 万安寨巡检一员。
顺昌县上。 职员与汀州上杭县同。 仁寿寨巡检一员,监商税务一员。
沙县中。 职员与福州罗源县同。 北乡、浮流二寨巡检各一员,监商税务一员。
尤溪县上。 职员未详。英果寨巡检一员。
寄治附
殿前司左翼军按本志,泉州分兵来镇。 职员未详。
〔元〕
延平路总管府下。 本路及幕属职员俱与建宁路同。
录事司 职员与建宁路录事司同。
南平县中。 职员与闽县同。 大历巡检一员。 茶洋、王台二站职员未详。
尤溪县中。 职员与闽县同。 英果、高才坂二寨巡检各一员,税务大使一员。
沙县中。 职员与闽县同。
顺昌县中。 将乐县中。 上二县职员俱与闽县同。
〔国朝〕
文职
本府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儒学、税课司职员俱与建宁府同。府有司吏九人、典吏二十三人6。 剑浦、峡二递运所大使各一员。 丰衍仓大使、副使各一员。 剑浦驿驿丞一员。 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阴阳、医学、僧纲道纪司职员俱与建宁府同。
南平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福州府闽县同。吏员亦同。 峡、大历二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西芹税务局大使一员。 茶洋、王台、大横三驿驿丞各一员。 西芹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将乐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汀州府上杭县同。 万安寨巡检司巡检一员。 税课局、万安税课局大使各一员。 三华水驿、白莲马驿驿丞各一员。 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福州府长乐县同。
尤溪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上杭县同。 高才坂、英果寨二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税课局大使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沙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上杭县同。 北乡巡检司巡检一员。 税课局大使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顺昌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上杭县同。 仁寿巡检司巡检一员。 税课局大使一员。 富屯、双峰二驿驿丞各一员。 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永安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上杭县同。 安砂、湖口二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税课局大使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武职
延平卫指挥使司 本卫及经历司、镇抚、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 职员俱与福州左卫同。
将乐守御千户所职员与汀州府武平守御千户所同。
永安守御千户所旧隶邵武卫。景泰五年奉旨调守永安。 职员与福州府梅花千户所同。
邵武府
〔宋〕
邵武军按《宋史》,同下州。 知军事、通判、军事判官各一员。按本府《官制志》,宋有节度、观察推官各一员。考之《宋史》,邵武在宋为军同下州。而宋下州但有军事推官,并无节度、观察推官之名。又考本府《公署志》,宋军治但有通判、签判二厅,至元始有推官厅。又考本府题名志,亦但有通判,而无推官。又考兴化府在宋亦为军同下州。宋志亦但有判官,而无推官。则志所列节度、观察推官,其误明矣,今正之。 诸曹官: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各一员。 军学教授一员。 监税务一员。
邵武县望。 职员与福州闽县同。
泰宁县望。 职员与闽县同。 监税务一员。
建宁县望。 职员与闽县同。
光泽县望。 职员与闽县同。 监税务一员。
〔元〕
邵武路总管府下。 本路职员与建宁路同。 儒学教授、学录各一员。 樵溪、云岩二书院山长各一员。 富有、行用二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司狱司司狱一员。 蒙古学必阇赤、教授各一员。 医学教授、学正各一员。 医工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税务提领、副使各一员。 僧纲司僧录、僧判、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二员。 道录司道录、道判、知事务一员,提控案牍二员。
录事司 职员与福州路录事司同。
邵武县中。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福州路闽县同。 杨坊、拿口二商税务务使、副使各一员。 水口、杨坊、拿口、同巡四寨巡检各一员。 樵川、林墩、拿口三站提领各一员,副提领各一员。 僧录司都纲一员。 道录司威仪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