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闽通志 - 第 174 页/共 184 页

十六年夏五月,大雨。   绍熙二年夏,四月霖雨至五月。   五年秋,九月雨至十月。   庆元六年春,大旱,井泉竭,疫时者甚众。   嘉泰二年夏,六月雨至于七月。   开禧元年,水。   嘉定十四年,旱。   绍定三年,乱13。二月庚申,蠲福建被盗州县租税一年,夏四月丁巳,臣僚奏乞下福建诸路总漕仓司,应被寇州郡令解诸司钱物,比之常年期限,并展一季。   淳祐七年春正月戌寅,水。诏淮浙发运司给米二万,济建宁、邵武诸州被水之民。   夏六月己酉,旱。秋七月癸酉,诏赏福建路监司州郡所申官民之家济籴者凡九人,补转官资有差。   十二年,水。秋七月庚寅,以诸路水灾,令学士院降诏,遣使分郡赈恤。   秋七月辛丑,大水冒城郭,漂室庐,人民死者以万数。徐清叟奏:“水退之后,贫民无以为生,亦有自经沟渎者闻,帅臣、漕臣发楮米以赈之,乞与除豁。”后悉得蠲。   德祐元年,大疫,民亡者几半。 〔元〕   至元元年,大旱,饥。   四年夏六月,大雨,水入城郭,平地二丈,漂沿溪民居殆尽。   秋八月,大旱。   五年秋七月,邵武、光泽县大水。   至正四年,夏秋大疫,八月旱。   五年,饥。   六年秋九月戌午,地震,翌日地中有声如鼓,夜复如之。   十一年冬十一月,大雨震电,雨黑忝如芦穄。   十三年秋,邵武、光泽二县陨霜杀稼。   十四年,大饥,人相食。   十二年春三月,邵武、光泽大水。 〔国朝〕   洪武十七年,大饥。   永乐十四年秋七月,邵武、光泽二县大水冒城,荡庐舍,溺男女万余。八月,大疫。   正统九年,饥,至冬十一月,地震。   十四年秋,大疫,死者以万计。   景泰六年,饥。   天顺二年夏四月,光泽县大水。   四年夏秋,疫。   成化二年,疫。   十年春正月,地震有声。是年旱,稼穑不成。   十一年夏四月,诸邑大疫,至冬方息。   十二年夏秋,大旱。   十七年夏,大水。   十九年,饥。   二十一年夏,淫雨,山水骤溢,邵武、建宁、泰宁三县乡市民居多为所坏,濒溪屋宇夷荡尤甚,田苗淤沙,人畜有溺死者。 兴化府 〔宋〕   太平兴国八年九月,太平军寻改今名。飓风拔木,坏廨宇、民舍千八十区。   雍熙四年十二月,甘露降罗汉峰前五松。   端拱二年八月,郡民刘政震死,有文在胸,曰“大不孝”。   淳化四年正月,知军冯亮献芝草。   咸平九年,红橘连理,又黄橘附桑枝而生。   熙宁十年,饥。   元祐五年《莆阳志》作元祐庚申。考之于史,元祐纪年无值庚申者,惟五年则值庚午,盖午与申字相近而误也。风大作,海居之民漂荡万数。   崇宁元年,旱。   大观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雨雪14,遍山皆白,荔枝木皆冻死。   绍兴二十年四月,飞觞台之东南有芝草如婴儿之拳者,越旬日本茂而实滋,其大盈尺,小者亦或数寸,轮囷秀出,不可名象。芝初生,其色如涂金,旬日如凝脂,又如渥丹,后一变隐然如紫晕金。   隆兴二年,艰食。令守臣及常平使者赈之。   淳熙中,仙游县九座山古杉木末生花,气如兰。   五年闰六月乙巳,暴风雨夜作,漂民庐,有溺死者。   十一年,亡禾。令守臣赈粟贷种。   绍熙四年七月,海风害稼。   嘉定九年五月,大水,漂田庐,害稼十五六。 〔元〕   至正十九年三月,连日雨氂。   二十五年十月壬申,地震,有声如雷。   宝祐三年六月15,仙游县南桥溪上魁星祠前,溪中涌出开元钱,居民取之,钱背有“闽”字或“福”字。 〔国朝〕   景泰二年,春夏大旱,沟渠尽涸,斗米至二百钱。   六年夏,复大旱,人民艰食。   天顺三年,城北依山诸村落虎为害,伤人畜以数百计,白昼数十人同行亦有被伤者,山中数月几绝人迹。柯潜诗:“嗟哉山君何大恶,一啸生风卷丘壑。磨牙快作剑锋寒,纵有英雄不能搏。举头为城尾为旗,咆哮噬人如哺狸。东村少妇哭夫恸,西村老翁哭子悲。玄云寘寘日色暮,林下无人敢行路。安得贤守宋均来,敛迹藏威渡河去。”   成化八年,虎复为害,伤人畜不减天顺三年之数。   十二年,夏秋大旱,原田璺拆,晚禾不成。   十五年,虫伤早禾,米斗百钱,境内至无可籴者。   十九年夏,飓风大作,海水泛滥,害田禾,谷价腾涌,斗米值百余钱。   二十一年,自春徂夏大雨连月,莆田县田庐、禾稼多为所害。   二十二年,春旱,五月以后大旱,禾稼薄收。是年夏六月己卯地震有声,秋九月丙寅又震。   二十三年,春旱亡麦,秋大旱无禾。是冬潮人载谷鬻贩于莆,舳舻相踵,至于明年复不绝,谷价因之而平,民赖以济。 福宁州 〔宋〕   大中祥符五年,宁德县支提山石上生芝草十五本。   淳熙十年八月,霖雨,自己未至于九月乙丑大风雨,水暴至长溪,宁德县濒海聚落庐舍、人舟皆漂入海。 〔元〕   至元六年春二月,州大水,溺死人民。 〔国朝〕   成化二十一年,淫雨连旬,洪潦泛溢,州境及福安县田稼多为所伤。   二十二年,春旱,五月以后大旱,禾稼薄收。宁德县疫,十无一二宁者。是年夏六月己卯地震,秋九月又震。   校 注   1 乾隆《福建通志 杂纪》作“圣泉寺”。   2 乾隆《福建通志 杂纪》作“方可九尺”。   3 乾隆《福建通志 杂纪》作“合旧木宛然一体”,上无“归”字。   4 乾隆《福建通志 杂纪》作“自西北流入东北,色赤,尾长,声如雷”。   6 乾隆《福建通志 杂纪》作“贞观二十年,蝗”。   6 乾隆《福建通志 杂纪》作“大雨四旬,昼夜不止”。   7 乾隆《福建通志 杂纪》作“至元二十二年”。   8 乾隆《福建通志 杂纪》作“南安饥”,其上无“州”字。   9 乾隆《福建通志 杂纪》作“送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