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闽通志 - 第 173 页/共 184 页
漳州府
〔唐〕
开元十三年十一月朔,漳浦县梁山祥云现,绚烂亘百里,弥月而止。
天宝八载,漳浦县民钟文定获白鹿牝牡各一,送都9绘图以进。
〔宋〕
咸平二年十月,山水泛溢,坏民舍千余区,州民黄拏等十家溺死。
治平四年秋,地震
熙宁十年,饥。
崇宁元年,旱。
政和七年二月十二日,甘露降于司理院双梅上,光灿射日,味甘如饴,三日未晞。
绍兴四年春,威惠庙燕堂中山茶叶上下吐两花如龙爪,一本五出,一本八出,青绿色而有异香。
十四年,灵芝三茎产于郡学戟门之东楹。
十六年,有瑞莲同蒂异萼,产于郡学直舍前之池中。
十八年,漳浦县崇照盐场海岸,连有巨鱼高数丈10,割其肉数百车,至剜目乃觉,转鬣而旁舰皆覆。又渔人获鱼长二丈余,重数千斤,剖之,腹横人骼,肤发如生。《京房易传》曰:“海数见巨鱼,邪人进,贤人疏。”
隆兴二年,大旱,首种不入,自春至于八月。
淳熙十年九月乙丑,大风雨,水暴至,州城半没,浸八百九十余家。
十一年,四月不雨至于八月,是年亡禾。令守臣赈粟贷种。
嘉定九年五月,大水漂田庐,害稼。
十六年秋,大水,坏田稼十五六。
绍定元年,龙江书院仰高堂产瑞芝九茎,色如截肠。
淳祐九年,祠山庙戟门前桂树上花一簇十有四茎,茎间五叶,状如红梅。
〔元〕
至治三年九月,水。
泰定三年九月,水。
〔国朝〕
正统十年十一月癸未,地日夜连九震,鸟兽之属皆辟易飞走,山崩石坠,地裂水涌,公私屋宇摧压者多,凡百余日乃止。龙岩、长泰、南靖、漳平亦然。
天顺五年五月戊午夜,风雨大作,坠石拔木,洪水泛滥,漂人畜甚众,东门内外谯楼皆圮。龙溪县鸿山崩,松木随陷。漳浦县漂人畜尤甚。
七年七月,疾风暴雨,北溪洪水淹涨,平地深五丈许,柳营江桥亭漂没无遗。
成化九年四月,有大鸟止郡庭榕树上,身色青灰,翅黑,嘴足淡红,头耸高丈余,舒其翼盈二丈,攫紫背白鹭而吞之。知府张璝射中其颈,飞去复来,为弩人射死。
十年七月戊午夜,暴雨连淫,山崩水涌,洪潦奄至,城垣几没,人物漂荡,浮尸蔽江。圮南门石桥二间,坏军民庐舍不可胜计。
十二年,大旱逾半载。八月中旬,龙溪县七都下坂社有物若云片乱坠,形类猴猿相牵援,长一二丈,初则活动,少顷消灭。
十八年秋八月甲寅夜,火燔双门楼及公私庐舍数百区。
二十一年,自春徂夏积雨连月,龙溪、漳浦、龙岩、漳平、南靖五县,田庐禾稼多为所坏。
汀州府
〔宋〕
治平四年六月,进桐木板二,有文曰“天下太平”。
元祐五年,嘉禾生三十六穗。
绍兴十七年,州羊无角。是年以盗妨农。令郡县赈粟贷种。
二十三年六月,莲生同蒂异萼者十有二。
淳熙十一年,四月不雨至于八月,是岁亡禾。令守臣赈粟贷种。
十四年三月辛末,水漂百余家、军垒六十余区。
十六年,大水浸民庐千五百余家,溺死三千人。
绍熙二年三月,宁化县连水,漂庐舍、田亩,溺死二十余人。
嘉泰二年七月,水害苗稼。丙午,上杭县水圮田庐,民多溺死。
淳祐十一年八月甲辰,山水暴至,漂人民。
〔元〕
后至元五年六月庚戌,长汀县山蛟出,大雨骤至,平地涌水深三丈余,没民庐八百余家,坏民田二百余顷,溺死者八千余人。户赈钞半锭,死者一锭。
至正四年,夏秋大疫。
十四年,大饥,人相食。
〔国朝〕
成化二十一年夏,淫雨,山水骤溢,长汀、清流、归化、宁化、上杭、永定、连城七县乡市民居多为所坏。濒溪聚落、屋宇夷荡尤甚,田苗淤沙,人畜有溺死者。
二十三年七月戊午夜,疾风迅雷,击破预备仓气楼栋柱,燔米七百余石。
延平府
〔宋〕
太平兴国七年七月,江水涨,坏居民庐舍一百四十余区。
至道三年,州民刘相妻产三男。
景德四年六月,山水泛溢,漂溺居民。
乾兴元年,麦一本五穗。
天圣四年六月丁亥,大水,坏官私庐舍千余区,溺死者百余人。诏赐被灾家米二石,溺死者官瘗之。
皇祐四年九月,有禾一本,双茎二十穗。
元丰元年五月,木连理。
元祐初,顺昌县瑞粟一本十二穗。
六年,顺昌县瑞粟一本三十九穗。
元符元年,禾一茎九穗。
绍兴十八年秋,尤溪县雨黑雨。
乾道四年,顺昌县槎溪祥云弥布,大雨至,田间水随云涌上,高三十余丈,东流百余丈皆澄潭,视之,苍然有神物变化其中。
淳熙四年五月,庚子大雨水至于壬寅,漂民庐数千家。
十六年九月,大火,民居存者无几。
庆元六年五月,大水自庚午至甲戌,漂民庐,害稼。
嘉泰二年七月,水害苗稼。丙午,剑浦县圮三百五十余家,溺者众。
嘉定九年七月甲戌,沙县火燔县门、官舍及民庐一千一百余家,有死者。令郡邑赈恤之。
十七年五月,大水,圮郡治城楼、郡狱、官舍,城坏,民避水楼上者皆死。
淳祐十二年六月,大水冒城郭,漂室庐,死者甚众。
宋时,尤溪县有陈油妻产二子,肢体异而胸腹相连属,惊异不敢举。按郡志所载如此,不著年月,姑附于此。
〔元〕
至正元年,顺昌县嘉禾生一茎五穗。
四年,夏秋大疫。
六年八月己巳,火燔官舍、民居八百余区,死者五人。
〔国朝〕
成化二十一年,自三月雨至闰四月终不止,溪水泛涌,高十余丈,舟楫由城上往来,害田伤稼,坏公私屋宇,濒溪民居漂荡尤甚,溺人畜不可胜纪,所辖诸县皆然。
二十三年八月甲戌夜,火延毁四鹤、西水二城门楼并公署、民庐、佛寺凡千余区。十一月己未夜,广丰仓火,燔仓之文牍并米廒八间,延及预备仓米谷。
邵武府
〔宋〕
天圣四年夏六月,大水,坏庐舍,溺人。诏赐被灾家米二石,溺死者官瘗之。
秋九月,雨水坏民庐舍。
天禧四年三月,甘露降。
治平四年秋,地震,地裂泉涌,压覆州郭、屋宇,兵民死者甚众。
乾道三年秋八月,霖雨,禾、麻、菽、粟多腐。
六年,旱。是年,泰宁县有雀飞鸣,立死于瑞宁佛刹香鼎。先是,绍兴初,有雀立死于丹霞佛刹之鼎,皆羽孽也。释子因释其妖谓之羽化”。
淳熙十二年,饥,亡麦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