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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日,喀尔喀巴珲之三使者前来,曰:“致英明汗及八贝勒之书业已奏上。曾命五部使者前往之事属实。唯因传斋赛色本二人与察哈尔汗一同出兵,故洪巴图鲁怒之,曾遣博木博泰阻止斋赛,遣囊努克阻止巴噶达尔汉。然该贝勒等未从而去,致使喀尔喀之半与察哈尔汗一道发兵,并云英明汗怎能与我一同执政之言,而未遣使,亦未加阻止使之而去。此二事欲逐项议之。曾拟於秋季遣使,於上月到来。此书皆洪巴图所言。傥五部之使者下来,亦乃该洪马图鲁之谎言破坏而已。至於尔等所命到达之言,及使者於汗前言到而皆未到达之事,并不知晓。唯思当尽力於两者之间,妥善答对,以求汗与诸贝勒之优恤。恐谓我虚伪,故声明之。”
①原转抄本签注:ilan uju 即为之三人。
第九函 太祖皇帝天命十年① 至天命十一年八月
第六十七册 天命十年
将训谕“奉天承运汗曰”至“勿懈”一段,概皆书於自总兵官以下至备御诸敕书之首。继“勿懈”之后,依次书写各大臣之名;并书其功、死罪、罚罪等项。
每圈之下,敕书一道。
镶(黄旗)
奉天承运汗曰:古圣王之治天下者,皆以武力定黎民,未有纯尚文义而不修武备者。故我仿古而设武官。凡受此敕书之人,务以忠心持身,以良心育众,以慧心察微,防奸禁侮,不得偷安。如此克画厥职,则恩及父祖,福荫子孙,身家永昌矣。勉之,勿懈!
康古里,原系纳木都鲁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复勤修政治,善於统兵,著为三等总兵官,免三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喀克都里,原系纳木都鲁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复勤修政治,善於统兵,著为三等总兵官,免三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乌讷格,勤修政治,善於统兵,著为三等总兵官,免三次死罪。
阿山,勤修政治,善於统兵,著为一等参将,免一次死罪。
吉布喀达,原系冯家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著其弟兑勒申继一等参将,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克车尼,原系绥芬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参将职,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华善,因父之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故著为三等参将,免一次死罪。
吉思哈,因自乌拉来归之功,复克尽厥职,亦不违指令,著为三等参将,免一次死罪。
吉尔海,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索海,因父之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故著为三等游击,免二次死罪。
雅西塔,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一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鸟达海,克尽厥队员,不违指令,著为二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锡喇纳,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李三,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博波图,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巴兰,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韩岱,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茂达色,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丹坦,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塔海,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方吉纳,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喀萨里,备御。
都林拜,备御。
阿萨里,备御。
东三,备御。
鸟三泰,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马克图,因父之功,著为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巴喜,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鸟希泰,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兆德,克尽厥职,不为指令,著为备御。
富拉塔,克尽厥职,不为指令,著为备御职。
札努阔尔,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唐究,原系奇勒恩路之人,因弃地来归有功,著为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绰木诺玛兰,原系拉林人,因弃地来归有功,著为半份备御,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胡希里,原系海兰路之大臣,因叶地来归有功,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黄。
噶布拉,原系萨齐库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朱户达,原系兴喀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有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萨克察,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松古图,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索博希,原系斐优城之人,因其父策木特赫弃地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伊拜,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皮雅达,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萨木哈图,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冷格里,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正黄旗
尤德赫,原系雅兰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著其弟霍勒多继二等参将,免一次之死罪。
精古勒达,原系扎库塔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参将,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阿什达尔汉,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一等参将,免一次死罪。
英古勒岱,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参将,免一次死罪。
苏纳,因自弃赫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一等参将,免一次死罪。
拜楚喀,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喀木塔尼,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尼音珠,原系额赫库伦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辛泰,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二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巴达,原系扎库塔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著为三等游击,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阿济格尼堪,因父之功,著为三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托克托惠,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伊勒德恩,因父之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副将,免二次死罪。
哲克都里,原系额赫库伦路之人,因弃地来归有功,著为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喀囊阿,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朝哈尔,因父之功,著为备御。
巴当阿,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准塔,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舒秋,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毕鲁海,因弃明之地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库尼雅克塔,原系洪阔路之人,因弃地来归有功,著为备御,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苏瓦燕伊拉钦,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塔木拜,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马勒图,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达岱,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哈尔松阿,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珲塔,因父之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故著为备御。
额参,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巴彦,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透登额,原系萨齐库之人,因不从乌拉人之抢虏、弃其兄弟来归有功,著其子为备御,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马拉罕,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隋占,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阿玉希,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鄂勒彪,原系扎库塔路之人,因弃地来归有功,著为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图勒申老人,原系扎库塔路之大臣,因弃地率子来归有功,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诺木图,因自乌拉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且不违指令,著为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憎格,原系宁古塔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著其子尼雅纽克为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色牛克,因其父僧格弃地来归有功,免一次死罪。
纳木,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科郭,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布彦图,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蒙古巴都里,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锡伯国之巴达纳,因弃其父母原籍故地,携三十男丁来归有功,原曾升为备御官职。巴达纳病故後,著其弟何洛惠继备御。自锡伯带来之人,免其正赋,子孙世代皆予恩养。
丙寅年五月二十六日颁赐。
①此函67~70册封面所写的时间有误,根据文中记载的时间均应是天命十一年。
第六十八册 天命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