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乾隆朝实录 - 第 414 页/共 1860 页

○乙丑上以皇太后圣躬违和。诣皇太后宫问安。视药。   ○是日、宿慈宁宫。   ○丙寅。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是日、视药三次。至辛未皆如之。上还宫。   ○谕、河南被灾州县、归陈二属之商邱等一十六州县。加赈口粮。银谷兼赈。每石例给银五钱。朕念归陈二属。系积歉之区。谷价未免昂贵。贫民买食。不无拮据。著加恩增给银一钱。俾得糊口有资。均沾实惠。   ○谕军机大臣等、蛮贼盘踞山箐。专恃战碉。以为巢穴。前据张广泗奏、班滚将如郎旧碉修住。姜错大旧碉烧坏。仍在旧处、新修大碉七座等语。其大金川各路进兵情形。亦称贼碉险峻。枪炮难施。攻一碉、不啻攻一城等语。去年班滚之案。庆复等所奏、何尝不称拆毁碉楼。毋使复筑等语。未逾年而班滚复出矣。且复筑碉楼矣。则是去年所云善后之图何在。贼人负固走险。习俗难移。每当攻克贼巢。虽云焚毁碉楼。使之无所凭藉。其平居栖止。但可依岩傍壑。盖设平房。而不能扼其吭而据其要。终不能禁止其不为。必致仍复恃险滋事。则此两番办理。俱属虚糜。其如何革除旧俗。设法稽查。使不敢修设碉楼之处。应传谕该督、令其留意办理。毋复如前之所为。再据张广泗所奏、添设重兵。分防要地。拟增兵七千名。十年之后。渐议裁减等语。从前所议设屯置卫。本以据险扼要。联络声势。使之有所畏惮。不致恃险建碉。生心滋扰。而量置屯守。转饷无多。事可经久。若增兵七千名。则每年需二十余万之饷。虽较之两番进剿。糜费至二百余万。十年馈运。仅亦相等。如果确有成效。可保其久远宁谧。岂不甚善。否则裁彻之余。复生事端。势不能置之不顾。分防久戍。未便议裁。则经费所关。不更多于此乎。此亦不可不熟筹于事始。其应否增兵。分布要害。如该督所议。或应建设屯卫。或应照前谕、归西藏王子管辖。及驻藏大臣董率。如何方合机宜。张广泗身历岩疆。措置较为亲切。必能统计全蜀形势。为善后长策。适因意计所及。可详悉传谕。听其斟酌妥议以闻。   ○丁卯。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御懋勤殿。勾到湖广、浙江、江西、情实罪犯。停决湖广斩犯四人。绞犯二人。浙江斩犯二人。绞犯二人。江西斩犯一人。绞犯七人。余六十人予勾。   ○戊辰。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谕、今岁科场。各省监临奏报、搜检怀挟之处。有经搜出惩究者。亦有称通省并无一人者。向来怀挟之弊。京闱尚少。而外省最甚。虽经屡颁谕旨。令严加厘剔。而士子狃于积习。监临等官、未免尚存姑息之见。未能翕然丕变。即如江西一省。三场多至十六人。可见各省、此风尚未悛改。其未经搜出者。非奉行不力。则有心邀誉耳。夫始进不正。则士习不端。宿弊不清。则真才不出。嗣后各省监临。务必实力严搜。使弊绝风清。以裨文治。   ○旌表守正捐躯之河南光山县民张行女。张氏。   ○己巳。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御懋勤殿。勾到安徽、江苏、情实罪犯。停决安徽斩犯三人。江苏斩犯四人。绞犯四人。余六十四人予勾。   ○谕军机大臣等、前据黄廷桂奏、金塔寺回民。不敷养赡一事。经军机大臣会同该部。议以移驻哈密。统令该抚黄廷桂、查明具奏办理。兹据贝子玉素富奏称、哈密耕种。全资雪水。如遇雪少之年。不足以资灌溉。朕现在批令定议。所有移驻回民之处。此时不必办理。候旨遵行。至于此等回民。黄廷桂从前奏称、丁口加增。生计艰难。多有不能糊口。且贪惰性成。不力于农务。则此半载之中。又何以资生度日。且行令查办。何以迟滞不行具奏。著传谕一并询问之。   ○吏部议覆、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奏称、旧设温州府海防同知。专司洋面。职兼山海稽查。实非闲曹。至玉环一山。悬居温台二府、海洋交界之处。游民私垦私煎。实为难治。前总督李卫、议添同知一员。实以弹压海洋。并非仅为渔税起见。今若将两同知归并。在该员身驻玉环。于温州巡查等事。势难兼顾。请将该二缺。仍旧设立等语。查玉环地方辽阔。易致藏奸。经原任总督马尔泰等疏请、以温州府同知、移驻该处。将玉环同知裁汰。经部议准在案。今该督等、复以种种不便。请循旧制。海疆重地。原与他处不同。应令详细审度。将应留裁汰之处。妥议具题。从之。   ○兵部议奏、各省满洲千总。六年俸满。保送引见。分别发往本省、别省、以守备题补。此等人员。一时不能得缺。在彼既无庐舍可居。又无子侄食粮接济。请嗣后、照随营候推之例。送部引见后。留京当差。给与守备顶带。仍按年满日期。候部推升。从之。   ○庚午。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以翰林院侍读学士齐召南、为顺天武乡试正考官。检讨陈桂洲、为副考官。   ○赈恤江苏阜宁、清河、桃源、安东、山阳、盐城、丰县、萧县、砀山、赣榆、铜山、沛县、邳州、宿迁、睢宁、海州、沭阳、淮安、大河、徐州等二十州县卫。本年水灾饥民。并蠲缓额赋。应徵漕粮漕项。及蠲余银粮。旧欠漕米缓漕等项。分别蠲缓有差。   ○辛未。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御懋勤殿。勾到河南情实罪犯。停决斩犯三人。绞犯十二人。余六十八人予勾。   ○以礼部侍郎伍龄安、为镶黄旗满洲副都统。散秩大臣博伦岱、为镶蓝蒙古副都统。   ○壬申。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是日、视膳三次。翌日如之。   ○署江苏布政使爱必达奏、江苏积欠。共二百数十万两。经安宁奏准清查。于上年十月、檄行布政使王师、酌议规条。覆核办理在案。但民情嚣凌者多。淳良者少。逋粮侵赋。习为故常。冀幸豁免。一旦立法清查。其在侵蚀书役。既无影射藏奸之地。又少输情悔罪之心。即绅衿花户。多有田粮授受。亲友交割。皆非若辈所愿。是以人心惶恐。倡为谣言。如大学士高斌摺内所奏、书役实繁有徒。绅衿优劣不齐。今皆不能无扰。意似指此。若云此中畏罪之徒。奸匪之蠹。遇事生风。拖累无辜。牵连良善。亦所不免等语。似属悬揣。未得实据。至印委官员。原须认真办事。于凡册内查出弊端。严讯经催书役。今高斌奏称、闻有书役侵蚀畏罪。不能自完。仍浼粮户代为应承实欠。重出完纳等语。嗣经案破累累。东挪西饰。始知高斌之言。事非无因。要之安宁原奏清查各款。自属详慎酌核。可见施行。即各属奉行未妥。要当随在体察驳正。总期归于无弊无扰。似未可因讹言繁兴。委曲迁就。得旨、览奏俱悉。另有旨谕汝等。因时制宜。实力妥办。汝先以此摺示安宁可也。   ○以内阁学士宗室塞尔赫、为兵部右侍郎。   ○转兵部右侍郎王会汾、为左侍郎。以内阁学士庄有恭、为兵部右侍郎。   大清高宗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孝慈神圣纯皇帝实录卷之三百 大清高宗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孝慈神圣纯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一   监修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文渊阁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领侍卫内大臣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务正黄旗满洲都统世袭骑都尉军功加七级随带加一级寻常加二级军功纪录一次臣庆桂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刑部户部三库事务世袭骑都尉军功加十九级随带加二级又加二级臣董诰内大臣户部尚书镶蓝旗满洲都统军功纪录五次寻常纪录十四次臣德瑛经筵讲官太子少保工部尚书纪录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二年。丁卯。十月。癸酉。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御懋勤殿。勾到山西、山东、情实罪犯。停决山西斩犯一人。山东斩犯四人。绞犯五人。余五十三人予勾。   ○谕军机大臣等、从前高斌摺奏、江苏清查积欠弊端一事。朕令寄谕爱必达、密行详查。据实具奏。盖高斌素性长厚。此等清查积欠之事。恐致扰民。本非其所欲为。且因王师一事。未免稍存偏护。所奏不无过甚。今览爱必达回奏、实属至公之论。其摺内所称、句容县粮户骆寅等、被收书张玉昆、侵收银三百余两。骆寅等情愿照数完纳。镇洋县银匠王苍玉、侵收银一百四十余两。据监生何嘉楣、情愿先行完缴等语。夫书役假串侵收钱粮。自应在书役名下追偿。即使脱逃。亦当俟缉获之日。严行追比。乃令原户重为完纳。此系安宁失于检点。办理犹未尽善之处。况粮户巳完之项。复令重科。所称出于情愿。亦系必无之事。如果有之。则系盛世良民。为大吏者。当免其完纳。以示嘉奖。岂有复使代偿之理。此时办理。虽未必如高斌所奏若此之甚。但即此二事推之。将来书役闻风效尤。其流弊必至如高斌所奏者。江苏积欠至二百余万之多。固当设法清厘。第不可使粮户重完。以致扰累。前曾传谕安宁、加意办理。今爱必达既悉此事情节。令其协助安宁。除今秋被灾州县。自必难于清查。此外当善为筹办。虽清查积欠。难免议论。但皆系地方大吏。如果和衷共济。自能因时制宜。实力妥办。使清查之事。克底于成。而又不致纷扰。以称朕意。可一并传谕知之。   ○爱必达摺、著抄寄安宁。令其阅看。   ○甲戌。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是日、视膳二次。至丁丑皆如之。   ○乙亥。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御乾清门听政。   ○御懋勤殿。勾到直隶情实罪犯。停决斩犯二人。绞犯五人。余四十八人予勾。   ○户部议覆、湖广道监察御史冯钤奏、称各省收漕。如踢斛淋尖、刁蹬讲贯、里折外加、仓有余米。即以银钱折色各弊。请敕漕臣严察示惩等语。应如所奏。令总漕、及有漕督抚、饬各该粮道、不时访察。如各州县有不按定例。借端勒索。私行折加。以及纵容胥吏舞弊。即行指名题参。从之。   ○以翰林院侍读学士陈邦彦、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以太常寺卿积德、为通政使。   ○命固原提标参将任举、赴大金川军营。听总督张广泗遣用。并赏银二百两。   ○丙子。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谕、安徽宿虹等处。秋禾被水成灾。业经加恩赈恤。其漕项银米。例应照常徵纳。但思该地方积歉之余。民间元气未复。输将未免拮据。所有宿州、灵璧、虹县、宿州一卫。应徵漕项银米。俱著暂缓徵收。俟来秋补徵搭运。其未完节年漕项。亦著停缓。照例分年带徵。以纾民力。该部即遵谕行。   ○又谕曰、张保太、张晓、刘钧等。俱系恶逆首犯。依律、其妻子均应从坐正法。今从宽免死。给发功臣之家为奴。乃本朝宽仁之典。但此等真正逆犯妻拏。实不比为从者之妻拏。且深知悖逆情事。焉肯安静悔过。著将张保太之继媳董氏、陈氏、继孙陈尔敬。张晓之妻杨氏。刘钧之妻翟氏。俱交刑部、永远监禁。余著照所拟赏给。   ○命顺天学政吕炽、江苏学政尹会一、安徽学政观保、仍留原任。调山东学政于敏中、为浙江学政。浙江学政陈其凝、为山东学政。湖北学政宋邦绥、为山西学政。山西学政夏廷芝、为湖北学政。广西学政官献瑶、为陕西学政。陕西学政胡中藻、为广西学政。广韶学政夏之蓉、为湖南学政。湖南学政吴嗣富、为广韶学政。以右通政林枝春、为江西学政。福建道监察御史葛德润、为福建学政。编修朱荃、为四川学政。左谕德兴泰、为肇高学政。编修叶酉、为贵州学政。编修何其睿、为云南学政。   ○以广西太平府属上下冻土州。知州赵东相子赵京袭职。   ○丁丑。上诣皇太后宫问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