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外交史料选辑 - 第 48 页/共 54 页

岑毓英电:各军在临洮大获胜仗。   谕:法允修好,滇、粤各军着撤回边境。   旨寄岑毓英:着设法安插刘永福军。   军机处电杨昌浚、张之洞:令台防、越防各军停战。   三月   李鸿章奏:遵旨与伊藤商订朝鲜撤兵条款,画押互换。   岑毓英奏:分兵收复缅旺及清水、清山两县。又奏:收复越南广威、不拔等府县。   中、日订立朝鲜撤兵条约(三月初四日)   四月   岑毓英奏:遵旨停战,仍随时严密整备。   李鸿章等奏:与法使商办详细条约,画押竣事。   中、法订立越南新约(四月二十七日)   五月   李鸿章奏:撤回朝鲜驻兵,调扎旅顺以作声援。又奏:请派张曜会同庆裕妥筹东边防务。   礼部奏:准朝鲜国王咨,派员前往日本修好事竣。   六月   总署奏:法使已到京,请饬使法大臣仍往法都驻扎,并请以许景澄兼使比国。   遣刘瑞芬出使英、俄二国。   遣张荫桓出使美、日、秘三国。   李鸿章函:筹议朝鲜善后办法。又奏:中、法因战事被掳兵民互相交还。   七月   岑毓英奏:关外各军一律撤竣。   帮办福建军务杨岳斌等奏:澎湖法船撤退,并查明从前失守情形。   八月   命释朝鲜大院君李昰应回国。   九月   李鸿章奏:请袁世凯总办朝鲜交涉事宜。   十月   李鸿章电:朝鲜以伏莽未除,请派兵镇抚。奉旨:着李鸿章随时调拨水陆各军相机防卫。   十一月   李鸿章电:据袁世凯报,日本乱党前往朝鲜。奉旨:着李鸿章严密布置防范。   十二月   谕闽督杨昌浚等:台湾改设行省,着会商奏办。   光绪十二年(丙戌、一八八六)   七月   懿旨:着李鸿章严备朝鲜事变。   十二月   杨昌浚电:日领知照,日轮失踪已查明在洋面沉没,不再派舰来闽访寻。   光绪十三年(丁亥、一八八七)   五月   遣洪钧出使俄、德、奥、荷等国。   遣刘瑞芬出使英、法、义、比等国。   七月   遣黎庶昌出使日本国。   光绪十四年(戊子、一八八八)   八月   李鸿章电:日兵轮由韩开往海参崴。   九月   总署电刘瑞芬:俄拟与华订约同保朝鲜,应密探英人议论。   李鸿章电:日本有二大臣至崴与俄大将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