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外交史料选辑 - 第 47 页/共 54 页

旨:着杨岳斌帮办左宗棠军务,设计逐台湾法人。又寄潘鼎新:着饬王德榜各军进兵牵制围台。   邵友濂电:闻刘铭传以基隆、淡水空炮台诱敌,杀毙法兵及汉奸千人。   李鸿章电:苏元春在谅山连战皆捷;惟伤亡多,恐难持久。   遣徐承祖出使日本。   九月   李鸿章电:法提督宣言将封闭台湾海口。   旨:着李鸿章等选派南、北洋兵轮援台并接济台防军火。   津海关道盛宣怀电:德璀琳面呈法廷议和条款,如钧署可允,再令赴沪与巴使商办。   懿旨:现在办理台湾、越南军务,所有历次谕旨奏报等件,着御前大臣、六部九卿、翰詹科道赴内阁公同阅看,各抒所见切实覆奏。   旨:派苏元春帮办桂军军务。   工部尚书翁同龢等奏:请先议停兵,再将所陈各条详细推敲,并会合各国公使公同评论。   军机处奏:法、越之事,现英国欲出为调停;拟订办法八条,请饬李鸿章、曾纪泽酌核办理。   十月   张之洞奏:设法与台通信并筹济饷械等事。   李鸿章电:「威利」船抵台。   左宗棠奏:台北沪尾大战获胜,现筹规复基隆。   李鸿章电:英调停中、法事未成;法仍执原议,如不允仍战。   旨寄曾纪泽:应付和议,不得轻率迁就。   岑毓英奏:围攻宣光,击散法援。   李鸿章电:朝鲜乱党劫王杀妃,恐有昵日叛华之意;请迅派兵船镇压。   奉谕:着李鸿章、吴大澄会同规画,并令续昌与吴澄同赴朝鲜,传知该国静候往查;一面与日使从容商办,勿为所欺、亦勿遽与开衅。   旨:潘鼎新、苏元春督剿大捷,着先行传旨嘉奖。   杨昌浚电:吴鸿源已自厦带队渡台。   旨:派孙开华帮办台湾军务;程文炳到闽后,即照吴鸿源之路渡台。   十一月   李鸿章电:井上馨之随员回日,电告日廷云我所要求,韩王已允,皆如愿以偿。   旨:着吴大澄等确查韩、日定约有无关碍。   十二月   北洋会办吴大澄奏:查明朝鲜乱党详情及日、韩续增约款,现与朝鲜商办善后。   岑毓英等电奏:官军进攻宣光,大获胜仗。   李鸿章电:法攻苏军,谅山吃紧。   光绪十一年(乙酉、一八八五)   正月   礼部奏:准朝鲜国王咨,逆党金玉均等谋乱,陈报乱起原因。   李鸿章电:闻谅山有失事信。   曾国荃电:「澄」、「驭」两船在石浦港为法轰沉,「开」、「瑞」、「琛」三船回沪。   岑毓英奏:宣光合围,并收复美良县。   李鸿章电:日本派伊藤等来议朝鲜事。又电:据潘鼎新报法犯镇南关,杨玉科阵亡;冯、王两军,飞催不至。又电:法船攻招宝山,为镇海守将杨岐珍击退。   又电:法入镇南关为我军所败,退走文龙。又电:法封西贡、琼、廉口岸。   曾国荃电:基隆疫重,法人退驻普陀。   彭玉麐、张之洞等电:钦、廉水陆并急。   浙抚刘秉璋电:法毁萧港炮台,请令程文炳援浙。   曾纪泽电:法员来问和局,应否与商?乞速示。   二月   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法使办理详细条约。   李鸿章电:接桂抚电,法攻镇南关,我军大捷。   军机处奏:酌核赫德呈递法国拟订善后事宜。   曾纪泽电:谅山克、茹相革,似宜趁法新执政初升时速办。   李鸿章电:法复提和议,重在通商利益三条;与赫微异。又电:接潘抚电,十三日克复谅山。又电:接闽督电,法以七船攻澎湖,力战三日,兵力不支;澎湖失守。   使德许景澄电:赫议各条已在巴黎画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