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 第 50 页/共 110 页
●第一七八批回光绪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一一四○二-五
新竹知县朱,批解光绪九年冬季分拨府民壮工食并补水银,及台北府批回
署理新竹县知县,为批解事。除外,今差值役,立即管解后项银文,前赴钦加三品衔、台北府正堂、加一级、随带加八级、纪录四次陈辕下投缴,候奉印给批回缴销。该役毋得踈忽,致干提究。须至批者。计批解
光绪九年冬季分,民壮工食并补水银壹拾壹两捌钱捌分玖厘。
公文壹角。
批回 印 台北府印右批差吴瑞准此
光绪九年二月十六日给
印 新竹县印
县押限回日销
●第一七九具领状光绪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一一四○三-一
新竹县民壮头役出义,具领光绪九年秋季分民壮三十六名工食银
具领状台下民壮头役出义,今当大老爷台前,领得光绪九年秋季分民壮三十六名,每名每季一两五钱五分,该工食银五十五两八钱,除减平外,实银五十二两四钱五分二厘,该役领回散给,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照给,领状附卷。 私记 私记
光绪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具领状民壮头役出义 戳记 县正堂周、给民壮役、出义戳记
●第一八○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一一四○三-二
新竹县大轿首张邦,具领光绪九年冬季大轿班工食
具领状人台下大轿首张邦等,今当大老爷台前,请领得光绪九年冬季份工食银壹拾两零捌钱伍分,扣除减平银陆钱五分外,实应银壹拾两零贰钱。邦等领回奉公,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除减平外,实应给银十两零一钱九分九厘正。给领之状附。 私记 私记
光绪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具领状大轿首张邦(画押)
●第一八一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一四○三—五
新竹县斗级郑升,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具领状台下斗级郑升,今当大老爷台前,承领得光绪九年分秋、冬两季工食银壹拾贰两肆钱,除扣减平外,实应领银壹拾壹两陆钱伍分陆厘,中间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准领,领状附卷。 私记
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具领状台下斗级郑升
●第一八二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一四○三—六
新竹县库子陈田,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具领状台下库子陈田,今当大老爷台前,承领得光绪九年分秋、冬两季工食银壹拾贰两肆钱,除扣减平外,实应领银壹拾壹两陆钱伍分陆厘,中间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准领,领状附卷。 私记
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具领状台下库子陈田
●第一八三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一一四○三—七
新竹县马快林汀,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具领状台下马快林汀,今当大老爷台前,承领得光绪九年分秋、冬两季工食银贰拾肆两捌钱,除扣减平外,实应领银贰拾参两参钱壹分贰厘,中间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准领,领状附卷。 私记
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具领状台下马快役林汀
●第一八四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一一四○三—八
新竹县禁卒施建等四名,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具领状台下禁卒施建、张清、许元、郭德,今当大老爷台前,承领得光绪九年分秋、冬两季工食银贰拾肆两捌钱,除扣减平外,实应领钱贰拾参两参钱壹分贰厘,中间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准领,领状附卷。 私记
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具领状台下禁卒施建许元张清郭德
●第一八五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一四○三—九
新竹县皂隶高登、徐祥,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具领状台下皂隶高登、徐祥,今当大老爷台前,领得光绪九年分秋、冬两季工食银肆拾玖两陆钱,除扣减平外,实应银肆拾陆两陆钱贰分肆厘,中间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具领状台下皂隶高登徐祥
●第一八六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一四○三—一○
新竹县铺司刘安,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具领状台下铺司刘安等,今当大老爷台前,领得光绪九年分秋、冬两季工食银柒拾肆两贰钱壹分肆厘,除扣减平外,实应领银陆拾玖两柒钱陆分壹厘壹毫陆丝,中间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准领,领状附卷。 私记
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具领状台下铺司刘安
●第一八七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一一四○三—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