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 第 92 页/共 182 页

二十年三月戊子朔,改淮海翼元帅府为江南等处分枢密院,以缪大亨同佥枢寄院事,总制军民。      七月戊午,陈友谅弑其主徐寿辉于采石。      二十一年二月癸未朔,改分枢密院为分中书省。甲申,始议立盐法,置局设官以掌之,令商人贩鬻,二十分而取其一,以资军饷。己亥,置宝源局,铸大中通宝钱。      三月丁丑,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命枢密院同佥朱文正为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      十二月戊寅朔,改淮海府。      二十三年二月壬申朔,申明将士屯田之令。      六月丁未,忠勤楼灾,时炮药藏楼中,遇火怒激如雷。      二十四年春正月丙寅朔,李善长、徐达等奉上为吴王。丁卯,命减收官店钱。先是,设官店以征商,上以其税太多,病民,故命减之。      三月,定大都督府等衙门官制。庚午,置武德、龙骧、豹韬、飞熊,威武、广武、兴武、英武、鹰扬、骁骑、神武、雄武、凤翔、天策、振武、直武、羽林十七卫亲军指挥使司。先是所得江左州郡置各翼统军元帅府,至是,乃悉罢诸翼而设卫焉。      四月乙未,置医学提举司。丙申,命建忠臣祠于鄱阳湖之康郎山。甲辰,改各门总管府为千户所。己酉,命中书省商税凡三十税一,过取者以违令论。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壬戌,命江西行省置货泉局,设大使、副使各一人。颁大中通宝大小五等钱式,使铸之。      九月辛巳,命中书省绘塑功臣像于卞壶及蒋子文庙,以时遣官致祭。其南昌府及康郎山,处州府、金华府、太平府各功臣庙,亦令有司依期致祭。其未褒赠者,论功定拟以闻。      十月辛酉,置湖广提刑按察司,以章溢为佥事。庚辰,置慈利军民宜抚司。辛卯,裁革诸处通课司一十六所。乙卯,置拱卫司以统领校尉,属大都督府。      二十五年九月丙辰朔,置国子学,以故集庆路学为之,设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学、典书、典膳等官,以许存仁为博士。      十月辛丑,命中书左相国徐达、平章常遇春、胡廷瑞、同知枢密院冯国胜、左丞华高等,率马步舟师水陆并进,规取淮东泰州等处。乙巳,徐达兵趋泰州,浚河通舟师,遇张士诚兵,击败之。获马三十匹,船二百艘,遂驻军于海安坝上。      闰十一月辛卯,左相国徐达进兵攻高邮。是月,张士诚兵寇宜兴,上遣使敕徐达,令冯国胜围高邮,常遇春守海安,遣别将守泰州。徐达自宜兴还兵攻高邮,其守将俞同佥坚守,不下。      二十六年正月癸未朔,张士诚以舟师驻君山,又出兵自马驮沙溯流窥江阴。守将以闻,上亲督水师及马步兵往救之。改宣城府为宣州府,维扬府为扬州府。      二月癸酉。徐达遣使请以指挥孙兴祖守海安,平章常遇春督水军,以为高邮声援。上皆可之。下命禁种糯。      三月癸未朔,上遣使徐达,令自泰州进兵取高邮,兴化及淮安。令中书严选举之禁。初令府县每岁举贤才及武勇谋略、通晓天文之士,其有兼通书律廉吏亦得荐举。得贤者赏,溢举及蔽贤者罚。徐达拔高邮。      四月丁巳,沂州王宣以兵袭海州,入之。戊午,徐达率兵取兴化。辛酉,上命朱文忠往徐达军会议淮安城守事宜。淮安降将梅思祖等至建康。丁卯,江淮行省参政,守徐州陆聚遣院判曹国器攻沛县鱼台,下之。获张同佥等官五十人。聚又遣院判司整率兵取邳州,败其守将张侍郎。于是,邳、萧、宿迁、睢宁诸县皆降。      六月壬子朔,医学提举司马、太医院少监正四品,监丞正六品,以孙守真为少监,葛景山为监丞。      八月庚戌朔,拓建康城。初,建康旧城西北控大江,东尽白下门,外距钟山既阔远,而旧内在城中,因元南台为宫,稍庳隘。上乃命刘基等卜地,定作新宫于钟山之阳,在旧城东白下门之外二里许,故增作新城,东北尽钟山之阳,延亘周回凡五十余里。      十一月己丑,徐达既下湖州,即引兵向姑苏。至南浔,士诚元帅王胜降。辛卯,至吴江。围其城,参政李福、知州杨彝降。壬辰,修公子书及务农、技艺、商贾书成。先是,征儒士熊鼎、朱梦炎等至建康,延居上宾馆,令纂修是书。左丞华云龙率兵攻嘉兴,张士诚将宋兴以城降。      壬寅,海宁州降。      十二月,是时,群臣皆上言:“一代之兴,必有一代之制。今新城既建。宫阙制度亦宜早定。”上以国之所重,莫先庙社,遂定议,以明年为吴元年,命有司营建庙社,立宫室。      二十七年正月庚子,松江府、嘉定州守臣王立忠等诣徐达军降。      二月丁未朔,拓都城,讫工,命赏筑城将士。癸丑,置昆山、吴兴、安吉三卫,以羽林卫千户常守道为昆山卫指挥同知,天策卫千户刘宁为吴兴卫指挥使。      三月丁酉,下令设文武科取士。      四月丙午朔,上海民钱鹤皋作乱,据松江府。大将军徐达遣骁骑卫指挥葛俊等率兵讨平之。壬戌,置太仓卫,以千户朱禹为指挥副使,蒲仲亨为指挥佥事。改江阴州为县,隶常州府。是月,应天府句容县耆民施仁等献瑞麦。      五月乙亥,初置翰林院学士,正三品;侍讲学士,正四品;直学士正五品;修撰、典簿正七品;编修正八品。召知饶州府陶安为学士。      六月甲寅,革参议府。      七月乙亥朔,先是,命选道童俊秀者充乐舞生。丙子,除郡县官二百三十四人,定赐于及道里费之令,赐知府、知州、知县文绮四、绢六、罗二、夏布六,父如之,母、妻及长子各半;府州县佐贰视长官半之,父如之,母、妻及长子又半之;各州经历、知事同佐贰官;州县吏目、典史视佐贰官又半之,父母妻子皆如之。其道里费,知府赐白金五十两,知州三十五两,知县三十两,同知视知府五之三,治中半之,通判、推官五之二;州同知视府通判,经历及州判官视府同知半之;县丞、主簿视知县又半之;知事、吏目、典史皆十两,著为令。庚辰,命指挥华云龙取海州,兵既至,复召还。己丑,雷震宫门兽吻,得物若斧形而石质,上命藏之。出则使人负于驾前,临朝听政则奉置几案,以祗天戒。遂赦中外狱囚。辛丑,置太常、司农、大理、将作四司,俱正三品,每司设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太常司典簿、协律郎、博士正七品,赞礼郎从八品,司农司庸田署令正五品,典簿、司计正七品;大理司评事正七品;将作司左右提举正六品,同提举从六品,司丞、典簿、副提举正七品;军需库大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以杨思义为司农卿,刘诚、杭珙为司农少卿,单安仁为将作司卿。      九月,太庙成。癸未,姑苏捷至。上乃命中书平章胡廷瑞帅师取无锡州,仍命大都督府副使康茂才将常州、宜兴、长兴等卫兵继之,命虎贲左卫副使张兴率军士千人赴淮安俟师期;又命濠州练习平乡山寨军,亦会淮安,谋取胶州及登、莱等处。乙酉,改平江路为苏州府,以何质知府事。大将军徐达等遣许千户率兵取通州,次取狼山。其守将张右丞者,士诚从子,所谓大眼张也,率所部诣军门降,得将士七千三百四十二人,银印一,铜印十二,马二百八十七匹,船二百一十四艘,粮五万二千六百九十余石。是日,上以姑苏始克。虑通州惊溃,命泰州指挥孙兴祖往取之。比至,而城已降。乙丑,大将军徐达遣人送张土诚至建康,士诚在舟中,闭目不食,至龙江坚卧不起。舁至中书省,相国府李善长问之,不语。已而,士诚言不逊,善长怒,骂之。上欲全土诚,而士诚竟自缢死,赐棺以葬之。辛卯,置宣徽院,设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簿正七品,以尚、醒二局隶之。局设大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以大都督府参议院崇礼为院使。癸巳,改中书省、都督府断事官俱从五品,知事俱为提控案牍省注;各行省照磨、管勾正八品,理问所正理问从五品,副理问从六品,都镇抚司都镇抚正五品,副镇抚正六品,理问所、镇抚司知事俱为提控案牍省注。改太医监为太医院,设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簿正七品,仍以太医监官孙守真为院使,葛景山为同知,陆惟恭、杜天僖为院判。      十月乙巳,置苏州卫指挥使司。徙苏州富民实濠州。定国子学官制,祭酒正四品,司业正五品,博士正七品,典簿正八品,助教从八品,学正正九品,学录从九品,典膳省注。升博士许存仁为祭酒,刘承直为司业,学录苏伯衡为学正,以陈世昌署典簿,陈宗义署博士,高晖署助教,张溥为学录士。改太史监为院,设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五官正正六品,典簿、雨旸司、时序郎、纪侯郎正七品,灵台郎、保章正正八品,副从八品,掌历、管勾从九品,以太史监令刘基为院使。赏克苏州将士有功者米有差。先是,王师攻苏州,阊门、胥门之战,大将军徐达定赏格、出印帖付获功者。至是师还,奏之,命悉依所定格给之。壬子,置御史台及各道按察司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从一品,御史中丞正二品,侍御史从二品,治书侍御史正三品,殿中侍御史正五品,经历从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管勾正八品,都察院监察御史正七品;各道按察司按察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事正五品,经历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正九品。以汤和为左御史大夫,邓愈为右御史大夫,刘基、章溢为御史中丞,文原吉、范显祖为治书侍御史,安庆为殿中侍御史,钱用壬为经历,何士弘、吴去疾等为监察御史,基仍兼太史院使。癸亥,定乐舞之制。乐生用道童如故,舞生以军民俊秀子弟为之,文武各六十四人。文生唐帽,紫大袖袍,执羽籥;武生唐帽,绛大袖袍,执干戚。俱革带皂靴。寻改用幞头,绯紫袍,靴带仍旧。      ●第二十卷 明洪武(一)      太祖洪武元年正月乙亥,上即皇帝位,定号大明,建元洪武。      三月辛未,命增修国学斋舍。命户部及各行省鼓铸洪武通宝钱。其制凡五等:当十钱重一两,当五钱重五钱,当三钱重三钱,当二钱重二钱,小钱重一钱。      四月甲子,车驾发京师,幸汴梁。      五月癸酉,上幸汴梁,道邳州,驻骅于东门。召知州李相谕之曰:“山东故官,听其从便居止,朕将用之。”相奏曰:“其愿赴京及还乡者,未奉处分。”上曰:“往南京者,日给廪饩,还故乡者,皆给米一斛。”      七月辛未,命户部及各行省罢铸钱。未几,以国用不敷,复令鼓铸。丁酉,京师火,延烧民居及永济仓。扬州府自五月不雨,至于是月,旱伤苗稼。      闰七月丙辰,以高邮府为州,隶扬州府。置高邮守御千户所。癸亥,诏免苏州府吴江县水灾田一千二百三十七顷有奇粮四万九千五百石。      八月己巳朔,诏以金陵为南京。丙子,中书省奏定六部官制。以滕毅为吏部尚书,杨思义为户部尚书,钱用壬为礼部尚书,陈亮为兵部尚书,周祯为刑部尚书,单安仁为工都尚书。己卯,大赦天下。己丑,升江阴千户所为江阴卫。丙申,甓京师草堂川城三百余丈。      九月戊申,置洪武门千户所。      十月乙丑,以盛原辅为吏部尚书。      十一月癸丑,以张明善为吏部尚书。甲寅,户部侍郎杭琪言:“近工部欲发苏、松等府均工夫,修浚城池。臣窃见各郡收租未输,农方种麦,不可违。若令给役京师,计其往复道途及役作之期,必经两月,未免费粮食、妨农工。况今北征军士战袄未备,亦欲令民制办。宜从宽假,以纾民力。”上曰:“古者役民,用其一则缓其二,既征其布帛,岂宜复劳以力役。”遂罢二府均工夫,止令制战袄以给军士。      十二月丁卯,以钱塘为刑部尚书。辛未,监察御史高原侃言:“京师人民循习元氏旧俗,丧葬宴乐,无哀戚之情。须禁止,以厚风化。”上是之,令礼官定官民丧服之制。己卯,擢杭琪为户部尚书。辛巳,以崔亮为礼部尚书。壬午,命在京兵马指挥司并管市司,每三日一次,校勘街市斛、斗、秤、尺,稽考牙侩姓名,时其物价。丁亥,命筑坛于鸡笼山,致祭故功臣胡大海等。      二年正月丁酉,建群神享祀所于城南门外。乙巳,命立功臣庙于鸡笼山。庚戌,复诏免畿内诸郡税粮。曰:“朕自渡江,首克太平,定都建业。其应天、镇江等地,实为京师辅翼之郡,军需钱粮,供亿浩穰,朕每念之不忘。去岁曾免税粮,忽遇天旱,民无所收,惠不及下,朕有歉焉,其今年夏、秋税粮,并再免一年。”甲子,改淮南府之安东州为县。      二月庚辰,遣官祭马祖、先牧、马步、马社之神。初,命筑坛于后湖,祀马祖诸神。      三月戊午,诏增筑国子学舍。      四月甲戌,改无锡州为无锡县,仍隶常州府。戊子,升太仓卫指挥佥事翁德为指挥副使。先是,倭寇出没海岛中,数侵略苏州、崇明,杀伤居民,劫夺货财,沿海之地皆患之。德时守太仓,率官军出海捕之,遂败其众。获寇九十二人,得其兵器、海艘。奏至,诏以德有功故升之。官校千二百四十七人,赏其帛五十匹、银二千五百六十九两。战溺死者,加赐钱、布、米。仍命德领兵往捕未尽倭寇。      五月乙巳,上幸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