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 第 60 页/共 182 页

十二月丁酉,除海州朐山、东海等县民所逋去年赈贷及倚阁东苗盐米。庚子,诏江,淮、荆湖南北路转运司,逐年所运上供粮储自今如有出剩,即与批书转运使副历子叙为劳绩。      三年正月丁未,倚阁京东西、淮南水灾州、军逋租。辛未,江、淮,两浙始置常平仓。      二月乙亥,诏京东西、淮南、河北赈给客户乏食者。癸巳,虞部员外郎冯亮为度支员外郎、淮南、江浙、荆湖制置茶盐兼都大发运使。都大发运使自至道末省之,及是复置。      三月乙丑,免昇州江宁县柴荻务所欠咸平四年以前租课钱物二十八万,      五月丁未,初,润州造罗务工人旧限十二日成一匹,及王子舆为江淮制置使,勒减一日.日限既促,工人不能充课,岁终颇多笞箠。上闻之,谓左右曰:“贪功邀进之人,为国生事,岂可长也。”乃诏复依旧限。      六月壬午,除两浙州、军税鹅、鸭年额钱。      七月丁卯,先是,内侍赵守伦议自京东分广济河,由定陶至徐州入清河,以达江湖漕运。役既成,遣使复视,绘图来上。上以地有龙阜,而水势极浅,虽置堰埭,又历吕梁滩碛之险,非可漕运。至是,罢之。三司请依制置司所定,增江南食茶价,不允。      八月丁亥,出禁卫步骑兵分屯近京,屯徐州二千人,仍选使臣充监押,命御前忠佐同管辖。      十二月,先是江、淮岁运米输京师,未有定制。是岁,始定六百万石为岁额,从发运副使李溥之请也。      四年闰五月壬申,试孝廉方正溧水县令史良,丹阳县主簿夏竦。竦所对入第四次等,擢为光禄寺丞。      六月丙午,诏淮南转运司,扬州民采荻柴,官中承例十税其二,自今除之。辛酉,以枢密直学士、吏部侍郎张詠知昇州。      八月己酉,江淮都大制置茶盐发运副使李溥为西京作坊使,充发运使。是月,诸路皆言大稔,淮、蔡间麦斗十钱,粳米斛钱二百。      十月丙申,淮南江浙荆湖发运使、度支员外郎冯亮为侍御史,领使如故。丙午,江南转运副使、太常博士、直史馆何亮迁左司谏。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癸未,诏礼部贡院,诸科举人虽初举而材艺可取者,与进场第。上谓王旦等曰:“今兹举人,颇以糊名考较为惧,然有财艺者,皆喜于尽公。”旦曰:“诸路发解拘限程制,虑遗俊秀,当稍宽之。”冯拯曰:“比来自试,但以诗赋进退,不考文论,江浙士人,专业诗赋,以取科第。望令于诗赋人内兼考策论。”上然之。      二月庚戌,江、淮运粮多和雇客船,上谓宰相曰:“商旅趋利,若此必阻贸易,又恐都下粒食增价。”乙卯,令有司勿复和雇。      八月丙申,以著作部、直史馆、通判兖州李迪监海州商税。庚子,以车驾巡幸,京东西、陕西,淮南路诸州地当冲要者权增屯兵。命诸司使已下为驻泊都监。      九月,京东西、河北、河东、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路皆大稔,米斗钱七、八十(通鉴卷二十七作“斗钱七文”)。      十二月甲辰,又诏江、淮发运转运司,部内各留三年之储,以备水旱。先是,江、淮米悉运送京师。至是,司天监言扬、楚之分,当水旱为沴,防患故也。是年,许逖知扬州。      二年正月己卯,初,苏州僧道元缵佛祖讫近世名僧禅语,为《传灯录》三十卷以献。诏翰林学士杨亿、知制诰李维、太常丞王曙刊定,昭宣使刘承珪领护其事。庚辰,亿等上其书,命刻板宣布。      四月丙辰朔,遣使分诣昇、洪、桂州,集诸军监杂犯配军人,与长吏、监军同科简之,徙配淮南路。其少壮堪擐带者,部送赴阙,分隶上军。如不愿量移及赴阙者,亦听之。戊子,武胜节度使、驸马都尉吴元扆,纯谨谦逊,在蕃镇有忧民之心,待宾佐以礼,处事畏慎,所至能俭下,未尝逾矩。奉身简素,鲜声色狗马之好,所得禄赐,皆分给亲族之孤贫者。于是,受诏知徐州。昇州火。己丑,遣入内高品郝昭信驰驿究劾,被伤者赈恤之,死者官为瘗埋。他日,上语辅臣曰:“昇州民居,贫富相接,有仓庾间厕。闻火所及,惟富室荡尽,公廪、贫舍一无所损,此亦异甚矣。”壬辰,江、淮发运使李溥言:“江、淮廪粟,除留州约支及三年外,当上供者凡一千三百余万石,每岁水运止及五百万,今岁当及七百万,望少损其数。”上曰:“足食,养人之本,岂患太多耶?”丙申,入内供奉官郑志诚自茅山使还,言至昇州,见黄雀群飞蔽日,往往从空而坠,又闻空中若水声。上曰:“是皆异常,而州不以言,何也?”令出占书示王旦等,曰:“此皆民劳之兆。若守臣知人疾苦,能防于未然,则可免祸。今张泳在彼,吾无虑矣。”先是,城中多火,詠廉得不逞之民潜肆燔爇者,折其足而斩之,由是遂绝。丁酉,遣侍御史赵湘至昇州设斋醮,访民疾苦,被火家悉蠲屋税,仍令本州正其地界,无使豪族辄有侵冒。癸丑,遣使分诣江、浙等路银铜坑冶。      六月癸卯,除昇州竹木税。      七月乙亥,京东徐、兖等七州水,诏遣使驰驿按视,仍令本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官分道检校堙塞之,伤田悉蠲其租。      是秋,江、淮等州丰稔。      十月戊子,诏:“闻江、浙运粮兵卒,虽经冬不得停役,自今令休息两月。”      十一月癸亥,诏徐州,淮阳军不诉水灾户,今年田租特放十之三。上以是州、军虽已蠲赋,犹虑民间失于自陈,故申命之。      三年正月己未,两浙提点刑狱、太常博士皇甫选罚金三十斤,徙江南路。      二月癸巳,昇州民以知州张泳秩满,愿借留。即授工部尚书,令再任,仍赐诏奖焉。      闰二月戊午,遣官葺常州宜兴洞灵观。      四月癸亥,诏幕职、州县官,除广南、福建路令预借俸钱外,江、浙、荆湖远地,麟、府等州,河北、河东缘边州军,自今并许预借两月俸,余近地一月。      八月辛亥,给昇州公用钱岁千贯。旧制五百贯,时张詠知州,故优之。江南旱,诏转运、提点刑狱官疏理所部系囚。壬子,遣内侍郑志诚、江德明分往昇、洪、润州抚问军民,犒设将校、耆老及祀境内山川,以久不雨,屡有火灾故也。甲子,淮南饥。诏罢诸州和籴,减值粜廪米及赈贷贫民,所在系囚递减一等,盗谷食者量行论决。戊辰,以江、淮不稔,命昇、扬州长吏各兼本路安抚使。      九月己卯,罢江南和籴(《实录》称江、淮前月已罢矣)。庚辰,知扬州许逖请令两浙路权罢和雇船,所冀行商得载粮斛以济活旱民,从之。己亥,江淮发运使李溥言:“今春运米凡六百七十九万石,诸路各留三年支用。江南留百七十万石,外有上供五十万石,淮南留三百三十万石,外有上供五十七万石,所留以备赈籴。两浙有米百五十万石,上供外,有九十一万石备淮南赈籴。”甲辰,内出手札示辅臣,令颁下江、淮南安抚使,谕以绥抚之道凡十二条。      十一月丙子朔,命澶、徐等州长吏提举邻近诸州巡检捉贼事。      是年,凌策知扬州。      四年四月丁未,令江、淮转司雇客船转粟,赈登、莱州饥民。      五月壬寅,诏淮南诸州民今年官税租愿纳钱者,并听从便。      六月癸卯朔,徐州言知州、山南东道节度使吴元扆卒,上甚悼惜之。江、淮南水灾民饥。丙寅,命起居舍人、直史馆李迪为安抚使,内殿崇班、閤门祗侯张利用为都监,所至存问里闾,察访官吏,讯详犴狱,宽节财征,以便宜从事。知洪州李玄病,上与宰相历选朝士,将徙知扬州凌策代之。上曰:“南昌水潦艰殆,长吏当便宜从事,不必禀于外计也。”王旦言策莅事和平,若委以方面,望即授江南转运使。诏可。两浙、福建、荆湖、广南诸州循伪制输丁身钱,岁凡四十五万四百贯,民有子者,或弃不养,或卖为僮仆,或度为释老。秋七月壬申朔,诏悉除之。庚辰,诏奖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李溥,两浙转运使陈尧佐,以规划供修玉清昭应宫材木无阙故也。      九月壬午,两浙转运使陈尧佐言,淮南庐、寿等州有流民至常、润州,已依诏旨发廪粟减值出粜。己丑,苏州言吴江泛溢,坏庐舍。诏遣使按视存恤,乃诣庙致祭。      十月丁巳,上以江南、淮南接壤,而盐酒之价不等,令三司与江、淮制置发运使李溥规定以闻。有司执言虑失岁课,上曰:“苟便于民,何顾岁入也。”己巳,江淮发运使、文思使李溥自陈年终漕辇之绩。诏示王钦若等,特改北作坊使以酬之。      十二月乙巳,诏楚、泰州等民为湖水害稼者,给复其租,没溺者,人赐千钱,米一斛。戊申,江淮发运使邵煜言,先准诏江、淮路以廪粟赈贷及减价出粜者,凡二十万石。甲子,诏:“京东诸州兵甲,自来专委徐州提辖,疆界阔远,恐难管摄。可据地势分委徐州、兖州、齐州知州提举。”      五年正月癸酉,苏州言水灾,诏蠲其民秋租。      二月甲辰,两浙转运使陈尧佐言:“部内诸州民以饮博频犯法者,有司籍其名,每有争讼,不计曲直,即重行决罚,使民无由改过。自今望令诸州察其易行自新者,依理区分,犯三次以上,情重奏裁。”从之。戊申,江、淮安抚使李迪等上江南诸州夏秋税钱数,诏经灾沴处,皆倚阁之,余则宽其限。      四月戊申,诏江、淮南诸州,不刺面役人咸释之,从安抚使李迪等奏也。辛亥,诏:“淮南堰埭运粮挽舟军士,四时给役颇为劳,自今冬季,并令休息。”壬子,除通、泰、楚州盐亭户积欠丁额盐十四万石。癸丑,令昇州葺茅山宫观。辛酉,诏除海州榷货务请茶开裹功钱。      五月戊辰朔,上以江、淮、两浙路稍旱即水田不登,乃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令择民田之高仰者莳之,盖早稻也。仍出种法付转运使,揭榜谕民。丙戌,令江、淮南发运司留上供米二百万斛,以备赈粜。丁亥,令江、淮南丁身、盐米钱自今并免折科。      七月癸未,赐故吴王李煜曾孙女绢百匹、钱二百万,以备聘财,仍遣内臣主其事,恤亡国之后也。甲申,命京东路转运使、工部郎中高骧,淮南路转运使、祠部员外郎、直集贤院张象中两易其任。      八月,知昇州张詠头疡甚,饮食则楚痛增剧。御下急峻,宾僚少不如意者,动加诟詈。通判成悦为吏勤事,而詠性躁果,刑讼多出独断,悦尝以法规正,无所阿顺,詠不礼焉,人颇少之。詠累求分务西洛。壬寅,命工部侍郎、集贤院学士薛映代之。映告谢,便坐,自言久历外任,求领近职。翌日,授枢密直学士,仍令驰驿以往。詠即还,不能朝谒,即命知陈州。映至昇州,言官有牛赋民出租,牛死租不得蠲。上览奏矍然曰:“此岂朝廷所知耶!”遂诏诸州条上,悉蠲之。上因览昇州奏,谓辅臣曰:“当时吊伐彼方,所以持久者,盖太祖约束曹彬不许杀人也。彬寻遣李继隆入奏,收城之后且保全李煜一门,太祖即可其奏,又益戒其杀人。及城破,中使传宣适至,煜家族保全,城中人悉免戮,太祖深慈至仁,皆此类。”庚戌,淮南路滁、和、扬、楚、泗五州旱。诏发运使减运河水以灌民田,仍宽其租限。州县不能存恤致民流者,罪之。乙卯,遣使治扬州回銮寺,奉安太祖神御。先是,设殿于其偏,始改从正位焉。      九月癸未,诏两浙诸州,三大户自今令正身勾当,其挟名替者,先科欺罔之罪,复追正身断决。      十月庚子,遣使驰驿分诣江南、京西诸路,与转运提点刑狱司、知州、通判、钤辖、都监,简选杂犯配军人,徙隶近地本城。老病不堪医治者,放从便;少壮者,部送赴阙,当置上军,如不愿量移赴阙,亦听。淮南比岁薄稔,上忧之,赈恤无所不至,而言事者以为流亡无算,及丁谓使建安军,因令校其实数。戊申,谓言:“转运司具析大中祥符三年四月十五州、军逃民数,多者及百户,余止三十户,继有复业者。”时起居舍人王随为转运使,戒所部出库钱贷民市粮种,岁终,约输绢以偿,故流亡者多复业云。      是年,冯元知扬州。      六年正月乙巳,两浙转运使陈尧佐言:“杭、润等州米斗钱六十,盖淮、泗不稔,行商贩鬻,致有增价,乞行禁止。”诏不许,仍令发廪贱粜,以济贫民。庚申,诏两浙诸州、军寺观及民家藏铜像,限两月内陈首,委本处依铜钟磬例,勒知州、通判名衔,给令依旧供养。      二月乙亥,泰州言海陵县陂湖草中生圣米,颇济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