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纪 - 第 13 页/共 21 页
五月,以王恕署福建巡抚。
六年(一七四一)五月,免台湾逋赋。
九月,实授王恕福建巡抚。
七年(一七四二)三月,王恕以广东按察使任内改招解任,以刘于义为福建巡抚。
四月,那苏图授闽浙总督。
十二月,命严查台湾汛口私载。
八年(一七四三)二月,以孙嘉淦署福建巡抚。
四月,以周学健署福建巡抚。
十月,实授周学健福建巡抚。
九年(一七四四)三月,禁台湾武职任所置产。
八月,谕台湾升垦田园仍照同安则例分别上中下征收。
十年(一七四五)九月,命台湾府属编征本色,照内地正供一体普蠲。
十一年(一七四六)九月,以喀尔吉善为闽浙总督。
十二年(一七四七)正月,准福建商民赴台湾贩运米榖。
四月,命福建筹备台湾积贮事宜。
九月,调潘思榘为福建巡抚。
十七年(一七五二)三月,调陈宏谋为福建巡抚。
六月谕:台湾彰化县凶番戕杀兵民一案,督、提所奏,据该地方文武禀报互异,俱未得实情。立柱、钱琦见差巡察,久之未奏;因传旨询问,并令察访确情。今立柱、钱琦覆奏,仍属枝梧,未得实情。立柱、钱琦着交部议处。台湾文有道府、武有镇营,足资弹压;巡察三年更替,徒拥虚名,事权则不如督、抚,切近又不如守、令,所有巡察台湾御史,着三年一次命往,事竣即回,不必留驻候代,着为例(以上东华录)。
台湾地震(东溟文后集)。
十八年(一七五三),免台湾风潮冲陷田园五百四十余甲(石渠余纪)。
十九年(一七五四)五月,调锺音为福建巡抚。
二十年(一七五五)六月,免福建诸罗县民远年垦荒罚项。
九月,准台湾府彰化县水沙连、淡防厅拳头母山开垦升科。
二十二年(一七五七)七月,调杨应琚为闽浙总督。
二十三年(一七五八)正月,周琬着调补福建巡抚。
三月,以吴士功为福建巡抚。
二十四年(一七五九)四月,闽浙总督员缺,着杨廷璋补授。
二十六年(一七六一)五月,以定长为福建巡抚。
二十九年(一七六四)六月,调苏昌为闽浙总督。
三十一年(一七六六)二月,调李因培为福建巡抚。
九月,闽浙总督苏昌奏:台湾攸武乃社凶番不靖,经臬司余文仪等带同文武员弁率领兵勇,于八月二十七日往蛤仔难进剿,擒杀番众三百余人;余匪四散奔逃,势已胆落。即附近屋鏊、狮子等社生番,亦不敢结连帮同拒敌。臣见在批令该司镇等或假以招抚,诱令投首;或直捣巢穴,尽歼其众,务使海疆宁谧。得旨嘉奖。
十一月,以台湾熟番户口众多,淡水、彰化、诸罗一厅、二县所属番社,应设立理番同知,将泉州府西仓同知一缺裁改为台湾府理番同知。
十二月,闽浙总督苏昌奏:屋鏊、未毒、狮子等十三社俱系内山生番,近见攸武乃社凶番被剿,官兵路过,各社秋毫无犯;众社番畏威怀德,俱请输诚归化,每社每年献纳鹿皮四张、小米四石,以作税粮。
三十三年(一七六八)正月,调鄂宝为福建巡抚。
以崔应阶为闽浙总督、富尼汉为福建巡抚。
三月,调锺音为福建巡抚。
七月,调崔应阶为福建巡抚(以上东华录)。
三十四年(一七六九)正月谕:据鄂宁参奏台湾总兵王巍于贼匪黄教竖旗焚杀一案,措置乖张,畏葸退缩;且心存讳饰,屡次捏报,仅将守备刘国梁揭参,希图卸罪。请旨拏解质审等语。王巍前已降旨革职,着即拏解来京,交军机大臣严审定拟具奏。守备刘国梁等有应行质讯之处,并着鄂宁遴委妥员,一并押解来京,听候审讯(东华录、台湾志略)。
四月,福建巡抚员缺,着温福补授;温福未到任之先,着崔应阶兼署巡抚事务。
谕:吴必达办理黄教一案,并不亲督弁兵上紧剿捕首犯,殊负委任。着革去提督,降补台湾镇总兵,仍革职留任,责令克期擒获贼匪,以观后效。如再不知奋勉,即重治其罪。所有福建提督员缺,即着叶相德补授。
六月,查明崔应阶奏报台湾贼匪黄教等已就杀获一案,俱系买线缉捕,并无当场杀获之功。其捏报冒功等员,降黜惩办有差。
十月,禁福建广东民人私赴台湾;其已经流寓者编设保甲,毋任藏奸。
三十五年(一七七○)闰五月,福建巡抚着锺音署理。
十月,以锺音兼署闽浙总督。
三十六年(一七七一)正月,免福建台湾府属本年额征粟米。
三月,富明安着补授闽浙总督,即赴新任。
五月,着锺音补授闽浙总督,其福建巡抚员缺,着余文仪补授(以上东华录)。
三十九年(一七七四)三月,台湾地大震(东溟文后集)。
四十一年(一七七六)四月,谕锺音:嗣后台湾文武各官,无论年岁若干、有无子嗣,如有愿带眷口者,俱准其携带;其不愿带者,亦听其便,着为令。
案养吉斋丛录误作是年命停止携眷,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