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94 页/共 242 页

一、买刘添丁田二份,一份坐落新开园东首,东至本名园地,西至李寿田,南至本名田,北至水圳为界。一份坐落新开园东首,东至刘阿文田,西至李寿田,南至自己园地,北至温阿二田为界。计二份,共大小坵计亩共一甲六分二厘,价银七十元。批田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四担正。   一、买吴世忠田一份,坐落南畔万安庄,东至李文忠田,西至刘天生田,南至李秀田,北至水圳为界。计大小一十五坵,计亩共四分五厘六毛六丝二忽,价银四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八担正。   一、买张得胜田一份,坐落新开园北畔,东至潘寿田,西至水圳,南至潘寿田,北至杨阿二田为界。计共大小十三坵,亩共二甲二分八厘九毛六丝,价银八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六担正。   一、买陈生田一份,坐落新开园北畔,东至吴潘旺田,西至水圳,南至陈皎田,北至杨阿二田为界。计共大小五丘,计亩共一甲二分七厘二毛,价银七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四担正。   一、买潘旺田二份,一份坐落大浮溪脚,东至草埔小溪,西至陈其和园,南至王阿径田,北至大溪为界。一份坐落大浮溪南势,东至陈其和田,西至刘升安田,南至陈其和田,北至王文受田为界。计两份,共大小二十四坵,计亩共二甲六分七厘六毫,价银一百三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二十七担正。   一、买帝阿偕、帝阿风田一份,坐落新开园东旁,东至帝阿偕园,西至刘文园,南至吴文旺田,北至刘添丁田为界。计共大小十坵,计亩一甲五分正,价银七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五担正。   一、买潘阿添田一份,坐落大埤庄前,东至水圳,西至车路,南至车路,北至横圳为界。计共大小二十三丘,计亩共一甲五分,价银七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五担正。   一、买张珠明田一份,坐落大埤庄山脚,东至山脚,西至大路,南至竹脚福星园地,北至大埤旧营盘为界。计共大小五十六丘,计亩共二甲,价银一百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二十二石正。   以上田契九张,计亩一十五甲零六毛二丝二忽,每年应共收租谷一百四十八担正。至应完钱粮,按照台东定则,定合补平余一并在内,每年应完库平银七两零一分七厘八毛六忽,由庙主在所收谷项下按年开销,合并登明。   具包承甘结字人卑南都总管张新才、区达生、宋梅芳、黄来成、苏明标、郑清贵、朱紫贵等,今当天上圣母座前承领六八洋银七百四十元,买得新开园大埤庄田产一座,计共一十五甲零六毛二丝二忽。其田仍由包承人交与各卖主承佃耕种,庙主不认佃户,只认包承人。言定租课每田价银一百元,每年纳租谷二十担,计共田价七百四十元,每年纳租谷一百四十八担。每年收获之后,限十月底由佃户雇车,一律运送天后宫交纳;倘或遇有实在天干水患,验田收租。其租谷务要干燥洁净,年清年款,不得借口拖缺短少颗粒;如有拖缺短少,即惟包承人是问,限包承人张新才等如数缴出。恐口无凭,立此包承甘结字永远为据。   凭中保人王肇文、刘阿来、朱紫贵   佃户姓名列后:   一、佃户赵添丁、赵添水,种水田一份,计亩一甲六分九厘二毛,每年纳谷一十七担。   一、佃户刘添丁,种田二份,计亩一甲六分二厘,每年纳谷一十四担。   一、佃户吴世忠,种田一份,计亩四分五厘六毛六丝二忽,每年纳谷八担。   一、佃户张得胜,种田一份,计亩二甲二分八厘九毛六丝,每年纳谷一十六担。   一、佃户陈生,种田一份,计亩一甲二分七厘二毛,每年纳租一十四担。   一、佃户潘旺,种田二份,计亩二甲六分七厘六毛,每年纳谷二十七担。   一、佃户帝阿偕、帝阿风,种田一份,计亩一甲五分,每年纳谷二十七担。   一、佃户潘阿添,种田一份,计亩一甲五分,每年纳谷一十五担。   一、佃户张珠明,种田一份,计亩二甲,每年纳谷二十二担。   以上各佃户每年应完租谷一百四十八担,合并登明。   光绪十八年五月日。   彝陵陈鸿江敬书   (勒石)   第三○报明书   当各庄佃户,或有现年贌耕,或有永远贌耕。现年贌耕者,佃户每年向业主取贌,其租谷、茶税无定,依时相商是也。永远贌耕者,佃户自备工本栽种茶欉,建立屋宇,每年仅纳山税银而已,其地基畑地并无别纳税金。至于佃人若有自备工本开辟水田,限十年为满,听佃人耕作免纳小租;至十年以外,然后按田额多少,向业主相商纳租谷是也。兹届丈量之际,理应报明上申候也。   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十日。   石碇堡十一区庄长潘颖悟   青桐坑石笋尖庄委员张溪   平溪仔庄委员李生来   柴桥坑庄委员许运   第三一招贌栽种茶欉字   同立招贌栽种茶欉字人杜论、张赐等,缘论有应份山场埔地一所,址在橹寮坑口,四至界址载在上手字内明白。今因乏力自栽,愿欲出贌于人,即托中招得佃人张赐官自备工本前来承贌,栽种地瓜、茶欉、杂物等项。当日三面议定佃人先备出无利佛银二十元正,借与业主应用,言约三年要种三万欉茶头为准,每万欉茶头至三年以外,逐年纳茶租银四元正,计共三万欉,逐年纳茶租银十二元正,要抵还前所借之项足讫,余者送交业主应用,各不得刁难。即日同中踏明地界,交付佃人前去栽种及起盖茶寮等项,至日久若不欲收成,业佃字据两相交清。保此业系论之业,与别无干;若有别房阻挡者,业主自理,与佃人无干。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招贌栽种茶欉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永远为照。   即日同中论亲收过字内佛银二十大元正足讫是实,再照。   一、批明:林生应份内栽种茶欉,租例照约内所行,照,行。   光绪岁次丙戌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赖文明   认耕人张新爱   场见人兄林生   同立招贌栽种茶欉字人杜论、张赐   第三二贌耕合约字   同立贌耕合约字业主杜朝春、佃人李双和。前春有自置山地一所,址在基隆堡八斗庄,土名坑内。今因乏力耕作,外托中引就佃人李双和自备工本承贌耕种,时备出无利碛地银五大元正,付山主收讫,遂踏明界址,将土地公前山面一段,付佃户耕种。约定每年应纳山租银五大元正;如抛荒失种,亦照五元完纳。其逐年山租银春夏完纳,不得拖缺分文;如有拖缺分文,将碛地银控抵,任起耕别贌。言约年限:自丁酉年春起,至丙午年冬止。限满,将原贌界内所有杂物等件,归还山主,不得损失一物,随取碛地银并字据,两不得刁难。如佃人欲再垦贌,两相面议。此系二比喜悦,各无悔意,合立贌约字二纸一样,各存照,行。   即日山主亲收过字内碛地银五大元正,批照,行。   批明:原前业主有界桂竹林,如是日后有出利若干,业主佃人对半均分,照,行。   光绪二十三年(太岁丁酉年)月日。   代笔人李春元   认耕人翁英玉   同立贌耕合约字佃人李双和业主杜朝春   第三三贌耕合约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