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89 页/共 242 页

第二三 招耕字   第二四 招耕字   第二五 贌耕收碛地银字   第二六 招佃耕字   第二七 招耕字   第二八 约字人   第二九   第三○ 报明书   第三一 招贌栽种茶欉字   第三二 贌耕合约字   第三三 贌耕合约字   第三四 约字   第三五 退耕佃归管字   第三六 贌耕园约字   第三七 贌园字   第三八 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   第三九 谕示   第四○ 合约字    第四一 永远契约书   第四二 谕单   第四三 谕示   第四四 谕示   第四五 佃单   第四六 佃照   第四七 佃照   第四八 佃批执照   第四九 佃批字   第五○之一 赁耕字   第五○之二 约字人   第五一 贌永耕字   第五二 招永耕字   第五三 承耕字   第五四 佃批字   第五五之一 退耕抄封田厝字   第五五之二 退耕抄封田厝字   第五六 转垦永耕字   第五七 杜退永耕田字   第一之一招耕字   立招耕字人吴希章,有水田一所,址在白地粉庄前,四至界址俱载明在大契内,并带圳水通流灌溉充足。今因乏田耕作,适有渔寮庄佃人彭善托保认人郑火向章议贌,言约每年不论岁之丰歉,应纳小租谷二十二石,并缴无利碛地银二十二大元,交章亲收。面约每年应完大租、水租,系归佃人彭善纳清,不干业主之事。其田即日踏明四界,交善耕作;其每年小租谷,至六月早季收成之日,在埕晒干扇净,一齐付业主雇工运回,不得湿冇抵塞,亦不得少欠升合;如有等情,该保认人赔补足数。其田面约三年为限,自庚子年冬起,至癸卯年冬止。满限之日,听业主起耕别贌,不敢异言生端。口恐无凭,合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彭善同保认人备出无利碛地银二十二大元正,交业主吴希章亲收足讫,照。   光绪二十六年十月日。   代笔人□□□   保认耕人□□□   文招耕字人吴希章   第一之二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彭善,今因乏田耕种,托保认耕人郑火向业主吴希章贌出水田一所,址在白地粉庄,东西四至俱载契内,并带圳水通流灌溉充足。言约每年不论岁之丰歉,应纳小租早谷二十二石,并缴无利碛地银二十二大元,交业主吴希章亲收。面约每年应完大租、水租,系归佃人彭善纳清,不干业主之事。其田即日踏明四界,交善耕作;其每年小租谷,至六月早季收成之日,在埕经风扇净,付业主雇工运回,不得湿冇抵塞,亦不敢少欠升合;如有等情,该保认人赔补足数。其田面约三年为限,自庚子年冬起,至癸卯年冬止。满限之日,听业主起耕别贌,不敢异言生端。口恐无凭,合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善同保认人备出无利碛地银二十二大元,交业主吴希章亲收足讫,照。   光绪二十六年十月日。   代笔人□□□   保认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