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学案 - 第 241 页/共 437 页

授田之制荡尽,奈何犹用授田时法税之﹖后世谓杨炎两税变古,全不究始末。   桑弘羊与刘晏无异。所可怒者,晏以用兵故兴利,不得已耳。史家无识,妄立论。   孔父、仇牧死,晏婴不死,以恕扬雄则非矣。   以位当卦,以卦当日,出于汉人。若夫节候晷刻,推其五行所寄,而吉凶祸福死生至《玄》而益详,盖农工小人所教以避就趋舍者。扬雄为孔氏之学,将经纬大道,奈何俛首效之﹖   《十翼》非孔子一人之书,司马迁不能辨,而刘向父子与雄尤笃信之。   汉人皆由赋入,扬雄方知以上更有事,故谓「孔氏之门用赋,则贾谊升堂,司马相如入室,如其不用何」!乃雄转关捩处,所以于道有功。   祖望谨案:董仲舒、刘向亦不由赋入。   雄所谓「遐言」,为《太玄》发也。以言为学,孔子没后事。   「君子避碍则通诸理」,不知何所指。人有碍而我通之,未尝自碍而又自通也。   《管子》非一人之笔,亦非一时之书,以其言毛嫱、西施、吴王推之,当是春秋末年。山林处士,妄意窥测,借以自名,而后世信之为申、韩之先驱,鞅、斯之初觉。   秦、汉书,孔、孟之论未行,学士以管子之书为教,视《六经》无有也。贾谊短世,错杀死,是书不极其用。   留令罪死之论,处士无故创奇语,后人遂倚为口实。   古人之于命令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夫上之所欲未必是,逆而行之不可也。民之所欲未必是,顺而行之不可也。理必有行而行之,先之以开其所知,后之以熟其所信,申重谆悉,终于无不知,斯行矣。命令之设,所以为民,非为君也,焉有未能生之而已杀之者乎﹖数术家闇于先王之大义,私其国以自与,以为命令,特为我发,而操制之术先焉,始于欲尊君而甚至无所不用。孔子赞《易》,《巽》曰「君子申命行事」,《姤》曰「后施命诰四方,皆非《巽》莫行。又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又曰:「如其善而莫之违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违也,不几乎一言而丧邦乎!」是数术家以令为令,而孔子以不令为令也。数术家以言而不违为兴国,而孔子以言而不违为亡国也。不以《易》、《论语》之言出令,而皆欲以《管子》之言出令,是刑名常为主,而申、商之祸无时可息也。   「赦者,奔马之委辔;毋赦者,痤疽之药石」。又曰「惠者多赦」,「民之仇雠,法者毋赦民之父母」。当时论不可赦如此,岂如司马迁所记陶朱公子之类,或者君臣之闲售私以长恶邪﹖「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而鲁肆大眚,无贬词,此有国旧典也。处士发语偏陂,遂与帝王之道离绝。刘备谓「周旋陈元方、郑康成闲,言治道未尝及赦」!汉以后为此等见识不为无助。   「堂上远于百里,堂下远于千里,君门远于万里」。然矣!古之圣贤,所以昭明大德,荡涤疑阻,《周官》一书,通达壅塞之理居半,凡欲去此患也。如数术家猜虑积心,忿忮形色,左右前后,无非蔽欺,钩巨设而告密用,群情惴惴,所以来谗贼而长作伪。   所以为《管子》者,在《三匡》二卷,杂乱重复,叙事颇与《左氏》不异。而《国语》又削除其杂,复以就简。知此书之出在《左氏》后,《国语》成在此书后。   「耳目者,视听之官也,心而无与乎视听之事,则官得守其分。夫心有欲者,物过而目不见,声至而耳不闻也。故曰上离其道,下失其事,心术者,无为而制窍者也」。案孟子称「耳目之官、心之官」,予论之已详。然则执心既甚,形质块然,视听废而不行。盖辩士之言心也,其为心之害大矣。《洪范》「思曰睿,睿作圣」,各守身之一职,与视听同谓之圣者,以其经纬乎道德仁义之理,流通于事物变化之用,畅沦浃,卷舒不穷而已。恶有守独失类,超忽惝恍,狂通妄解,自矜鬼神也哉!   桓公封杞、刑事,管子之语不如《左氏》所言,予尝谓《左氏》中管仲语,已降古人数十等,盖不复见「葛伯仇饷」,「朕哉自亳」,「有罪无罪,惟我在」之风矣。然侯伯救灾讨罪,所引文王之诗正合礼体,亦未可遽引汤、武责之。今辨士之词,又降《左氏》数十等,使人君任法为道,要始于管子,其说以为佚乐驰聘宫中之欢,无所禁圉,利身便形养寿命,垂拱而天下治,而尧及黄帝皆然,浅鄙无稽,遂成战国亡秦之祸。   为管氏书者,变诈百出不穷,其盛在于盐铁,其用着于宝龟,畜泄废居,豪夺商贾,至于决瓁、洛之水,沐路旁之树,倾鲁、梁之绨,搜荆楚之鹿,戏词误论,今不举者众矣,独盐铁为后人所遵,言其利者,无不祖管仲,使之蒙垢万世。案其书,计食盐之人,月为钱三十,中岁之彀,粜不十钱,而月食谷四石,是粜谷市盐,其费略不甚远,虽今之贵盐不至若是。《左氏》晏子言「鱼盐蜃蛤,弗加于海,海之盐蜃,祈望守之。」是时衰微苛敛,始有禁榷,晏子忧之,而齐卒以此亡。然则岂管仲所行,而齐所以霸乎﹖孔子以小器卑管仲,责其大者可也。使其果猥琐为市人不为之术,孔子亦不暇责矣。故《管子》之尤谬者,无甚于《轻重》诸篇。   《左氏》无孙武。同时伍员、宰嚭一一诠次,乃独不及武邪﹖详味《孙子》,与《管子》、《六韬》、《越语》相出入,春秋末,战国初山林处士所为,其言得用于吴者,其徒夸大之说也。   穰苴、孙武,皆辩士妄相标指,无事实。穰苴斩宠臣,孙武戮爱姬,所谓知兵者何用此。天下有道,征伐自上出,而行陈部伍,皆有定法,以教天下。天下无道,匹夫贱人以意言兵,行陈部伍,无复常经,其流及上,而为国者顾听命焉,岂小故邪﹖   「兵,诡道也」。案子罕言「天生五材,民并用之,谁能去兵﹖兵者,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今「诡道」二字于兵外立义,遂为千古不刊之说。古人之言兵者尽废矣。禹、汤、文、武之兵,正道也,非诡道也。孙子不学,所知者,诡而已。   孙子尽用兵之害,而于守与不战持之最坚,学者未之详。   祖望谨案:此可以见水心非浪用兵者也。   扬雄不喜孙、吴,而曰「不有《司马法》乎」﹖不知所指何司马也。   吴起较孙子却近。   祖望谨案:水心又曰:「未知李靖何以谓吴不如孙。」   《司马法》多不成语。「夏赏而不罚,殷罚而不赏」,尤不成语。   司马迁谓「司马兵法闳廓深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即此法邪﹖抑别有指也﹖穰苴事,予固言其非。夫非知德者不足以知兵,迁之所云闳廓深远纔如此,悲夫!」   《六韬》阴谲狭陋。   《龙韬》以后四十三篇,似为《孙子》义疏。其书言避殿,乃战国后事,固当后于《孙子》。其《励军)所言,又本于吴起。然庄周亦称九征,则真以为太公所言,岂足据哉!   《周官》:「宗伯以军礼同邦国,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均之礼恤众也,大田之礼简众也,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合众也。」所贵于礼者,谓能有所别异,而军礼独言同。《三略》所云「将礼」,不可谓不得古人之意。晋侯登有莘之墟以观师,曰「少长有礼,其可用也」,不知当时所言礼指何事。后世不言礼,而言威,故子玉治兵,「终朝而毕,鞭七人,贯三人耳」,荐贾以为「刚而无礼,不可以治民」。其有能吊死哀丧,同士卒甘苦,则又以为恩而不复言礼矣。夫礼者,将之本;威者,将之末;恩者,威之余也。   祖望谨案:以恩为威之余,尚未圆,然大意甚佳。   《尉缭子》「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而孙子「得车十乘以上,赏其先得者」,视尉缭此论,何其狭也。   李靖谓陈法必黄帝所制,太公缮之,管仲复修之,诸葛亮八陈即握奇法,此皆山林隐约夸望相承。《周官》司马搜、苗、狝、狩,其陈即战陈,当时上自王公,下至卒伍,皆知之。楚之乘广,晋之毁车,虽临时,或乱常制,终不能变大法,乃后世以为奇术。《握奇》遂为秘文。前人未尝学《周官》,自不足怪。今之学者已学《周官》,乃相与别画陈法无休时,可叹矣!   自战国以来,能教其人而用之,惟诸葛亮非驱市人之比,所以其国不劳,其兵不困,虽败而可战。夫教者,岂八陈、六花之谓﹖特其色别耳。抚循安集,上下相应,使皆晓然,旅泊不悲,死亡不痛,犹在其家室也。然则孙子之术,李靖与太宗所讲,正亮所弃也。《庄》、《列》诸书,向前多少聪明豪杰之士,向渠虀瓮里淹杀,可怜!可怜!   文中子说经史,前代儒者所未有,理虽不背驰,而模榻形似,无卓特见识,此为大病。至于房、魏礼乐,或信或疑,要是浅者,未足论也。   古诗作者,无不以一物立义,物之所在,道则在焉,非知道者不能该物,非知物者不能至道,道虽广大,理备事足,而终归之于物,不使散流,此圣贤经世之业,非习文辞者所能知也。《诗》既亡,后世存其礼可也。韩愈便谓古人未肯多让,或者不知量乎!   (梓材谨案:谢山所补,以下有四条,移入《庐陵学案》一条,移入《百源学案》三条。   克己,治己也,成己也,立己也。己克而仁至,言己之重也,己不能克,非礼害之也。   (梓材谨案:以下有五条,移入《泰山学案》一条,,移入《伊川学案》一条,移入《范吕诸儒》一条,移入《华阳学案》一条,移入《吕范诸儒》一条。)   古者赋禄制田,其权在上,贫贱富贵无大踰越,而为之宗以维之,故长者不傲,幼者不侮,而和亲雍睦之教可行。后世崛起自致,贫贱富贵各极其欲,荣悴异门,交相为病,于是贤者谢宗以自远,不肖者挟长以行私,盖■阋之不暇,而安能善其俗哉!夫宗者,贵而贤者也,富而义者也,非是二者,而拥虚器以临之,教令之所不行也。故贵而贤,富而义,则上礼异之,命为其宗,爵不必亲而疏者可畀也,田不必子而贫者可共也。施舍赒惠,族人依倚,特为宗主,无犯义,无干刑,相趋于实而不惟其名之徇,此今日立宗之要也。   (梓材谨案:以下一条移入《蜀学略》。)   使知义理者常为主司,学者不得以悖理之文希合于一时,虽因今之时文不改,亦自足以得士。不然,虽累变其法,而学者之趋向亦终不能一。   王曾中第,以为「平生之志,不在温饱」。欧阳修执政,以为「惟不求而得,与既得而不患失」,然予病其侵寻于官职矣,而东莱吕氏嫌予此论太高,自天下治体大变,虽君子无策以振起之。贤愚同轨,邪正并辙,苟免其身,而复以其弊遗后人,则虽不思得,不患失,而卒与庸众同归于温饱者无异。呜呼!此有志者之所当深思也。(以上谢山补。)   祖望谨案:论果太高,然有益于学者。   (梓材谨案:以下七条,移入《庐陵学案》四条,移入《百源学案》一条,移入《明道学案》一条,移入《东莱学案》一条。)   宗羲案:黄溍言「叶正则推郑景望、周恭叔以达于程氏,若与吕氏同所自出。至其根柢《六经》,折衷诸子,凡所论述,无一合于吕氏。其传之久且不废者,直文而已,学固勿与焉」。盖直目水心为文士。以余论之,水心异识超旷,不暇梯级,谓「洙泗所讲,前世帝王之典籍赖以存,开物成务之伦纪赖以着」;「《易》、《彖》、《象》,夫子亲笔也,《十翼》则讹矣」;「《诗》、《书》,义理所聚也,《中庸》、《大学》则后矣」;「曾子不在四科之目,曰参也鲁」,「以孟子能嗣孔子,未为过也;舍孔子而宗孟子,则于本统离矣」。其意欲废后儒之浮论,所言不无过高,以言乎疵则有之,若云其概无所闻,则亦堕于浮论矣。   百家谨案:《习学记言》存于今者,《序目》而已。内说经共十四卷:《易》四卷,《书》一卷,《诗》一卷,《周礼》、《仪礼》合一卷,《礼记》一卷,《春秋》一卷,《左氏传》二卷,《国语》一卷,《孟子》一卷,若《记言》原本不知若干卷,惜乎不得见矣!是书前有山阴孙之宏序,叶氏门人。(梓材案:此条录自朱氏《经义考》,盖系《学案》原本,而竹垞录之者。竹垞尝寓吾郡二老阁,与郑南溪称后二老,故得见《学案》原■。又案:是书凡经十四卷,诸子七卷,史二十五卷,《文鉴》四卷,合为五十卷,名《习学记言序目》,非别有全书也。)   (云濠谨案:陈直斋《书录解题》谓《习学记言》五十卷:「大抵务为新奇,无所蹈袭,其文刻削精工,而义理未得为纯明正大。」然如梨洲及谢山所录,又何尝不纯明正大邪﹖) 卷五十五 水心学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