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素问直解 - 第 151 页/共 159 页

禁,作噤。丧,去声。诸口噤无言而身鼓栗,如丧神明,失其内守,乃手少阴心经之病。心者火也,故皆属于火。   诸痉项强,皆属于湿。   痉,手足搐搦也。诸痉急而项背强,乃足太阳膀胱之病。膀胱者,水湿之府,故皆属于湿。   诸逆冲上,皆属于火。   诸气逆而冲于胸膈之上,乃手厥阴心包之病。心包者火也,故皆属于火。   诸胀腹大,皆属于热。   诸胀满而腹大,乃足太阴脾经之病。热湿相蒸,脾土受病,故皆属于热。   诸躁狂越,皆属于火。   诸躁扰不宁,狂烦越度,乃足阳明胃经之病。阳明者,燥热之气也,故皆属于火。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   诸一时卒暴,筋强而直,屈伸不能,乃足厥阴肝经之病。厥阴主风,故皆属于风。   诸病有声,鼓之如鼓,皆属于热。   诸病而鼻息有声,气上行而鼓动之,如鼓声者然,乃手太阴肺经之病。肺主气,气为阳,故皆属于热。   诸病 肿,疼酸惊骇,皆属于火。   酸,同 。 肿,肉肿也,肉肿则疼酸,气机不顺,则惊骇,乃手阳明大肠之病。阳明者,燥热之气也,故皆属于火。   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   戾,了戾也。诸转反戾,则溲便不利,溲便不利则水液混浊,乃手太阳小肠之病。太阳者,阳热之气也,故皆属于热。   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属于寒。   水液澄澈清冷,则下焦虚寒,乃足少阴肾经之病。肾主水寒,故皆属于寒。   诸呕吐酸,暴注下迫,皆属于热。   呕吐酸水,暴注下迫,乃胆足少阳之病。少阳者,火也,故皆属于热。此病有形之形藏,而内属于无形之六气也。   故大要曰: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必先五胜,   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此之谓也。   承上文而总结之。以明审察之法也。上文诸病,有属于肝心脾肺肾者,有属于风火热湿寒者,故大要曰,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属形藏之有形者,当求之而得其真;有属气化之无形者,亦当求之而得其真有余而盛者,不得其平,故当责之。不及而虚者,不得其平,亦当责之。必先知五行之胜。若胜,则当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即此有无求之,盛虚责之之谓也。   帝曰:善。五味阴阳之用,何如?   疏其血气,令其调达,必有五味阴阳之用,故相继而问之。   岐伯曰: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   渗泄为阳。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 或坚,以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其平也。   五味阴阳之用,彼此相济以成。如辛主发散,从内而外,必济以甘,故辛甘之味,为能发散而属乎阳。   苦主涌泄,从中上涌,从中下泄,必济以酸,故酸苦之味,为能涌泄而属于阴。咸味润下,主能下泄,能下泄,即能上涌,故咸味涌泄为阴。五味之外,复有淡味,淡主渍渗,能渍渗,即能行泄,故淡味渗泄为阳。此辛甘酸苦咸淡六者,气味虽殊,功用相济,或收或散者,收而能散,散而能收也。或缓或急者,缓而能急,急而能缓也。或燥或润者,燥而能润,润而能燥也。或 或坚者,而能坚,坚而能 也。此五味阴阳相济,以为功也。各以所利而行之,疏其血气也。调其气,令其调达也。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故曰使其平也。   帝曰:非调气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无毒,何先何后,愿闻其道。   承调气使平之言,而复问也。谓非调气而得,则当以药治之。药之有毒无毒,调治何先何后,必有其道,故愿闻之。   岐伯曰:有毒无毒,所治为主,适大小为制也。   治病各有其主,药之有毒无毒,以所治之病为主,更适方之大小以为制,此其道也。   帝曰:请言其制。   请言大小之制。   岐伯曰: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   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损者益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上之   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开之发之,适事为故。   制方之道,君一臣二,无庸佐使,制济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剂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剂之大也。制小制中制大,大要,病寒者热治之,病热者寒治之,病微者逆治之,病甚者从治之,病坚者消削之,邪客者除去之,劳虚者温以治之,结聚者散以治之,留着者攻以治之,燥热者濡以治之,急疾者缓以治之,耗散者收以治之,损伤者益以治之,逸置者行之,惊骇者平之,或举而上之,或推而下之,或膏以摩之,或汤以浴之,或缓治以薄之,或急治以劫之,或开导之,或发散之。凡此皆各适其事之所宜,为复其故。   帝曰:何谓逆从?   微者逆之,甚者从之,何谓?   岐伯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从小从多,观其事也。   逆者,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是为正治。从者,以热治热,以寒治寒,是为反治。制方小大,从小从多,则观其事之所宜也。   帝曰:反治何谓?   正治者,治之正,反治者,治之反,故问反治何谓?   岐伯曰: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   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则同,其终则异,可使破积,可使溃坚,可使气和,可使必已。   反治之道,必以热治热,服药宜凉,是热因寒用也。以寒治寒,服药宜温,是寒因热用也。补药治中满,是塞因塞用也。攻药治下利,是通因通用也。此寒热通塞之治,后必伏其所主之病,而先其所因以投之,热治热,寒治寒,塞用塞,通用通,是其始则同。热者寒,寒者热,塞者通,通者塞,是其终则异。塞因塞用,则正气自强,故可使破积,可使溃坚。通因通用,则邪不能容,故可使气和,可使必已。此反治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