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素问直解 - 第 141 页/共 159 页
卯酉之岁,阳明司天为燥化;子午之岁,阳明在泉为辛化。乙庚化金,本于天之素气,故司气为素化。
上见少阳,左阳明;上见太阳,右阳明;少阳在下,左阳明;太阳在下,右阳明。寅申辰戌,阳明居司天之左右,巳亥丑未,阳明居在泉之左右,故间气为清化。清,金之清肃也。
太阳司天为寒化,在泉为咸化,司气为玄化,间气为藏化。
藏,如字。辰戌之岁,太阳司天为寒化,丑未之岁,太阳在泉为咸化。丙辛化水,本于天之玄气,故司气为玄化。上见阳明,左太阳;上见厥阴,右太阳;阳明在下,左太阳;厥阴在下,右太阳。
卯酉巳亥,太阳居司天之左右;子午寅申,太阳居在泉之左右,故间气为藏化。藏,寒之凝敛也。
故治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生,五脏所宜,乃可以言盈虚,病生之绪也。
六气各有所化,故治病者必明六化之分治,其中复有酸苦甘辛咸五味,苍 丹素玄五色,故必明五味五色所生,而合于五脏之所宜,然后乃可以言六气化之盈虚,病生之端绪也。
帝曰:厥阴在泉而酸化,先余知之矣。同化之行也何如?
上文岐伯云:地化与司天同候。是厥阴司天,其化以风,厥阴在泉,其化亦以风也,帝故举而问之。
岐伯曰:风行于地。所谓本也,余气同法。本乎天者,天之气也,本乎地者,地之
气也。天地合气,六节分,而万物化生矣。故曰:谨候气宜,无失病机,此之谓也。
厥阴在泉,故风行于地。六气为本,故所谓本也。不但风气为然,其热湿火燥寒之气皆然,故余气同法。六气司天而本乎天者,即天之气也。六气在泉而本乎地者,即地之气也。司天在泉,皆本六气。故天地合气,一岁六分之,故六节分,而万物化生矣。六节之气,各有所宜,不宜则病,故曰:谨候气宜,无失病机。即此六节分而万物化生之谓也。
帝曰:其主病何如?
谨候气宜,无失病机,是六气为万物之主,不宜则病,故问主病何如?
岐伯曰:司岁备物,则无遗主矣。
司岁,五运五行主岁也;备物,随五行所主之运,备五行所属之物也。随司岁之气以备物,则谨候气宜,无失病机,故无遗主矣。
帝曰:先岁物,何也?
五运五行,六岁始复,先备其物,以候其用,故问先岁物何也?
岐伯曰:天地之专精也。
万物之性,不外五行,五行之气,各主一岁,随五行所主之气,备五行所属之物,乃得天地之专精也。
帝曰:司气者何如?
五运五行,六气亦五行,故问司气者何如?
岐伯曰:司气者,主岁同,然有余不足也。
六气合五运。司气者,必与主岁同,谓之专精。然司气者,多不能尽与主岁同,而有有余不足也。
六十年中惟乙卯乙酉,丙辰丙戌,丁巳丁亥,戊子戊午,戊寅戊申,己丑己未十二年,司气与主岁同。
帝曰:非司岁物,何谓也?
非司岁所备之物,何以不专精,故又问之。
岐伯曰:散也,故质同而异等也,气味有薄浓,性用有躁静,
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浅深,此之谓也。
非司岁所备之物,其气散也,故秉质同而等级异也。所谓异等者,气味有薄浓,薄则不足,浓则有余;性用有躁静,躁则劣,静则优。自气味薄浓性用躁静推之,则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浅深,即此质同异等之谓也。
帝曰:岁主藏害,何谓?
害,犹病也。五运五行,谓之岁主。五运五行,合于五脏,不和则病,故问岁主藏害何谓?
岐伯曰:以所不胜命之,则其要也。
水火金土木,相为胜制,受制则不胜,不胜则病,故以所不胜命之,则其藏害之大要也。
帝曰:治之奈何?
藏害,而治之奈何?
岐伯曰:上淫于下,所胜平之;外淫于内,所胜治之。
司天在泉之理,备于人身,故举上下外内,以明藏害之治。上淫于下,谓司天之气,淫胜其在下之运气,当以所胜平之。如少商金运,火热司天,平以咸寒之类。外淫于内,谓在泉之气,淫胜其在内之运气,当以所胜治之。如少宫土运,风木在泉,治以辛凉之类。曰平曰治,言治之而得其平,平之而得其治也。
帝曰:善。平气如何?
无上下外内之胜制,谓之平气,平气何如?
岐伯曰: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正者正治,反者反治。
人身之气,合于天地,故当谨察阴阳所在而调和之,大要以平为期。正者正治,言阳盛治阳,阴盛治阴,正治而得其平也。反者反治,言阳虚而阳反盛,阴虚而阴反盛,无容正治,当反治而得其平也。
帝曰:夫子言察阴阳所在而调之,论言人迎与寸口,相应若引
绳,小大齐等,命曰平。阴之所在寸口何如?
上文岐伯云: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灵枢·禁服》论云:人迎主中,寸口主外,两者相应若引绳,小大齐等。如是者名曰平人。帝并举其言,谓寸口,乃脉之大会,而阴之所在寸口何如?阴,少阴也。
岐伯曰:视岁南北,可知之矣。
五运之中,戊癸化火,以戊癸之岁为南政,甲乙丙丁己庚辛壬之岁为北政。故视岁之南北,可知其政矣。
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北政之岁,少阴在泉,则寸口不应,
厥阴在泉,则右不应,太阴在泉,则左不应。南政之岁,少阴司天,
则寸口不应;厥阴司天,则右不应;太阴司天,则左不应。诸不应者,反其诊则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