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经集注 - 第 24 页/共 28 页
汗出而死。下之而愈。
丁曰。其阴阳盛虚者、谓非言脉之浮沉也。谓寒暑病异。燥湿不同。人之五脏六腑。有十二经。皆受于病。其手太阳少阴属火。主暄。手阳明太阴属金。主燥。手少阳厥阴属相火。主暑。此是燥暑暄六经。以通天气。病即不体重恶风而有躁。素问曰诸浮躁者。病在手是也。若以承气下之即愈。服桂枝取汗。汗出即死。其足太阳少阴属水。主寒。足阳明太阴属土。主湿。足厥阴少阳属木。主风。此是风寒湿六经。以通地气。病即体重恶寒。故素问曰诸浮不躁者。病在足是也。若以桂枝取汗。汗出即愈。服承气下之即死。此是五脏六腑配合阴阳大法也。所以经云。阳虚阴盛。汗出而愈。
下之而死。其阳盛阴虚。汗出而死。下之而愈。此义非反颠倒也。杨曰。此说反倒于义不通。不可根据用也。若反此行之。
乃为顺尔。虞曰。诸经义皆不错。此经例义。必应传写误也。凡伤寒之病。脉浮大而数。可汗之则愈。病在表也。脉沉细而数。可下之则愈。病在里也。推此行之。万无一失。
寒热之病。候之如何也。然。皮寒热者。皮不可近席。毛发焦。鼻 。不得汗。
丁曰。肺候身之皮毛。大肠为表里。脏病即寒。腑病即热。故言皮寒热也。皮不可近席者。谓手三阴三阳法天天动。
故病即不欲卧近席也。毛发焦。鼻 不得汗者。谓下有心火燥热之为病。不得汗之。汗之即死。下之即愈。谓肺主燥故也。
肌寒热者。皮肤痛。唇舌 。无汗。
丁曰。脾候身之肌肉。胃为表里。脏病即体寒。腑病即体热。故言肌寒热也。皮肤痛。唇舌 。脾者应土。土主湿。
故皮肤津液出。体重。其津液外泄。即唇舌 。病名湿燥。无以汗之。汗之即肠胃泻不通。下之即泄注。此者是湿气之为病。当温中调气也。
骨寒热者。病无所安。汗注不休。齿本 痛。
丁曰。肾主骨。与膀胱为表里。病在阳。即身热、体重、恶寒。在阴即寒。病无所安。肾主水。汗注不休。齿本痛。汗即愈。下即死。阴盛阳虚故死。杨曰。五脏六腑。皆有寒热。此经惟出三状。余皆阙也。
五十九难曰。狂癫之病。何以别之。然。狂之始发。少卧而不饥。自高贤也。自辨智也。自贵倨也。妄笑好歌乐。
妄行不休是也。
丁曰。狂病者、病在手三阳。而反汗。故阳盛即发狂也。病在足三阴。而反下。故阴盛即发癫也。杨曰。狂病之候。
观其人初发之时。不欲眠卧。又不肯饮食。自言贤智尊贵。歌笑行走不休。皆阳气盛所为。故经言重阳者狂。此之谓也。
今人以为癫疾。谬矣。
癫疾始发。意不乐。直视僵仆。其脉三部阴阳俱盛是也。
丁曰。经言重阳者狂。重阴者癫。今三部阴阳俱盛者。寸为阳。尺为阴。寸尺俱盛极而沉也。杨曰。癫、颠也。发则僵仆焉。故有颠蹶之言也。阴气太盛。故不得行立而侧仆也。今人以为痫病。误矣。
六十难曰。头心之病。有厥痛。有真痛。何谓也。然。手三阳之脉。受风寒。伏留而不去者。则名厥头痛。入连在脑者。名真头痛。
丁曰。手三阳者。阳中之阳。今受风寒。伏留不去。即是三阳逆于上。故名曰厥头病。入连在脑者。名曰真头痛。
脑者。髓海。风寒入即死矣。杨曰。去者、行也。厥者、逆也。言手三阳之脉。伏留而不行。则壅逆而冲于头。故名厥头痛也。足三阳留壅。亦作头痛。今经不言之。从省久故也。(按久字疑当作文。)虞曰。风冷之气。入于三阳之经。故头厥痛也。其痛立已。真头痛者。谓风冷之气。入于泥丸宫。则为髓海。邪入则曰真头痛也。头脑中痛甚。而手足冷至肘膝者。名真头痛。其寒气入深故也。风寒之气。循风府入于脑。故云入连脑也。
其五脏气相干。名厥心痛。
杨曰。诸经络皆属于心。若一经有病。其脉逆行。逆则乘心。乘心则心痛。故曰厥心痛。是五脏气冲逆致痛。非心家自痛也。
其痛甚。但在心。手足青者。即名真心痛。其真心痛者。旦发夕死。夕发旦死。
丁曰。真心不病。外经受五邪相干。名曰厥心痛。其痛甚则手足青而冷。神门穴绝者死。病名真心痛也。杨曰。心者、五脏六腑之主。法不受病。病即神去气竭。故手足为之青冷也。心痛手足冷者。为真心痛。手足温者。为厥心痛也。
头痛亦然。从今日平旦至明日平旦为一日。今云旦发夕死。夕发旦死。是正得半日而死也。
卷之四
神圣工巧第十一(凡一首)
六十一难曰。经言望而知之谓之神。闻而知之谓之圣。问而知之谓之工。切脉而知之谓之巧。何谓也。然。望而知之者望见其五色以知其病。
杨曰。望色者、假令肝部见青色者。肝自病。见赤色者。心乘肝。肝亦病。故见五色知五病也。
闻而知之者。闻其五音以别其病。
杨曰。五音者、谓宫、商、角、征、羽也。以配五脏。假令病患好哭者。肺病也。好歌者。脾病也。故云闻其音知其病也。
问而知之者。问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所起所在也。
杨曰。问病患云好辛味者。则知肺病也。好食冷者。则知内热。故云知所起所在。
切脉而知之者。诊其寸口。视其虚实。以知其病。病在何脏腑也。
丁曰。视当作持字。为以手循持其寸口也。杨曰。切、按也。谓按寸口之脉。若弦多者。肝病也。洪多者。心病也。
浮数则病在腑。沉细则病在脏。故云在何脏也。(按脏下似脱腑字。)
经言以外知之曰圣。以内知之曰神。此之谓也。
丁曰。夫脉合五色。色合五味。味合五音。故有此望闻问切之法。经内前篇具说。习之者能知此。乃是神圣工巧之良医也。杨曰。视色听声、切脉。皆在外而知内之病也。
卷之四
脏腑井俞第十二(凡七首)
六十二难曰。脏井荥有五。腑独有六者。何谓也。然。腑者阳也。三焦行于诸阳。故置一俞名曰原。腑有六者。亦与三焦共一气也。
丁曰。三焦者、臣使之官。位应相火。宣行君火命令。使行于诸阳经中。见置一俞名曰原。所以腑有六。亦是三焦之一气。故三焦共一气也。杨曰。五脏之脉。皆以所出为井。所流为荥。所注为俞。所行为经。所入为合。是谓五俞。
以应金木水火土也。六腑亦并以所出为井。所流为荥。所注为俞。所过为原。所行为经。所入为合。其俞亦应五行。惟原独不应五行。原者、元也。元气者、三焦之气也。其气尊大。故不应五行。所以六腑有六俞。亦以应六合于干道也。
然五脏亦有原。则以第三穴为原。所以不别立穴者。五脏法地。地卑。故三焦之气经过而已。所以无别穴。六腑既是阳。
三焦亦是阳。故云共一气也。虞曰。天以六气司下。地以五行奉上。六气者、风寒暑燥湿火也。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
十一之气相因而成。人应之。乃六腑法六气。五脏法五行。亦十一之气相因而成也。天得六。谓天属阳。以阴数配之。
地得五。谓地属阴。以阳数配之。而成阴阳也。人腑脏亦然。六腑配六气者。谓胆木配风。膀胱水配寒。小肠火配暑。
大肠金配燥。胃土配湿。三焦少阳配火。三焦为原气。在六腑阳脉中。自立一为原也。五脏配五行者。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肾水。五脏法阴无原。一穴者。谓五行阴脉穴中原气暗主之。故原并俞同一穴也。(按五脏以俞为原。此井字疑衍。)故曰。三焦共一气。其理明矣。详此经义前后问答。文理有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