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要略方论 - 第 21 页/共 24 页

○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大豆浓煮汁饮数升即解。亦治狸肉、漏脯等毒。   ○治食生肉中毒方掘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数沸,澄清汁,饮一升,即愈。   ○治六畜鸟兽肝中毒方水浸豆豉,绞取汁,服数升愈。   ○马脚无夜眼者,不可食之。   食酸马肉,不饮酒,则杀人。   马肉不可热食,伤人心。   马鞍下肉,食之杀人。   白马黑头者,不可食之。   白马青蹄者,不可食之。   马肉 肉共食,醉饱,大忌。   驴、马肉合猪食之,成霍乱。   马肝及毛,不可妄食,中毒害人。   ○治马肝毒中人未死方雄鼠屎二七粒,末之,水和服,日再服。(屎尖者是。)   又方:人垢,取方寸匕,服之佳。   ○治食马肉中毒欲死方香豉(二两) 杏仁(三两)   上二味,蒸一食顷熟,杵之服,日再服。   又方:煮芦根汁饮之良。   ○疫死牛,或目赤,或黄,食之大忌。   牛肉共猪肉食之,必作寸白虫。   青牛肠不可合犬肉食之。   牛肺从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虫如马尾,割去勿食,食之损人。   牛、羊、猪肉,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内生虫。   ○啖蛇牛肉杀人,何以知之?啖蛇者,毛发向后顺者是也。   ○治啖蛇牛肉食之欲死方饮人乳汁一升,立愈。   又方:以泔水洗头,饮一升愈。   牛肚细切,以水一斗,煮取一升,暖饮之,大汗出者愈。   ○治食牛肉中毒方甘草煮汁,饮之即愈。   ○羊肉其有宿热者,不可食之。   羊肉不可共生鱼、酪食之,害人。   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羊悬筋,食之令人癫。   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痈。   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脏。   ○猪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   猪肉以生胡荽同食,烂人脐。   猪脂不可合梅子食之。   猪肉合葵食之,少气。   ○鹿肉不可合蒲白作羹,食之发恶疮。   ○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妇食之,令子青盲,男子伤精。   ○獐肉不可合虾及生菜、梅、李果食之,皆病患。   ○痼疾人不可食熊肉,令终身不愈。   ○白犬自死,不出舌者,食之害人。   食狗鼠余,令人发 疮。   ○治食犬肉不消,心下坚,或腹胀、口干大渴,心急发热,妄语如狂,或洞下方:杏仁(一升,合皮熟研用)   以沸汤三升,和取汁,分三服,利下肉片,大验。   ○妇人妊娠,不可食兔肉、山羊肉,及鳖、鸡、鸭,令子无声音。   ○兔肉不可合白鸡肉食之,令人面发黄。   兔肉着干姜,食之成霍乱。   ○凡鸟自死,口不闭,翅不合者,不可食之。   ○诸禽肉,肝青者,食之杀人。   ○鸡有六翮四距者,不可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