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要略方论 - 第 23 页/共 24 页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瘦者,弥不可食,伤人。   ○食诸果中毒治之方:猪骨烧过上一味,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漏脯等毒。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   ○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治之方:人粪汁饮一升。土浆饮一二升。大豆浓煮汁饮之。服诸吐利药,并解。   ○食枫柱菌而哭不止,治之以前方。   ○误食野芋,烦毒欲死,治之以前方。   ○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病欲绝,或吐下白沫,身体痹冷。急治之方。   肉桂煎汁饮之,多饮 冷水一二升,或食蒜,或饮地浆,或浓煮豉汁饮之,并解。   ○正月勿食葱,令人面生游风。   二月勿食蓼,伤人肾。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五月五日,勿食一切生菜,发百病。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心脉。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时病瘥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肿。   夜食生菜,不利人。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困萎。   ○葱、韭生初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忌。   枣合生葱食之,令人病。   生葱和雄鸡、雉、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葱、韭令人心痛。   夜食诸姜、蒜、葱等,伤人心。   ○芜菁根多食,令人气胀。   ○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多食动痔疾。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虫 虫。   ○黄瓜食之发热病。   ○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茎者,勿食之。   ○胡荽久食之,令人多忘。   病患不可食胡荽及黄花菜。   ○芋不可多食,动病。   ○妊妇食姜,令子余指。   ○蓼多食,发心痛。蓼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核疼痛。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   ○小蒜多食,伤人心力。   ○食躁或躁方豉浓煮汁饮之。   ○钩吻与芹菜相似,误食之杀人。解之方:荠 (八两)   上一味,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温二服。   ○菜中有水莨菪,叶园而光,有毒,误食之,令人狂乱,状如中风,或吐血。治之方: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春秋二时,龙带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为病。发时手背腹满,痛不可忍,名蛟龙病。治之方:硬糖(二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