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玉函经二注 - 第 32 页/共 37 页

为血瘀于内。勿使成脓。下之须早。非桃仁承气汤乎。脉若洪数者。则已成矣。岂复有瘀可下。此大黄丹皮以涤热排脓。势所必用也。然内经曰。肠痈为病不可惊。惊则肠断而死。故患此者。坐卧转侧。理宜徐缓。少饮稀粥。毋失调养斯善。   问曰。寸口脉微而涩。法当亡血。若汗出。设不汗者云何。答曰。若身有疮。被刀斧所伤。亡血故也。   〔补注〕微则阳虚。涩为血虚。定理也。故涩则亡血。阳微当汗出。若不汗者云何。知汗为血液。故汗多尚亡阳。况去血乎。然则骤为刀斧伤者。阴去而阳亦随衰。阳虽衰而不能复汗者。亡血故也。   病金疮。王不留行散主之。   王不留行散方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采取) 蒴 细叶(十分七月七日采)   桑东南根白皮(十分三月三日采) 川椒(三分除目及闭口者去汗)   甘草(十八分) 黄芩(二分) 干姜(二分) 浓朴(二分) 芍药(二分)   上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烧灰存性。勿令灰过。各别杵筛。合治之为散。服方寸匕。小疮即粉之。大疮但服之。产后亦可服。如风寒。桑东根勿取之。前三物皆阴干百日。   浸淫疮。从口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   〔衍义〕从口向四肢。由上及下。由内及外。散也。火热散则易消。反聚则难治。因久久愈热也。经云。夏脉太过。令人肤痛为浸淫。盖夏脉洪大。心主火。脉主心也。故曰。三部洪数心家热。舌上生疮唇破裂。然必非其时有其气则然。若立夏得洪大脉。又非所论可知矣。   浸淫疮。黄连粉主之。(方未见)   〔衍义〕黄连泻手少阴之火。火去而气血自复矣。   卷十九   趺蹶手指臂肿转筋阴狐疝蛔虫病脉证第十九   (皆系筋病故汇为篇论一首脉证一条方五首)   师曰。病趺蹶。其人但能前。不能却。刺 入二寸。此太阳经伤也。   〔补注〕 名承筋。在上股起肉处。脚跟上七寸。 之中陷者是。法不可刺。或刺转深。遂伤其经。以致能前而不能却。此仲景自注已详。   病患常以手指臂肿动。其人身体 者。藜芦甘草汤主之。   〔补注〕凡动皆属风。而肿属湿。故肝木主风。血虚则风生。气虚则湿袭。手臂肿且动。知其血不足之养筋。阳亦不能以自固。而身体之 。势不得已矣。岂非有痰气在筋节间乎。夫见于外者。未有不因于内者也。窥仲景有吐之法。惜乎方缺焉耳。   转筋之为病。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转筋入腹者。鸡屎白散主之。   鸡屎白散鸡屎白一味为散。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温服。   〔补注〕转筋者。脾胃土衰。肝木自盛。风火燥烁于筋。则筋挛而痛。故风气甚急。则肝血失养。筋失其柔和之性。乖其屈伸之节。故臂脚直。至脉直上下行者。乃督冲之为病。何者。督脉循阴器。阴器者。宗筋所主也。冲脉为肝之幕。肝木多风。则冲亦病矣。若微弦则转入于内。为病较重。因以鸡屎白投之。其肝邪外出耳。   阴狐疝气者。偏有小大。时时上下。蜘蛛散主之。   蜘蛛散方蜘蛛(十四枚熬焦) 桂枝(半两)   二味为散。取八分一匕饮和服。日再服。蜜丸亦可。   〔衍义〕厥阴之筋病也。狐、阴兽。善变化而藏。睾丸上下。有若狐之出入无时也。足厥阴之筋。上循阴股。结于阴器。筋结。故偏有大小。气病。故时时上下也。蜘蛛布网取物。其丝右绕。从外而内。大风不坏。得干金旋转之义。故主治风木之妖狐。   配桂枝以宣散厥阴之气结。   问曰。病腹痛有虫。其脉何以别之。师曰。腹中痛。其脉当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蛔虫。   〔衍义〕腹痛。中焦湿土之为病也。腹为阴。痛为阴类。故脉当沉。若脉弦。是见厥阴风木之象矣。反洪大者。风木盛而生火。风木之邪。贼伤中土。湿热不攘则生虫。   故曰诸虫皆生于风也。东方生风。在地为木。在体为筋。在脏为肝。风伤筋。此因风伤而生虫。故虫乃厥阴肝筋之为病也。是以伤寒蛔厥。在厥阴篇内。此章蛔痛。列于筋病篇中。   蛔虫之为病。令人吐涎。心痛。发作有时。毒药不止。甘草粉蜜汤主之。   甘草粉蜜汤方甘草(二两) 胡粉(一两) 白蜜(四两)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内粉蜜搅令和。煎如薄粥。温服一升。瘥即止。   〔衍义〕夫饮食入胃。胃中有热。则虫动。虫动则胃缓。胃缓则廉泉开。故吐涎。蛔上入膈。故心痛。蛔闻食臭出。得饮则安。故发作有时也。毒药不止者。蛔恶之不食也。蛔喜甘。故用甘草蜜之甘。随所欲而攻之。胡粉甘寒。主杀三虫。蛔得甘则头向上而喜食。食之即死。此反佐以取之也。   蛔厥者。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臭出。其人当自吐蛔。   〔衍义〕蛔厥者。病蛔而手足厥冷也。蛔厥者当吐蛔。病者静而复时烦。此因肝脏寒而蛔上入膈。故烦。盖言蛔生于肝。因脏寒而上入于膈也。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此蛔闻食臭而出于胃。故其人常自吐蛔。盖言蛔因风而生于肝。脏寒则上入膈。闻食臭则出于胃也。   蛔厥者。乌梅丸主之。   乌梅丸方乌梅(三百个)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一斤) 附子(六两炮) 川椒(四两去汗) 当归(四两) 桂枝(去皮) 人参 黄柏(各六两)   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   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臭等物。   〔衍义〕乌梅味酸入肝。梅得先春之气。主助生阳而杀阴类。细辛发少阳之初阳。   以助厥阴之化。当归启少阴之血液。以资肝脏所藏之荣。黄连配蜀椒。助心火以杀蛔。益子气也。附子配黄柏。资肾气以回厥。助母气也。干姜佐人参。补中焦而止呕。桂枝制风木。疏肝郁。阴阳和而厥逆回。风邪散而气血足。治蛔厥之法备已。蛔之化生。有若蜒蚰。生长极速。   卷二十   妇人妊娠病脉证治第二十   (证三条方九首)   师曰。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桂枝汤主之。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衍义〕妇人平脉者。言其无病脉也。阴脉小弱。其荣气不足耳。凡感邪而荣气不足者。则必恶寒发热。不妨于食。今无寒热。妨于食。是知妊娠矣。妊娠者。血聚气搏。经水不行。至六十日始凝成胎。斯时也。气血化于下。荣气不足。卫不独行。壅突中焦而不能食。津液少布。其人渴。用桂枝汤益荣和卫。设有医以他治。则更一月当化。若加吐下。复损其荣。土亦失其养育。条芩、白术可也。芎、归可也。参、可也。但要益荣生津。和中下二焦而已。   妇人宿有 病。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为 痼害。   〔衍义〕宿有 痼内结。及至血聚成胎。而 病发动。气淫于冲任。由是养胚之血。   不得停留。遂漏不止。 痼下迫其胎动于脐上。故曰 痼害也。凡成胎妊者。一月血始聚。二月始胚。三月始胎。胎成始能动。今六月动者。前三月经水利时。胎下血者。未成也。后断三月。始胚以成胎。方能动。若血下不止。而 乘故也。必当去其 。内经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 去则胎安也。桂枝、桃仁、丹皮、芍药。能去恶血。茯苓亦利腰脐间血。即是破血。然有散有缓有收有渗。结者散以桂枝之辛。肝藏血。血蓄者肝急。缓以桃仁、丹皮之甘。阴气之发动者。收以芍药之酸。恶血既破。佐以茯苓之淡渗。利而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