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玉函经二注 - 第 30 页/共 37 页

用橘皮理中气而升降之。人参、甘草。补土之不足。生姜、大枣。宣发谷气。更散其逆。竹茹性凉。得金之正。用之以降胆木之风热耳。   夫六腑气绝于外者。手足寒。上气脚缩。五脏气绝于内者。利不禁。下甚者。手足不仁。   〔衍义〕六腑主表为阳。五脏主里为阴。阳为卫。阴为荣。六腑绝。卫先不行于外。故手足寒。阳主升、在息为呼。外绝则气上出。出而不返。则下绝。下绝则筋急。故脚蜷缩也。五脏绝。荣先不行于内。则阴气去。大便属阴。故下利不禁。甚则血离于外。故手足不仁。   下利脉沉弦者下重。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   〔衍义〕仲景伤寒论厥阴证中注云。沉为在里。弦为拘急。里气不足主下重。脉大则病进。为利未止。脉弱数者。邪气微而阳气复。为欲自止。虽发热。正由阳胜。非邪逆也。成注如此。然弱阴不敌所回之阳。发热甚者。亦必治之。但不死而已。恐亦不宜大热。内经曰。下利发热者死。虽然。不惟厥阴。少阴下利亦然。伤寒论谓脉紧下利。脉暴微。手足温。利自愈。又谓下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是皆少阴下利者说也。非滞下之利。滞下则多热。若更发热。必难治。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衍义〕手足诸阳之本。十二经脉之所由起也。论曰。脉者血之府。气主煦之。血主濡之。是气司脉之动息。血充脉之形体也。血不自至。必气以运之。气即阳也。火也。若阴寒之气盛。则阳火之气衰。不能布散通于经脉。津液亦不行。聚而下利。   所以脉无而手足冷矣。若残阳尚根于中。未竭于脏者。则以艾灸接引孤宿之火。布散经脉。手足温则生。其阳已绝于脏。止息呼吸之息。用艾灸之。无根之阳。   反从艾火上炎。奔迫为喘而脱矣。故死。夫趺阳胃脉。土也。少阴肾脉。水也。负者。   克也。若少阴受负于趺阳。是后天之阳尚存。阴寒犹可回也。仲景谓下利脉不出者属少阴。灸少阴穴。此虽不言所灸之处。系厥阴证中。则必当灸厥阴之穴也。   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   〔衍义〕此条亦在厥阴证中。以上条发热下利观之。若同而异。以脉弱数为阳复而阳胜。惟言不死耳。此脉独弱。乃阴退阳复。在表作微热。在里作渴。终不与热甚更胜者同。故曰自愈。虽然。病在乎审察毫厘。不惟热有微甚。渴亦不可一途论也。如少阴伤寒五六日。自利而渴。小便白者。则为肾虚。引水自救。病之变端。岂一言可尽乎。   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脉紧。为未解。   〔衍义〕厥阴证中。注谓下利阴证也。脉数阳病也。阴病见阳脉者生。微热汗出。阴气得通也。   虽然。本经亦自有阴阳退复之义。何也。内经曰。厥阴之下。中见少阴厥阴者。两阴交尽而阳乃复。   阴是其本。阳是其标。从本则寒。从标则热。所以厥阴不治标本。从乎中治。此下利者。是其本之阴寒过也。微热是其标之阳火复也。复则内之阴邪。从而之表。发热汗出而散。散则标本和。   不治自愈。设脉紧。为寒胜。故未解。   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瘥。必圊脓血。以有热故也。   〔衍义〕仲景少阴证中下利便脓血者。悉属虚寒。以桃花汤主治。留聚者刺之。此厥阴圊脓血者何。盖为脉数而有热也。少阴桃花主者。脉必不数也。此数非先有热。初因阴盛而后阳复胜之。故数。脉数而渴。令自愈。以阳复而可退其阴寒也。更不瘥。则是复之过。更胜其阴。逐阳热而圊脓血也。非若上条微热而渴。脉弱者。脉弱则热不甚。不甚则不能更胜。惟与阴和而已。脉数下利又不止。故成协热也。   下利脉反弦。发热身汗者自愈。   〔衍义〕此脉初不弦。后乃弦。故曰脉反弦。弦者。必轻虚。春脉也。见少阳之气升发矣。阳气久为阴寒所覆。下陷聚液成利。一旦得升发之。攻其阴邪。从而之表。发汗而散。故利自愈。与上条脉数微热汗出不同。其自表而解之义则同也。   下利气者。当利其小便。   〔衍义〕下利气者。气与邪俱下也。由气不化。以致水谷不分。并于下焦而成利。然阴前通则阳气行。气行则水谷分而利止矣。   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圊脓血。   〔衍义〕此证伤寒厥阴篇中云。寸以候阳。尺以候阴。阳为气。阴为血。下利本属阴寒之病。当脉沉。今反寸脉浮数。   则是阳盛于上。而下不与阴和。阴血也。血不得与气和。则不荣经。不藏于肝。则散入肠胃。故尺脉涩。血积为脓也。   须用利而出之。   下利清谷。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胀满。   〔衍义〕成注下利者。属胃虚也。胃为津液之府。发汗亡液。故胃愈虚。必胀满。固也。   何仲景不叙阳明太阳病中。而叙于厥阴证。盖有说焉。清谷非飧泄欤。内经曰。   清气在下。则生飧泄。清阳之气。即苍天之气。自肝木而生。少阳主生气者也。其气当升发于上。若反入于下。则谷气升转不得举矣。故食入则完出。清阳下陷。即少阳伏于厥阴之中。今不从厥阴起其少阳。乃反攻无辜之表。强发胃中谷气之津液。故虚其胃而作胀满也。   〔补辩〕厥阴下利。与竟下利有别。何以名厥阴。以邪传是经耳。经何以下利。以厥阴经虽非藏。由里行。故厥阴必下利也。厥阴下利。有本经现证。何谓不叙于太阳阳明病中。如二阳经亦有下利。此为协热。乃先救里之说在。何先生亦昧此。   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衍义〕成注。下利清谷。脉沉而迟。里有寒也。面少赤。身有微热。表未解也。病患以下虚渐厥。表邪欲解。临汗之时。以里气先虚。必郁冒然后汗出而解。以余观之。   仲景叙六经形证。未尝不由表而入里。岂可便以身微热为表邪未解乎。宁知不因邪入厥阴也。厥阴气化为里寒。格阳于外而然也。里寒则下利清谷。必微厥。阳格于外。则身微热。格于上则面赤。故曰面戴阳而下虚。下虚者。为下无阳也。然阳欲复。必深入与阴争。阴虽不得拒格。然犹散走发其阳。而阳不得宣通。   怫热神昏。故为郁冒。郁冒然后阳胜。而阴出为汗矣。   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 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衍义〕亦在厥阴证中。脉者气血之候。下利脉绝。不惟无阳。亦且无阴。气血养神者也。气血亡。其脉亦绝。 时复还。手足温。此可见气血暂息耳。故生。脉不还。则亡矣。故死。所谓生者非不治自生。救其气血。止其利也。如前条无脉而厥。灸之者。亦是治之而生。又少阴下利清谷。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者。以通脉四逆治。利止脉不出。   加人参补正。以救其亡血。病有二经之异。然厥而无脉则一。此证利止。手足温。脉还。始可治。   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   〔衍义〕出厥阴证中。盖内有虚寒。故下利腹胀满。表邪未解。故身体疼痛。以下利为重。先治其里。后治其表者。若伤寒论。太阳证。以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身疼痛者。当先以四逆治其里。清便自调。然后以桂枝救其表。即此意。   下利三部脉皆平。按之心下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衍义〕伤寒论。坚作硬。注曰。下利脉当微。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下利三部脉平。   此非和平之平。气下泄矣。或有宿食寒热结于中焦。故硬则邪甚也。宜大承气下之。   下利脉迟而滑者。实也。利未欲止。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行义〕成注。脉迟者。食干物得之。滑者谷气实。脾胃不消水谷。以致下利者。与大承气去宿食。利自止矣。   下利脉反滑者。当有所去。下乃愈。宜大承气汤。   〔衍义〕下利、虚证也。脉滑、实证也。以下利而反见滑脉者。当有所去也。上章以内实而阻经气。故兼迟。此乃滑动而欲去。故惟见滑。然皆有形之实证。故并用大承气。   下利已瘥。至其年月日时复发者。以病不尽故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衍义〕因四时之气所感而为积者。必有所合之脏蓄之。病下利已。去不尽。非其时。则所感之脏气不旺。故积伏而不动。再遇其时。则乘旺而动。动则下利自作。肠胃病积聚不尽。故当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