痧疹辑要 - 第 14 页/共 20 页
如南方多暑,北方多寒,东方多风,西方多阴。
土地有燥湿高下之异。
处高则多风寒,处下则多湿热。下湿则春夏之气常存,高燥则秋冬之气常存。
又有余不足胜复郁发之际,每乍变其常,而非可一端尽。
如阳则有余而气先至,甲丙戊庚壬之岁也。阴则不足而气后至,乙丁己辛癸之岁也。气有余则乘所胜而侮所不胜,如木盛则乘土而侮金,火盛则乘金而侮水,土盛则乘水而侮木,金盛则乘木而侮火,水盛则乘火而侮土也。气不足则所胜侮之,所不胜乘之,如木不足则土侮之而金乘之,火不足则金侮之而水乘之,土不足则水侮之而木乘之,金不足则木侮之而火乘之,水不足则火侮之而土乘之也。气乘所胜为胜,子复母仇为复,如以风胜湿,风胜清复;以暑胜清,暑胜寒复;以湿胜寒,湿胜风复;以清胜风,清胜暑复;以寒胜暑,寒胜雨复也。
不足之岁则有胜复,有余之岁则无之。郁而发者,两间之气,有升有降,而或为司天在泉之气所遏,则郁而后发也。又主客相乘,有相生相克,比和之不同,相生则气和,相克则气暴,客克主为顺,主克客为逆。又运气迭推,有此盛彼衰,彼盛此衰,平岁之异。故化气与司天之气同则为天符,干支所属之气同则为岁会,化气与在泉之气同为同天符,地支所属与在泉之气同为同岁会。惟化气及地支所属,及司天之气皆同,如戊午、乙酉、己丑、己未之岁,则曰太乙天符,其气最烈。故运气之变,又不可以一例尽也。
大抵如《周礼·内则》所云:春多酸,春气行而肝木旺,恐木气过而侮金,故酸以泻肝而补肺。
夏多苦,夏气行而心火旺,恐火气过而侮水,故苦以泻心而补肾。
秋多辛,秋气行而肺金旺,恐金气过而克木,故辛以泻肺而补肝。
冬多咸,冬令行而肾水旺,恐水气过而克火,故咸以泻肾而补心。
调以甘滑。
甘土味,土兼成五行,甘兼补五脏,故四时皆用之。淡滑者滋味之本,得气于大,故四时皆调以甘滑也。
甘味多缓,亦能生湿痰,滑又以渗湿,故肝无患过缓矣。
是亦即《内经》所谓升降浮沉则顺之,寒热温凉则逆之,毋伐天和之旨也。及夫多风、多暑、多雨、多热、多凉、多寒之岁,则因时调燮,毋助其愆。
如多暑之岁则勿用热药、多寒之岁则勿用寒药,多雨之岁则药宜燥湿,多风之岁则药宜祛风。俗有云:春不麻黄夏不苏。亦是此意,但不可泥耳。
因变制宜,常非可泥。
如寒水司天之年,或未必寒而反酷暑;君火司天之年,或未必热而反多寒;湿土之年,或未必雨而反多晴。
此多由胜复之变,气运相违。又高土少湿多寒,下湿少寒多湿,则又各因其地也。
盖时行之证,必谨察乎岁气所偏。如病自人生,则气运或所不同。
时行之证,即六淫也。如春而首,夏而疮疥飧泄,秋而病疟,冬而咳逆,及岁或大温、大疫、大寒之类,是多岁气所偏之变。若病自人生,则如七情之伤,及饥饱劳役所致,是无关于气运。其当热当寒,当补当泻,无问岁气时候。故隆冬而用寒药,盛夏而用热剂者,亦有之,岁气岂可尽拘乎?但人之脏气有偏者,则亦每因岁气所偏而并发,是又所宜兼考也。
如懵不知有五运六气之说,则又何以能因时制治,而不至于伐天和也。《内经》所载,反复详悉,学人或未能尽识,此撮其大略于篇,俾学人知所考焉。
十干化气甲己化土,所谓天之气,甲年为太过,己年为不及。
甲己之年,首丙寅月,丙火生土,故甲己化土。化气者,其所生之气也。
乙庚化金,所谓素天之气,乙年为不及,庚年为太过。
乙庚之年,首戊寅月,戊土生金,故乙庚化金。
丙辛化水,所谓元天之气,丙年为太过,辛年为不及。
丙辛之年,首庚寅月,庚金生水,故丙辛化水。
丁壬化木,所谓苍天之气,丁年为不及,壬年为太过。
丁壬之年,首壬寅月,壬水生木,故丁壬化木。
戊癸化火,所谓丹天之气,戊年为太过,癸年为不及。
戊癸之年,首甲寅月,甲木生火,故戊癸化火。
化气自寅月,地气始升于上也。
寅月而三阳出于地上,是地气始升也,故化气自寅月数。或谓逢龙则化者,非是。
岁运由是推焉。
每岁三百六十五日零三时,分为五气,则每气行七十二日三时有奇。如立春后为初运,至清明后十二日余而交二运,至夏至后八九日间而交三运,至处暑后二十日余而交四运,至立冬后二三日间而交五运。故五运自寅月始主运,岁岁皆然。以木为初运,火为二运,土为三运,金为四运,水为五运。客运,如甲年则初运太宫土,二宫少商金,三运太羽水,四运少角木,终运太征火。乙年,初运少商金,二运太羽水,三运少角木,四运太征火,终运少宫土。丙年,初运太羽水,二运少角木,三运太征火,四运少宫土,终运太商金。丁年,初运少角木,二运太征火,三运少宫土,四运太商金,终运少羽水。戊年,初运太征火,二运少宫土,三运太商金,四运少羽水,终运太角木。己年,初运少宫土,二运太商金,三运少羽水,四运太角木,终运少征火。庚年,初运太商金,二运少羽水,三运太角木,四运少征火,终运太宫土。辛年,初运少羽水,二运太角木,三运少微火,四运太宫土,终运少商金。壬年,初运太角木,二运少征火,三运太宫土,四运少商金,终运太羽水。癸年,初运少征火,二运太宫土,三运少商金,四运太羽水,终运少角木。
六气参错其间,或则相助,或则相制,而变化纷矣。
十二支合化。
子午少阴君火,火胎于子而旺于午,天地之经位,向明而治,故为君火。火而谓之少阴者,至午位而阴己萌,阴以始生为少也。君火本也,少阴标也。
应在肾心,肾应在子,心应于午。肾为足少阴经,心为手少阴经。
子对化,午正化也。
子非火位,而对化为火。正化火有余,对化火不足。
丑未太阴湿土,二支自是土位,然土旺四季,辰戌丑未皆土,而独主丑未者,土为太阴,丑未阴支,若辰戌则阳支也。土生于火,则根据母在未,水为土配,则根据妻在丑。土为太阴者,阴以极盛为太也。湿土本也,太阴标也。
应于肺脾。
肺应在丑,丑为金库。脾应在未,土之正位。肺为手太阴经,脾为足太阴经。
丑对化,未正化也。
肺非土,而对化为土,其湿同。正化土有余,对化土不足。
寅申少阳相火,火生于寅而病于申,木旺于寅而胎于申。相火者,方生之火而行于木,为龙为雷,故寅申为相火。君居正位,相助其旁也。方生之火,火不相附,故为少阳。相火本也,少阳标也。
应于胆三焦。
胆应在寅,寅木火之位,胆木实行相火之气,犹震木雷火也。三焦应在申,申为水长生之地,三焦行相火,而实水道之官也。胆为足少阳经,三焦为手少阳经。
寅正化,申对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