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识 - 第 70 页/共 77 页

视其应动者 乃后取之而下之 马云。视其气之来应而动者。然后取其穴而下针焉。斯可也。张云。   视其气之应手而动者。其微其甚。则虚实可知。然后用法取之。而气自下矣。   六经调者(止)解结也 甲乙。视而泻之下。有通而决之一句。马云。手足各有三阴三阳。谓之六经也。六经之脉各调和者。谓之不病。内有一经之脉。上实下虚而不通。此则足经之气。厥逆而上。故上实而下虚。其在外必有横络之脉。盛加于大经之中。令其不通。乃视之可见者也。当视而泻之。此亦所谓解结之法也。   上寒下热(止)上之者也 甲乙注。一本合、作冷。张云。上寒下热者。阳虚于上。而实于下也。当先刺项间。足太阳经大杼、天柱、等穴。久当其针而补之。仍温熨肩项之间。候其气至。上热与下相合。乃止其针。此所谓推其下者。而使之上也。   上热下寒(止)下之者也 甲乙。陷之、作陷下。马云。凡上热下冷者。视其下脉之虚而陷之于经络者补之。使上之气下乃止。此其热在于上者。若引而下之。所谓引而下之之法也。   大热遍身(止)散之者也 甲乙。因其、作因令。诸本。切之、作切推。马志与此本同。甲乙作切推之下。至缺盆中。马云。上文上寒下热。上热下寒。其热非遍身者也。今大热遍身。狂而闻见言语。以无为有。   则热之极也。足阳明经多气多血。为五脏六腑之海。故当视其足阳明之大络取之。虚则补之。血而实者则泻之。   又必因病患偃卧之际。医工居其头前。以两手各用大指食指共四指。挟其颈之动脉而按之。即人迎、大迎、处也。又久而持之。又卷而切之。   下至缺盆之中而后止。又如前法行之。候其热去乃止。此所谓推而散之之法也。张云。盖三阳在头。故可独取人迎。而推散其热也。卷、 同。   一脉 张云。犹言一经也。   真气者(止)充身也 甲乙。谷上有水字。张云。真气即元气也。气在天者。受于鼻而喉主之。在水谷者。入于口而咽主之。然钟于未生之初者。曰先天之气。成于已生之后者。曰后天之气。气在阳分即阳气。在阴即阴气。在表曰卫气。在里曰营气。在脾曰充气。在胃曰胃气。在上焦曰宗气。在中焦曰中气。在下焦曰元阴元阳之气。皆无非其别名耳。   正气者(止)非虚风也 甲乙。无来非实风又五字。虚风注太素云。非灾风也。志云。正气者大块噫气。   其名为风。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此天地之正气也。张云。从一方来。谓太一所居之方也。风得时之正者。是为正风。然正风实风。本同一方。而此曰非实风者。以正风之来徐而和。故又曰正气。实风之来暴而烈。故与虚风对言也。按岁露篇曰。诸所谓风者。皆发屋折树木扬沙石。此虚风实风之谓也。   邪气者 马云。如冬居叶蛰之宫。而风自后来者是也。大义见岁露篇。   合而自去 甲乙无合字。张云。谓邪与正合而正胜之。故自去也。闵士先云。人秉天地之正气所生。   故天之正气。与人之真气相合。不能胜真气者。合并之气盛也。   洒淅 甲乙作凄索。张云。寒栗也。   阳胜者(止)搏于皮肤之间 张云。若与卫气相搏。阳胜则热。阴胜则寒。皆邪气也。何独曰寒则真气去。去则虚。   盖气属阳。人以气为主。寒胜则阳虚。所重在气也。阳气既虚。则阴寒搏聚于皮肤之间矣。简案、马以阳经之气胜阴经。阴经之气胜阳经释之。且以寒则真气去。去则虚云云。按下文为行则为痒之所因。并非也。   其气外发(止)为不仁 甲乙行上有微字。留上有气字。摇气、注云。一本作淫气。诸本为痹、作则痹。   马志与原文同。张云。邪之在表者。其气外发。或腠理开。则汗为不敛。或毫毛动摇。则毛悴而败。或气往来行。则流而为痒。或邪留不去。则痛而为痹。若卫气受伤。虚而不行。则不知痛痒。是谓不仁。简案、张摇下句。然不若作淫气。义易通。   虚邪偏容于身半(止)脉偏痛 甲乙。虚、作淫。容、作客。简案、中风偏枯之所因。的在于此。续命诸汤。立方之皆。亦本于此。   骨蚀 马云。骨有所损也。张云。其最深者。内伤于骨。是为骨蚀。谓侵蚀及骨也。简案、骨蚀未详。   岂谓多骨附骨等之疽欤。   有所疾前筋筋屈 甲乙无一筋字。楼氏云。前筋二字。衍文也。筋当作结。简案、今从楼说。   筋溜 甲乙。溜、作瘤。张云。有所疾前筋。谓疾有始于筋也。筋之初着于邪。则筋屈不得伸。若久居其间而不退。则发为筋溜。筋溜者。有所流注而结聚于筋也。即赘瘤之属。下仿此。简案、刘熙释名云。瘤、流也。血气聚所生瘤肿也。陈氏外科正宗云。筋瘤者。坚而色紫。垒垒青筋。盘曲甚者。结若蚯蚓。   肠溜 甲乙作肠疸。注。肠、一本作疡。张云。留而不反。则蓄积于中。流注于肠胃之间。乃结为肠溜。简案、肠溜、他书未见详论其证者。俟考。甲乙肠疽亦同。   昔瘤 张云。其有久者。必数岁而后成也。然其始也。按之虽柔。或上或下。已有所结。及其久也。   气渐归之。津液留之。复中邪气。则易于日甚。乃结为昔瘤。昔瘤者。非一朝夕之谓。简案、即宿瘤也。   骨疽 张云。又有按之而坚者。其深中骨。是气因于骨而然。骨与气并。其结日大。名为附骨疽也。   简案、骨疽不言有脓。此似指骨瘤而言。陈氏云。骨瘤者。形色紫黑。坚硬如石。疙瘩高起。推之不移。昂昂坚贴于骨。   肉疽 张云。又有结于肉中者。则宗气归之。宗、大也。以阳明之气为言。邪留为热。则溃腐肌肉。   故为脓。无热则结为粉浆之属。聚而不散。是为肉疽。简案、无脓而谓之肉疽。此亦似指肉瘤而言。陈氏云。   肉瘤者。软若绵。硬似馒。皮色不变。不紧不宽。终年只似覆肝凡此数气者(止)有常名也 张云。虽有常名。而发无常处。无常处则形证亦无常矣。此所以变化无常也。   楼氏云。此皆虚邪中人为病。弗去而久留着。故积岁累月。而成疽瘤也。   卷六   卫气行篇第七十六   诸本无篇字。   出入之合 甲乙。合、作会。马云。或出阳经以入阴经。或出阴经以入阳经也。   日有十二辰(止)阴主夜 张云。十二辰。即十二支也在月为建。在日为时。天象定者为经。   动者为纬。子午当南北二极。居其所而不移。故为经。卯酉常东升西降。列宿周旋无已。故为纬。天分四面。   曰东西南北。一面七星。如角亢氐房心尾箕。东方七宿也。斗牛女虚危室璧。北方七宿也。   奎娄胃昴毕嘴参。西方七宿也。井鬼柳星张翼轸。南方七宿也。是为四七二十八星。房在卯中。昴在酉中。故为纬。虚在子中。张在午中。故为经。自房至毕。其位在卯辰巳午未申。故属阳而主昼。自昴至尾。其位在酉戌亥子丑寅。故属阴而主夜。   故卫气之行(止)周于五岁 甲乙。岁、作藏。张云。卫气之行于身者。一日一夜。凡五十周于身。天之阳主昼。阴主夜。人之阳主腑。阴主脏。故卫气昼则行于阳分二十五周。夜则行于阴分二十五周。阳分者。言表言腑。阴分者。言里言脏也。故夜则周于五脏。岁、当作脏。误也。志亦改作脏。   是故平旦阴尽(止)至小指之端 甲乙。作阴气尽。诸本足太阴、作足太阳。此本误。当改。张云。此下言卫气昼行阳分。始于足太阳经。以周六腑而及于肾经。是为一周。太阳始于睛明。故出于目。然目者宗脉之所聚。凡五脏六腑之精阳气。皆上走于目而为睛。故平旦阴尽。则阳气至目而目张。目张则卫气由睛明穴。   上头循项。下足太阳经之分。循背下行。以至足小趾端之至阴穴也。   其散者(止)下至手小指之间外侧 甲乙无锐 二字。及间字。手太阴诸本作手太阳。当改。张云。散者散行者也。卫气之行。不循经相传。故始自目内 。而下于足太阳。其散者。自目锐 而行于手太阳也。下至手小指之间外侧。少泽穴也。   其散者(止)注小指次指之间 张云。此自太阳行于足手少阳也。目锐 。足少阳瞳子 也。足小趾次趾之间。窍阴穴也。   以上循手少阳之分侧(止)入五指之间 甲乙。五指上有足字。楼氏云。分侧二字。衍文也。其下当有其散者三字。   张云。分侧当作外侧。小指下当有次指二字。谓手少阳关冲穴也。别者以上至耳者。此自少阳而行于手足阳明也。合于颔脉。谓由承泣颊车之分。下注足阳明经。五指当作中指。谓厉兑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