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识 - 第 74 页/共 77 页

五味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亦同。但此多淡入胃一句。王逊云。淡附于甘。故淡入胃。   五并 畏、甲乙作饱。注。一作畏。马云。与宣明五气论亦同。但彼末有云。虚而相并者也。王逊云。   肺在志为忧。精气并于肝则忧者。所胜之气乘之也。多阳者多喜。心为阳脏。精气并之。故喜。经云。神有余则笑不休。精气并于肺。则肺举而液上溢。液上溢则泣出而悲。肾在志为恐。五精气并之。其间有所胜之气乘之。所不胜侮之。故恐。土气灌于四脏。而四脏之精气反并于脾。故畏。此因脏气虚。而余脏之精气并之。皆为病也。阴阳应象论曰。心在志为喜。喜伤心。肾在志为恐。恐伤肾。   乃有余而为病。过犹不及也。   五恶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   五液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   五劳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王逊云。劳、谓太过也。夫四体不劳。则血气不行而为病。是以上古之民。形劳而不倦。盖不可久而太过也。久视损神。故伤血。久卧则气不行。故伤气。脾喜运动。故久坐伤肉。久立则伤腰肾胫膝。故伤骨。行走罢极则伤筋。是五劳而伤五脏所主之血气筋骨也。   五走 马云。此即宣明论之五味所禁。较此更详。   五裁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王逊云。裁者。酌其适中而不可多也。夫五味入口。内养五脏。外濡形身。病则嗜食。故宜裁之。(案素问作五禁)   五发 赵府道脏正脉熊本张本。阴病、作以味。马志本作阴病发于肉。简案、宣明五气论。气、作肉。当以马本为正。张注。宣明五气云。按九针论。尚有以味发于气一句。盖食入于阴。则长气于阳。故味发于气也。   五邪 甲乙及诸本。巅、作癫。马云。癫、当作癫。喜、当作善。此与宣明五气论同。以阳气上升。   故项巅有疾。如头痛眩晕等证也。志云。喜、当作善。宣明五气章曰。阴出之阳病善怒。   五脏 马云。此与宣明五气论同。但彼则肾止曰藏精。   不及志。难经兼言肾脏精与志。故言有七肾之说。   五主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   阳明(止)出气恶血也 马云。此节与素问血气形志论。本经五音五味篇。大同小异。当以素问为的。   此言阴阳合经。有血气多少故刺之者。凡多者则出之。少者则恶出之也。   卷六   岁露论篇第七十九   诸本无篇字。马云。末以逢其风而遇其雨者。为遇岁露。故名篇。   经言夏日伤暑(止)其病稍益至 甲乙。至、作早。诸本宴、作晏。当改。马云。按此节当与素问疟论第三节参看。张云。疟论云。二十五日下至 骨。二十六日入于脊内。与此不同。盖彼兼项骨为言。此则单言脊椎也。伏冲之脉。彼作伏臂之脉。至字误。疟论云。益早者是。简案、马以至字按下节。非。   次日乃 积而作焉 马云。据疟论云。其间日发者。由邪气内薄于五脏。横连募原也。其道远。其气深。其行迟。不能与卫气俱行。不得皆出。故间日乃作也。此节当以疟论参考。宜为间日而发。故云然。否则上下不相蒙矣。   气之所舍节则其腑也 马云。节字衍。按疟论云云。邪气之所合则其腑也。今此节不若素问之详。   必与彼参看始明。张云。卫气之所应。疟论作所发。所舍节。言所舍之节也。   夫风之与(止)疟乃作也 马本。以时休、作以时根据。注云。根据、当作休。按疟论云云。   此节不若疟论尤详。当参看。张云。本篇两搏字。疟论俱作薄。   故有寒暑 甲乙。故、作因。是。   八正虚邪 甲乙。虚、作风。   贼风邪气之中人也(止)徐以迟 甲乙。内极病、作内亟也。其病患也、作疾其病患也。张云。此言贼风邪气。亦能伤人。又有非八正虚邪之谓者。凡四时乖戾不正之气。是为贼风邪气。非如太一所居。八正虚邪之有常候。此则发无定期。亦无定位。故曰不得以时也。然其中人。必因肤腠之开。乃得深入。深则内病极。故其病患也卒暴。若因其闭。虽中必浅。浅而不去。其邪必留。亦致于病。但徐迟耳。   其故常有时也 甲乙。其故、作固一字。张云。此谓平居无事之时。其腠理之开闭缓急。而致卒病者。亦各有其故。盖因于时气耳。   人与天地相参也(止)其病患也卒暴 张云。致、密也。 、闭也。纵、宽也。人与天地日月相参应。而此独言月言水者。正以人身之形质属阴。故上应于月。下应于水也。夫地本属阴。而西北则阴中之阴。   东南则阴中之阳。故地之体。西北高。东南下。月满则海水西盛者。阴得其位。阴之实也。在人应之。则血气亦实。故邪风不能深入。月郭空则海水东盛者。阴失其位。阴之衰也。在人应之。则血气亦虚。故邪风得以深入。而为卒暴之病。烟垢、腻垢如烟也。血实则体肥。故腻垢着于肌肤。表之固也。血虚则肌瘦。故腻垢剥落。   类乎风消。表之虚也。此所以皆关于卫气。 、隙同。志云。理者肌肉之文理。乃三焦通会之处。故曰焦理烟垢者。火土之余也。三焦主火。肌肉主土。故焦理薄则烟垢。落谓肌肉减。腠理开则肌腠之气亦消散也。简案、下编云。上 中 。故志为三焦。会通之理也。   乘年之衰(止)工友为粗 甲乙和下有人气乏少四字。张云。乘年之衰。如阴年岁气不及。邪反胜之。及补遗刺法本病二论。所谓司天失守等义是也。逢月之空。如八正神明论曰。月始生则血气始精。卫气始行。及上文月满则海水西盛。月郭空则海水东盛等义是也。失时之和。如春不温。夏不热。秋不凉。冬不寒。客主不和者是也。   三虚在天。又必因人之虚。气有失守。乃易犯之。故为贼风所伤。而致暴死暴病。使知调摄避忌。则邪不能害。   故曰乘曰逢曰失者。盖兼人事为言也。简案、乘年之虚。诸家并以运气家之言解之。此恐不然。必别有说。聊记候识者。   两邪相搏 经气结代者矣 张云。冬至中之。立春又中之。此两邪也。邪留而不去。故曰结。当其令而非其气。故曰代。观阴阳应象大论曰。冬伤于寒。春必温病。即此之调也。简案、马云。人之经气相结。而代脉见矣。非也。   命曰遇岁露 张云。岁露、即前章淋露之义。岁则兼乎时也。上二节言虚风之伤人。此一节又言贼风邪气之伤人。而岁气之多邪者。尤为民之多病也。志云。风者天之气。雨者天之露。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   命曰遇岁露焉。简案、志注义长。沈存中笔谈云。十一月中遇东南风。谓之岁露。有大毒。若饥感其气。则开年着温病。盖本于本节之义立说者。   正月朔日 张云。此下言岁候之占。重在元旦也。元旦为孟春之首。发生之初。志云。正月朔日。   候四时之岁气者。以建寅之月为岁首。人生于寅也。简案、元旦占八风。见汉书天文志。   平旦北风行 民病多者 熊本马本风字下句。马志。病多、作病死。   旱乡 汉书天文志。南方谓旱乡。   白骨将 志本将字接下句。   天寒而风 甲乙作大寒疾风。   HT 伤 马张俱云。HT 、残同。简案、检字书HT 字无考。史熊亦缺。   二月丑(止)多暴死 张云。二三四月。以阳王之时。而丑日不风。戌日不温。巳日不暑。阴气胜而阳不达也。故民多病。十月以阴王之时。而申日不寒。阳气胜而阴不藏也。故民多暴死。   诸所谓风者 张云。此释上文诸所谓风者。必其异常若是。乃为凶兆。否则不当概论。   卷六   大惑论篇第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