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识 - 第 65 页/共 77 页
地有四时不生草 张云。地有不毛之地。人有不育之人。徐振公云。男子冲任不盛。宗筋不成。则须不生。是以四时之草不生。以应人之无子。
纵舍 马云。或纵针而不必持。或舍针而不复用。张云。纵、言从缓。舍、言弗用也。
捍皮 马云。捍分其皮。以开其腠理。而入刺之也。张云。捍、说文忮也。谓恐刺伤其皮。而开腠理。
则奈之何也。简案、捍、为捍御之义。于本文难通。张注亦迂。考集韵与 同。以手伸物也。马捍分之解。似略通。
焉至而出(止)闻其方 张云。出止徐疾入。即五输之义。别离之处。言经络之支别离合也。
手太阴之脉(止)屈折也 甲乙。内屈、作内侧。留、作溜。外屈上于本节之下、作外屈本指以下。注云。一作本于上节。阴诸络、作诸阴络数脉。并注云。疑此处有缺文。马云。屈、读为曲。壅骨、即掌后高骨也。张云。此下二节。皆言五 之屈折也。大指之端。少商井也。
内屈循白肉际。至本节之后。大渊 也。凡人身经脉阴阳。以紫白肉际为界。紫者在外属阳分。白者在内属阴分。大概皆然。澹、水摇貌。脉至大渊而动。故曰留以澹也。从此外屈上于本节之下。内屈与诸阴络会于鱼际荥也。诸阴皆会于此。故数脉并注。其气滑利。伏行掌后高骨之下。外屈出寸口而行经渠经也。上至肘内廉。
入于大筋之下。尺泽合也。乃由此内屈 阴入腋走肺。然肺经之脉。从脏走手为顺。此则从手数至脏。故为顺行逆数之屈折。简案、澹、马志并为澹渗诸经之义。恐非也。数脉并注。义自分明。甲乙注为有缺文。误。沈彤释骨云。手大指本节后。起骨曰壅骨。邪客篇云。云是壅骨。固在鱼际旁寸口前。旧说谓即掌后高骨。误。
心主之脉(止)络于心脉 甲乙。心脉、作心胞。马志作心肺。非。张云。中指之端。中、冲井也。内屈循中指以上掌中劳宫。荥也。伏行两骨之间。外屈出两筋之间。骨肉之际。大陵 也。其气滑利上二寸外屈出行两筋之间。间使经也。上至肘内廉。入于小筋之下留两骨之会者。曲泽合也。由此上入胸中。内络于心脉。
乃手厥阴经。顺行逆数之屈折。按本篇于十二经之屈折。独言手太阴心主二经者。盖欲引止下文少阴无 之义。
故单以膈上二经为言耳。诸经屈折详义。已具经脉本输等篇。故此不必详也。
少阴心脉也(止)故独无 焉 甲乙。大主也下。有为帝王三字。张云。手少阴心经也。手厥阴心包络经也。经虽分二。脏实一原。但包络在外为心之卫。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
乃精神之所居。其脏坚固。邪不可伤。伤及于心无不死者。故凡诸邪之在心者。皆在心外之包络耳。然心为居主之官。而包络亦心所主。故称为心主。凡治病者。但治包络之 。即所以治心也。故少阴一经。所以独无焉。详义出本输篇。
少阴独无 者(止)因天之序 甲乙。不病上有心字。外经下有脉字。张云。凡脏腑经络。有是脏则有是经。脏居于内。经行于外。心脏坚固居内。邪弗能容。而经则不能无病。故少阴经病者。当取掌后锐骨之端。
即神门 也。其余脉之出入。屈折余疾。皆如手少阴心主之脉行者。言少阴心主之 。其行相似。故曰本 者。
言少阴本经之 。非上文皆在心包之谓也。然则邪在心包脏者。当治心主之 。邪在少阴经者。当治本经之 。
因其虚实以取之。则邪气去而真气固。乃不失诸经天道之序也。按本 篇。所载五脏五 。六腑六 。独手少阴经无 。故此篇特以为问。正欲明心为大主。无客邪伤之义。然既曰无 。而此节复言取其经于掌后锐骨之端。及如心主脉行本输等义。可见心脏无病。则治脏无 。少阴经有病。则治经有 。故甲乙经备载少阴之云。少冲为井。少府为荥。神门为 。灵道为经。少海为合。于十二经之 。始全其义。盖本诸此。马云。外经有病。独取其掌后锐骨之端神门穴耳。其余脉之出入曲折。所行之徐疾。皆如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行也。故本经本输篇。谓治手少阴者。即治心包络经。皆调其气之虚实。疾徐以取之。是谓因邪气所冲而泻之。真气衰而补之。如是者。则邪去而真固。有以循天道四时之序。简案、少阴无 云云。王冰三部九候论注引之云。灵枢经持针纵舍。论曰乃知古篇名。与今本不同。
阴阳如一者病难治 马云。人迎气口若一。则脉为关格。病当难治。张云。表里俱伤。血气皆散者。
是为阴阳如一。刺之必反甚。当舍而勿针也。志云。皮肤筋骨之浅深。皆病也。
其本末尚热者病尚在 甲乙。作察其本末上下。有热者病常在。马云。胸腹为本。四肢为末。凡本末尚热者。其病尚在。张云。胸腹脏腑为本。经络四肢为末。尚热者。余邪未尽也。宜从缓治。其病亦去者。
可舍针也。
持其尺(止)寒热痛痹 志云。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故持其尺。察其尺肤之坚脆大小滑涩。以知皮肤分肉之寒热燥湿也。五脏之血色见于目。因视目之五色。以知五脏。而决死生。盖病在脏者。半死半生也。视其血络。察其皮毛。以知痛痹之寒热也。皮部论曰。凡十二经络脉者。皮之部也。其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
余未得其意也 张云。不惟病形轻重有纵舍。而持针之际。其进止退留。亦有纵舍。未得其详。因而复问。
持针之道(止)真气得居 甲乙。左指作左手。(赵熊道脏正脉张同)果、作裹。(马同)辅、作转。邪下有气不二字。张云。持针之道。宜审而慎。必从和缓从容。庶可无误。故欲端以正。安以静。先知病之虚实。以施疾徐之法。左手执之。右手循之。必中其穴。无中其肉。而与肉果。果、即裹也。泻者欲端以正。补者必闭其肤。以手辅针。导引其气。必使邪气溃决而散。真气得复而居。然后可以去针。此持针纵舍之道也。志云。无与肉果者。刺脉无伤肉也。简案、甲乙改字。似是。
因其分肉(止)邪气得去 马云。所谓 皮开腠理者。因其分肉之在何经而捍分其皮。以开其腠理而入刺之也。先以左手别其皮肤。然后右手微纳其针。而徐徐端正其针以入之。斯乃捍皮开腠理之法。其神气自然不散。而邪气乃得以去矣。
八虚 张云。即五脏生成篇。所谓八溪也。是皆筋骨之隙。气血之所流注者。故曰八虚。
肺心有邪 张云。人之五脏。惟肺与心居于膈上。其经属手。脾肝肾俱在膈下。其经属足。故肺心有邪。乘虚而聚。其气必留于两肘。在肺则尺泽。在心则少海之次。
肝有邪 张云。肝与胆合。其经自足而上。皆行胁腋之间。故肝邪乘虚而聚者。其气当流于两腋。即期门、渊腋、等穴之次。
脾有邪 张云。脾与胃合。其脉皆自胫股上出冲门、气冲之间。故邪气留髀 间者。知为脾经之病。
肾有邪 张云。肾与膀胱为表里。其经皆出膝后阴谷、委中、之间。故邪气留于两 者。知为肾经之病。马云。前四留字。俱当作流。简案、肝独作流。余并作留。义俱通。
凡此八虚者(止)病挛也 甲乙。赵本。张本。病、作 。是。张云。机、枢机也。关、要会处也。
室、犹房室也。凡此八者。皆气血之所由行也。正气居之则为用。邪气居之则伤经络机关。而屈伸为之不利。
此八虚可候五脏也。简案、 、说文。曲脊也。即拘挛之义。
卷六
通天篇第七十二
诸本无篇字。马云。内言人有五等。皆禀气于天。故名篇。
心能备而行之乎 张云。谓贤圣之心。本异于人。其有能兼备阴阳者否也。
盖有太阴之人(止)各不等 张云。太阴、少阴、太阳、少阳者。非如经络之三阴三阳也。盖以天禀之纯阴者曰太阴。多阴少阳者曰少阴。纯阳者为太阳。多阳少阴者为少阳。并阴阳和平之人。而分为五态也。
此虽以禀赋为言。至于血气疾病之变。则亦有纯阴纯阳。寒热微甚。及阴阳和平之异也。故阳脏者偏宜于寒。阴脏者偏宜于热。或先阳而后变为阴者。或先阴而后变为阳者。皆医家不可不察也。
下齐湛湛 甲乙。齐、作济。马云。内存阴险。外假谦虚。貌似下抑整齐。湛然无私也。张云。湛湛、水澄貌。亦卑下自明之意。志云。湛湛、清洁貌。下齐、谦下整齐。足恭之态也。简案、楚辞注。湛湛、深貌。
好内而恶出 马云。内、纳同。好纳而恶出者。有所得则喜。有所费则怒也。
心和而不发 甲乙。和、作抑。张云。心和者。阴性柔也。不发者。阴多脏也。志云。阴柔之性也。
简案、贪而不仁。焉得有和。甲乙为是。
动而后之 甲乙。之、作人。志云。见人之举动而后随之。柔顺之态也。
见人有亡常若有得 赵氏云。少阴之人。少偏于阴。故少贪。然阴险之性。局量褊浅。故常存贼害之心。利人之失而忌人之得也。张云。即幸灾乐祸之谓。
心疾而无恩 马云。其心忌嫉而无恩。
于于 马云。于于、无争之意。张云。于于、自足貌。(出庄子疏)志同。
志发于四野 马云。事不畏人知也。赵氏云。放旷而肆志也。
举措 说文。措、置也。易系辞。举而措之。
为事如常自用 马云。为事止庸常也。自用者。即中庸之所谓愚而好自用也。简案如、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