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医通 - 第 10 页/共 199 页
大便不通。庸医下之而闭。闭而复下。下而不愈。阳已将去。或遍身疼痛。不能转动。腹胀内有积血。虽神气清爽。饮食可进。亦不能治。或问素有病患。过劳役动作。反觉精神强健何也。曰。
此阴火沸腾。扶助于内。不觉元气之不足也。若静养调适。反觉神倦气弱。此阴火已退。阳无以复。本相透露故也。
〔诊〕气口脉大而虚者。为内伤于气。气口脉大而时显一涩者。为内伤于血。气口脉大而涩。
人迎及尺弦者。为醉饱入房。肝脾气血俱伤。人迎脉弦而数者。为瘀血。气口脉滑而实者。为宿食也。
汪石山治一人。形长而瘦。色白而脆。年三十余。得奇疾。遍身淫淫如虫行。从左脚腿起。
渐次而上至头。复下至右脚。自觉虫行有声之状。医多不识为何病。汪诊其脉浮小而涩。按之不足。兼察形视色。知其为虚。仲景曰。身如虫行。汗多亡阳也。遂用补中益气倍参、术。加酒炒黄柏五分。服至二十余剂而愈。
卷二 诸伤门
虚损(传尸)
素问云。邪之所凑。其气必虚。阴虚者阳必凑之。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脉气上虚尺虚。
是谓重虚。气虚者。言无常也。尺虚者。行步 然。脉虚者。不象阴也。此滑则生。涩则死也。
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
金匮云。劳之为病。其脉浮大。手足烦。春夏剧。秋冬瘥。阴寒精自出。酸削不能行。
其脉大者。劳伤阳气也。手足烦者。脾主四肢也。春夏阳气升腾而阴火僭逆。故剧。秋冬阴气收藏而虚阳敛遏。故瘥。皆劳伤元气之证。下言阴寒精自出。酸削不能行。此则劳伤精气。肾肝失职之候也。
夫失精家。少腹弦急。阴头寒。目眩发落。脉极虚芤迟。为清谷亡血失精。脉得诸芤动微紧。
男子失精。女子梦交。桂枝龙骨牡蛎汤主之。
脉虚芤迟者。亡血失精。本虚之脉也。芤动微紧者。本虚中伏有微邪。肝气内动。所以魂梦不宁也。夫亡血失精。皆虚劳内因之证。举世皆用滋补血气之药。而仲景独举桂枝汤。其义何居。
盖人身之气血。全赖后天水谷以资生。水谷入胃。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气不营。则上热而血溢。卫气不卫。则下寒而精亡。是以调和营卫为主。营卫和。则三焦各司其职。而火自归根。
热者不热。寒者不寒。水谷之精微输化。而精血之源有赖矣。以其亡脱既惯。恐下焦虚滑不禁。
乃加龙骨、牡蛎以固敛之。盖龙骨入肝敛魂。牡蛎入胃固精。皆收敛精魂之品。后世鲜有用之者。
每每疑其止涩而非之。殊不知二味入于石脂、钟乳、巴戟、苁蓉、金樱、益智之类。则为劫剂。
入于桂枝汤中。则为固蛰封藏之本药也。至于虚劳失精。悸衄腹痛。烦热口燥。则于本方加胶饴为小建中。虚劳里急。为营卫枯槁。更加黄 为黄 建中。此皆后天不足所致。故以调和营卫为主治也。后人专用滋阴降火误治。遗害未至于剧者。用此悉能挽回。若夫先天肾虚致病者。又当八味肾气丸。其虚烦不得眠。主以酸枣汤。内有干血。主以大黄 虫丸。以上诸治。除酸枣汤外。
后世皆所切禁。非特不敢效用。亦无齿及之者。良可慨夫。
虚劳里急悸衄。腹中痛。梦失精。四肢酸疼。手足烦热。咽干口燥。小建中汤主之。虚劳里急诸不足。黄 建中汤主之。
上条言虚劳失精。而里急腹痛。烦热悸衄。明系阳气内夺之候。故用小建中以和之。下条言虚劳里急诸不足。较上条虚证更剧。故于前方更加黄 以大补卫中阳气也。按虚劳而至于亡血失精。消耗津液。枯槁四出。难为力矣。内经于针药莫制者。调以甘药。金匮遵之。而用小建中汤、黄建中汤以急建其中气。俾饮食增而津液旺也。后人乐令建中。并用前胡、细辛以退表热。十四味建中。兼用熟附、苁蓉以补下虚。均失建中之义。
虚劳腰痛。少腹拘急。小便不利者。八味肾气丸主之。
治虚劳腰痛。少腹拘急。纯属肾肝虚寒无疑。而小便不利一证。又似虚中有热。岂桂、附所宜用乎。殊不知肝既失其疏泄之权。肾亦伤其生发之气。水道自难流利。故以八味肾气之桂、附以导火归源。设非辛温蒸其至极之阳。则沉冱有加无已。乃于补阴药中稍加阳药。使阴阳适均。
无偏胜之虞。斯其所以为至治也。
虚劳诸不足。风气百疾。薯蓣丸主之。
按薯蓣丸专主表邪不解。误用凉药。伤犯肺胃自上而下之虚劳。若房劳伤精。郁火伤神。自下而上由中所发之证。咸非所宜。其立方全以桂枝汤和营散邪。合理中丸兼理药误。君以薯蓣大理脾肺。毫不及乎补益肾肝。医门法律以为虚劳不足。最易生风生气。殊失金匮立方本旨。
虚劳虚烦不得眠。酸枣汤主之。
虚烦者。肝虚而火气乘之也。故特取枣仁以安肝胆为主。略加芎 调血以养肝。茯苓、甘草培土以荣木。知母降火以除烦。此平调土木之剂也。
五劳虚极羸瘦。腹满不能饮食。食伤。忧伤。饮伤。房室伤。饥伤。劳伤。经络营卫气伤。内有干血。肌肤甲错。两目黯黑。缓中补虚。大黄 虫丸主之。
举世皆以参、 、归、地等为补虚。仲景独以大黄、 虫等补虚。苟非神圣。不能行是法也。
夫五劳七伤。多缘劳动不节。气血凝滞。郁积生热。致伤其阴。世俗所称干血劳是也。所以仲景乘其元气未漓。先用大黄、 虫、水蛭、虻虫、蛴螬等蠕动啖血之物。佐以干漆、生地、桃、杏仁行去其血。略兼甘草、芍药以缓中补虚。黄芩以开通热郁。酒服以行药势。待干血行尽。然后纯行缓中补虚收功。其授陈大夫百劳丸一方。亦以大黄、 虫、水蛭、虻虫为主。于中除去干漆、蛴螬、桃、杏仁。而加当归、乳香、没药以散血结。即用人参以缓中补虚。兼助药力以攻干血。
栀子以开通热郁。服用劳水者。取其行而不滞也。仲景按证用药。不虑其峻。授人方术。已略为降等。犹恐误施。故方下注云。治一切劳瘵积滞疾。不经药坏者宜服。可见慎重之至也。
李士材病机沙篆云。古称五劳七伤六极二十三蒸。证状繁多。令人眩惑。但能明先天后天二种根本之证。无不痊安。夫人之虚。非气即血。五脏六腑。莫能外焉。而血之源头在乎肾。气之源头在乎脾。脾为肺母。肺为生气之宫。故肺气受伤者。必求助于脾土。肾为肝母。肝为藏血之地。故肝血受伤者。必借资于肾水。补肾补脾。法当并行。然以甘寒补肾。恐妨肾气。以辛温扶脾。恐妨肾水。须辨缓急而为之施治。或补肾而助以沉香、砂仁。或扶脾而杂以山药、五味。机用不可不活也。
虚劳之证。扶脾保肺。多不可缺。然脾性喜温喜燥。而温燥之剂。不利于保肺。肺性喜凉喜润。而凉润之剂。不利于扶脾。两者并列而论。脾有生肺之机。肺无扶脾之力。故曰土旺而生金。勿拘拘于保肺。泻火之亢。
以全阴气。壮水之主。以制阳光。法当并行。然泻火之剂。多寒而损阳气。壮水之剂。多平而养阴血。两者并列而论。苦寒过投。将有败胃之忧。甘平恒用。却无伤中之害。故曰。水盛而火自熄。勿汲汲乎寒凉。
治虚邪者。当先顾正气。正气存。则不致于害。且补中自有攻意。盖补阴即所以攻热。补阳即所以攻寒。世未有正气复而邪不退者。亦未有正气竭而命不倾者。如必不得已。亦当酌量缓急。
暂从权宜。从少从多。寓战于守。斯可矣。此治虚之道也。治实证者。当去其邪。邪去则身安。
但法贵精专。便臻速效。此治实之道也。惟是假虚之证不多见。而假实之证最多也。假寒之证不难治。而假热之治多误也。然实者多热。虚者多寒。如丹溪曰。气有余便是火。故实能受寒。而余续之曰。气不足便是寒。故虚能受热。世有不辨真假本末。而曰知医者。则未敢许也。
凡阴虚多热者。最嫌辛燥。恐助阳邪也。尤忌苦寒。恐伐生气也。惟喜纯甘壮水之剂。补阴以配阳。虚火自降。而阳归于阴矣。阳虚多寒者。是嫌凉润。恐助阴邪也。尤忌辛散。恐伤阴气也。只宜甘温益火之品补阳以消阴。沉寒自敛。而阴从乎阳矣。不知者。惟知以热治寒。以寒治热。所以阴虚不宜降者。则服寒反热。阳虚不宜耗者。则服热反寒。此无他。皆以专治旺气。故其病反如此。春夏之令主生长。秋冬之令主肃杀。人知之矣。殊不知药之温者。行天地发育之德。
药之寒者。象天地肃杀之刑。如四物汤加黄柏、知母。名坎离丸。举世奉之以为滋阴上剂。降火神丹。不知秋冬之气。非所以生万物者。凉血之药常腻膈。非痰多食少者所宜。凉血之药多滋润。
多用必致泄泻。尝见虚劳之死。多死于泄泻。泄泻之因。多因于清润。况黄柏苦寒。苦先入心。久而增气。反能助火。至其败胃。所不待言。川芎上窜。非火炎上气者所宜。知母滑肠。岂元气下陷者可服。丹溪云。实火可泻。虚火可补。试问虚劳之火。属之虚乎。
属之实乎。泻之可乎。昔人云。畏知、柏如鸩毒。恐其伐我命根耳。虽然。病初起而相火正隆。
苦燥渴。而右尺滑大。暂投亦是无妨。久用断乎不可。故用温补。病不增。即是减。内已受补故也。用寒凉病不减。即是增。内已受伐故也。盖温暖之药。像阳明君子。苟有过。人皆见之。寒凉之药。类阴柔小人。国祚已危。人犹莫觉其非。虚损之证。皆下寒上热。所谓水火不交者也。
其重感于寒者则下焦作痛。不感寒者则不痛。至于上焦燥热则一也。上焦方苦烦热。得寒凉之药则暂快。遂以为药有功。故喜服之。不知寒凉之药。不久下注。则下元愈寒。火为寒逼上行。则上焦之热愈甚。展转反复。遂至沉锢而不救。是以寒凉补阴。非徒无益。而且有损也。
气有余便是火。补虚而用益气之药。能无助火为害乎。夫火与元气。势不两立。一胜则一负。
正气旺则邪无所容矣。即血虚而用血药。亦必兼气药为主。经曰。无阳则阴无以生。血脱者益气。
为血不自生。须得阳和之药乃生。阳生则阴长也。若单用血药。血无由而生。反有伤犯中州之患矣。东垣云。人参甘温。补肺气。肺气旺。则四脏之气皆旺。精自生而形自盛也。白飞霞云。人参多服。回元气于无何有之乡。凡病后气虚及肺虚喘嗽者。并宜用之。人参补气。功载本草。人所共知。王好古谓肺热还伤肺。王节斋谓虚劳服参、 必死。以故天下皆称有毒如蝎。殊不知肺家本有火。右寸大而有力。东垣所谓郁热在肺者。诚当勿用。若肺虚而虚火乘之。肺方被难。非人参何以救之。古方治肺寒以温肺汤。肺热以清肺汤。中满以分消汤。血虚以养营汤。皆用人参。